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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组一行4人于2005年7月6日至13日,对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矿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哈尔滨水泥厂新明矿、哈尔滨松江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的基本情况
从2000年到2004年,全省累计登记探矿权611个,平均每年登记面积2824平方公里,最低年份为1510平方公里,最高年份为5714平方公里。表1是历年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情况。
表1黑龙江省2000~2004年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主要来源于省和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部分,各年的情况,见表2。
表2黑龙江省2000~2004年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单位:万元
4年累计投入37562万元,其中,省矿产资源补偿费35122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2440万元。2004年投入的地勘费比2003年增加136.2%,明显出现加快的趋势。
勘查的主要矿种有:金、铜、铅锌、铂钯、锰、铁等金属矿,煤、煤层气、铀、地热等能源矿,菱镁矿、矿泉水、硼、二氧化碳、水溶气等非金属矿,以及综合研究等。其中投入较多的矿种是:
金矿,2001~2004年累积投入11112万元,占总投入的29.6%。
有色金属矿,2001~2004年累积投入5118万元,占总投入的13.6%。
综合研究,2001~2004年累积投入6943万元,占总投入的18.5%。
4年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为:新发现矿产地20处,其中,逊克东安金矿为特大型岩金矿,远景储量可达50吨以上;黑河争光岩金矿、三道湾子金矿和鸡东四山林场金矿,已探明储量35吨,此外,还在鸡东五星地区发现中型以上铂钯钴镍矿床,在铁力鹿鸣一平安地区发现有望中型钼矿等。
从2000年到2004年,全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77宗,其中,2001年1宗;2002年16宗;2003年21宗;2004年39宗。其余的437个探矿权,都是审批出让的。2000年以来,转让探矿权只有3个,其中,2003年2个;2004年1个,与外商合作勘查的探矿权3个。
此外,该省地勘单位还到内蒙古自治区勘查,取得探矿权3处;到外蒙古、俄罗斯勘查和购买探矿权5处。其中,在俄罗斯的探矿权只有50%的份额。
二、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的突出特点
1.探矿权运作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即主要是政府财政性投入
以省地矿局为例,2000~2004年,各种勘查资金投入,见表3。
表3黑龙江省2000~2004年探矿运作资金投入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地勘费、地调经费、国家和省返还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均属政府财政性资金,四者之和共占总投入的96.1%,而社会资金仅占3.9%。这种情况在全国是不多见的,特别是2004年,该省的社会资金投入仅占总投入的1%不到。而同期,全国地勘投入(固体矿产)的社会资金占总投入的60%以上。
2.在两级探矿市场中一级市场比较活跃,而二级市场缺少相应的条件
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计,2001~2004年,一级市场出让探矿权77宗,而二级市场转让探矿权仅有3宗,原因是在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中,出资者主要是政府,地勘单位勘查登记探矿权,但并不真正拥有探矿权,实际上只是与政府签订技术劳务合同,取得的探矿权仍旧归出资者政府所有,最后由政府出让,所以都属于一级市场。从事矿产资源的地勘单位,由于没有探矿权,自然也就无“权”可转让,而探矿权二级市场是指“矿业权在一般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不是政府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出资从事矿产勘查,再把勘查成果(探矿权)拿来出让,实际上已经进入矿业权生产经营范围,本应属于民事行为,把它统计为一级市场不一定准确。
3.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混合运作
黑龙江省财政性资金投入地质勘查,既有公益性的,也有商业性的,而且大部分是商业性的,这部分称之为“战略性矿产勘查”。实际上有许多地质项目,根本构不成“战略性”,如金矿、非金属矿勘查,纯属一般商业行为;而真正战略性矿产,如石油、天然气勘查却没有给予投入。可见,在投入方向上界线并不十分清楚,实际上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有两大区别,一是成果消费属性不同,公益性不排它,向社会无偿提供;商业性是排他性的,向社会有偿出让。二是核算机制不同,公益性的属于收益性支出,投入后当期核销;商业性的属于资本性支出,投入后形成资产,在耗费中逐步核销。用这两条标准来考察,黑龙江省地质成果,在消费上是用商业性的办法,通过招、拍、挂出让;在核算上是用公益性的办法,勘查投入当年核销,没有实行资本化。
4.政府财政性投入缺少相应的目标与规范
政府财政性投入是引发以上3个特点的直接原因,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做地质工作的数额很大,每年都是上亿元,这在全国各省区之间是少有的,这也是产生上述3个特点的经济基础。黑龙江省之所以资金补费数额较大,主要是大庆油田产值巨大,从价计征自然其他省区无法相比。
政府财政性投入正成为影响矿业权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现象并不是黑龙江省独有。如何调整地方政府的思想,控制政府财政性投入的逐利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要使政府财政性投入着眼于长远利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引水之源,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增倍效应。
