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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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保险业的十大科技
保险公司组建专门组织架构,从项目组到专业科室、独立部门,联合IT部门建平台上产品;或者联合淘宝等大平台,爆款迭出,第三方专业(中民、慧择等)和兼业平台(携程、中航协、移动等)业务稳步增长;监管态度明确,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在网上买保险……
保险公司一窝蜂上网销,不乏动机不纯者:或因原模式滞涨的被迫选择,或好高骛远,或攀比心态,安心踏实求证、开放拥抱互联网的少之又少。
因此无规划、闭门造车者有之,图快上官网商城者有之,创新乏力,多个险企IT部门找供应商要3个月上一个商城网站,多为模仿、少见创新。浮躁,拉着马车上铁轨,一跑就散架。
以三马众安为首,传言第二个互联网险企将落地深圳,国寿、太平洋、新华、太平、安邦、阳光、生命、前海等已开办或筹办独立电商公司,其他行业也纷纷试水借道电商涉足保险,去哪儿、可可西、苏宁……
“低价值、低粘度、标准化”的车险、旅游意外险、医疗险、理财险为主,少见长期、高额保险,复杂保险虽有,但交易全程并非在线完成。主要原因是业界尚无统一认识、没有敢于突破性尝试,客观原因则是网络生态的基础配套措施尚不够完善。
网销产品单一化、创新不足,是制约保险电商爆发式增长的最大瓶颈之一。
2011-2013年保险试水真正触网,金融互联网概念风起云涌,大数据、云、SNS、移动、支付、微信等铺天盖地,不停挑逗保险公司那颗沉静的心,可穿戴和车载设备又催生了UBI的新机遇。
之前华泰、众安、泰康、人保等产品创新的尝试已初见端倪,高额、长期保险在线销售将是新机会,自会眼花缭乱。
或许有人预见到了这一波互联网的浪潮,却看不清到底是如何改变的。
互联网将提供大量的新生事物,没有哪个行业主体能全部覆盖、包揽所有的事儿,竞争+合作、合纵连横将是新景观。
先来看一个企业经营的基本公式:
无论是保险等“传统”行业,还是电商“互联网”企业,只要企业经营活动是围绕着这个公式来进行,那么就不存在“颠覆”一说,只是重点、策略各有侧重罢了。
相对而言,传统企业虽说在P和T这两方面不如互联网企业,但这五项工作都一样,最重要的是最终的经营目标都是等式的左边:M,也就是说这个是普适的公式:发现或创造市场、需求,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之,从中赚取利润。如果这个公式和理论基础不存在或变了,才能叫做颠覆吧。
商业模式是这五项的偏重、路径不同,本质并无二致:蓝海是模式找到了新P后用产品和服务V来满足,核心竞争力则是R、T、C的独特之处。
互联网更注重擅长P、R,比如发现新市场、粉丝经营;而传统行业则偏于V、T、C,关注营收、利润、报表是否好看。
围绕这个公式,互联网将全面改良整个保险业生态环境,包括既有消费市场、代理人、经代中介、电商平台、保险公司、监管机构这六大要素,还会催生第七个业态要素:公共基础资源供应商,权且称之为“非常6+1”。
1、消费市场:需求多样化,消费个性和思想行为受到重视
互联网的信息对称功效,让消费者地位上升,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且保险消费意愿由隐形而显性,消费主动性、频次和金额提升,带来更广泛的保险产品创新空间:“保险生活化”成为重要的创新方向,“服务即产品”从隐性理念上升为显性指标,消费者不再为买保险而买保险,保险随着互联网润物细无声渗入衣食住行娱购医甚至感情生活,从经济补偿升格为对冲负面体验的工具,由此将衍生出无数花样翻新的保险产品,或许很多保险产品看上去根本不像保险,更像是服务标准,比如大热的赏月险和大冷的太阳险等(好奇这两个产品都出自同一公司,待遇咋差恁远捏),以及脱光险、小三险、怀孕险(结婚有风险,恋爱需谨慎!),这意味着P和V的增加,同时也昭示着一个令人掉眼睛的道理:在商品社会里,幸福和快乐可以用金钱来量化。
另外,互联网让保险经营企业有机会捕捉到梦寐以求的“售前”数据,在交易之前就能了解目标客户的个性和偏好,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和方案,这意味着R、V的提升和T、C的降低。
2、代理人:加剧优胜劣汰导致结构性变化
超过300万的庞大代理人,将是互联网带来唯一令人不安的变数。保险公司、代理公司管理失位,让这个庞大的群体争议频频。无疑,作为成本最为昂贵的销售渠道,其阵地已被互联网蚕食,生存空间遭遇严峻挑战:
