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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山发展现状
人民收入持续增加,2007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超过2.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万元,分别比20年前增长11.3倍和7.4倍。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8.19岁,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三个一”工程全面推进,目前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420万人次,其中农民44万,占农业人口应参保人数66.8%,年内实现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明年应保尽保。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改建、新建,努力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连续四年共投入1000多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四年共投入2500万元用于扶持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和物流业发展。去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800多人。
空气质量优良率、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新增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投入约23亿元建设18家镇区污水处理厂,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使用。投入2000万元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投入5.9亿元建设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市镇共投入3.1亿元整治内河涌。开展重点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0.2万吨和0.6万吨。“绿化中山大地”工程成效显著,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5.2%,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2%、人均公共绿地达10.9平方米。
2007年以来,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53%、超收收入的60%投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累计投入近300亿开展十项重要民生工程。投入超过100亿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投入120亿开展350公里交通路网建设。年内市财政投入2亿元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基本满足本市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年内争创全国生态市。24个镇区全部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中山成为全省第三个教育强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前竣工,在全国率先实现自然村“村村通宽带”;单位GDP能耗下降3.9%;全市24个镇区均成功创建省教育强镇,部分镇区实现12-15年义务教育。按照“50年一遇”的标准,一大批重大水利重建加固项目稳步推进,内河整治253公里。平安中山建设成效显著。完善平安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加快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701个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投入使用,“大平安”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村村(社区)建警务室并配备社区民警,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5%,破案率同比上升6.7%,各类事故宗数下降2.4%。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指数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等殊荣。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山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影响,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1408.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10.5%,总量继续居全省第五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33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850.63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513.56亿元,增长12.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1:60.8:36.1调整为3.1:60.4:36.5。全市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56106元,按全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8102美元,增长10.1%;户籍人口人均生产总值96612元,按全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13951美元,增长9.0%。民营经济增加值636.39亿元,增长12.0%,占全社会GDP的比重达45.2%。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5%。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7.0%。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呈现“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类分别上涨14.3%、2.1%、2.4%、3.0%和3.8%;衣着、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下降6.7%、0.4%和0.9%。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6%。
年末全市新增就业岗位6.01万个;城镇从业人员24.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产业结构调整有待加快,资源环境约束增加,城乡居民增收难度加大等。
全年农业总产值75.36亿元,增长3.7%;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1元,增长10.0%。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35万亩,增长6.4%;甘蔗种植面积0.53万亩,下降63.1%;蔬菜种植面积38.81万亩,增长12.1%;水果种植面积10.97万亩,下降0.2%。粮食总产量6.75万吨,增长1.8%;蔬菜产量52.27万吨,增长12.0%;水果产量18.70万吨,增长4.7%;甘蔗产量3.21万吨,下降61.3%。
全年出栏生猪51.91万头,增长25.1%;出栏三鸟1097.56万只,增长17.8%。肉类总产量4.98万吨,增长12.9%。全年水产品产量32.17万吨,增长2.8%。其中,海水产品2.12万吨,下降0.9%,淡水产品30.05万吨,增长3.1%。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091.04亿元,增长11.2%;工业增加值811.89亿元,增长10.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2.36亿元,增长10.1%。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6%,拉动经济增长5.8个百分点。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340家,增加332家,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693.04亿元,增长11.7%。其中,五大支柱产业总产值1944.49亿元,增长11.1%。轻工业总产值2221.55亿元,增长9.1%;重工业1471.49亿元,增长15.8%。装备制造业总产值906.49亿元,增长18.0%。
2008年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158.13亿元,增长10.8%;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92.00亿元,增长3.4%。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46.5%,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总资产贡献率9.6%,资本保值增值率114.9%,流动资产周转率2.7次/年,成本费用利润率3.3%,资产负债率61.7%,产品销售率96.5%,全员劳动生产率82290元•年/人。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8.74亿元,增长7.6%。全市建筑企业施工产值91.71亿元,增长5.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99.22万平方米,下降15.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48.94万平方米,下降39.8%。建筑企业按施工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19.56万元,增长24.7%。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45.08亿元,增长11.5%。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76.90亿元,增长12.5%;更新改造投资40.41亿元,增长27.6%;房地产开发投资191.61亿元,增长8.6%。