三、黑龙江省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上的处境
由于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的上述特点,给黑龙江省地勘单位从事矿业权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便。本来地勘单位主业的企业化可以有3种主营业务,即:
(1)集中精兵强将和地质信息资源,组成资源型矿产勘查公司,从事矿业权经营;
(2)集中地质技术装备优势,通过内部和外部、紧密的和松散的联合,组成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从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3)有条件的地勘局,把现有矿山企业和矿产勘查资源集中起来,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业公司,既生产矿产品,又经营矿业权。
可是这3种企业化形成,对黑龙江省地勘单位来说目前可选择的是第二种,即承包勘查技术劳务。而且在承包时,还要搭上自己手中的地质信息,即矿点、矿化点的地质资料。因为按照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的程序:①掌控地质勘查资金的政府,先要求各地勘单位申请地质项目,在申请中要把开展地质工作的依据提供出来;这个依据就是地勘单位掌控的矿点、矿化点;②在申请的基础上,政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听取意见,再由政府拍板定案;③项目完成后,承包单位获得承包费用,政府获得探矿权;④政府对已经掌控的探矿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予以出让。
显然对探矿权的上述运作程序,地勘单位别无选择,只能自愿接受,因为他们迫切需要营业收入,养活队伍,即使是劳务性的,也不愿放过;如果他们不接受,自己筹措资金申请探矿权,也要由政府通过招、拍、挂出让,不再搞行政审批出让。与其这样不如提供地质资料去承包劳务。所以在黑龙江,地勘单位只能走打工这条路。对此,地勘单位议论纷纷。
地勘单位虽然在省内经营探矿权有困难,但是在省外、国外经营探矿权,却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对矿资源勘查形势认识和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实行走出去战略,开展周边国家的矿产勘查和开发工作”。省地勘局、省有色地勘局、也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取得了全部或部分探矿权。此外,省国土资源厅也支持地勘单位用探矿权同外商合作,吸收国外资金开展黑龙江省矿产勘查工作。省地勘局先后同美国两家公司、南非一家公司合作勘探,合同投入额可达700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省探矿权运作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财政性资金,取得了重要地质成果,这一点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是从深化地勘体制改革角度看,从市场经济体制下探矿权运作的规则考量,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其中主要有:
1.关于财政资金如何支持地质工作更为有效
黑龙江省的全方位支持,固然有它的特点和优点,但潜伏着3个弊端:第一,现阶段通过地勘单位的申请项目,可以把过去的找矿信息充分挖掘出来,减轻了财政资金投入的风险。但是持续下去,可利用的找矿信息会越来越少,届时地质找矿风险,将会全部压给财政资金,这是很不利的。第二,现行的探矿权运作,地勘单位主要关心的是劳务承包费用,而不是地质成果,这就有可能造成找矿效果不佳。第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是非资本运作,经费当年核销,而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则是资本运作,风险损失要由风险收益弥补。二者在同一个市场运行,够成了不平等的竞争,长此下去,必然影响社会资金的进入。针对上述弊端,建议把财政性资金分成三部分,分别用不同的机制运作:
(1)对公益性地质工作,可以沿用现行办法运作,但地质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无偿使用。
(2)对需要支持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可以实行补贴政策,由勘查主体立项、投资,财政资金按比例搭配。找矿成功,财政资金返回;找矿失败,给予核销。
(3)对重要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政府可以作为出资者向国有矿山或国有股份注入股本,增强其经济实力,以达到控制资金的目的。这样做既有利于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又能避免政企不分之嫌。
2.关于限定探矿权“招、拍、挂”范围
黑龙江省现行办法是所有新设探矿权,基本上全部需通过招、拍、挂方式。这固然体现了市场配置资源、市场形成价格的优越性,但在客观上也确实抬高了探矿权进入的门槛,不利于社会资金进入风险勘探。对此要认识到,探矿权固然是从矿产资源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受制于所有权。但同时所有权也有赖于探矿权。因为绝大多数矿产资源都埋藏在地下,不经过寻找和勘查,就无法实现所有权。而要寻找和勘查,无非是两种途径:一是自己出钱勘查,但要承担风险;二是通过设置探矿权,让社会资金勘查,所有者不承担风险,只享受权益。境外市场经济的国家,多是选择第二种途径,主动降低探矿进入门槛,实行先来先得。这值得我们借鉴的。为此建议要对探矿权进一步细化,明确哪些可以招、拍、挂,哪些不能招、拍、挂,特别是广大的空白区,只有实行先来先得的政策,才能吸引社会资金,从事风险勘查,从而有利于加强黑龙江省的矿产勘查工作,也有利于实现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3.关于培育和发展探矿权的二级市场
黑龙江省探矿权流转最薄弱的环节是二级市场,因为一级市场在强大的财政资金推动下尚属正常,而二级市场基本没有形成。对此要认识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要以矿产勘查的优化配置为基础,而矿产勘查的优化配置,除了一级市场的招、拍、挂之外,主要依靠探矿权二级市场的活跃。所谓活跃,就是在探矿权市场上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只有退出自如,才能不断地进入。这就是探矿权的流转,而每次流转都是优化配置的过程。贵州银水洞金矿,加拿大公司花几十万美元进行评价,以失败告终,不得不退出;可是紫金矿业随之跟进,很快取得了突破,现在已经转入开发,每年纯利上千万元。如果没有这种流转,银水洞现在可能还是已经死掉的矿点。因此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列出专题,专门研究在黑龙江省如何把探矿权的二级市场搞起来。首先要抓住信息,现阶段国土资源厅基本掌控了全省的初级探矿权,要通过各种形式,把这部分探矿权流转起来。其次要采取多种措施,把探矿权经营者和使用者连接起来,并运用多种方式,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分立、合并、合资、合作、重组改制等,把探矿权市场搞活。只有活跃的探矿权市场,才能为黑龙江省的矿业发展提供长效的推动机制。
