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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营税费问题解答山东省东营市税务局
1.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缴纳义务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条件的企业。”
4.居民企业一次性收取了两年的租金,如何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确认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受疫情影响严重,我公司想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直接全填0进行零申报,还是正常填写报表项目同时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按免税进行申报?
答:你公司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需要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选择该文件后,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7.山东省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减半征收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8.山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征2020年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项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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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城市的可用资源
经营城市理念与城市新规划建设——以济南为例
经营城市这一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管理者首先提出的。当时,在新的科技革命浪潮冲击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于在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后工业时代的发展需要,加之当时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水平进一步提高,因此城市发展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日趋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管理者提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要尊重价值规律,要从基本经济规律出发,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整合城市资源。要把城市资源作为资本,按照市场规划运作,实现多元化融资,产业化经营。在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上,推行“企业家化治理城市模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西方一些国家城市管理者又进一步提出了“经营城市”的概念,使经营城市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一个崭新理念,并且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所接受,而且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以及不断提高城市自身品位的实际需要,这一理念还在进一步深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在我国,经营城市的概念是在2000年全国中等城市经济研讨会上正式提出来的,会上专家指出,经营城市就是运用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资本(如土地)和人力作用资本(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其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广场、街道的冠名权)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从中获得收益,再将这笔收益投入到城市建设的新项目中去,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市场化新路。这一观点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形成了我国经营城市理论的雏形。
随着“经营城市”理论的发展,以及政府经营城市的实践,经营城市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以城建城,以城养城”,而是进一步把经营城市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经营城市”可等同于“城市经营”,是广义“城市管理”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在现有城市存量的基础上,从经营的角度使城市基础设施发挥更大的功效,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使常规资源得到最佳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城市概念应是广义的“经营城市”。它是不同于城市经营的一种比城市发展对策甚至城市发展战略更高的城市发展思路,是广义的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主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城市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他经济要素,盘活城市资源,并通过高效的城市管理,从整体上运用城市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种经营城市的理念有四个特点:第一,经营所需的资源是泛资源的概念,即把整个城市看作资源。第二,树立人本思想。要通过城市居民的主动参与来搞好城市的发展。第三,市场机制。要靠市场来解决问题,不能再依靠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第四,依靠社会化运作。要充分发挥企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其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益事业中去。
经营城市也就是经营城市的公共资产(即政府性资产),它不是单纯地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城市资源的经营,正确行使职能,创新观念和运作机制,提升城市的综合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即经营城市思想的实践核心在于实现城市文明进步。只有立足于这一高度,城市资源经营和城市化发展才能创新突破。
2.经营城市理念对城市政府管理者的意义
(1)经营城市理念是城市政府管理者进一步明晰职责,提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由过去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政府职责日趋明晰,职能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政府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从直接干预经济转向间接调控管理。按照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由于市场经济存在着缺陷和失灵,市场无力解决公共产品的有效问题,只有政府才能担当起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并在资源配置、实现公平和稳定经济等方面实施干预,发挥作用。
