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国际技术转移交易平台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国际技术转移交易平台的知识,包括国际技术贸易的种类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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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技术贸易的种类
这种贸易,不含有任何"硬件"交易的内容。它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这种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主要的方式和途径。这种贸易一般都是通过许可证协议完成的。许可证协议,是以专利、商标的使用权作为贸易客体的一种合同。日本的东洋人造丝株式会社以高价从美国的杜邦公司买到专利许可,用于生产和销售尼龙产品,在两年中竟在日本和东南亚市场将杜邦公司击败了。这种许可证贸易与专利和商标制度密切相关,因而它是典型的产权的贸易。
对于这种合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世界工业产权组织(WIPO)对此种贸易都有规定。简括之,这种合同是指专利、商标、专有技术有关的或已公开的先进技术为内容的协议。
在以专利、商标为客体的贸易中,往往辅之以技术服务,以便实施专利、商标项下的技术。另外一种技术服务合同有时也是为了转让单纯的技术诀窍所需要的协议。在专利许可证贸易中,也可以写明技术服务条款,而不另订技术服务合同。在工程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中,业主聘请咨询工程公司解答一些项目中的技术专题或提供一些技术服务。
二、软件和硬件相结合的技术贸易
设备买卖一般称为硬件贸易,但设备中一般都含有技术软件的贸易。
1、买卖成套设备或承工程的同时买卖技术
我国的成套设备引进,其中包含技术贸易。这种技术贸易,是通过包建或交钥匙工程完成的。第三世界国家大多使用这种方式。此方式往往是与工程承包合同结合在一起的。
2、关键设备的进口合同中的技术买卖
在关键设备的交易合同中含有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转让。营口的一家纺织厂,从日本、意大利引进关键设备,其辅助设备都是利用国产的。经技术改造之后,创汇上千万美元,这比单纯引进成套设备提高了许多效益。
这是我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一种新方式。租赁来的先进设备本身含有工业产权或技术诀窍,因而这种租赁业务也就含有技术贸易。
这是一种国际融资性的技术贸易。在这种贸易方式之下,一方用信贷方式向另一方提供技术硬件即机器设备等,后者以其使用该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其他经双方确认的产品或劳务)分期予以补偿。这是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有效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增加出口,但学不到管理方面先进方法。
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合作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或者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投资,共同确定研制的项目和计划以及研制方法。研制的成果由双方共有。利用这种方式,也可以学到一部分管理技巧并带进来先进的技术或先进的仪器、设备。
例如,在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都规定了引进先进的技术内容:外商必须用适合我国需要的工业产权,非专利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投资事业。这里的技术投资也就是技术的资本化。外方的技术投资有三种基本方式:
此做法应慎用。不得不用时,应限定技术入股的比例和短于合资合同有效期的提成期限,以防止合资合同期满而投资中的技术部分已陈旧却依旧分成。
合作经营的一方提供专有技术或先进设备、材料和外汇资金,另一方提供辅助设备、场地和劳动力以及配套的本国货币资金,双方进行合作生产和经营,也是技术贸易的一种途径。因为合作中也传授管理技巧和技术诀窍。这种合作合同的拟订时必须注意,双方的产权、技术窍门、实物出资虽然不须以货币作价,但也不能不将其技术分成在合同中作出规定,以便双方按确定比例分配利润。
3、合资或合作企业与合作方另订技术许可或技术转让合同。这样就避免了工业产权或技术诀窍成为股权而分得利润的状况,因而比较划算。
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
加强国内外创新交流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上海市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支持本土跨国企业在沪设立和培育全球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加强联合攻关,进一步发挥上海市对长江经济带的辐射带动作用。
探索允许国外企业、机构、合伙人或个人参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输入或输出以及其他相关科技服务的非企业机构。
鼓励上海市高科技园区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联合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等,利用两地优势资源孵化创新企业。用好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国家级科技创新交流平台,吸引全球企业在上海发布最新创新成果。建设国际技术贸易合作平台,发挥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的作用,健全面向国际的科技服务体系,形成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成果发现、项目储备对接和跟踪服务机制。
二、技术转移的基本模式
1、从技术内容的完整性上看,可以把技术转移区分为“移植型”和“嫁接型”两种模式
“移植型”技术转移,是指技术的全部内容。跨国公司的海外扩张多是通过这种模式实现其技术转移的。这种模式对技术吸纳主体原有技术系统依赖性极小,而成功率较高,是“追赶型”国家或地区实现技术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捷径。但转移的支付成本较高。“嫁接型”技术转移,是指技术的部分内容,如某一单元技术,或关键工艺设备等流动而实现的技术转移。它以技术需求方原有技术体系为母本,与外部先进技术嫁接融合,从而引起原有技术系统功能和效率的更新。显然,这种技术转移模式对技术受体原有技术水平的依赖性较强,要求匹配的条件较为苛刻。虽然技术转移的支付成本较低,但嫁接环节上发生风险的频率较大。一般为技术实力较为均衡的国家、地区、企业之间所采用。
2、从技术载体的差异性上,可以将技术转移区分为“实物型”、“智能型”和“人力型”技术转移3种模式
所谓“实物型”技术转移,是指由实物流转而引起的技术转移。从技术角度看,以生产手段和劳动产品形态出现的实物,都是特定技术的物化和对象化,都能从中反观到某种技术的存在。因此,当实物发生空间上的流动或转让时,某种技术就随之发生了转移,这是所谓“硬技术”转移的基本形式。
所谓“智能型”技术转移模式,是指由一定的专门的科学理论、技能、经验和方法等精神范畴的知识传播和流动所引发的技术转移。它不依赖实物的转移而进行。通常把这种技术转移称为“软技术”转移。市场上的专利技术、技术诀窍、工艺配方、信息情报等知识形态的商品交易,都是这种技术转移借以实现的基本形式。