二、关于四川省矿业权及其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调研组一行4人,于2005年5月17日至24日对四川省矿业权运作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省地勘局、西南石油局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多方收集资料。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2004年全省审核颁发勘查许可证680个,其中,新立184个,变更87个,延续394个,保留15个。探矿权人以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企业为最多,共345个,占50.7%;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144个,占21.2%;涉外企业16个,占2.4%。从勘查阶段看,普查为616个,占90.1%,详查13个,勘探8个。
2004年投入勘查资金1.67亿元,其中,以社会资金为主,占总投入的88%;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仅占12%。在社会资金投入中,国内企事业单位为1.14亿元,个人投入为1549万元。投入的矿种主要是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两者投入总和为1.27亿元,占总投入的78.3%。其中,金矿6702万元,占总投入的41.3%。地质勘查面积9357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投入资金仅为17324元。投入强度较低,投入规模偏小,投入10万元以下的项目138个,占10%;投入20万元的项目157个,占20%;投入50万元的项目157个,占50%;投入100万元的项目57个,投入大于100万元的项目25个,其中,投入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为3个。全省完成钻探工作量23095米,坑探工作量66473米。
2004年地质成果显著,控制的大型矿床11个,中型矿床38个,小型矿床318个;预测的大型矿床34个,中型矿床82个,小型矿床358个。在矿种上有色金属242个,占总数622个的36.6%,金矿235个,占总数的35.5%,黑色金属50个,占总数的7.6%,能源矿产31个,占总数的4.7%。
总的看,2004年是近10年来矿产勘查发展最快的一年,投入资金比2003年增长35.6%,比2002年增长111.6%,发展势头强劲。其主要动力是矿产品需求旺盛,促使矿产品价格上涨,进而推动矿业权价款上涨。乐山市一个煤矿的矿权,在拍卖时起价只有800万元,最后卖出3300万,高出起价的3倍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反映,过去每吨煤炭的勘探费用仅为3~5元,而现在已涨到10元以上。
对矿业权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矿业权运作中的多方面关系。一般说对采矿权作为财产权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但对探矿权作为财产权的认识却分歧明显:有的认为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是由矿产资源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是矿产勘查投入形式的。但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他的保护不完善,因而常常受到侵犯,甚至在会计核算上至今也没有把它作为财产权处理;有的认为探矿权作为信息产品,其价值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勘查投入,二是探矿权人的贡献(主要是指技术知识成果),因而要求分享知识产权;有的认为矿业权和矿产资源所有权是连在一起的,所有者既可以支配矿产资源,也可以支配矿业权,因而导致各级政府要直接掌控所有矿业权。
对矿业权的“招、拍、挂”,四川省早在2002年就发出了3个文件,作了明确规定。这个规定同国土资源部2003年颁布的办法基本一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宋厅长对此很坚决。他说政府掌控的矿业权实行“招、拍、挂”,至少有4大好处:①有利于防止腐败。凡是不通过“招、拍、挂”出让的矿权,在追查时几乎都有问题;②有利于公平公正,可以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声誉;③有利于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出高价者在资源利用上必然更加珍惜;④有利于权益保护,由于是出钱购买矿业权,权益保护理直气壮。
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矿业权的“招、拍、挂”。2005年四川省委曾以川委办[2005]6号文提出“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强调“对新设置的矿权的出让和国有矿山企业破产后采矿权的重新出让,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拍卖为主。国有企业单位的采矿权转让,也必须公开透明”、四川省纪委也以川纪发[2004]20号文,以党纪的高度,要求加快推行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工作。强调“在资源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实行公开竞价、公平竞争。
上述的认识和要求,从总的原则说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细节和操作层面上有两大疑点:一是所有矿权都搞“招、拍、挂”出让,与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办法不一致;二是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转让矿权也必须搞“招、拍、挂”,与国家有关保护经营自主权的规定相悖,因而引起许多反映。
