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深圳排放权交易平台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核心业务内容,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深圳排放权交易平台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核心业务内容
在深圳市政府与人居环境委员会的领导下,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积极推进深圳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1)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政府以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积极推进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以“自愿减排交易平台”为基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自愿减排交易服务,帮助机构和个人实现碳减排的目标,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将推出多项低碳金融创新服务,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基金、碳减排投资基金和新能源汽车基金等低碳金融产品,拓宽节能减排技术投资与金融服务渠道,建设节能减排技术与资金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者及专业人员提供低碳发展和碳交易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和专业培训服务。关于最新的培训课程可登陆排放权交易所官网或关注官方微信。
为企业量身定制涵盖企业碳足迹、产品碳标签、碳排放战略管理、碳抵消服务、碳中和行动以及碳资产开发和管理等多元化的解决方案。
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怎么样
1、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2010-08-2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561549191Q,企业法人陈志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温室气体、节能量及其相关指标、主要污染物、能源权益化产品等能源及环境权益现货及其衍生品合约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为碳抵消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能源类项目等能源及环境权益投资项目提供咨询、设计、交易、投融资等配套服务;为环境资源、节能环保及能源等领域股权、物权、知识产权(技术)、债权等各类权益交易提供专业化的资本市场平台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培训(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等许可后方可经营)。^。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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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环境资源友好型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和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2、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设定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及其减排义务,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包括碳排放量化、报告、核查,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和交易以及履约。第三条碳排放权交易坚持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3、(一)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划、政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二)负责提出碳排放权交易的总量设定以及配额分配方案;
5、(三)确定碳排放权交易的管控单位并监督其履约;
6、(四)监督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主体的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7、(五)建立并管理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和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
8、(六)统筹、指导、协调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第五条市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接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业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
9、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业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报告、核查标准,组织对纳入配额管理的工业行业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进行核查,并对工业行业碳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市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对纳入配额管理的工业行业碳排放单位的有关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算,并对统计指标数据核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0、各区政府和财政、金融、经贸信息、科技创新、税务、环境保护、规划国土、交通运输、水务等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管理工作。
11、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第六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及时掌握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动态。
12、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时披露和公开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管理信息。第七条主管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统一、开放、公开、透明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八条市政府应当对为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九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宣传和培训,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13、鼓励成立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协会。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宣传和普及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知识,推动节能减排。第二章配额管理第十条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实行目标总量控制。全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目标排放总量(以下简称目标排放总量)应当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碳排放单位(以下简称管控单位),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14、(一)任意一年的碳排放量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企业;
15、(二)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业主;
16、(三)自愿加入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碳排放控制管理的碳排放单位;
17、(四)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碳排放单位。
18、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调整管控单位范围。管控单位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应当在市政府和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第十二条管控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控制义务。管控单位为建筑物业主的,其碳排放控制义务可以委托建筑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等代为履行。第十三条任意一年碳排放量达到一千吨以上但不足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应当每年向主管部门报告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具体要求参照管控单位执行。
19、市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将前款规定的单位纳入配额管理。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目标排放总量、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阶段和减排潜力、历史排放情况和减排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全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年度配额总量(以下简称年度配额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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