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交易平台的定价权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需要哪些资质,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交易平台的定价权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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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需要哪些资质
1、2015年是现货大宗商品行业变化相当大的一年,一方面延续了2014年的动荡与整顿,行业发展呈收敛之势,另一方面行业里某些交易所也出现很多充满正能量的举措,如果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在行业中抢镜,并在行业中整顿清理中突围而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2014年算得上是大宗商品现货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节点,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建设现货交易平台、白银贵金属交易所,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出发,提高自身平台的资质。
2、2015年,政府会鼓励支持那些有能力交收并且鼓励交收的现货交易平台,会禁止整顿那些欺诈投资者、内幕交易和恶意操控价格的现货交易平台。其实就是现货行业要服务实体经济。这是国家政府最关心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的另外一个维度。单纯的价格变动、撮合成交,只是电子盘面的一种数字游戏,虚无缥缈,更谈不上发现价格实现定价,这种盘面最终会被淘汰。唯有实物交割上去了,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中了,现货交易所的根基才会稳固,才有望实现品种话语权定价权,政府也会大力扶持。因此,现货交易所应该大力鼓励实物交收、服务实体经济。
3、近两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民退国进,即国有资本进入行业的发展速度要快于民营资金进入行业的发展速度。这也是大宗商品现货行业越来越受重视的表现,也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虽然有学者宣扬应该要鼓励建立民营交易所,但实际上来讲,民营交易所的资金、运营管理和风险监控等方面整体表现其实并不成熟,而过往几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负面新闻频发,也影响了行业的美誉度和公信力。引进国有资金,一方面可以促进和监督现货交易所的合规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所的公信力。
4、前面几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群雄割据,竞争比较激烈,很多都是粗放式运作,运营模式雷同,合约设计雷同、营销方式雷同,都是硬刀硬枪地去争夺市场,下放权限、提高返佣,犹如七伤拳,欲伤人先伤己。有时候市场高地没有抢占,自己反而元气大伤。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但反观近两年,有现货交易所开始了品牌化运营,打造自己的“软实力”,如设计与众不同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打造自己的商学院、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承办行业盛事、对话投资大师等,其实就是打造交易所品牌,塑造高端品牌形象,赢得投资者关注和忠诚度。目前已有几家现货交易所品牌塑造得较为成功。
5、已经走入历史的2014年,清理整顿充斥着商品现货行业的每个角落,纵观此次清理整顿,淘汰了违规交易所,规范了交易行为,颁布了相关规章制度,所有这些对商品现货行业来说十分关键,通过清理整顿,行业的监管制度日趋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体系也日渐清洗,行业的违规操作行为销声匿迹,而随着各地对于商品现货行业交易平台发展规划的制定,野蛮生长的局面也不复存在,依据行业内人士消息,对于行业至关重要的《期货法》有望在2015年推出,届时,我国商品现货行业将迈入有法可依阶段。所以2015年商品现货行业,合规发展一定是主流。
二、中国有国际黄金定价权吗
1、目前还没有,不过下个月很有可能会获得国际黄金定价权了。
2、2014年9月18日,黄金交易所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了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黄金国际板,作为国际化战略的重大举措,已推出黄金交易新产品,进行业务创新。如今,黄金交易所正在加速建立黄金人民币定价规则及体系,并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现在正在加紧进行黄金人民币定价交易平台和机制的技术开发,完善定价交易规则,加紧合规审查和对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市场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征询等工作。在最后的完整计划、规则获人民银行的正式批准后,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进行面向全球的市场推广。
3、2015年3月底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将开通新的电子系统,以取代伦敦黄金定盘价。中国将不仅参与黄金价格的形成,而且还会获得国际黄金的定价权。
4、目前给黄金定价的是伦敦银行间黄金市场的五家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汇丰银行、加拿大丰业银行和英国的巴克莱资本银行。中国一直在争取摆脱对这五家拥有黄金定价权的银行的依赖。它推出了形成“黄金市场中国价格”的工具,这就是将国际黄金合约和国内现货黄金市场整合起来。股市分析人士赫斯塔诺夫认为,这是上海向伦敦黄金市场旧有的游戏规则发出的第一个挑战。
三、电子商务法中的标准化交易合约指什么
1、我是电商领域的创业者,正巧看到电商法的这个部分,上网查点资料看到这个问题。虽然不是职业律师,但对电商行业还算有点了解,也有法学学士学位。
2、电商法中“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这里面提到的“集中竞价、做市商和标准化合约交易”虽然是证券和期货领域中的常用词汇,但出现在电商法中,我们就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其只是在“证券和期货”等特定商品标的的交易中的行为。而且根据语境也能看出,“集中竞价、做市商和标准化合约交易”是指的某种交易方式,而非某特定商品的交易方式。
3、“集中竞价、做市商和标准化合约交易”这几种交易方式之所以只出现在证券和期货领域,而在日常其他商品标的的交易中几乎不存在,主要是因为只有证券和期货是足够标准的商品,你买A公司一股股票和我买A公司一股股票,咱俩的权益是完全一样的;期货虽然是实物商品,但因为其可以做的极其规范,在“标准化合约”的规范下,也可以认为是足够标准的,这也是期货交易可行的基础之一。
4、但在普遍的电商领域,能达到这样标准程度的商品是困难的,至少是规范和界定是困难的,所以电商法直接规定不得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5、如果电商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会怎么样呢?比如我买一本书,淘宝直接从淘宝网上所有卖这本书的卖家里找标价最低的卖给我,我没法看销量、信用度、买家评论,而直接是系统配单。这种方式显然是在电商领域不适用的。
6、如果电商采用“做市商”的方式会怎么样呢?还是以那本书为例。淘宝会给出一个收购价,所有卖这本书的卖家如果觉得这个价格能接受就把手里的书都卖给淘宝;然后淘宝再给出一个高于收购价一些的出售价,所有想买这本书的买家如果觉得出售价可以接受就从淘宝手里买这本书。这样买家和卖家中间必须经过一个平台,而且定价权在平台手里。这样显然也是不利于电商发展的。
7、以上两种方式就属于“集中交易”。而“集中交易”的基础就是要求商品足够“标准”,所以“标准化合约交易”就是像期货一样,把商品标的的各项指标都规范统一,所有商品需要满足这个“标准化合约”的要求才能交易,而这个“标准化合约”的制定权在平台方手里,所以也是不利于电商发展的。因而电商法中做出了“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规定,本质上是在法律层面杜绝了“集中交易”这类交易模式的可行性,其实际目的在于促进市场竞争,限制平台的权力,增加市场竞争维度,避免陷入价格战怪圈,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8、以上是我的个人理解,如有错误,欢迎斧正。现在电商法还没有注释本,回头出了之后可以再结合看一下以进一步了解。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交易平台的定价权和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需要哪些资质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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