从投资主体看,国有投资60.18亿元,增长59.3%;集体投资26.13亿元,增长14.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104.49亿元,增长6.0%;私人及其他投资254.28亿元,增长5.9%。国有、集体、外商及港澳台、私人及其他投资结构调整为13.52:5.87:23.48:57.13;从产业投向看,第一产业投资0.40亿元,增长62.1%;第二产业投资157.65亿元,增长6.0%。其中工业投资157.14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投资287.03亿元,增长14.7%。投资三次产业结构由2007年的0.06:37.25:62.69调整为0.09:35.42:64.49。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839.24万平方米,增长17.2%;商品房竣工面积350.30万平方米,增长4.2%;商品房销售面积320.43万平方米,下降37.7%;年末商品房空置面积174.43万平方米,增长12.9%。
全年新增固定资产264.35亿元,增长11.7%;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房屋竣工率和项目建成投产率分别为59.4%、26.8%和34.5%。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6.95亿元,增长20.5%。分地域看,城区消费品零售额219.21亿元,乡镇消费品零售额257.74亿元,分别增长20.0%和21.0%;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412.17亿元,增长20.3%;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64.00亿元,增长22.2%;其他行业零售额0.78亿元,增长3.5%;分商品类别看,在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中,全年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54.20亿元,增长28.6%;汽车类零售额37.53亿元,增长1.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3.14亿元,增长24.5%;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12.20亿元,增长16.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8.04亿元,增长25.4%;日用品类零售额5.66亿元,增长20.5%。
据海关统计,全年进出口总值259.09亿美元,增长5.1%。其中,出口187.02亿美元,增长8.1%;进口72.07亿美元,下降2.2%。贸易顺差114.95亿美元,增长15.8%。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66.08亿美元,增长14.8%;加工贸易出口120.93亿美元,增长4.8%,占全市出口的64.7%。从经营主体看,国有企业出口15.63亿美元,下降3.7%;集体企业出口28.89亿美元,增长5.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20.07亿美元,增长10.0%;私营企业出口22.40亿美元,增长10.7%。从出口商品看,机电产品出口118.13亿美元,增长7.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0.11亿美元,增长5.7%;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20.90亿美元,增长9.3%;从出口市场看,对香港市场出口56.25亿美元,增长5.9%;对欧盟市场出口32.57亿美元,增长17.7%;对美国市场出口42.03亿美元,下降0.1%。
全年新签利用外资项目161个,下降40.6%;合同规定利用外资7.15亿美元,下降45.3%;实际利用外资金额8.33亿美元,增长13.4%。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额6.23亿美元,占全市的74.8%;外资资金来源地主要是港澳、美国、日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全年实际投资6.96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额的83.5%。
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713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95.17公里。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1.93万辆,增长4.6%。其中,汽车保有量27.80万辆,增长12.4%。其中个人汽车22.32万辆,增长15.9%。全年货物周转量57.00亿吨公里,增长7.0%;旅客周转量70.29亿人公里,增长1.5%;港口货物吞吐量2756万吨,增长0.1%。
全年邮电通信业务总量158.92亿元,增长18.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94亿元,增长6.1%;电信业务总量155.98亿元,增长18.8%。年末全市移动电话用户414.72万户,下降7.1%;本地电话用户167.89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89.84万户,下降5.1%;小灵通用户78.05万户,下降3.0%。全市国际互联网用户45.33万户,增长0.4%。
全年接待过夜海内外游客528.13万人次,增长3.5%。其中,国际游客65.18万人次,国内游客462.95万人次。旅游景点接待游客850.64万人次,增长10.1%;旅行社接待总游客259.22万人次,增长6.5%。组团国内游109.44万人次,增长3.6%;出境游16.17万人次,增长14.8%。全年旅游总收入97.23亿元,增长13.0%,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27亿美元,增长4.7%。年末全市共有星级酒店41家,星级酒店客房数0.52万间,客房开房率58.8%。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23.11亿元,比年初增长16.8%。其中,企事业单位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分别为447.69和1080.43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7.4%和19.8%。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44.27亿元,比年初增长18.1%。其中,短期贷款295.21亿元,比年初增长6.2%;中长期贷款491.68亿元,比年初增长17.2%。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54.84亿元,比年初增长17.4%。其中住房贷款236.77亿元,比年初增长16.8%。全年人民币现金净投放204.69亿元,净增29.61亿元。
全年代理证券交易额1952.83亿元,下降39.5%。其中,股票基金交易额1941.21亿元,下降39.8%。年末证券市场投资额122.92亿元,下降56.2%,其中客户保证金总额23.67亿元,股票市值99.25亿元。全市证券投资累计开户数31.73万户。
年末全市各类保险公司34家,增加8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8家、人寿保险公司16家;保险机构全年保费收入54.56亿元,增长42.5%。其中,财产险收入12.20亿元,增长8.2%;寿险收入42.36亿元,增长56.8%。保险机构各类赔款和给付13.47亿元,增长56.6%。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5.89亿元,寿险赔款和给付7.58亿元,分别增长28.6%和88.6%。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3.33万人,增长3.4%;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4.42万人,增长3.4%;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学生3.39万人,增长2.1%;小学在校学生24.39万人,增长2.5%;幼儿园在园幼儿8.26万人,增长11.3%。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初中毛入学率分别为100%和106.8%,高中升学率达83.3%,普通高考录取率达8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1%。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中山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全国首家镇一级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全市现有14个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新增1个;8个省级以上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新增2个。全市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60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164家,新增4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511家,新增21家;各级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68家,省级新增3家、市级新增28家。
