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交易平台业务演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物流互联网平台“车货匹配” - 业务模式整理(一)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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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电商平台有几种交易模式想了解一下...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1.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1]。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2]的商品[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3]。
随着2015年"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跨境电商已经站到了资本市场的风口上。跨境电商有望成为对冲出口增速下台阶的利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条件的恶化,以及欧洲、日本的需求持续疲弱,中国出口贸易增速出现了下台阶式的减缓。而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近年来的发展脚步正在逐渐加快,并有望成为中国贸易乃至整个经济的全新增长引擎。
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口交易规模达9072亿元。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比例中出口电商占比83.2%,进口电商占比16.8%。
从结构上看,跨境出口电商的比例将长期高于跨境进口电商的比例,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将始终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国家近年来力促跨境电商的发展,更多旨在扶持传统外贸企业借助互联网的渠道实现转型升级。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到88.5%,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11.5%。[4]
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将快速发展,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将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左右。而其中主导仍是出口电商,占比约保持在80%以上,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出口电商交易规模仍将保持20%-25%的增速,2017年将达到6.64万亿的规模。未来随着跨境物流、支付等环节问题的进一步突破和跨境电商企业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未来中国跨境电商重点将从B2C转向B2B,电子商务的B2B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特别是通过推动制造型企业上线,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从生产、销售端共同发力,成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策略。[4]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目前全国共批准设立16个保税区:上海浦东新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深圳沙头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海口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福州保税区、宁波保税区、青岛保税区、汕头保税区、深圳盐田港保税区、珠海保税区、深圳前海保税区[5]。
二、物流互联网平台“车货匹配” - 业务模式整理(一)
(写在前面--此文是第一部分,先整理下产业链中的各个角色及其痛点;第二部分,整理各家的模式;文中大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由于利益相关性,不做"好坏"评论;)
为什么要做一个物流互联网平台'车货匹配'业务模式上的整理?
-本人非专职产品和运营,但个人认为作为技术负责人/架构师(一直在做车货匹配),需要透彻的理解行业,理解业务,才能有全局观
-理解用户痛点,助力工作上“价值观”的形成,这样才能明白每天所做的工作是否有真的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是否在产业链中创造着价值
-“模式”的不同,技术应用的演进方向也会不同。之前没有体系化的培训,且物流行业整体上需求不一,较为复杂,多看看、多学习一下其他家的玩法,对于构建知识框架,有帮助
先看看车货匹配平台服务的产业链上下游有哪些角色(人群)?
1.直客--百度百科写到属于物流术语,即指工厂或是贸易公司或是直接有货物需要出口的人。也是最终支付物流运费的。依照物流运输的货品的类别,直客是分布在各个行业
2. 3PL--第三方物流,即合同物流的意思,是指在物流渠道中由中间商提供的服务。服务包含中间商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企业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比较知名的如,顺丰、招商物流、嘉里大通、日日顺、百世、圆通、德邦、安能、宅急送、荣庆等等。为什么这些物流公司会成为‘货主’角色,是因为这些公司,在自有运力不能满足货源运输需求的情况下,会外包部分货源。比如,顺风、德邦等,他们对接了很多用户快递,但对于干线运输,却越来越有外包的倾向。而来自这些大型物流公司的货源,信息真实、可靠,一般都比较受司机欢迎