“人力型”技术转移,是人类社会较为古老的一种技术转移模式,它是由人的流动而引起的技术转移。如随着人员的迁徙、调动、招聘、交流往来、异地培养等各种流动形式,皆可引发技术的转移。这是因为,技术无论呈现何种具体形态,都是以人为核心而存在,为人所理解、掌握和应用。所以人力资源的流动必然伴随着技术转移。“二战”期间,为躲避战乱及法西斯迫害,欧洲特别是德国大批科学家逃往美国,就曾使这些国家许多领先技术特别是核技术转移到美国开花结果。
3、从技术功能上看,又可把技术转移区分为工艺技术转移和产品技术转移两种基本模式
一般来说,在产业技术系统内部,并存着工艺技术形态和产品技术形态两大系统,而每种技术形态又包含若干相关性极强的单元技术,它们共同构成社会生产活动的技术基础。从具体生产过程看,工艺技术是产品技术形成的技术前提和物质手段,直接决定着产品的技术性能和生产能力。而从社会生产总过程看,产品技术往往又构成工艺技术的单元技术(广义上说,工艺技术的实体本身就是特定的产品),它又影响着工艺技术的总体水平和效率。事实上,任何产业技术就其功能而言,都不是万能的,而是有其不同的侧重点。当技术侧重于影响生产流程,具有提高效率和扩张产量作用时,把这种技术的转移称为工艺技术转移;而当技术侧重于影响生产过程的结果,有助于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及功能拓展时,把这种技术的转移称为产品技术转移。一般来说,农业、采掘业领域的技术转移多属前者,而制造业、信息产业、建筑业等领域的技术转移多属后者。同时,工艺技术和产品技术在功能上又具有极强的相干性。因此,技术转移过程,又往往是通过工艺技术的转移来达到产品技术的升级,或通过产品技术的转移来实现工艺技术的改造。
三、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模式
1、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处于转型期,正在逐步摆脱传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但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根据科技成果转让参与主体的不同,我国现有的转化模式主要包括市场转化模式、自行转化模式、产学研联合转化模式、科技创新转化模式及政府推广转化模式、跨国公司资助转化模式(图4-4)。
2、市场转化模式是在供给、技术市场、需求三方共存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引向市场,通过技术市场的有偿转让、流通,由供给方输送给需求方,以实现科技与生产的有效结合。按照是否需要第三方进行分类,市场转化模式可分为科技中介转让模式和专利出售模式。
3、1)科技中介转让模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联系,沟通机构间的技术流动,促进各参与主体的互动以实现有效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一般来说,政府办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推广和普及先进技术的主要力量,民办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在发达国家,政府资助的技术服务机构是新技术和企业间的桥梁。我国近年来也加强了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同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基地,使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较大发展。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运用市场手段吸引各类生产要素,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广阔的选择空间,配置丰富的资源。但它也存在研究机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需求方难以持续开发技术等问题(朱宁宁,王溦溦,2011)。
4、2)专利出售模式。专利出售模式是科技成果拥有者通过技术市场一次性地将创新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有偿转卖给企业使用,从而获得继续科研的资金支持。而企业借助科技成果改进技术,优化结构,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发展困境,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二者的结合实现了信息、资金、技术的互补,实现了资源的最大优化率。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过程简单,科研投入可以迅速得到弥补;缺点是寻找需求对象的难度比较大,买卖双方都要花费信息搜索成本,科研成果认识及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5、自行转化模式是科研机构或企业以现有政策和环境为依托,多渠道筹集资金,将自身研制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转化并自负盈亏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将科技成果的成果源与吸收体融合一体,使市场交易内部化,无须中间环节,既简化了交易手续,降低了交易费用,又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后续开发,同时省去了成果泄露的问题。这种模式转化速度快、耗时短、效率高,但要求科研院所和企业拥有尖端科技设备、雄厚科研和经济实力以及高水平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国的北大方正、清华紫光等就是高校自行转化科研成果的典型案例。自行转化模式依主体的不同可分为3种子模式。
6、1)融资转化模式。企业通过吸引风险投资或通过二级板市场进行融资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流程是科技成果→风险投资→科技企业→形成规模→投资退出。目前,清华大学已开始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实行科技成果转化,为改造传统产业,强化校企合作和国企脱困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然而如何评估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降低风险投资对成果转化的不信任度,有效监管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与运作等,都是我国融资转化模式中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朱宁宁,王溦溦,2011)。
7、2)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这是科研机构或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科技创新和开发的模式。科技成果所需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研究机构或企业内部的技术积累和突破,转化的过程也通过研发机构或企业的知识和能力支持实现。这种模式能够使研究成果很快运用到实践中去,但需保持核心技术的控制权,比如我国的海尔集团在企业运营中发明的家电防电墙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等科研成果。