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今天,大部分公共资产仍按计划模式管理,由政府实施统管、统包、统揽。而这种政府直接包揽和管理的方式,正是造成当前公共资产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资产虽然被逐步推向社会,但这未能发挥出公共资产的最佳效益。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方面,政府面临着进一步明确和认定职责,不断创新观念,转变职能,正确行使职权,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负位”问题。另一方面,公共资产管理和调控也面临着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对公共产品要做好按性质分类,该推向市场,就一定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有的公共产品则要尽快退出竞争性领域,实现社会化管理。政府的职责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划,适时调整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和调控,并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达到公平合理;通过高效使用公共资产,充分发挥其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2)经营城市理念是实现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和缺陷,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担当起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角色,对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合理的配置。社会公共资产不论来源渠道有何不同,都不影响其性质,它们都是政府的资产,政府拥有对公共资产的处置权和支配权。政府可以通过合理高速和公平配置,使所有公民都有权利公平自由地分享这些公共资产,使这些公共资产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益。这也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3)经营城市理念是城市政府管理者激活公共资产的出发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政府将面临着伴随来自人口增长、社会保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不足,而财力不足将是各级政府面临的最大困难,解决这一难题的主要思路是盘活公共资产存量,实现城市资本的自我积累、自我滚动、自我增值。
第一,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本和地域空间获取利益,增加积累,推进城市建设。
从城市建设的角度看,经营城市的核心是城市土地的资本和地域空间。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对城市公共资产只讲投入、不讲产出,只讲建设、不讲经营,从而造成建设越多,包袱越大的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用市场经济的眼光重新认识城市,即城市是区域经济的聚焦地和社会投资的复合体,不仅是经济实体,而且是资本实体。因此,完全可以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地下矿产等)、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路、桥、车站、广场等冠名权),以及城市其他无形资本(如政府政策,历史文化,城市风光)等进行聚集、重组和运营,把长期以来的城市不变资本转化为可变资本,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建立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城市建设市场化轨道,从而实现城市资本的自我积累,自我增值。
第二,开拓城市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大多都是政府包揽包办,投资单一。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城市综合质量必须提升。因此,城市建设所需资金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政府运用经营城市理念,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方式为多元投资,变政府独家建设为政府与民间共同建设,把城市建设从原来的简单再生产过程转化为城市资产经营过程,从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过程转化为既有投入又有产出的过程,从而实现政府运转和经营资产的良性循环。
二、“经营城市”是济南市实现城市建设新规划的主要路径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其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历届省委、省府和济南市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央驻济单位、驻济部队领导十分关心、重视的大事。1997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做出了“济南五年大变样”的重大决策,拉开了加快省会建设的序幕。
2003年上半年,山东省委批准了济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新一轮城市规划建设方案。这一方案提出“本届政府五年投资1360亿元,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实施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到2020年,城市人口400万,建成区面积400平方公里,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摆在济南市委、市政府面前首位的就是融资问题。从济南市近三年的GDP和财政收入看,2000年的GDP为952.2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入49.05亿元,2001年GDP为1066.2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59.6亿元,2002年GDP为1200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入66.25亿元。这种GDP总量和财政收入状况,要在五年内投资1360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甚至更高的目标,仅靠政府自身投资来完成是很难实现的。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是济南市委、市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经营城市理念恰好为改变政府包办城市建设,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将经营城市理念与济南市城市建设新规划联系在一起,使济南市的城市管理者有可能为未来的城市建设开创新的局面。
2.城市经营理念有可能使城市管理者突破已明显落伍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的禁锢
济南市沿用已久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已明显落后于时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缺乏经营思想,没有把城市公共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来看待