全市有115个项目获得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立项;9个项目获得省科技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市级科技奖93项,其中科技重大贡献奖1人、产学研合作奖3项、科技进步奖89项;市级专利奖项目42项,其中专利金奖9项、专利优秀奖32项、优秀专利发明人1人。专利数量和质量快速提升,全市专利申请6901件,增长7.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55件,增长89.4%;专利授权4342件,增长27.9%。
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事业机构29个,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13个,文化艺术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镇区文化站24个。全年举办省级以上高雅文艺演出22场、群众文化活动5140场、营业性演出4800场。市、镇两级共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22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100%,开通模拟电视节目46套,开通数字电视节目78套。全年出版报纸3945万份,图书馆总藏书量89.0万册。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93个,医院床位8258张,分别增长10.4%和12.6%。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099人,增长20.6%。其中,执业医师3884人、执业助理医师674人、注册护士4432人、检验人员479人,分别增长10.6%、39.0%、17.9%和20.7%。
2008年,成功承办中国国家队与黎巴嫩、叙利亚国家队的南非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的对抗赛、中国队与古巴女篮热身赛、全国武术套路(女子)锦标赛、全国第13届全国跆拳道冠军赛等体育赛事。全市492名运动健儿在25项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金牌150枚、银牌120枚、铜牌122枚。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957元,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734元,增长15.1%。年末农村居民住房面积人均37.98平方米。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60元,增长6.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868元,增长8.4%。年末城镇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人均33.39平方米。全年城镇(不包括农户、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及个体户)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696元,增长13.7%。
全市非农村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共有460.12万人次,增加39.83万人次。其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17.4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07.7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09.3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6.67万人,参加医疗保险118.93万人。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参保人数为53.20万人,增加9.73万人。参加城乡住院医疗保险人数为90.00万人,增加37.52万人。
全市社区服务设施数388个,其中城镇167个,农村221个。社会各项福利事业费12425万元,增长9.0%。其中,社会优抚事业费3528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8605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292万元。全年社会困难救济人口40741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1852人,其中集中供养929人,分散供养923人;安排“四残”人员就业23人。全市共有9249户2712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7247人,农村19879人。全年全市发放低保金额3972万元,增长12.8%。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3670宗,死亡362人,受伤3505人,直接经济损失2025.03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2%、11.1%和18.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7.7%。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5.2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1.91,分别下降13.3%、16.1%和1.6%。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51.09万人,城镇化水平86.14%,常住人口出生率6.63‰,死亡率1.50‰,自然增长率5.13‰。公安户籍人口146.43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77.26万人。
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800个,增长11.4%;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本年投资额2.16亿元,下降45.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1%;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1.7%。
全年累计灰霾天气日数136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843.1小时,增长1.2%;全年平均降雨量2090.8毫米,增长 33.3%。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7个,增加5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5.4%,全市森林覆盖率16.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6%,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1平方米。
年末全市水库蓄水总量4027万立方米,增加464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47419.3万吨。其中,生活用水17471万吨,工业用水20730.3万吨;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74.25公里,其中达标河长240.15公里,超标河长34.1公里;全市共监测14个水库,水质全部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注: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为初步数,所有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09》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常住人口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
4、规模以上工业效益指标,现行制度调查时期为1-11月。
5、邮电业务总量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
将围绕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城市的目标,“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保平安”。重点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质量,一手抓民生事业。
一是变制造业的单轮驱动为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双轮驱动,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
目前中山工业总产值超过3500亿,但服务业的比重已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下来,要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产业与重化工中下游产业,推动经济发展适度重型化的基础上,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推动专业镇升级为重点,用中山特色的产业优势来增强发展后劲和质量。
在生产服务业方面,要沿着以研发和流通为两端的“微笑曲线”,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产业的区域分工环节从制造加工向研发、流通延伸。研发上,要一手抓建设企业自主研发中心与构建重要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一手抓现有410个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做强做大,成为单打冠军。流通上,要加快建设物流“聚集区”,打造珠江口西岸物流中心,依托3580亿工业产值构建工业购销专业化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发行城市建设债券等金融产品,扩大市镇投资非经营项目的代建制范围,引入战略投资者,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另一方面加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整合公有物业资源为抓手,分批注入约100亿非经营性物业资产,成立市公建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拓宽城市发展融资渠道;以鼓励企业上市为突破口,发挥优质企业直接融资的主体作用;利用我市毗邻粤深港和世界金融中心的条件,引进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与我市企业对接。实现产业发展为基础、资本运营为先导,争创发展优势。
