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平台技术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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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罗毅:深化IT架构转型,助力业务创新发展
  2. 数据交易合规研究者齐爱民:鼓励金融教育等探索行业交易规则
  3. 强化什么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一、罗毅:深化IT架构转型,助力业务创新发展

工商银行通过实施“1031”工程、信息化银行建设等工作,打造了同业领先的第四代核心银行系统,确立了信息科技领先优势。随着银行进入4.0时代,金融科技推动银行从生产资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三方面打破传统、变更生产经营模式,顺势数字化、智能化、开放化的时代特征,银行不断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提升服务体验和效率,同时对企业级架构建设和信息系统转型提出了新要求。

为应对内外部形势变化、满足业务创新转型发展要求,工商银行于2015年启动IT架构转型工作。充分利用分布式、云计算等新技术,基于开放平台与主机有机结合的基础架构,构建面向未来业务发展,以开放性、高容量、易扩展、成本可控、安全稳定、便捷研发为特征的全新技术体系。在技术变革的外部驱动和转型发展的内生需求互相作用下,工商银行于2017年启动智慧银行生态系统(ECOS)工程,围绕“客户服务智慧普惠、金融生态开放互联、业务运营共享联动、创新研发高效灵活、业务科技融合共建”的智慧银行建设目标,通过整合构建企业级业务架构,强化产品创新顶层设计与跨产品线整合,将业务架构由内部企业级延展至跨界生态,在业务架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IT架构转型,持续优化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建立金融与科技高度融合的全新生态体系。

1.构建服务化、松耦合应用架构。同步ECOS工程建设,工商银行引入了业界领先的持续价值提升方法论,通过分析全行发展战略、业务发展前瞻性规划和业务现状问题,体系化地开展业务领域顶层设计,从流程、产品、实体等三个维度开展业务建模,整合构建覆盖63个业务领域、100多个业务组件、近4000个任务组件的企业级业务架构,并指导推动IT系统建设。通过从业务领域、业务组件、业务对象到IT应用、IT服务、数据对象的对接落地,围绕业务对象,以数据为中心聚合服务,形成了覆盖业务产品服务、业务和数据基础服务、技术基础服务的企业级服务体系,打造了分层解耦的应用架构。建立组件化研发机制,实现业务模型的高效传导,促进统一架构语境下从业务到IT的一致性承接。在支付结算、信用卡等热点领域完成组件化落地,提炼了19000余个IT服务,日交易量逾40亿笔,提升了产品研发的市场响应速度。

2.打造主机+开放平台双核心系统。依托自主可控、体系完备的开放平台技术,逐步从传统的以主机为核心的应用布局向主机+开放平台双核心布局转型,初步建成具备承接主机业务下移能力的开放平台核心银行系统。在国内大型银行中,率先实现银行核心业务的完整闭环处理,截至2020年上半年,已有超过90%的应用部署在开放平台。在中资银行中,率先使用自主研发的开放平台境外核心业务系统,已在欧洲、亚太区域新设机构实际投产运营。随着双核心建设不断深化,工商银行在业务量快速增长态势下,整体保持主机资源零增长,2015~2020年累计实现主机资源压降65000MIPS以上。

3.形成双轮驱动的开放金融生态。工商银行建设以“嵌入场景、输出金融”为特征的API开放平台,与以“绿色部署、敏捷上线”为特征的金融生态云,组合形成全行互联网金融场景建设“双轮驱动”的体系化品牌。目前已对外开放9大类1800多项API服务,为8800多家合作方提供服务,成为银行同业中“合作伙伴最多、服务最全面”的开放平台。已推出教育云、物业云等17款金融生态云产品,累计推广G/B端客户超过3万个,C端客户929万。

1.打造多模式、高性能数据交换体系。工商银行综合运用流数据处理、数据复制、文件共享等技术,打造了多模式、高性能的企业级数据交换平台,面向全行提供实时、准实时、分钟级、小时级等多种时效的企业级数据交换服务,并在余额变动实时提醒、实时交易反欺诈、准实时存贷款偏离度计算等应用场景取得良好成效。

2.率先建成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服务云。同业率先完成传统封闭式架构(TD、Extradata)向开放分布式架构(Hadoop、MPPDB)转型,建成金融行业集群规模最大、技术生态最全、供给能力最强的大数据服务云体系,软硬件投入仅为原有产品投入的30%。全数据整合后容量超过9.3PB,为171个总行应用、22个业务部门和52家境内外分行及子公司提供了高效、便捷、丰富的高质量数据服务。