沿用已久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使政府管理者在城市建设上,没有把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为一种资产来看待,只重视投入,不重视无产出。如济南市经七路等道路拓宽工程,建设中道路两侧由政府出资拆迁出的土地,没有作为一种资产来经营,而是无偿划拨给一些单位,这些单位成了受益者,政府却没有得益,可谓“捧着金饭碗没饭吃”。这样,城市建设的资金只能来源于有限的财政资金,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得不到有偿利用,因而城市公共资产也就得不到很好的滚动发展。
(2)投资主体和运作方式比较单一和僵化
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济南市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要还是靠单一的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投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税费收入和城建系统的预算外收入,以及有限的地方财政补贴,这些来源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独家经营”、“垄断”的局面还没有打破。目前,除引进外资进行房地产开发外,大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投资,由公用事业、城建、园林等政府部分负责组织、施工和建设,并由建设部门管理,这种自己建设,自己管理的“独家经营”机制,往往造成高成本、低效率、低质量,且易滋生腐败,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如济南一主要干道建设,从施工建设开始各大报纸都宣传其投资大、水平高、质量优,十年内不用维修。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此路从建成后就没有停止过维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3)城市建设中的现有的管理模式、观念、法规框架已不能适应城市新发展的需要
第一,政府从企业所能经营的所有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经营的路还很长。就城市供热、燃气供应、有线电视等来说,多年来一直由政府垄断,其管线建设资金中就包含了市民和企业交纳的建设税金,同时这些政府部门又收取费用创造“利润”,但服务质量却低下,还要向市民和企业征收管网建设费、开户费等,就如同过去电信公司收取“座机费”一样,虽不合理,但百姓、企业也无处申诉。这些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做法,早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建设的发展的要求,如果不打破,市政公用事业就难以健康发展,百姓就难得到优质的服务,企业的成本就会居高不下。
第二,政府还不能直接利用中心城市的资源,依然延用由区、县、镇层层管理的模式,这正是委托代理成本过高的弊病之源。
第三,城市主要资源还不能做到集中经营,配置效率不高。如现在政府的预算外资金基本上还分散在每个部门,特别是有权收费的部门,集中的预算外资金数量大、福利补贴多,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经营城市的体制创新上还不能适应城市新发展的需要。因此,不彻底打破条块分割、垄断经营、冗员过多、以费养人等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建立起高效、有活力的城市管理体制。
3.经营城市理念有可能充分利用和发挥隶属于政府的城市开发单位为城市新发展积聚资金的积极性
济南市同全国其他省会城市一样,市、区两级都有自己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单位,这些事业单位都是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从事城市的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由于这些单位技术力量雄厚,有政府的支持,因此在每个城市的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75年成立,二十多年来,为济南市建设住宅500多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干道二十多公里,无偿为政府提供城市建设等资金十几亿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单位由于内部体制创新不够、没有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缺乏指导,加之政府近年来给予外来开发企业的优惠政府越来越多,从而使这些单位失去了原有的活力,政府也失去了一个有效增加税收和融资的渠道。如香港新世纪有限公司、香港舜兴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济南新世界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联合开发了“阳光花园”。由于项目得到济南市政府的政策扶持,启动顺利,被列为建设部首批“国家康居示范小区”。这一方面说明济南市政府非常重视引进外资,扶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发展济南经济。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政府忽视了注册资本高出新世纪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几倍,技术力量雄厚,隶属于政府自己的开发建设单位,出现了“捧着金饭碗,到处找饭吃”,又增加城市建设成本、减少政府利润的现象。
三、用经营城市的理念促进济南市城市建设新规划的实现
1.用经营城市理念激活土地资产经营
土地是经营城市的关键因素,城市政府高度垄断经营城市的公共资产,特别是对一级土地市场实行高度垄断,是经营城市的前提和核心,离开了这个前提,经营城市便无从谈起。济南市按新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只有以土地资产为依托,通过有效的经营方式获得大量的建设资金,才能保证新规划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法规允许划拨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其中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这是筹措资金的最有效形式。同时,要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加强对土地招投标拍卖的监督工作,协调好土地资产运营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要规范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防止出现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这方面我国很多城市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截止2001年底全国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5000亿元,仅2001年一年,全国招标拍卖土地6809公顷,价格达492亿元。山东省东营市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土地资产收益2.6亿元,显化、盘活土地资产1.36亿元;泰安市2003年3月开发建设东岳大街西路,通过道路两侧土地的经营,不仅获得基础建设投资12亿元,还得到3.8亿元的利润。福州市到2001年11月底,通过招标拍卖,收取土地出让金6.86亿元。经营城市较早的大连市,1993年到1997年的七年间,通过经营土地获得268亿元的收入。