8、3)引进技术的二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这种模式是技术转让方采取一次性买断或提供后续服务等多种方式,通过市场技术交易合同将科技成果评估作价转卖给企业,由企业落实条件,迅速实施转化并逐步形成产业,或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二次开发,形成新的技术或产品。通过这种方式自行进行后续研究开发,是落后企业追赶先进企业的一条捷径(朱宁宁,王溦溦,2011)。
9、产学研合作转化模式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普遍模式。该模式各方以技术合约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推动力,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搭建了一个技术创新平台。这种转化模式有利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资源相融,很好地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是科技转化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按照合作组织在合作中不同的切入点与退出点,可以将产学研合作划分为联合模式和共建模式。
10、1)联合模式。联合模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协议、契约等形式就技术创新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一环节的衔接达成合作意向,从而直接实现产学研主体组织间的合作。联合模式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传播和合作开发为重点,以协议、契约作为维系双方关系的纽带。其技术传播常常跨越不同的组织与地域,组织方式较松散,合作的紧密程度也较低,但它是目前我国常用的一种合作模式,在合作总数中超过50%(辛爱芳,2004)。产学研联合模式的具体形式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人才培养、联合攻关等。如沈阳农药厂与沈阳化工大学在小试成果的基础上共同开发特高效农药——绿黄隆,便是一种合作开发的模式。
11、2)共建模式。共建模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建立新的联合体,共享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各主体从中受益。共建模式是产学研合作最高级、最紧密、最富有成效的形式,各方不仅拥有前期的合作基础,从松散型合作逐步发展为稳定的长期合作,而且将相互依赖、优势互补作为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建立紧密型的组织形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在不同的组织之间实现技术传播。产学研共建模式包括共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开发中心、中试基地、研究所等)、学院、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园、研产集团、产学研联盟等形式(辛爱芳,2004)。1983年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核心建立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就是集科、工、贸为一体,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结合的一种巨型联合体模式。
12、在我国,科技创新转化模式也被称为创业服务中心,即对创新技术企业进行培育,并提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产业园、孵化器等具体形式。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层次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孵化型技术中介服务,初级只提供硬件设施和政策服务,中级还提供信息交流、人才交流和管理咨询,高级则在中级服务基础之上提供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融资渠道。这种模式能帮助科技成果拥有者与有潜力的企业合作,将初创时的小企业发展为较为成熟的企业(朱宁宁,王溦溦,2011)。以大学科技园为例,美国硅谷的崛起和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斯坦福大学在创新型人才和强大科研实力上的支撑。我国目前虽不具有硅谷性质的大学工业园,但很多高校都在做积极的尝试。如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依托“三海一核”学科优势,以市场运行机制为导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致力于发展多种经营业务(安沛旺,2010)。在科技成果产生后,高校的科技部门会在大学科技园进行成果推广介绍、中试试验、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市场等活动,使中小企业尽快孵化为成熟的大企业,也为科研创新、学科发展、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提供了平台。
13、政府推广模式主要是利用行政渠道,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及政府指导下的科技中介、科技服务体系等有关转化的服务部门,并采用投资、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风险基金。商业银行应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发放贷款。该转化模式的途径为科技成果→寻找合适的政策环境支持→转化成经济效益,特点是企业充分利用政府的管理职能,靠政府搭台、架桥,来达到解决技术难题,促进成果转化的目的。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集中优势力量统一指挥,在项目指定和经费分配方面实行招标制或择优委托制(武海峰,牛勇平,2007)。通常政府将成果分为高科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计划等。如我国政府相继推出的“863”计划、火炬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星火计划等项目至今仍然发挥着作用。
14、该成果的研发往往是基于跨国公司投资需求或者国际型研究机构的跨国合作需求。通过某些研究基金组织对外发布课题项目信息,各国研究部门根据自身优势选择适合的研究项目后进行课题申请。由于这类科研成果是需方投资的,确定科研项目研究部门上也往往由他们长期合作的单位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完成。课题研究主题的选择相对简单直接。我国的很多研究院所和高校都承担了很多这样的科研项目。当然,项目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归委托单位所有。由于国际科研组织或者跨国公司往往有比较成熟的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因此转化过程并不会由于跨国合作而增加转化难度,反而容易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杨萍,张源,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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