2004年全省通过“招、拍、挂”出让探矿权36处,收取价款8842万元,上缴省财政专户1675万元,约占20%;其余80%留给地、县两级政府。价款的使用原则上规定用于地质工作,实际上也没有跟踪检查。出让矿种最多的是有色金属,共14宗;成交价款最多的是黑色金属,11宗收回价款6652万元。
2004年全省转让探矿权;申请84个,批准58个,成交价款7639万元,其中出售6388万元,作价出资1250万元。转让矿种主要是贵金属和有色金属。
2004年采矿权出让和转让比较活跃,总共成交额达13亿元,比2003年成交的2.2亿元多出5倍。价款也比较高,有的煤矿采矿权,一处买出3亿元,被天津企业买走。
总体看,矿业权交易虽然比较活跃,较前几年也有很大的发展,但横向比或与矿产勘查登记比较,还是不够理想,主要是市场发育不成熟,有的是一级市场好,是二级市场差;有的是二级市场好,一级市场差。而与省外比较,特别是与云南省比较,四川省是落后的。
地勘单位是矿业权交易的重要市场主体,一方面它占有大量的探矿权和地质资料;另一方面它又处于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过渡的转型期。从地勘单位这个侧面了解矿业权运作有特殊意义。
四川省地勘局是原地矿部所属单位,1999年属地化管理。5年多来在与地方经济的融合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5年地方财政为该地勘局增加地质勘探费1.8亿元,相当于原下放基数(2亿元)的90%,加上自己的创收2004年总收入达10.67亿,年增长13.7%。四川局形成的4大产业都是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当前的市场形势也很好。4大产业是:
(2)做优工程勘查和基础施工业;
其中地质找矿和矿业开发,都与矿业权紧密相关。该局提出要“三集中”,即集中资金、集中技术力量、集中管理精英,抓好地质找矿,特别要在找矿激励机制上深化改革,取得突破。下面是该局近几年矿业权经营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四川省2002~2004年矿业权经营情况
该局所占用的探矿权,占全省探矿权总数的37.8%,在全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局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合资、合作,二是出售。该局与南非矿业公司合作找矿,首次投资2000万美元,取得成功后,再增加3000万美元,是利用外资在国内找矿的重大举措。该局认为,从长远看,不宜过分依赖矿权转让取得收入,而应立足于矿产开发。因此,今后取得的探矿权,大多数要转为采矿权,以保证地勘单位的发展后劲。这个认识是值得重视。
西南石油局也是原地矿部所属地勘单位,1996年正式的一次性转企,没有过渡期,取得成功。如今已是年产19亿立方天然气规模的油气企业,2004年生产经营总收入22.8亿,实现利润1.88亿元。
该局的矿业权具有垄断性,相对固体矿产较少受到侵犯。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有两个浅层天然气区块,地方也进入了。后来经过省政府的协调,以合资开发的形式给予解决。现在仍以两个独立子公司的身份隶属于中国石化总公司西南分公司。当前油气开发的主要问题是征、租地困难,地方协调难度增大,有一个工区,因青苗赔偿、过桥过路而发生的强行收费,使施工期拖延一个月之久,影响了整个工程。
总的看,地勘单位属地化和改企之后,队伍稳定,与地方经济的融入紧密,发展势头良好。实践证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所确定的地勘队伍改革方向是完全正确的,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在调查研究中,各方面以矿业权运作为主题,在肯定成绩的和主流的同时,也反映不少问题,其中主要有:
1.在政府实施“招、拍、挂”的矿业权中,边界有些不清
对此虽然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办法中规定4条,在四川省的办法中规定3条,但都不够具体,操作起来具有多解性。更主要的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地方政府无视上级规定,任意扩大探矿权的“招、拍、挂”范围。如凉山州召集在该区工作的地勘单位开会,帮助政府把全州划出50个成矿区块,然后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矿权。结果该州再没有可以登记申请矿权的区块了。还有的地县矿管部门,只要你一申请登记,他们就在登记的区块、设置“招、拍、挂”的矿权。上述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则多是从防腐败角度出发,具有政治考虑。这样,下边有利益驱动,上边有政治要求,使这个问题很难纠正。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规定,煤炭的矿权,只能卖给国有企业,也是不符中央政策的。
2.在矿业权“招、拍、挂”的主体上有些不清
本来政府颁布的办法,只限于政府掌控的矿权,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可是四川省把它扩大到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求他们去转让或处置矿权时,也必须“招、拍、挂”。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侵犯了企业的经济自主权,因为矿业权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二是有的矿权处置不适合“招、拍、挂”,如地勘单位与外商、内资合作勘探,完全凭借合作伙伴主观认可,双方自愿,无法搞“招、拍、挂”。四川地勘局在凉山州的一个金矿,已谈好与福建紫金矿业合作,但申请一年多,州政府就是不批。原因是州政府要拿去“招、拍、挂”。这种做法已严重干扰地勘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政府直接从事矿业权经营,已形成一种很强的势头
具体做法是把所有可能形成初级探矿的地段,政府全部控制起来,然后通过政府立项,向地勘单位发包技术劳务,取得升值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之后,再由政府招、拍、挂。显然这已不是行政行为了,而是生产经营行为,但又不搞工商注册,不搞企业核算,不搞勘查登记,完全凭借行政权利,在矿业权市场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发展下去会产生许多消极影响。
4.对探矿权优先获得采矿权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受到质疑