3.着力打造企业级数据中台。按照ECOS工程总体布局,以共享、复用、创新为目标,通过数据资产沉淀、数据服务化、数据资产运营、数据产品输出等措施,打造高效、智慧、开放、共享的标准化数据服务。面向全行1万余名数据分析师提供一站式、全链路线上BI分析能力,支撑全面风险管理、信用卡风控、智慧大脑等重点场景建设,加快推进客服、运营、产品和风控等领域的智慧赋能,提升各专业数据应用创新能力。

1.打造一系列企业级新技术应用平台。工商银行依托金融科技研究院体系化布局新技术,建成了云计算、分布式、API平台、大数据、流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移动互联网十大技术平台,是工商银行技术领先优势的集中体现。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平台集成业界主流机器学习算法,提供便捷高效、全流程建模、自学习的AI全栈平台,赋能数据智能化应用,构建工行智慧大脑。物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智能感知万物,获取海量物联数据,扩展银行金融服务边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供安全可靠的智慧物联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平台在资金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七大业务领域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的区块链应用生态,机构用户超千家,个人用户超100万,拥有近百项专利,荣获多项业界大奖。生物识别平台提供人脸、指纹等生物特征管理、安全管控、服务调度等功能,具备多生物特征统一管控、统一服务的能力。

2.建成自主可控、体系完备的云计算、分布式技术体系。云计算平台具有开放性、高容量、易扩展、智能运维等特点,从传统手工为主的虚拟化架构,转变为快速供给、稳定可靠、资源集约、运维智能的新型云计算体系架构。截至2020年8月,工商银行已实现60000+节点、34000+容器的入云规模,具备万级容器集群自动供给能力,同等业务量下服务器虚拟资源利用率平均提升2~3倍,业务高峰期系统扩容时间由几十分钟缩至秒级,2019年荣获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一等奖。分布式技术平台涵盖9大类分布式技术组件,在快捷支付、纪念币预约等150余个应用广泛运用,为IT架构从单体集中式架构向分布式服务化架构转型提供了技术基础。截至2020年8月,日均交易量超过50亿笔,并发支撑能力超过10万笔/秒,重点交易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0ms,有效应对“双十一”秒杀等高频、大并发交易对IT架构稳定性、业务连续性的冲击。

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完善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新技术领域的安全防护,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金融科技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完善以数据为中心的安全方法论和保护体系,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融e行”第一批完成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认证备案。围绕ECOS工程建设,建立多因子身份认证体系,发展手机盾、云证书、指纹、人脸、声纹、指静脉、虹膜等多种认证及生物识别技术。建设企业级反欺诈平台,通过终端、账户、行为等多维度展开智能风控,有效拦截欺诈交易,提升开放银行防御和风险处置能力。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交汇期,工商银行将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发展动力,积极创新和引入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在全行战略、企业架构的指引下,强化IT与业务的融合。通过金融科技赋能经营转型,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新生态,提高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和灵活性,为广大客户提供高价值服务,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现代金融企业提供动能源泉。

二、数据交易合规研究者齐爱民:鼓励金融教育等探索行业交易规则

1、数据交易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效率、合规与安全,需要系统研究数据交易方式与交易场景,推动数据产品标准化,创新探索新型交易模式。我国大数据交易产业仍然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虽然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但大数据交易发展存在诸多障碍。

2、那么,国内数据交易市场现状如何?数据交易存在哪些问题?数据交易需要什么样的发展路径?齐爱民曾经带领团队到杭州、贵阳、武汉等多地数据交易场所调研,是重庆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就上述问题接受南都专访。

3、以政府主导大数据交易平台模式为主

4、南都:齐教授曾经带领团队到多地数据交易场所调研,据您观察目前国内数据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如何?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5、齐爱民:目前,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发展规划。2021年期间,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相继成立,中新天津生态城获批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就整体而言,我国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交易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

6、在交易类型上,我国以政府主导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模式为主,还包括互联网企业生态体系内的数据交易和第三方数据公司推动的数据交易。对于大数据交易平台中的数据交易,目前交易主体以央企、国企以及研究机构为主,商业机构因合规风险等考量尚未大范围参与到大数据交易平台之中。在交易内容上,各交易平台有所不同,有的交易平台提供API数据服务,有的交易平台提供经过加工后的数据产品,还有的交易平台提供原始的数据集。

7、南都:调研主要发现数据交易存在哪些问题?经过几年发展是否得到改进?对此有什么建议?