在生活服务业方面,全面推进综合旅游业发展。扩大孙中山品牌作用,重新打造两个5A级景区,整合六大旅游板块,实现从景点经营向线路经营转变,从景点开发向板块开发转变,从产业经营向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转变,从观光旅游为主向文化、产业、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的综合旅游转变。
推动专业镇升级方面,要着力打造现代产业集群。中山19个镇拥有省级以上专业镇13个,25个国家级生产基地,以专业镇为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已成为中山经济发展的重要特色。要实现专业镇二次创业,完善延伸产业链、服务链和政策链,增强专业镇发展动力。建设好11个产业转移园区,转移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动专业镇产业高级化。
二是变重点地区率先发展为城乡全面协调发展,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我们提出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最终就是要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从重点地区率先发展向城乡全面协调发展转变,做到“四个全面加强”。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年内创建全省第一个全国生态市为契机,加大力度推进生态保育工作。年内投放20多亿元实现镇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全面加强内河整治与污染源在线监控。
全面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以“三个一”工程确保全民安居乐业,让每个农民都有一份工作、一份养老保险、一份医疗保险。确保财政收入57%用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其中新增财力20%用于增加社会保障事业投入,确保今年内实现基本住院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明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通过设立青年创业基金、政府贴息贷款等形式,推动每个农民都有一个工作机会向每个农民都有一个良好创业机会转变。
全面加强民生产业发展,以投资拉动推进民生工程。投入近300亿实施“十大民生工程”。3年内投入100亿全面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推进“六项村级工作”。在实现国内率先村村通宽带、省内较早村村通自来水、村村通公交的基础上,加快做好“六项村级工作”,即村村建有候车亭、村村建有卫生站、村村有村庄规划、村村耕地连片开发、村村农路实现硬底化、村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超100万。年内确保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基本满足我市需求。还要以推动国企集团整体上市,将水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获国家证监会批准为契机,做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本,为民生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全面加强市内四大组团建设,探索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早在2003年,开展了24个镇区的组团发展规划,将全市划为四个组团,形成以4个中心镇区为主的4个增长极带动若干个镇区发展。四大组团通过托管、镇区联盟等形式,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由“行政区”向“经济区”转变。面对新一轮发展的要求,我们要大胆借鉴上海借地建港的做法,加快“外联内合”。通过“内合”,促进资源快速有效集聚交流,形成组团发展聚合优势,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外联”,加强产业对接,获取更多生产要素支撑,寻找更大发展空间。
二、勇于探索 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央结合当前农村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非常符合我国现实情况。对我国的土地管理事业来说,《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为我们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提供了重大契机。《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为我们大力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广东省自2001年开始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尤其是2005年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引起了海内外的高度关注,被誉为“第二次土地革命”。在这里作一简要的介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这就使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从法律上不允许自由的流动,其资产价值也不能显现。但随着广东省城市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性质逐渐显现出来,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屡有发生,已形成一定的数量和规模,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成为客观存在。这种情况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尤为突出。据初步调查,珠三角地区通过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超过50%,在粤东、粤西及粤北等地,这一比例也超过20%。这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内在需求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以各种形式自发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也存在诸多问题,同时也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和广东省对此问题早已高度关注。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明确提出:“各地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集中的政策,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企业进镇的用地问题,降低企业搬迁的成本。”同时,广东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广东实际,从不断改革发展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决定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二)抓好试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2001年,原顺德市(现佛山市顺德区)被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确定为全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广东省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2002年底,顺德市试点工作取得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肯定和验收通过。广东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了有关的政策,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号,以下简称《通知》),作为指导全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性文件。《通知》虽然为广东省流转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构建了基本制度框架,但原则性较强,流转实践中的许多具体操作问题没有明确规范,而且法律层次较低。为此,从2003年下半年起,广东省着手进行立法工作,2005年5月17日,《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省府第十届66次常务会议一致通过,6月23日,以省政府第100号令正式颁布了该《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明确流转对象,防止违法用地入市
《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流转的范围: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同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村民住宅用地使用权。第五条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