有人花许多钱购买探矿权,可是却无法保证获得采矿权,实在是不合理。而在解释“优先”时,有些地方政府说成是同等价款的优先,即探矿成功之后还要拍卖,价优者优先,更增加了投资者的顾虑。对此,有些地方把两权合一拍卖,在出让条件上注明,必须完成的探矿工作之后方能转入采矿。
5.对政府拍卖矿业权所得价款的使用,虽然有要求但没有检查,实际用途不够清楚
有人认为,由于这些价款地方政府分大头,要真的都用于地质工作也不尽合理。如有的地区一年可收回几个亿,在本地根本没有地方可用。
6.从四川省探矿权的总体情况看,勘查登记的面积相对于勘查投入,投资强度太小,每平方公里每年的投入仅为1.7万元
这对矿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其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现在的地勘单位属于事业性质,自有资金不足,又不肯大胆转企,只能用占地盘办法来实现他们的过渡。
(1)必须明确,矿业权“招、拍、挂”办法所规定的出让主体,只是政府,其他矿业权主体(包括国有企事业)用什么办法转让,应当由他们自己决定。同时在一个省区范围内,应当把拍卖的探矿权同批准授予的探矿许可权具体分开,防止地、县政府任意扩大拍卖范围。总的指导思想是降低探矿权进入的门槛。
(2)必须明确,对矿产勘查的区块或项目,一经投入就是探矿行为,也就是进入了矿业权市场从事经营,因而也就必须按规定的游戏规则行事。这一点作为矿业权市场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厅)应当向各级领导讲清楚,并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各级政府也应当按照游戏规则的规定,组建矿产勘查公司,以企业法人的身份从事矿产勘查,政府则是出资者,其干预不是用行政办法,而是用资本的办法。
(3)关于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统分问题。从实际看,合二为一是完全必要的,关键是如何防止以探代采,对此只要在探矿权自然转为采矿权时,增加一些必要条件就可解决,不必非要搞两权分离。
(4)对政府出让矿业权所获得价款的分成和使用,确有必要加以改进。主要是分成的大头应当上交中央,理由是既然是国有资产收入,就不能由产地占大头。而且地方占大头,也会助长为片面追求权益而扩大矿业权的“招、拍、挂”范围,同时也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把价款用于地质工作。
(5)对有些探矿权人占有勘查面积过大,单位面积资金投太少的问题,应当引起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重视。这不仅关系到个别矿产勘查单位,更关系到其他社会资金的进入,进而影响中国矿业的发展后劲。建议列出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三、商贸活县基本状况调研报告
商贸工作是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保障了社会供给,促进了农业生产,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拉动了经济增长,在连接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和消费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本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如何科学发展我县商贸工作进行调研,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店铺、实地察看、分析数据等形式,收集到了商贸流通的基础资料,掌握了商贸工作的基本现状,通过分析整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到今天已拥有(包括各类门店在内)各种商业网点1962个,综合集贸市场22个,营业面积约48760平方米,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约4000人,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32020万元,随着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不但为人民群众购物消费提供了好的环境,而且也成为我县税收的重要来源和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最近几年,县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中心城区现有商业网点1013个,营业面积约24897.6平方米、从业人员1500多人,现有综合大型超市3家,连锁经营店160多个,共有酒店宾馆25家,建设并投入运营的综合商业街3条、综合批发市场1家、集贸市场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这些消费购物场所的建成进一步改善了广大群众的消费条件,提高了消费水平。
近年来,我县流通业的建设规模、发展速度、流通主体、流通方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扩大内需方针的指导下,规范和发展并重,使全县商品流通市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流通领域结构明显优化,商贸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商贸流通业的地位日益增强。近年来,我县的流通业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1年的15037万元增加到20xx年32020万元,增加了16983万元,增长113%。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18540万元,同比增长32.5%;住宿、餐饮业完成3450万元,同比增长41.2%;其他行业完成10030万元,同比增加26.3%。从消费地域构成看,县以上占49%,县以下占51%。同样,2001年全县从事商业的就业人员约2457人,到20xx年末从事商业的就业人员增加到4000人,比2001净增1543人。商贸流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保证了人们的购买需求,扩大了就业,拉动了生产、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2、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明显加快。