代理人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将弱化,以往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的筹码,将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逐步丧失殆尽,比如“客户是谁的”、“我的工作是自己说了算还是被管着”,比如保险公司将通过网络提供售前增值服务以换取代理人对客户名单的控制权,以及应用LBS技术管控代理人的展业轨迹。
专业技能和展业效能无法提升的代理人势必被淘汰,而先知先觉者主动求变,通过互联网来获得客户,或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水平,承揽更多品牌、更多品类的金融产品,还会有些代理人将不再独立销售,而是与互联网结合,成为销售链条中的部分环节,催生“O2O”模式,还会有些代理人将转向三四级城市、乡村等互联网不发达的市场。
随着互联网和整个保险产业链发展迅猛完善,代理人规模会缩减、能力提升,在地域和消费者层次分布更为均衡,意味着R、V的提升,同时T和C降低,从而优化经营。
3、经代中介:大众市场集中度增加
数以万计客户粘度高的兼业经代,和以法人业务为主的专业经代,暂不会受制于互联网。但面向大众市场的经代中介市场份额太小,人才沉淀、资金实力不如其上游的保险公司,没有话语权,没有充裕的资源投入转型,加之历史包袱沉重、不愿看也看不懂互联网,在“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将被无情洗牌出局,唯一的优势是灵活。
而互联网则可以让“灵活”发挥到极致,保险电商将以分销为主,早期触网的中介电商平台因此而存活并有机会做大。未来此类专业垂直平台也不会太多,最多3~5家,看看谁会是“剩者为王”。
此类平台的致命弱点是用户体验差,产品众多但多受保险公司制约难以改善,影响到转化率R;二是运营成本C高,比如与保险公司的交易对接,就是个头痛的事儿;三是高价值保险产品在线交易的主导权不在自己手上,能否突破需要看别人脸色。
因此,与新兴产业元素合作提高P和V、强化内功提升R同时降低C,需要重点考量,否则其边际成本将无法对抗保险公司直销业务,被边缘化成为保险公司的附庸,投资价值不大。
4、互联网电商:客大欺店或反客为主
“电商平台”拥有金融保险机构垂涎欲滴的巨大资源:海量的消费数据、关联的行为偏好和商品数据、支付交易入口和潜在的信用数据、庞大的关系链和话题积聚……成为与金融保险机构利益交换的筹码,但贪婪可能导致无法达到降低保险销售成本的初衷,成为为人诟病的房地产第二。
所以设法绕开监管、自己涉足金融保险也不出奇:淘宝率先网罗数十家保险公司吆喝开市,仰仗其大流量用理财类万能险打响头炮,传统保险网络销售却无一例外起色不大。网易搜狐百度等也搔痒难耐跟着起哄,腾讯惦记金融不出奇,自营保险路数尚不清晰,其山头林立的内部经营结构让保险公司眼冒金星。
虽说转化率低、产品单薄这两个硬伤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但流量仍是吸引甚至要挟保险公司的法宝。携程、去哪儿、可可西携一众中小旅游垂直平台,依靠精准流量在航旅意险细分领域闷声发财,甚至开始惦记专业的保险牌照。
保险所需信息量大、细致,数据含金量高,且因其“非标”而充满想象力,存在巨大的衍生金融和其他关联商品市场空间。所以保险虽只是金融的一部分,但电商平台却格外用心:一是寄望于保险产品的创新重点提升V,二是通过“大数据”经营来提升R。
因此,多品类、多品牌、多规格的金融和保险产品创新,是电商平台愿意看到的,也愿意为此做点事情。但其专业程度不足,守着数据金矿未必挖得到宝,那就放下身段、更开放地跟其他新业态合作,淘宝保险孜孜以求想做寿险就是个例子。
5、保险公司:洗心革面两条腿走路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决策层逐步意识到:保险触网首先要产品创新,但模仿华泰退运险、众安众乐宝、人保手机险、泰康乐业保、安联赏月险等,等于永远跟着别人的节奏跳舞,远远不够。
产品创新首先需要人才和经营观念的变革。鉴于目前市场上没有保险互联网人才,一要打破僵死的薪酬框架,二要创造宽松的精神环境,三要改良原有的制度体系,否则即便招来了人也留不住,留得下也干不出事情,优化改良P和V的初衷终将落空。
产品创新不仅仅意味着保险产品形态和价格的变化,更需要洞察互联网全局的视野,以及精算思路、口径、风控理念的变化,挑战的是现有的产品研发以及配套业务运营体系,如快速响应要求原有一板一眼的研发流程、决策链条要缩短,这意味着权力的再分配,将极大挑战现有的管理体系和人性,才能适应互联网环境下要求极高的T。
更苛刻的是,产品创新往往意味着价值观的改弦更张和考核机制的变化,这一点往往是保险公司高管和股东难以接受的:
能不能弯下身腰、脱离殿堂,把自己当成白痴?
