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产权交易平台

今天给各位分享佛山三水产权交易平台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佛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佛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
  2. 佛山三水区积分入户评分标准
  3. 佛山三水区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20条

一、佛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

佛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是:取消购房直接入户改为,须连续缴纳社保1年参与入户,1平方米计1分,最高144分;取消购房直接就学改为,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013年5月,东莞市教育局规定,在2013年提供的公办学位,有三成半是供给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无须积分,直接入学。

二、佛山三水区积分入户评分标准

积分入户没有硬性规定多少分,是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各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各区或镇(街道)的申请人所得积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各区委政法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办。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

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申请人租住在佛山市出租屋(已在佛山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在佛山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1、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 50分;

2、在佛山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 100分。

注意:从2022年4月1日起,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附件《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中的“计划生育”加分指标项目。

得分标准:高中(中技、中职)为 20分,大专为 30分,本科以上为 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初级技工为 20分,中级技工为 4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 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 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 80分。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得分标准: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

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4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4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得分标准: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

1、获得县处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获得地厅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3、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40分,最高不超过80分。

4、佛山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以上不同级别表彰奖励分值可累计积分。

得分标准:个人近5年在广东省范围内,

1、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 60分,二等奖分值为 65分,一等奖分值为 75分;

2、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 80分,二等奖分值为 85分,一等奖分值为 95分;

3、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 100分,二等奖分值为 110分,一等奖分值为 120分;

4、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 130分,二等奖分值为 140分,一等奖分值为 150分。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本市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本市内参加志愿者或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2、在本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计60分。

3、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

1、在佛山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的积5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年以上的积10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积15分,以上不累加积分。

2、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在佛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1、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5分。

2、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积5分。

1、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5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年积5分。

三、减分指标(适用于积分入户和积分入住)

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每宗减10分。

1、近5年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每次扣50分。

2、近5年内因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并受过刑罚处罚的,扣80分。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制服务。

各区在本计分指标体系外可结合自身实际设定加分项目,总分数不超过60分。

三、佛山三水区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20条

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三水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将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大至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2022年6月-12月期间,免收转贷资金服务费;“保险贷”等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产品的保险费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力争2022年全年各类政策性金融工具帮助企业获得贷款超过90亿元。

引导银行机构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区内金融机构年新增公司类贷款20%以上,或者为工业企业续贷1年期以上且续贷金额增长10%以上的,区政府在财政资金存放、重大项目融资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按照增量贷款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企业在中国境内、境外实现上市并首发募集资金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500万元扶持。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按照完成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或精选层、首次募集资金四个阶段分别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600万元。上市企业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重组,按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购买价格的1%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企业实现股权再融资,按募集资金净额的1‰给予扶持,每年最高50万元。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给予1%的贴息扶持,每年最高50万元。

设立“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深化“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联审联批”,推广“标准地”供应模式,落实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完善个性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实行全流程动态管理,实现“流程可视,进度预警,高效处置”。

建立三水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和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统筹解决重大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等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打造企业代办服务2.0,为重点项目提供免预约、免排队、一对一、全程辅导等管家式服务。建立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实施政府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滚动入库管理机制。2022年全区在建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

6月底前完成今年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按照在2022年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做实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在继续谋划储备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等前期确定的9大领域项目基础上,重点加快谋划储备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

开展“乐游三水”文旅系列活动,分批次派发1000万元文旅美食消费券,支持文体旅等新型消费需求。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大中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文旅休闲活动。培育节庆假日消费热点,组织举办开渔节、美食节、啤酒节等节庆活动,打造“一镇一节庆”品牌体系。加快推进河口美食集聚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景区、消费片区打造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创建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稳订单,通过产品国际认证的按相关费用的5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对参加线上、线下国际展会的按参展费用的2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平台类出口信用保险的分别按保费的40%、2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加大利用外资扶持力度,对区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新批及增资外资项目,按其当年实缴外资金额不低于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积极推动±800千伏藏东南送电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等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三水南山LNG应急调峰储配站等LNG气化站建设,推动佛山至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三水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建成投运。

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梯队培育,对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

三水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转企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6万元扶持。强化“规改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对于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领导挂牌督导。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推动企业规模化股改,争取落实“一块地、一笔钱、一站式服务”,即满足上市后备企业总部基地及募投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企业上市过程中投融资需求和企业上市全程跟进服务需求。

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最高分别给予3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以企业数字化建设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兑现;对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1-5亿元、连续三年持续增长且实现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对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原告身份参加国内外商标侵权诉讼的,按诉讼代理费、咨询费实际支出给予资助,每年最高30万元。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或举办国内展会及经贸交流合作活动的,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

获得各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80万元。区级孵化器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300万元。孵化载体获得各级孵化器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50万元。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连续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场租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企业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被科技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300万元。

被科技、工信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按合同交易额给予企业最高4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联合实验室,按企业支付给科研院校合作经费的4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对本区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的项目分别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其中,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资助3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35万、30万;获得省级同级别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对通过专利密集型培育项目验收的,最高资助60万。

对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的,贴息比例为30%,最高50万元。

15、鼓励企业提升工业产品质量。

对本区符合质量发展类、技术标准类、计量检测类、质量监管类扶持条件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给予1万元到200万元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万元;同一年内同时获得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奖的,按照最高级别奖励。

对新认定为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对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且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每获得1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8万元。

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符合三水区总部认定条件的企业,给予

落户扶持、办公场地扶持、领军企业扶持、人才保障扶持

等,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扶持资金总额最高可达5000万元。

支持水路货运企业加大投放新运力,在本区注册登记设立的符合扶持补助条件的水路货物运输企业,新增单船载重吨1000-2000吨船舶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艘。

单个企业每年的新增船舶运力奖励资金最高120万元;年度内每净增加6000载重吨自有船舶运力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单个企业每年扩大运力规模奖励总金额最高100万元;对水运企业船舶贷款按年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贷款贴息奖励,贴息期为一年,单个企业贴息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

设立三水区建设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新进建设企业,可以享受落户奖励、经营场地补贴奖励等扶持。符合条件的区内建设企业主项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一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区内建设企业在产值贡献、向外拓展壮大、创建优质工程、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实缴资本的1%给予扶持,最高2000万元。

对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购入三水区企业生产的设备作为租赁物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购买合同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承租人企业开展生产及配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按合同融资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每年最高90万元。

对新开办会计师事务所给予10万元到30万元扶持;

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迁入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根据当年营业收入水平,最高奖励50万元;

首次进入“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的事务所,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新增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助;

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1-5万元奖励。

2022年6月15日“三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1639.com/15_342926.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