随着商品流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商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目前,xx县商贸流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1910户,其中私营企业33户、个体经营企业1877户,全县绝大部分消费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县已初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导、零售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多类别的商品市场体系;形成了遍布城镇、辐射农村的流通网络和商业网点,为商品流通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流通渠道;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3、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县“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促进流通领域引入先进的竞争机制,带来先进的销售理念和管理技能,有效推动了我县流通现代化建设。我县连锁经营开始起步并有所发展,百货、副食品、农资、家电、餐饮、药品、通讯等行业都有了连锁经营,使中小型综合超市、专卖店等进入xx,转变了人们的消费观,提高了群众的消费水平。
4、流通市场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加强市场运行监控。目前,我县进一步加强了重要商品供求和节日市场供求管理,重视疫情发生期间和节日期间的市场调节;对重要商品进行重点监测,积极宣传贯彻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xx县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各屠宰场的监控和生猪产品的检验检疫,严防有问题生猪产品上市。二是规范乡村两级经营模式,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xx年我县被选作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县,当年建设110个农家店,得到省州顺利验收,并在我县召开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表彰大会,对我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目前全县建设农家店174个,配送中心1个,共兑补资金166.265万元。“农家店”的建设,给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5、市场建设有较大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基础建设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县建有综合集贸市场22个,其中:县级1个,乡级6个,村级15个,年交易额达36400多万元,为全县18万多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对内外贸易、经济的发展起着任何产业不可替代的作用。
6、执法工作不断推进。近年来,商务局重视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的经营行为。
7、流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20xx年,我县通过合并成立了内外贸一体化的管理机构——商务局,从组织机构、职能配置、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整合进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市场的宏观指导,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市场建设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加强对重要商品和特殊行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县商贸业在实现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商贸流通水平层次较低。商贸经营点弱、小、散,大部分市场还处在摊位经营的初级流通形态,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限制了我们与外界的接洽及xx走入世界大市场。
(二)市场建设投入不足,交易载体缺乏,流通网络不畅。无论是辐射四方的综合交易市场还是分散各地的集中交易场所和专业市场都较为缺乏,尤其乡村一级,没有规格的市场,存在布局盲目性,建设资金短缺,大部分市场形成有市无场。有的市场在建设中贪大求洋、求新,重复建设,结果有场无市,效益低下,导致国家资源财产的严重浪费。我县普遍存在经营点少、建设简陋、容量不足、档次偏低、服务功能差等问题,导致商品双向流通渠道不畅,百姓多处在一方有货无处销售,另一方有钱无处买货的尴尬局面。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虽然为百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目前覆盖面狭窄,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消费需求。
(三)缺乏品牌意识,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当前我县的农副产品属粗放型经营,基本处于原材料加工的初级阶段,缺乏精深加工和规模化生产,由于品牌意识的缺乏及没有龙头企业带动扶持发展,虽然泡核桃、泡大蒜、黄焖鸡、腊鹅等农副产品都独具特色、风格,倍受外界欢迎,但仅发展了一些作坊式生产,未能形成自己的品牌、规模,至今还是无法走活,无力与开放条件下的现代商贸企业抗争。
(四)资源整合率低。由于生产经营销售方式单一,旅游业带动发展效果不明显,区位资源优势发挥不够等原因,不能很好将现有的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进行整合,没有实现资源整合效益最大化。
(五)缺乏信息平台。网络、媒体等交流平台的缺乏,使我们既不能充分了解外界的需求,也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一定程度上造成xx与外界的隔离,限制了商贸业因时因势发展。
(六)资金流失,商贸流转困难。近年来,金融部门对商贸流通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小,并且出现贷款周转资金流失,形成了需支援的欠发达地区资金流向发达地区的金融现象,xx流通业的资本投入多为自发、自然投入的社会零散资本,造成xx商贸流动资金短缺,经营困难。