或者抛弃已有的所谓资源,把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地去创业?
愿不愿意让自己高大上的衣冠楚楚,变成极具个性、特立独行的代言人?
肯不肯从保费业绩要求变成粉丝经营的纯投入?
是否承受得起二十出头的毛头小青年拿着数十万甚至百万年薪而不嫉妒?
或许现实不会这么严峻,不过得问问自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行吗?不行,就别碰互联网!
风格保守的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无法兼容两种文化环境而导致人格分裂,于是对于互联网这个“新渠道”,最好的处理方法不是作为平行部门或者业务单元,而是干脆分立出去,最少也得是个事业部,或者干脆独立为电商公司,甚至在文化、体制上都需要与原有的池子分隔开来。
成立网销部、找几个互联网背景的人搞营销、自建商城、把产品搬上网去卖的保险公司,必死!用简单思路新增银保、经代这类地面传统渠道可行,但无法触及深层本质、到互联网上玩不转。
文化、环境的改变将是保险公司(也包括其他传统行业)触网的重大课题。电商团队喜欢从互联网行业吸收新鲜血液,狼性十足,与四平八稳亦步亦趋的原有团队血型基因不同,甚至互相视对方为屌丝,风格冲突、难以融合,造血不成反失血,此类案例已屡见不鲜,切记吸取教训!
最近网传马明哲巡视旗下金融科技公司不着正装、某保险IT团队取消晨会、各保险电商公司职场独立,或弃用母公司共享资源等,都是这个兆头。
即便如此,仍会有不少保险公司艰难跋涉。随着互联网让生态圈扁平化,品牌影响力在线上比线下影响力更大、马太效应愈显,如小品牌无法做到在某个细分领域有个独特的三招五式,而去红海里跟大品牌同质化竞争,在线上比线下死得更快!
互联网提供了信息、数据的便利性,将使保险公司对于用户属性和行为偏好等数据极度渴求,以满足发现蓝海的战略目标,产品创新色彩缤纷,任何不爽都可能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定义的内涵将大大扩充,而且计费周期可能是周、日,折腾精算师们和IT基础架构,之前BI+AI+CRM等积累真正派上用场,甚至涉足数据领域,投资、收购与保险完全无关的数据概念企业,占领行业的“制高点”,控制新的互联网入口:硬件,拼命做大P、降低未来竞争成本C。
进军硬件,意味着数以千亿级、曾一度被认为难以互联网化的企业财产险市场,有望被互联网改变:工控设备的智能化、网络化,将使企业生产运营关键环节的风险数据成为保险公司预知风险、快捷理赔的利器,同时还能大幅度提升竞争门槛、降低保费成本。有一天,企业保险将不再以“年度”作为承保有效期,而是五年、十年的长期合同下、以分钟计的风控周期和动态保费,以及打通上下游生产、消防安保、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储运,甚至ERP等……总之,连接一切!