(2)推行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推行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通过收购、收回或置换方式,将土地集中储备,开发整理,实行不饱和供应,有效控制出让土地总量,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特别是在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可经营土地,力争做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法定程序统一运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好土地供应公示制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引导投资需求,提高供地透明度。要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供应计划,经权威部门批准后,作为供地信息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避免发生土地供应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4)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价值,完善土地市场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城镇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管理工作,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完善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土地交易规则,引导土地交易双方依法交易,保证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要通过信用担保、风险投资、抵押贷款和发行债券等融资手段,提高土地的开发能力,加强土地前期开发,提高土地价值。
创新土地的经营机制,利用政府原有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从事地产经营活动,调控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市场,放开城市土地的二级市场,收购特困企业,预征道路延伸、旧城改造、重大工程周边用地,加工成熟进入土地市场,从而更好地适应土地市场化运作需要。
2.加快济南城市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价格体制的创新
城市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价格体制创新,是做好经营城市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不创新,经营城市将成为空话。
(1)充分发挥国有房地产开发单位的优势
在投融资创新上,要重视和充分发挥政府原有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技术上、资金上的优势,利用他们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法人地位和已经建立起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赋予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政府经营城市投融资主体和企业法人实体,努力为政府创税、投资、融资、建设城市。
如1997年起,广西梧州市政府在新城区建设中就注意发挥隶属于市政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作用,在土地出让、城市配套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使该公司分别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无偿建设了办公大楼,不用政府一分钱,并按政府的统一规划在一片丘岭荒地上建设了30多万平方米的高标准住宅小区。既改善了百姓的住房条件和城市环境,又为政府创造了巨大利润和税收,有力地促进了梧州的城市建设。1998年,这个公司还利用雄厚的资金,兼并了濒临破产的、亚洲最大的梧州市肠衣厂,使该厂当年就转亏为盈,既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对城市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归集和盘活现有土地、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有形资产存量及其附着于城市的无形资产存量,促进城市建设资产的滚动增值。
采取灵活政策和措施,进一步鼓励外商、民营企业和闲散的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或BOT(建设—交还—租赁经营)、BTO(建设——经营——交还)、BOO(建设——经营——享有)等方式吸纳资金,投资经营城建项目。
(4)建设以成本与合理利润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城市建设的税费标准及产品服务价格,大多不能反映市场的成本,更不随市场成本的变化而变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不能反映成本的应予补贴,不能及时变化的靠调节基金补平。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补贴、调节基金往往是杯水车薪,最终形成差距而转嫁形成国有企业亏损及城市建设资产的损耗。所以在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体制创新上,要按照成本与合理利润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调整和确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产品基准价,使公用事业由福利服务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
价格管理机制既要适应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需要,又要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推向市场动作的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应合理确定回报率;对纯公益性的公用行业,其中,经营成本和回报率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由政府财政全额拨付;对主要服务于社会的公用行业,当价格低于基准价时,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确保经营企业获取合理利润;对于服务于生产的营业性市政公用行业,应合理计价,实行企业自行自支、自负盈亏,强化动态管理,监督运营。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服务质量实行统一管制和监督,价格管理权要适度下放给县(区)政府,简化审批程序。
3.实现城市基础管理社区化,促进经营城市机制进一步完善
从直观上看,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政府要实行高效有序的管理,必须通过“以块为主分的管理”来调动和发挥各城区、街道、居委会的作用。从更深层次上看,“社区化”是城市政府适应市场化改革,形成经营城市机制的基础性环节。随着市民逐步由单位成员变成社区成员,城市的动力源从政府转移到民间,城市基础管理模式也必须相应的转变,从而促进城市政府从“不该管的日常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经营城市,推进城市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济南市的社区组织采取的组织结构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构成。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要求,社区组织体系暴露出许多不足。单位体制与社会体制并存,条块分割和社区立法的滞后,使社区权限已不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区政府向办事处转移管理任务,但权限没有随之转移,导致社区职责大权力小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理论社区”与“实际社区”相脱节,直接影响了社区作用的发挥,也直接阻碍了政府从琐事中解脱出来,不能有效地去做经营城市这一大事。
