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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名木交易平台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措施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乾隆黑檀木雕值钱吗
  2.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措施

一、乾隆黑檀木雕值钱吗

2013年11月17日晚7点,上海古玩古玩交易中心2013秋季拍卖“留余斋黑檀家具藏珍”专场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三层紫金大厅隆重开槌。其中"清乾隆黑檀万寿锦地嵌百宝大挂屏板”在经过几番激烈的争夺之后,最终以950万元落槌,含佣金成交价为1092.5万元。另-“清乾隆黑檀嵌理石大座屏”以897万元成交。屡屡拍出这样的高价并不令众藏家震惊,因为留余斋藏品件件都是可圈可点的。

黑檀木因木材结构极致密,木材硬重而均匀,心材乌黑色并具金属般光泽,被列入世界名木之列,是著名的工艺用材,黑檀木不论从质量或档次等方面应属红木中的。黑檀木属柿树类,主要产于印度、印尼、泰国、缅甸等国。黑檀木心边材区别明显,边材白色(带黄褐或青灰)至浅红褐色心材黑色(沌黑色或略带绿玉色)及不规则黑色心材(其深浅相间排列条纹)。木材有光泽、无特殊气味。纹理黑白相间,直至浅交错,结构缅而匀,耐腐、耐久性强、材质硬重、细腻,是一种十分稀少的珍贵家具及工艺品用材。

木质类收藏品前景看好,特别是稀有木种,这几年红木的价格不断上扬,也同时带动了其他木种收藏品的价格。未来黑马有很多,黑檀木就是其中一种。黑檀木属柿树类,主要产于印度、印尼、泰国、缅甸等国。世界上真正具有代表意义的黑檀木只生长在印尼赤道旁的苏拉威西岛上,由于树木成材极其缓慢,需上百年甚至几百年以上,再加上其生长环境恶劣,现已濒临灭绝,基本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是印尼国宝级植物。目前每吨的价格一般在1万多元到3万多元不等,如果材质好,价格就会更高一些。而由黑檀木制造的家具价格都比较昂贵,一般由其制成的一把椅子也要数万元。

黑檀,一直给人以高贵端庄的感觉,不论是黑檀,紫檀,还是红檀(红檀行情报价,红檀企业大全),绿檀(绿檀行情报价,绿檀企业大全)等等,都以其紧密的木质和芬芳的香气著称,而其中高档名贵的黑檀木,更是历来皇家贵族的收藏之物。能够被皇家贵族所收藏,猜想此物必当价值不菲,而事实上黑檀木(黑檀行情报价,黑檀企业大全)的价格也很高。

正是由于黑檀木的稀缺现在很多假黑檀木冒充真檀木,最著名的就是莫桑比克皮灰木(皮灰行情报价,皮灰企业大全)了。在这里给大家揭开它的真面目,它的颜色是灰黑色的,并且木质易碎,含油量也很低,并且极易干裂,这些都是和非洲黑檀木的不同之处。

这种黑檀木在乌木中的价格是廉的,因此很多卖家用此来蒙骗消费者,提醒购买非洲黑檀木的藏友要谨防上当。黑檀木的密度大于水,坠入水中立即下沉,木材结构缜密,不易干燥,但是干燥之后的形态就不容易变了。很是耐腐蚀。

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措施

1、为切实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和风景名胜区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3、本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4、本办法所称的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5、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6、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7、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8、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9、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10、一级古树名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认,直辖市以外的城市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古树名木,按实际情况分株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进行检查指导。

12、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3、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管理的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14、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15、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16、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

17、变更古树名木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

18、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19、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古树名木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承担。

20、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给予补贴。

21、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从城市维护管理经费、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22、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养护管理措施实施保护管理。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养护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复壮。

23、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部门或者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4、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未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不得买卖、转让。捐献给国家的,应给予适当奖励。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26、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27、直辖市确需移植一、二级古树名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移植所需费用,由移植单位承担。

28、严禁下列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行为:

29、一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30、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31、三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

32、四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33、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34、生产、生活设施等生产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35、第十六条不按照规定的管理养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或者古树名木已受损害或者衰弱,其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报告,并未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6、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7、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与保护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因保护、整治措施不力,或者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古树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管理部门领导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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