为加快我县流通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引导和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政府要加强对商贸流通工作的领导。市场经济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后,流通产业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确定项目,制定目标措施,确定专人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乡两级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市场建设。市场是商贸流通的重要载体,是商品经济活动的中心和推动器,是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的集散地和现代文明从城市向农村传播的中转站,是党和政府政策、路线、法规的宣传阵地,各类市场的建设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只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好了,流通渠道通畅了,商贸才能繁盛,经济社会才能发展。一方面,政府应从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予以必要投入,结合小城镇化建设,将商贸流通交易区建设列入预算,通过公共投入等方式给予扶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策划、包装一批高质量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外招商,引入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具体做好9项工作:
1、加强县城综合集贸市场扩建、钢材市场、建材市场、停车场四场建设。要按县委政府的.安排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综合集贸市场在改扩建中要紧密结合实际,分区块建设。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市场的多功能作用。建材市场和停车场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功能区,根据发展需要,县委政府将建材分为钢材和普通建材两类,钢材市场建设规模用地15亩,建材市场建设用地41亩。“三场”建设要加快步伐,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实力较强,对市场建设经营有经验、信誉较好的商家来开发,切实把“三场”建设成为服务、环境、效益一流的市场,做到政府、商家双赢,群众得实惠,切实推进xx经济的发展。
2、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的协调工作。成品油供应是流通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工业正常运营的核心元素,全县成品油供应工作经多年的努力,已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大多渠道进油力度,加大进油量搞活流通;二是随着城市建设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不合理的油站;三是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快对旧站新建改造,力争按国际标准建设成综合服务型站点。
3、加强屠宰市场的建设。生猪屠宰是事关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要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实施生猪屠宰工作的目的意义。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屠宰场的建设,按各级要求尽快在乡级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要加大力度对各种人才的培训。严格把好每个关卡,确保上市肉品合格,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
4、云南曲硐泡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随着“把xx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最大的特色林产业发展基地县”目标的确立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泡核桃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泡核桃加工交易量不断增加,从事泡核桃交易的人也在不断增多,进一步显现了泡核桃产业在我县的支撑带动作用。目前,曲硐已成为省内外知名的泡核桃交易集散地,与上海、福建、广州等地有稳固的购销网络,但现在基本以露天交易和农户家中交易为主,鉴于此,为满足需要,适应发展,我县要充分利用好曲硐集散地的原有知名度和建构的关系网,在曲硐建设一个集泡核桃加工、交易、仓储、信息网络为一体的综合交易市场,进一步将大理、保山、怒江、临沧的核桃聚集于我县,提升加工、营销的规模化、现代化。
5、加紧xx物流园区建设。利用xx较好的交通运输优势、产品优势和多年来丰富的贸易经验,培育一个以xx为中心,辐射四方的贸易集散中心,形成贸易主导力量,为xx利用外界的资源提供条件,推动xx商贸发展。
6、加快再生资源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建设是整个市场网络体系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解决脏、乱、差,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堵塞税收流失漏洞,消除目前再生资源行业中存在的无序竞争状态,实现政府对资源和市场的真正有效管理,发展循环经济,提倡环保节能。我县拟在工业园区建设一个“县再生资源专业市场”,建设规模50亩以上,总投资5000万元,功能布局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再生资源专业市场建设后,能有效的推动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7、加快木材交易市场的建设。我县山宽地广、人户稀少,有着较大的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量,一方面可利用广阔的低价林地种植珍贵树种进行交易,一方面在现有林木的更新改造中进行交易。我县接壤的云龙、漾濞、保山都有着较丰富的林木资源,加之我县有较强的交通运输区位优势,对周边的林木进行集散有较好的条件。木材交易市场的建成,能有效的拉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为林浆纸一体化建设打基础。