从济南城市建设新规划的功能和济南城市的未来发展,以及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看,要以街道、居委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为突破口,通过推进城市基础社会结构的重组来实现社区建设管理的整体突破和创新。一要推进街道规模调整和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二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四级落实(市、区、街、居)”的管理模式。二要给办事处充分的综合管理、协调权力。三要按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将政府和办事处承担的社会服务性、经营性的事项,分别划归社会中间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资产经营机构)来管理,使社区服务、经营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例如,美国镇一级社区负责的道路维修、绿化、路灯、给排水、选举、人口统计等事务,都是由社区选择的社会中间组织来承担,社区主要承担协调工作。由此强化政府在街道层面的行政管理职能。四要按市场经济规则取消与政府无关的指标。如产值、利税、出口、项目等,保证办事处真正做自己的事,到位不越位。五是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建设投入机构,建立市、区两级社区建设专项基金,大力开发社区资源,积极鼓励和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如,可将办事处原有的资产交由办事处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资产管理机构运作,利用好这些资源,使资产不断滚动、增值,并使利润用于社区新的建设。
处理好与农民关系问题,保证济南城市新规划建设实施和社会稳定,首先要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进行改革、创新。
多年来我们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多采用极低的补偿价格,与当前市场经济规则极不适应。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仅征地一项就从农民那里集中了超过2万亿元的资金。现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省区的农民已普遍对过去那种征地补偿方式不满,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因此,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应探索建立健全济南市城市周边规划区内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合理流转机制,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原有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既可作为进城定居和创业的启动金,又利于统一规划建设。如,可以尊重农民权利,允许农民带地折股进城开发,允许农民以土地与房地产商联手经营房地产等。这样做,更加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济南新城市规划建设,实现“城市人口400万,建成城区面积400平方公里”的目标。
其次,要做好被征用土地农民进城后的管理,保证社会稳定,使之成为经营城市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济南市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进入城市的农民在适应城市生活方面完全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状态,没有一个部门在技术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帮助。我们要把这项表面看来是城市政府额外负担的工作,作为城市化发展和经营城市的重要工作,纳入到政府职能落实之中,这既有利于提高城市人口的素质,又对城市的稳定起到积极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济南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的实现。
5.注重培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经营城市中的作用
注重培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经营城市中的作用,提高城市政府的工作效率,避免和减少城市新规划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完成许多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在美国,社会中介组织就非常发达,它们承担了大量在我国需要由城市政府来做的事情。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各种商会和行业协会、各类咨询和服务组织、房地产评估机构等等,门类齐全,服务周到,且政府也有意识地通过资格论证,把权力放到民间,用民间的力量来实现政府的管理作用。这样做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大大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和财政支出,提高了政府效率。
在我国,城市中介组织多数仍是依附于政府的附属机构,甚至成为政府安排富余人员的出路。虽然有一部分中介组织已经与政府脱钩,但仍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在中介组织使用上缺乏有序竞争。这就要求城市政府,一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为他们创造适合发展的环境,在使用上搭建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平台。二要指导中介组织,尽快实现自主经营,行业自律。从而推进经营城市机制的完善。
三、土地信息系统研究综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东营,257061)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外土地信息技术的研究现状,将国外和国内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过程清晰地分为几个阶段,对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趋势及面临的学科前沿问题进行探讨,并从哲学角度进行归纳总结,同时提出了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趋势;学科前沿
土地信息系统是土地规划和管理定量化、科学化以及对土地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分析和更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为决策提供辅助支持[1]。随着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正在把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列为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将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列入国土资源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当中,目的是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管理效率,更好地实现国土资源的监管和对公众的信息服务。
