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大家好,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名单)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名单)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泰安市民之家上班时间
  2. 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名单)
  3. 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泰安市民之家上班时间

1、泰安市民之家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2、泰安市民之家是泰安市面向市民的综合服务平台,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的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上班,下午17:00下班;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3、综上所述,泰安市民之家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请注意,在非工作时间,市民之家将不再提供服务。如有需要,请提前查询相关部门的值班安排或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业务。此外,泰安市民之家还提供了丰富的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4、除了以上提到的服务内容,泰安市民之家还注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评估和反馈。他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渠道收集市民的反馈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市民之家也积极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互动,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5、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查询和办理服务;

6、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企业开办服务;

7、婚姻登记、生育服务证等家庭服务;

8、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服务。

9、市民之家致力于为市民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泰安市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在这里,市民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不同的需求。

10、综上所述,泰安市民之家是泰安市的重要公共服务机构,其服务时间、内容和质量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同时,市民之家也积极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拓展线上服务渠道,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法律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泰安市民之家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

二、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名单)

为提供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牟汶河以东,泰楼路以西,黑石埠村庄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村镇东南望村、黑石埠村

地块2位置范围:牟汶河以东,泰楼路以西,南阳关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村镇南阳关村、北阳关村

地块3位置范围:泰楼路以东,徂徕山环山路以西,茅茨北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良庄镇茅茨南村、茅茨西村、茅茨东村、茅茨北村、黄石崖村

地块4位置范围:牟汶河以东,泰楼路以西,房村镇董白塔村,良庄镇薛庄北村村庄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村镇董白塔村、程白塔村;良庄镇薛庄北村、薛庄南村

地块5位置范围:泰楼路以东,黑石埠村村庄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村镇黑石埠村、涝坡村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会同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为提供泰山区泮河综合治理工程及二污湿地工程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西起王庄,南至夏家庄,泮河两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源街道王庄社区、徐家楼街道尚家寨村、栗家庄村、琵琶湾村、王家店村、宅子村、万家庄村、夏家庄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万官大街以北,泮河两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徐家楼街道王家店村、宅子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2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3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拆迁实施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泰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泰山区泮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泰山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30日由泰山区泮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泰山区泮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联系人: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38-6189816

为保障我县实施城镇总体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旧县乡旧县一村村西地段,四至范围北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南至旧县二村土地;西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东至旧县二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旧县一村村委会、旧县二村村委会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医院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并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公告。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回复【网上办】可获取泰安市政务服务入口、出入境办理入口、车管服务入口、技能办理入口、社保网上办理入口、劳动保障入口、公共服务入口、考试中心入口、重名查询入口、EMS邮寄入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入口。

三、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名称: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4建设规模:双龙路北起紫欣路,经谢过城大街、北上高大街、擂鼓石北街、擂鼓石大街、繁荣大街、东岳大街、东湖路、五马街,南至灵山大街,总长约4.45公里,其中紫欣路至北上高大街段红线宽30米,长约1.1公里,北上高大街至灵山大街段红线宽50米,长约3.3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排水、路灯、电力、环卫等。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合格;

2.6招标范围:泰安市双龙路建设工程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15.25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2020年6月23日08时30分至2020年6月30日16时30分

4.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CA认证:0531-88038619。

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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