3.信息部/货黄牛--这批人中大多数是一个人或夫妻搭档,在停车场租一个门面,摆一张桌子,挂一块黑板,装一台电话,安一个电脑,带一张嘴巴(号称,中国最早的‘无车承运人’)。这些人占据了中国物流行业里很多(网上文章有说是70%,不知数据是否准确)的货源(和当地产业强相关(如大米、蔬菜等农副产品,煤炭、树苗、大型工业设备等等),靠当地人脉组织来的货源),并掌握着熟车关系。这些人的赚钱方式是运费差价、炒货(有些黄牛自身没货,从其他有真实货源的货主中买货信息)、信息费
1. 3PL专线物流公司(综合运输服务提供商)。这些公司一般较为成规模,有自己的车队、仓储基地、各类标准、精细化的运输方案(适合家电的、家居的、3c/快消行业不同的揽货、配送且针对不同类用户不同服务标准)。这类公司,养护自有车辆,集中管理,一般不接受社会车辆。
2.干线物流公司,俗称专线(80万家左右,比上述3PL综合专线物流公司稍弱)通常自有车辆和挂靠签约车辆的配比约为3:7,通常干线物流公司只有在自身运力不足的情况下才将货物安排给挂靠签约车辆运输。
3.个体司机。在全国1400万左右的卡车运力,其中约有500万的个体司机。这部分司机,以乡里乡亲、家族亲朋好友的形式组成了中国的运输“车队”,有的加盟到大型干线物流公司来寻求相对固定的货源;也有选择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趴活”者,风餐露宿,四处游走。
说到痛点,其实和中国目前物流环境货源散乱,运输资源不集中有关。而这也是物流互联网平台的价值所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基于大数据技术等)。
1.车源有限,找车渠道有限
3.自己找车,要直接对接司机,牵扯很多精力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包括交易,支付等
因此,这些人需要的是一个运输服务商,他来负责找合适靠谱的车辆,将货物准时安全可靠的运输到目的地(甚至运输过程中间的仓储服务),并处理与真正运输司机间的运输关系(各类异常问题、事故等处理)。另外,很多大的货主都和运输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在一个账期后才支付运费(非现结),因此有的需要运输公司垫付司机并提供相应税票抵扣
1.有多于货源需求,自有运力无法满足
2.对于像顺风、德邦等大型企业,需要降低购车成本和人力成本,尤其对于干线物流。国产重卡的售价基本在30-40万元,进口卡车的售价动辄达到上百万元;同时,重卡司机的月薪在1万元左右,购车成本和司机成本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
3.需要提高运力的弹性。由于货源存在地域不均衡和时间不均衡的问题,如果全部自建车队难免会出现运力闲置的情况,外请车则可以大幅度提高运力弹性,尤其回程货源没有时,寻求外部货源则是节约成本的好办法
1.货源、货源、货源。这些人需要有稳定的货源。正如有句话说的好,没有拉不动的货,只有跑不动的车。有了货,就代表着钱,他们需要稳定、真实可靠的货源
2.车辆运营、组织。一旦有了货,他们需要来寻找车辆,并找到靠谱的车辆。一方面,通过给予合适的运费给司机(自己可能赚一些差价),防止司机放鸽子不来(说好的运费,司机嫌价低又不来拉货);一方面,要能够监控到司机,防止司机将货拉跑了、或者损害(有保险需求、和潜在的垫付运费等金融需求)
-司机(包括,车队老板和个体司机),他们的痛点
1.货源、货源、货源--要有货源(去程货和回程货)。货源意味着可以继续地养车、还车贷,可以维持生活,减少空跑,减少养车成本。自己不仅开车,还要自己找货,费时费力。
2.货源要真实。个体司机,当面对不熟悉的信息部/经纪人/货黄牛,最烦的就是信任关系的打破。而建立信任,却是需要时间的一个过程。司机被骗信息费、被骗运费、拉货的时候,货源与一开始得到的信息不符(拉水果的新车,让去拉煤、拉肉;说是在北京大兴拉货,却跑到了顺义,空跑几十公里;说是30吨的货,却让拉40吨且又不给涨运费,被罚款了还要自己承担;出了事故,货物破损了,理赔无门)
总结一下产业链上各个角色如下图
可见,作为产业链的最下游---个体司机,虽然挣得运费,但是其上是层层关卡,足见其不易。
这部分内容,简单了解了物流行业这个产业链上的各个角色及其痛点,那么接下来,来看看现今的物流互联网平台(福佑、菜鸟、传统物流等)在其中的各个“卡位”点上的“模式”,之后再整理总结‘车货匹配’所要用到的各类技术及要解决的问题。
三、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的区别是什么
1、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的区别是业务中台是抽象业务流程的共性形成通用业务服务能力,而数据中台则是抽象数据能力的共性形成通用数据服务能力。
2、比如,原始业务数据通过资产化服务化,形成客户微观画像服务,这个服务可用于电商平台的商品推荐,也可能用于地产购房意愿,还可能用于金融领域的信用评级等。
3、从数据层面看,业务中台只是数据中台的数据源之一,除此之外,企业还有很多其他的数据来源,如App、小程序、loT等多源数据,可以将这些数据的价值直接赋能于现有业务或某个创新业务。
4、从服务层面看,数据中台的数据服务也不-定经过业务中台作用于业务,它可能直接被上层应用系统进行封装,如电商领域的“千人千面”系统。
5、而从业务中台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数据中台,可以做一些简单的数据处理,如分析和统计等,而通过数据中台赋能,则可以使业务系统拥有“全维度”、“智能化”的能力,譬如推荐、圈人等,系统将从信息化升级成为一个智能化的业务系统。
6、不仅仅是业务中台,目前各种中台层出不穷,但中台不是平台,平台可以有很多,可以有营销平台、风控平台、管理平台等,但是中台,一个企业只需要有一个。现在还有业务中台、数据中台之分,但我们预测未来数据与业务会更紧密地结合,完全融为一体,会统一成"企业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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