20世纪是高新技术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也是土地信息系统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全世界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5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准备时期,6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产生时期,7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形成时期,8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示范时期,9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时期[2]。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相对落后,许多行政管理机构和科研院所正在土地信息系统方面做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LIS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新技术已经极大地改善了土地有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新的测量和填图技术,如GPS和遥感技术,可以快速采集大量的土地信息,计算机和Internet技术的发展,已解决了处理、存储和发布大量土地信息的技术问题。采用上述新技术,各种来源的土地信息,都可以被整合在一个LIS系统内,便于对系统的土地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满足多用户对土地信息的适时需求。
这些技术进步包括:①数字摄影测量技术、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及 GPS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土地有关的数据采集精度和速度;②计算机技术仍然在快速发展,对于大量的土地数据存储和分析处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③GIS和空间数据库管理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土地信息的提取、分析和管理方式;④WEB GIS技术的发展及宽带网络系统的建立,使全球范围内大量的土地数据交换成为可能,同时改变了土地信息的发布方式和服务模式。
在这些技术进步的影响下,芬兰、荷兰和希腊等发达国家在已有的 LIS系统基础上,相继完成了国家级土地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实现土地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建立了面向社会不同用户的基于 Internet技术的土地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平台。使 LIS能更好地服务于各种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土地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
芬兰国家土地测量署(NLS)选用 Small World GIS软件作为系统的开发工具,设计开发了新系统(JAKO),这个系统把属性数据和(矢量格式)地图数据存储在同一个无缝关系型数据库中,具有多用户同时更新数据的功能。JAKO采用“超文本用户界面”,而且Internet服务功能优越,NLS以外的用户可以通过 Internet,按照地块标示号进行土地信息查询。
荷兰地籍署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完成全国地籍图的数字化工作和大比例尺地形底图的数字化以后,将数据分别存储在4个大型的数据库中,用 Intranet查询和更新数据库,通过终端仿真技术查询数据库。目前终端仿真技术的信息查询服务已经过时,地籍署正在努力开发能够提供更好的 Internet在线服务的新系统。
希腊政府建立了一个客户端/服务器的网络系统,PC机用户可以不必装专业的GIS软件就能查询地图数据。数据库采用分布式管理,包括空间和非空间数据。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较快,以深圳市和常州市为代表的地市级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无纸管理土地信息数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中国地质大学中地信息公司开发的国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土地监察管理系统,建设用地管理系统,农村地籍管理系统,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土地交易管理系统,土地发布系统,城镇土地定级估价系统,基本农田保护系统等一系列信息系统。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公司开发的软件也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3][4]。
2.1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将成为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信息系统现代化建设需要较高的投入。据估算,在东欧国家100万个地块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1亿美元。所以在推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精心策划,并与其他有关大型计划综合考虑。1994年美国总统发布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建设行政命令以来,发达国家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相关的技术及政策方面,已有较大的动作。LIS作为国家基础性地学数据信息系统,其发展应和 NSDI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美国、加拿大、荷兰和澳大利亚的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已经作为 NSDI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开发和相关的政策条例上综合考虑[2]。
土地信息系统像“数字城市”、“数字地球”等信息基础设施一样,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形成信息查询、监控、决策支持等多种功能的数字系统[5]。土地信息系统将是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武器。
2.2土地信息系统将会获得更新的数据源
任何一门学科走向成熟必然要与其他相关学科的部分理论与技术成果相整合,利用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成果改善本学科的研究条件,补充完善本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延续,又是计算机技术同测绘科学与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测绘科学与技术的发展需求,宇航空间技术以及电子技术提供了可能的技术条件,产生了遥感技术与全球定位技术,这两门技术都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源,与这两
门技术的结合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发展的必然。随着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这种结合直至融合将会越来越紧密,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这种融合不仅表现在硬件上,出现了集遥感图像采集、全球精确定位、无线数据通讯与数据处理于一体的掌上电脑设备;而且表现在各系统运行机理上相互渗透、有机融合,这种运行机理的渗透与融合又为设备超小型化创造了条件。土地信息系统的研究要顺应土地信息系统的这种发展趋势,要在这些相关学科的结合点上寻求研究主攻方向,加速与深化这种融合,以推动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6][7][8][9]。