一是做好宣传。广东省政府第100号令颁布后,为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使其尽快得到贯彻落实,省政府于2005年8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内外多家媒体参加,省法制办公室及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多家媒体对此作了专门报道。其后,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印发了问答小册子发放到乡(镇)村,扩大宣传面。同时,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28号),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组织工作。
二是制订标准合同文本。2005年11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出了《关于印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关合同文本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207号),为开展流转工作提供了规范文本。
三是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完成了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蓬江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试点工作,并经国家和省有关专家的论证通过,为在全省全面铺开取得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广东省开展流转工作引起多方关注,2005年11月,我们及时总结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由广东省委向中央作了报告。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亦到广东省进行调研。国土资源厅还及时总结各地在工作开展中的有效做法,如将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村开展流转情况和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有关村集体参照国有土地“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的成功做法以简报的形式印发给各地,加以推广。2006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同志批示,我们组织开展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情况报告》报省委张德江同志。2006年11月10日,省委办公厅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将该报告转发省级以上领导及各市委、市政府主要同志参阅,有力地推动了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2006年12月,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会议,印发了有关经验典型材料,进一步推动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开展。
自2003年颁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号)以来,广东省各地普遍开展了此项工作,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统计,到2007年底,全省已有13个市开展了此项工作,流转面积达1300公顷,宗数为1988宗,涉及价款22.35亿元。流转形式主要以租赁、抵押为主,占80%以上。流转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如佛山、江门、东莞、中山市,这几个市的流转宗数达1474宗,面积1252公顷,涉及价款18.58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74%,96%,83%。
(二)逐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
将实际存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由隐形、自发引入规范、法制的轨道,使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出让权、出租权、转让权和抵押权,有利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进一步推进了广东省统一、有序土地市场体系的建设。
(三)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村自开展流转工作以来,共办理了流转(工商业用地)22宗,流转面积1.82亩,占全村工商业用地的23%。通过流转,全村集体土地更多地用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该村从事农业生产的有45人,占总人口的1.3%,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人员近万人(含外来人员),实现了大部分农业人口向工商业转移。该村土地流转和物业出租的收益,平均每年达900多万元,2007年该村每股分红达1500多元,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为农村经济增添了新的生命力,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养鸡场使用的是集体土地。过去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抵押,企业贷不了款,但现在该企业按有关规定可以拿企业的用地抵押贷款几亿元,一下子就能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创造出几十亿元的产值。该村党支部书记满怀喜悦地说:我们已经开始作村发展规划,充分盘活土地资产,使土地增值,建设一个新农村。
(五)有效地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有了更大的保障
广州市天河区的石牌村在过去几年的街道管理、环境建设和社会治安不好在广州市是较为出名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政策一出台,土地的问题则进一步松绑。土地入市,带动了土地和资本的结合。近3年来,石牌街道每年投入400多万元,进行市政设施建设和交通环境改造,现在的石牌村已不仅没有城中村的痕迹,而且已成为了与北京中关村齐名的电脑和IT产业集中地。除了市政建设外,该村连续几年来从物业收入中抽出部分资金,培训45岁以下的村民1000人,使他们达到了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他们的劳动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极大地减少了社会问题。广东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取得的收益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当专款专户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挪用,这就等于为农民提供了一个社会保障底线。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参加集体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每年最高限额有5万元的医疗报销,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基本解决。这得益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
(六)维护了社会安定,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目前,由于经济发展迅速,用地需求量比较大,同时加上体制、机制、法制和认识水平等原因,使被征地农民上访时有发生,并伴有一些过激的言行,影响了社会稳定,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其矛盾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安置、征地后农民生活保障等方面。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的市场价出让或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需要征收土地,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就不存在征地情况,更没有征地补偿的问题。据统计,2006年以来,国土资源厅接待信访量呈明显下降趋势。2008年1~9月份,国土资源厅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49宗,与2007年同期相比,来信来访总量减少916件,下降30%,其中,来信1434件,减少1050件,下降36%,来访715批2543人次,批次减少123批,下降15%,电话来访2670宗,下降49%。原因之一就是实行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减少了征地数量。同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带来较可观的收入,为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化解了很多深层次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虽然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不少。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在是国家试点项目,也是土地管理深化改革的方向,但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仍未就此作修改,因而缺乏国家法律的支撑。同时,由于没有土地法的支持,用地单位、金融部门仍有一定的思想顾虑。一些用地单位不太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一些大的有实力的企业,总认为使用国有土地比较保险;一些银行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放心,尚未开展此项业务。这就使得集体建设用地作为资产的功能难以发挥,从而阻碍了流转工作。