8、加快各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尤其要加大对山区的投入,解决当前农村商品双向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
9、结合乡镇区位优势,以博南为中心,杉阳、水泄、龙街三个乡镇为次中心建设四个辐射周边区域的物流交易区,逐步形成商业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体系。
(三)抢抓机遇,围绕目标,为商贸流通搭建良好平台。围绕“把xx建设成为云南通往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上的特色农林产品集散地”的战略目标,抢抓大瑞铁路过境、客货运输场站布点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机遇,利用好我县矿产、农、林、牧、旅游资源优势和区位,以及物流配送的优势,积极发展壮大农林业,并通过大理州物流业发展规划及建设,将xx作为大理州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结点,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泡核桃基地县,连接大理、保山、怒江三州市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提高xx县商贸流通业的水平、规模和层次,加快xx商贸活县的步伐,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也将极大地促进以xx为中心的大理州西部地区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效利用商务部创办的《新农村商报》和“新农村商网”,推动商务信息下乡,引导、培育农村消费和商品流通,及时为各民间协会(蔬菜协会、水果协会)、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在网站发布购销供求信息。
(四)理顺和强化流通管理职能。从调整流通结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对县内市场尤其规模大的经营点进行进一步规范,加快流通行业建设。改善相关部门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好职责的同时,要灵活合理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构建新型流通管理体制。
(五)树立品牌意识,争取企业带动,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立足xx区位资源优势,将工业富县与商贸活县有机结合,以烤烟、核桃、矿冶、畜牧四大支柱产业为主导,加大优势农产品深加工这一经济增长点培植力度,抓好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具体要走好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对外接洽的路子,努力构建以林浆纸、红豆杉、核桃、蚕桑、亚麻、肉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体系,积极争取龙头企业的带动,树立品牌,实现我县各种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层次的提升,加快商贸活县的步伐。
(六)创新方式,走活流通。就目前我县的流通方式而言,基本处于就地取材,小范围流通,但立足长远,我们必须探索经营、销售的新路子、新方法,使生产经营流通在质和量两方面寻找新的突破口。不能仅将眼光局限在泡核桃等看得到的本地产品上,也不能将贸易区域局限在漾濞等附近县,要放远眼光,壮大胆识,加快各种物流区建设,利用区位优势做好商品集散,一方面积极做好本地与外界的商品流通,另一方面要学会“无中生有”,创造条件,创新方式,积极发展“两头在外”的经营流通,借别人的资源谋自己的发展。
(七)要积极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准农家店建设步伐,在农村逐步推行连锁经营,用现代物流方式改造农村商业网点,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方面,在城乡之间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通过农村流通体系的改革、重组,促进农民增收和市场繁荣;另一方面,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统筹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农村市场建设和流通来拉动生产,引导消费。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招商和内贸互动并进。通过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资金和各类先进技术人才,加大人流、物流,促成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的高度整合,提高整合资源的利用率。另外,通过积极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各种文化、经济发展,形成统一系统,形成招商与内贸相互推动相互发展的局面。
(九)发展外贸业。外贸业发展的程度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标志,一个地区没有出口产品,说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层次低。发展外贸业是为了引进经济建设需要的资金、技术、原材料和管理经验,来发展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税收和外汇收入,带动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结构。我县要将泡核桃、松茸、黄焖鸡、腊鹅、泡大蒜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独具特色的农副产品进行包装打造,出口,通过商品、技术、服务及其他资源的国际间流动和交换,使我县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联系起来,拉动县域经济的大发展,力争尽快实现外汇零的突破。发展外贸不是调剂余缺,主要是为了出口创汇,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从长远意义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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