Google Earth软件是美国 Google公司于2005年6月推出的一款全球卫星地图集成软件。它是一种可视化的假彩色全球地图,其图像数据为卫星影像与航拍的数据整合,全球地貌影像的有效分辨率至少为100m,通常为30m(如中国大陆)。Google Earth图件具有较高的分辨率,数据更新也非常迅速,若用地形图为地图,将截取的 Google Earth影像叠合到地形图上面,对照发现地类的变化,可以完成土地变更调查,更新土地信息数据库。随着 Google Earth软件的迅速发展,遥感影像分辨率的不断提高,相信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将会与之结合。土地信息系统采用 Google Earth影像作为一部分数据来源,不仅极大地节省了购买遥感图像的成本,而且可以很及时地发现地类的变化,高效的更新数据库具有很好的时效性。
2.3土地信息系统呈现多样化工具化的发展趋势
数据库技术是任何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土地信息系统也不例外。土地信息系统是存储与处理以时空为基本框架的各种数据的复杂系统,这一信息系统对于数据库管理功能要求较高,不但数据量极其巨大,数据种类繁多;而且数据关联十分复杂,这里既有空间拓扑的复杂关联关系,又有复杂的时间拓扑的关联关系[10][11]。面向对象的思想以及实施面向对象思想的各种计算机软件技术是当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一个重要成果,而关系代数的创立又为关系型数据库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实施面向对象思想进行关系型数据库管理既为复杂数据类型的数据库管理技术带来了先进科学的数据管理理论,同时又有新的挑战。这种挑战就在于如何实现一部分数据变更时,所有变更的数据随之意志变更。用面向对象的思想将地理信息系统的时空数据与属性数据统一纳入关系型数据库管理之下,实现两种数据的一体化管理,这是土地信息系统发展的一个趋势[12][13][14]。
土地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的发展,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功能软件,而发展成为一种软件开发平台。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基于Internert的在线信息发布平台,这使土地信息有了更高的透明度,信息共享程度更好。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深入,土地信息系统应用日益普及,系统向着多样化、工具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为适应社会这种功能与性能多样化的需求,土地信息系统软件或软件平台呈现多样化的局面[15][16][17][18]。系统软件已经逐渐成为工具,走上市场。系统软件规范化、标准化是软件工具化的前提。除此,土地信息系统也正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4土地信息系统建设要更多地服务于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传统的LIS主要用于社会经济领域,近年来,由于对环境问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对LIS土地信息服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其主要内容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落整洁、管理民主”[19][20]。在这“十一五”规划阶段,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使土地信息的管理迈入更加智能化的阶段。
3土地信息系统面临的几个学科前沿问题
3.1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
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数据对土地信息系统(LIS)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成败的关键,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就是为了得到数据中包含的信息。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投资比较大的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应用。地学信息数据往往带有不确定性,造成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有多方面的原因[21],测量尺度或测量精度的不同是其中一个原因,二维空间中线状地物的长度随测量尺度的不同,其测量结果就不同,三维空间中面状地物的表面积随测量尺度的不同,其测量结果也不同。地球这样一个不规则的表面又为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增加了一个难以控制的因素。多因素干扰的所谓“病态”遥感数据也是实际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的一个原因,因为遥感数据越来越成为地学信息数据的重要来源。地学信息数据往往没有真值[22],分数维的思想为解决这种数据不确定性问题带来了一条思路,但还有大量的理论与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没有数据的标准化与系统开发的规范化就没有信息的社会化。信息数据与信息系统的标准化研究始终是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前沿问题[23],制定数据标准是实现数据共享的前提。欧美各国对空间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比较早,随着我国土地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制定一系列土地空间数据评价标准显得日益重要,为此必须制定一系列有关标准和规程,如土地信息系统中名词术语标准、图形与影像数据采集技术规程、数据交换格式标准、数据精度和质量标准、土地数据的分类与代码。
3.3时空数据模型以及数据的压缩和更新淘汰问题
数据结构设置是一个信息系统软件程序设计的灵魂。空间拓扑关系的表达、时间维数据的参与又引出时间拓扑问题,如何表达时间拓扑信息增加了系统数据结构的复杂程度,将关系复杂的时空数据与门类复杂的属性数据统一用关系型数据结构表达又增加了问题的复杂程度。由于数据收集手段的改进,地学信息数据在成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而计算机数据存储空间却以算术级数在增加,势必有一天数据存储空间容纳不下巨额的地学信息数据[24]。需要研究地学信息空间数据压缩技术,其中包括网格格式数据的无损压缩与有损压缩、矢量格式的数据压缩等。
土地空间数据隐含着大量的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信息,如何从浩繁的数据中将这些深层的信息“挖掘”出来又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将空间信息挖掘出来更好的创造社会效益,需要“挖掘者”不但具有驾驭土地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功能的能力,而且更需要具有较深的经济地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5]。
研究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以及学科前沿,可以将这些问题归结为三个方面,即地球信息的哲学问题、地球信息机理问题以及地球信息工程问题。地球信息的哲学问题揭示地球信息本身的属性以及人们对地理世界的认知规律;地球信息机理问题寻求地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方向;地球信息工程问题则从整体上解决土地信息技术的集成、整合问题。
总之,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要从土地管理的实处起步,从远处规划,着眼于土地管理的未来,要对国家土地管理的发展和系统建设的新技术、新动向有预见,使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周期与土地管理未来发展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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