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和中国为何突然关停比特币交易平台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1、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2、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3、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4、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5、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6、2013年10月15日,百度旗下百度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7、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8、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9、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10、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11、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
12、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13、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
14、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
15、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16、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二、中国为何突然关停比特币交易平台
据报道,中国监管当局要求境内比特币交易所制定无风险清退方案,9月底前关停。
目前,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中,“比特币中国”和“微比特”两家已经正式宣布将关闭交易平台。一路高歌猛进的比特币交易,在中国,终于被按下了暂停键。
不过,冷静下来思考,从2010年4月公开交易,到近两年在中国投资圈兴起,监管部门为什么突然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按下暂停键,我们又该如何认识这些新型金融概念呢?
昨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与此同时,是比特币价格的高位下跌。据报道,自从“比特币中国”宣布本月底停止交易,比特币价格就大幅下跌了11.3%,至3426.92美元。这也是比特币连续7天下跌,成为其一年来持续最久的跌势。
追根溯源,比特币是怎么流行起来的?
这还得说回2008年金融危机。危机之后,美国实行量化宽松(Quantitative Easing)的货币政策,不断向市场投放大量的货币,以刺激经济发展。这导致美元大幅贬值,紧接着全球主要央行也大放水,货币贬值进一步加剧。人们开始对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和货币信用,产生了很深的质疑。
这个时候,比特币的出场,就有点“自带光环了”。作为世界上第一款虚拟货币,比特币有几大特点:匿名性、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不可追溯、跨境流动等。此外,开发者声称它总量有限(2100万个)、产出趋缓。
这些特点,无疑击中了那些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者的兴奋点。他们认为,虚拟货币既能弥补法定货币的天然缺陷,还能躲避监管,进行“地下”和跨境资金交易,必须大力推广。
发展到这几年,其声势更是势如破竹。最高峰时,其价值相较于7年前,涨了500万倍,参与者从专业小众快速扩散到普通大众,国内甚至出现了“炒股炒房不如炒币”的论调。
与此同时,一大批“虚拟货币”跟风轮涨。2017年以来,莱特币价格上涨476%,瑞波币价格上涨54倍,以太币价格上涨13倍。
如此受追捧,名字里还带个“币”字,虚拟货币真能如那些自由主义者所愿,与法定货币并肩吗?
抛开花哨的概念,我们可以对照法定货币的基本职能,去认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贮藏、世界货币等。我们一条一条来看:
首先,暴涨暴跌的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难以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终只能沦为投机的工具。
再从货币信用上看,像中国、美国这些主权国家发行货币,依赖的是国家信用和黄金储备等标准,而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
这意味着什么?今天这个币的算法严密,那这个币的安全性可能就高一些,明天那个币的算法存在漏洞,或者被黑客攻破,就很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的资产受损。事实上,在币圈,比特币被盗是常事,因而其贮藏的功能也无法实现。
此外,新算法层出不穷,新型虚拟货币也就层出不穷。那这些虚拟货币之间、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如何兑换?显然,目前还无好的解决办法。
更严峻的问题在于,货币种类一多,交易成本就会上去。而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不可追溯性,又将增加货币政策的监测难度。这样一来,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很容易变成跨境洗钱的工具。
这样一种货币,又如何能称之为法定货币呢?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中国央行就指明,比特币为“网络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
近日,原中国央行副行长、现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也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并且,他说,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比特币及其平台被非法活动所利用。
既然不过是一个虚拟货币,为何央行又要如此重视、下狠手?
原因很简单,比特币正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潜藏社会风险。
事实上,在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暗网”(Dark Web)世界,比特币正作为主要支付工具,大行其道。这些违法活动包括:走私、贩毒、军火、色情、暗杀等。
典型案例如丝路网站(Silk Road),借道“暗网”,售麦毒品,完全依靠比特币进行交易。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13年查禁了丝路网站,2014年再次查封其2.0版本,但类似网站仍层出不穷。
在国内,公众投资者面临的,还不仅仅是违法犯罪和投机风险,更有交易平台带来的风险。近期,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在风险提示中指出,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在中国,98%的比特币交易,是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的。
但这些交易平台风险重重。一种情况是携款潜逃,例如2013年,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GBL,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用户损失2000多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是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不到位。2016年,香港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inex约7200万美元的比特币遭窃,最终的损失却要由用户平摊。
此外,比特币交易平台兼具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职能,为炒麦炒麦活动提供了信息和交易便利,也是造成比特币市场风险的重要原因。
我们到底需要一种怎样的货币,一种怎样的货币环境?
央行行长周小川关于数字货币的讲话,值得思考。他说:“数字资产、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可见,央行层面的研究,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但社会和公众却利用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走向了融资和投机。
比如,至今也没几个能说得清楚的区块链技术,在用作虚拟货币底层技术时,存在的问题就不少。
首先是网络安全。真正拥有比特币的人基本不在网上存储代币,而是将它们存在硬盘里。最先进的技术,却用最原始的方式储存,这事是不是有点讽刺?
其次,比特币的代码是开源的,这也就意味着,技术人士可以修改代码,产生源源不断的虚拟货币,也就突破了比特币“总量有限”属性。
这事儿的关键在哪儿呢?在于这些虚拟货币可以与法定货币兑换,例如比特币可以兑换成日元,日元可以与世界上几乎所有法定货币兑换。这种情况下,如果虚拟货币的数量任意增加,那么整个国际货币体系就乱套了。
此外,比特币还很容易滋生套利行为。比如,拿人民币换成比特币,到日本再拿比特币换成日元买房子,连中间汇兑都省去了。这不是给资本外逃提供了技术手段嘛。
因此,9月4日,央行叫停代币交易平台的兑换功能,特别是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功能,是非常精确的打击手段。
近几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要脱虚向实,保护好实体经济。但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发展方向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都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
而最近这一轮监管的组合拳,既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金融风险早防范、早化解理念的贯彻。
对于有犯罪可能的东西,就要严厉打击封存!支持国家行动!
三、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1、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2、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4、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5、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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