8、齐爱民:我们2016年前后对北京、上海、杭州、贵阳、武汉等地的大数据交易平台进行调研,发现7个问题包括:各类数据主体缺乏共享理念;数据交易平台定位不明;数据交易缺乏统一标准;数据法律属性与归属存争议;交易规则理论亟待创新;缺乏跨学科人才和培养基地建设不足;政府数据分类不明,存在交易风险。

9、经过这几年发展,我国在数据要素市场顶层规划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上有了较大进步,但数据流通的基础法律制度构建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几乎陷入业务停滞状态,国内同类大数据交易所也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我认为,应当吸取前几年大数据交易平台实践探索的经验和教训,一方面鼓励各地开展大数据交易试点工程和规则制定,另一方面也应当从法律层面解决数据的权属、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的边界等基础性问题。

10、南都:目前市场上数据交易平台主要包括政府类数据交易场所、数据服务商等,各有什么优势?随着数据应用更精细化,您认为哪些数据更符合市场需求?

11、齐爱民:目前国内知名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主要是由政府支持建设,这类数据交易场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能够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扩大参与主体的范围,激发数据交易主体的积极性和交易市场的活力,可以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数据流动性,在数据来源、运营规范化等方面有较大优势。

12、数据服务商以服务客户的特定数据分析需求为目标,通过将合法收集到的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提供给客户来盈利,其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和多样化,如帮助客户进行消费者身份验证和欺诈检测,为客户提供营销效果分析等。我认为,一些数字化程度较高的领域,如金融、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的数据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具有较大影响,也更符合数据交易市场需求。

13、南都:高质量数据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头部互联网平台及金融机构等主体手里,我们需要如何培育多样化数据供需市场及交易场景?

14、齐爱民:我认为需要确立一些基本的法律制度,如数据的法律性质,数据交易的边界等,一方面让高质量数据的控制者敢于并积极释放数据,另一方面也让数据需求方放心使用数据。数据交易市场培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我们不应过分仰赖大数据交易平台这一当前的主流模式,还应鼓励金融、教育等数字化程度较高的领域开展行业内的数据交易规则探索,从而形成多样化的数据交易市场。

15、南都: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被作为网络空间治理和数据保护的三驾马车,目前数据交易仍然面临哪些新难题?需要如何完善交易模式与法律制度的构建?

16、齐爱民:我国近些年在网络空间立法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数据交易确立一些基础边界,但数据交易仍面临权属不明、定价模式不成熟等问题,阻碍了数据的自由流通和开发利用。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肯定数据的合法性,为数据交易的专门立法提供了民事基本法支撑。

17、我认为,首先要在民法层面确立数据的法律性质。其次,通过部门规章等方式建立数据资产评估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数据定价模式。最后,对大数据交易平台等数据服务提供者设立准入门槛和备案登记制度,采取政府和平台协同监管模式,加强对平台内交易主体和交易活动的合规审查,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和国家数据主权的风险评估和防范。

18、南都:数据权属是数据立法绕不开的问题,深圳出台国内首部综合性数据立法,提出数据权益概念,《上海市数据条例》提出授权运营等,2022年1月25日天津发布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目前,对于数据确权、数据交易在立法层面有哪些经验?地方数据立法应往何处?

19、齐爱民:数据确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数据不同于传统的有形商品,具有非竞争性,直接采取确权的方式可能并不利于数据的流通。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尚未确立数据的权利归属,但对数据交易活动的开展以及边界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例如,《网络安全法》第42条允许将匿名化后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为数据交易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数据安全法》第33条规定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民法典》《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禁止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法律底线。

20、在促进数据交易方面,深圳、上海、天津等地进行地方立法探索,其内容更多是鼓励市场主体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开展数据交易创新实践。我认为,对于一个刚刚建立还尚未成熟的市场,应当给予市场主体更多自由探索空间。在各地相继建设大数据交易平台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数据交易实践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如《天津市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在规则的适用过程中不断完善数据交易制度,待相关经验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立法。

21、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

22、策划:王海军统筹:邹莹凌慧珊研究员:袁炯贤设计:刘寅杉

三、强化什么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1、建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2、中央“十三五”建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人民网-中央“十三五”建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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