(二)农村土地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土地管理工作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国有、轻集体的倾向,农村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尤其是受到经费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比较缓慢,广东省仅完成约59%。这样,给以产权交易为核心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带来困难。
一是税费政策不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时需缴纳契税,转让时需缴纳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但按照原来的有关规定,这些税的征收都是针对国有土地而言,集体土地流转要参照国有土地缴纳同等的税费仍缺乏国家的依据,这就使得集体土地交易和集体土地交易难以处在同一平台上。二是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管理办法、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等配套政策尚未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了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外,其他用地均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而且土地收益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有的地方担心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冲击,而且对政府的土地收益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些顾虑造成一些地方没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同时,由于实行流转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从土地上获得更大的收益,因此一般不愿自己的土地被征收,有的地方担心推进这项工作后会出现“征地难”的局面,不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还有,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是否收取国家土地收益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等等,这些都阻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我国土地市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抓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契机,把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纳入土地市场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中统筹考虑。要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土地市场制度体系。根据构建新型土地市场模式的目标要求,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提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亦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对不属于公共利益的用地尽量不实施征收,以缩小征地范围,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利益。对不属于公共利益的用地需求可以考虑通过集体土地市场予以解决。
(2)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是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与此相对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完善,以便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明确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属于哪一级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次是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再者就是修改完善有关税收政策,使集体土地的流转和国有土地的流转需缴纳相同的税种、税额,为集体土地市场和国有土地市场搭建同一平台,为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的最终目标奠定基础。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认识。当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阻力是社会认识不够,投资企业、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领域相关部门等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不太了解,总认为只有国有土地才可以出让、转让和抵押,思想上存在一些疑虑;地方政府由于涉及土地收益问题,也存在一些顾虑。因此,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章深入宣传贯彻,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和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促进流转工作的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新生事物,是一项改革和创新,各地应大胆实践和创新,探索与实际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和操作程序,应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体系的高度,从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快农业发展和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待这项工作。
(4)相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协调,确保流转工作有序进行。此项工作涉及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金融、农业、财政、审计、民政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加强政府的领导,各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协调,系统科学地制订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5)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保障流转工作顺利进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拥有合法集体土地产权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借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衔接好城市和村庄、集镇规划,给村集体预留一定的用地发展空间,并配备合理的用地指标。结合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尽快完成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尽快合理建立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价体系,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促进集体土地市场的规范发展。
(6)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收益的管理,确保流转工作健康发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拥有合法的产权,防止随意修编和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象发生,更不得出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发生流转的情况,坚决防止随意将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发生。对于集体土地流转的收益,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集体土地收益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乡(镇)、村干部利用漏洞,趁机侵吞集体土地资产或导致集体土地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三、健跳镇详细资料大全
健跳镇与浙江三门县城海润街道相邻,地理坐标29°02′36″,东经121°37′36″。东滨猫头水道,南与浦坝港镇连线,西与横渡镇交界,北濒蛇蟠水道。2013年,三门县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健跳镇、六敖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健跳镇,调整后,该镇辖3个居民区、72个行政村(不含原六敖镇的正屿村、涛头村),镇***驻健农村南大街43号,面积172.02平方千米(2017年),51134人(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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