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什么
1、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比如服务经营权、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进行交易,咨询服务。当然还有其他的类别。
2、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广东如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1、近年来,广东省坚持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作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全力构筑全省“一门式、一网式”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2、简政放权“零审批”:市场活力大增投标人翻番
3、最近,一则关于“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的招标公告,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上,短短十来天就吸引了近2500人的关注。
4、广东省近年来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架构,对全省各地散乱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合撤并,各级政府设立的平台总数由284个减少为23个,精简比例达92%。同时,对公共资源交易品种进行丰富,类别从几年前以政府采购为主,发展到目前包括工程建设、土地拍卖、公物拍卖、碳排放、海域海岛等十大类。
5、“目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是零审核。”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以良说,改革前,公共资源交易入场时间平均需花费15日甚至更多。改革后,即到即办,当日办结,效率大幅度提高。零审核意味着零门槛,这项改革立刻激活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积极性,多地出现投标人翻番的现象。
6、“管办分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由事前审批控制向事中事后监管的不断转变。”广东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说,改革就是要彻底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7、强化监管“零容忍”:平台之外无交易
8、“应进必进,一切姓‘公’的资源,都要纳入交易中心阳光交易。”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刚说,目前全市小到鱼塘、山地承包,大到土地拍卖、重大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等,都统一纳入交易中心场内交易。交易项目从最初的28类扩充到目前的54类。
9、杨志刚说,自2013年起,交易平台100%实现电子化交易,交易过程全程网上封闭进行。“此举有效杜绝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人为干扰,确保交易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靠关系不如靠实力’已形成各方共识。”
10、“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努力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的目标。”广东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副主任张海说,广东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最近还尝试委托中国赛宝实验室作为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
11、优化服务“零障碍”: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2、近年来,广东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顶层设计,加快制定统一标准,全力打造全流程、全方位、全时段公共资源交易零障碍服务体系。
13、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王颍凯说,改革前,由于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乏互联互通,数字身份无法交叉互认,投标人往往要携带各种各种的“加密狗”疲于奔命;改革后,各方交易主体不仅无需重复注册,还可以坐在家里参与网上招投标。
14、“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日益成熟,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益大大提高。”陈以良说,以全省公车拍卖为例,拍前公示、拍中监管、网上拍卖的全程无障碍服务赢得市场主体信任,成交率超过90%,溢价率达到42%。
15、2016年,广东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的总数为136269宗,交易金额12762亿元,增收784亿元。
16、“今后将继续推进平台整合工作和‘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让改革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惠及更多群众。”何宁卡说。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2、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4、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平台运行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开放对接各类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交易标的专业特性,选择使用依法建设和运行的电子交易系统。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需要评标、评审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从依法建立的综合评标、政府采购评审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专家实施监督管理。
7、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跨区域选择使用专家资源。第十二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设施标准,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场所资源,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设施。
8、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交易场所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现有场所办理业务。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平台平稳运行。第三章平台服务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应当按照法定要求确定,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推行网上预约和服务事项办理。确需在现场办理的,实行窗口集中,简化流程,限时办结。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无偿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第十七条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归档保存。第十八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0、(一)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11、(二)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
12、(三)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13、(四)干涉市场主体选择依法建设和运行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4、(五)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15、(六)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16、(七)违法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17、(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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