这也意味着以三马众安面向蓝海为起点,保险公司主体形态的变化:大而全的综合型保险公司之外,极可能诞生面专营某些特定市场(如母婴或学生)、渠道(纯网络渠道如弘康),甚至某些事件(天气、金融衍生)的轻型保险公司,专门为某些特定细分市场提供风险对冲服务。
保险企业经营导向和手法将从“产品导向”转而关注“用户和需求导向”,“我有什么卖给你”的思路逐渐改为“谁要什么、我如何提供”的想法,甚至学习互联网研究和满足人性需求的做法,为大数据下的少数客户个性化服务,而不是面向全人类。
现有保险公司将会受“互联网思维”的影响,让自己变轻:从现在的IT和局部运营外包,逐步把销售运营、产品研发、客户服务等逐一外包,自己专注于最核心的品牌、产品和内控等,同时催生新的专业市场主体。
未来三五年,网上大众消费市场上只会飘扬着三五杆大旗,大量新生细分市场领域则会彩旗飘飘!其商业模式的特点,是借助互联网提供的、几乎是无限广泛的数据维度,P和V将爆发性增长。
保险公司暂时不会全盘抛弃现有业务,“两条腿走路”将是大部分保险企业的触网后的选择:轮子得换但车不能停,换不了的话,就让慢快车、高铁和动车都在一个轨道上跑。
6、监管机构:基于数据高效、前瞻、主动监管
保监会并非人们印象中的“恶婆婆”,提升行业生产力水平是其首要KPI,想方设法做大市场蛋糕比抓误导更重要。因此推进、扶持保险借力互联网的政策将会越来越开放,甚至会主动提供便利条件、鼓励跳出现有条条框框的创新。
同时保监也明白:创新与风险同在,因此如何让监管工作也能“高科技”,提升监管效率,甚至解决“后知后觉”这一长期痛处,互联网当仁不让成为首选的手段,近期紧锣密鼓的“中保信”将有望成为提升监管效率的良方。
中保信这个大一统的平台,从回收车险平台开始,将汇集产寿的承保、理赔数据,不仅可以提升监管效率,其统计分析结果还可以共享给保险企业供其做决策依据,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随着保险公司交易自动化、运营大集中的趋势,行业中可望诞生真正的交易平台,运行的实时交易数据,再加上中保信平台上的结果数据,将更有利于全行业发展,进而实现“事中”的监控,让事后监管提升到“防患于未然”,甚至推出“保险指数”来预测市场发展、调度全局,监管更为科学、前瞻、全面,体现专业和智慧,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央与地方、监管与主体、官方机构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大量博弈,会让这个大一统的过程充满变数。不过生产力的发展,不就是这样披荆斩棘走过来的嘛!
7、+1:新兴行业配套产业链百花齐放
保险生态圈本身尚不健全,缺失基础性商业元素、第三方中介弱小、缺乏行业价值共识、各自为政的IT行业标准、缺失信用和医疗等公共基础数据,社保与商业保险隔墙而立等等,原因或因为发展阶段不成熟,或者因为灯下黑或短视,或者因为市场格局不够开放,也有商业基础薄弱的历史所致。
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加之市场的力量、监管的引导,以及资本的助推等生产关系要素,一方面将迅速打破垄断和藩篱,另一方面创造大量的新生市场主体。
首先跟保险行业发生关系的公共资源,将是在数据的获取、传输、存储、处理、分发这个链条上有所作为的“数据运营商”,在这个范围内,来自车载智能终端、医疗健康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设备、电子病历等垂直数据入口让UBI(Usage Based Insurance或User Behavior Insurance)成为现实,“迟早与保险行业产生交集”这一愿景让此类创业企业成为风投追逐的热点,甚至不排除有远见的保险公司直接投资,甚至参与制定底层的数据格式和传输标准、与互联网行业争抢数据制高点也不出奇。
而有可能搜集和评估消费者信用的平台,也将成为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社保、医疗、资产、信用等公共基础数据需要专业化运营(下图绿色部分),将带来商业投资机会。
同时,健全的生态环境还需要独立的、第三方的评级机构如kaopubao.com,建立对保险企业、产品和服务进行评级的通用标准,逐步成为非官方的基本价值标尺、公信力和影响力;有能力汇聚、经营大量零散的长尾数据的第三方平台,将使用BI技术融合资信、医疗、社保,保险反向团购成为现实。加之互联网将让业态集中度更为明显:消费者逐步趋向于一站式采购(上图蓝色)而不是到处搜索对比,可能诞生垂直的大型专业市场平台,淘宝如能解决其专业性问题就具备这个潜质,而前文所提的kaopubao.com则需要解决流量问题。
为了解决保险公司与分销平台之间的高成本低效率的交易对接问题(上图灰色交叉线网),将出现居于第三方、专门做交易接入的纯服务平台(上图橙色部分),类似于证交所,能吃透、执行行业标准化,提供产品发布快速部署和交易接入、结算以及交易数据服务,融合了大数据+云平台概念,通过SAAS提供“软件及服务”。该平台极具投资价值,但能够看到并实现者寥寥。
当数据的品质和数量得以保证时,产品研发、获客、导购、交易、理赔等业务,将逐步外包给专业供应商,实现高度智能化、自动化,进而在另一个方向上挤压代理人生存的空间。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
电子保函(单),是保证人使用CA证书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担保电子信用凭证。
电子保函(单)是一种电子商务或信用服务工具,相关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遵循PKI(公开密钥基础架构)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
电子保函(单)与纸质保函(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可以进行第三方电子保函(单)存证备案,具有高效、快捷、保密、全生命周期低成本、可信赖的优点。
电子保函(单)根据保证机构和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按照保证机构的不同,可分为银行(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和担保保函。
银行(电子)保函指应保函申请人线上申请,由银行直接向受益人线上开立的电子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开函银行依据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
银行保函有直开式和分离式两种业务操作模式:
直开式银行保函通常是由被保证人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并由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授信并开立的银行保函;
分离式银行保函(简称“分离式保函”)则是指被保证人通过专业担保公司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的业务操作模式。
分离式保函模式下,银行通常会事先向已形成分离式保函业务合作关系的专业担保公司授信,而不再单独就每一个项目向被保证人授信。被保证人在使用保函时只需向专业担保公司提出开函申请,经担保公司审查合格后,再由担保公司委托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出具保函,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开函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委托申请进行审核,满足开函条件后由担保公司支付费用,扣减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被保证人则就单笔保函业务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并提供反担保。
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是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证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包括保证保险单、保证保险条款和保证保险凭证。其中保险单与保险条款由投保人(交易项目响应方)收执,保证保险凭证由被保险人收执。
保证保险凭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保证担保作用,明确、完整地记载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其成立条件和免责条款。投保人未能按主合同/基础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被保险人(交易项目响应方)出具保证保险凭证向保险机构发起索赔,保险机构必须依据保证保险凭证向被保险人履行相应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不得以仅单方面送达投保人的保证保险条款中的约定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保险凭证所载明的保证责任。
担保保函又称为公司保函,是指在保证担保业务中应保函申请人的请求,由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担保凭证。在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专业担保公司依据公司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
根据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不同分为电子投标保函、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农民工工资保函、电子工程质量保函、电子工程款支付保函等。
是指招投标活动中,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责任,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的由专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
投标责任主要包括: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项目履约过程,应中标人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专业金融机构向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履约保证承诺内容包括:中标人和承包方日后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项目、工程。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电子担保凭证,是缓解企业(申请人)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的一种业务。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的电子担保凭证。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电子担保凭证。
自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截至2019年,各省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在稳步提高,部分省份或地市甚至达到100%,取得了巨大成就。随着“放管服”不断深化,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如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成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需要思考的新命题。
我国部分省市区曾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探索启用传统纸质保函来代替投标保证金,经过实践以后,发现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限制了纸质保函的应用推广,具体问题如下:
对于申请人(投标人):纸质保函办理手续繁琐,需要投标人准备大量材料证明,并奔波在金融机构与中心两地,且办理周期较长,而投标过程具有时效性,因此导致了投标人工作量的增加以及客户体验较差,甚至可能出现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保函仍未开具成功的情况。
对于受益人(交易中心或招标人):纸质保函需要交易中心安排特定的人员进行收取整理、登记、辨别保函真伪,随着中心业务量不断攀升,极大地增加工作人员的压力,风险也不可控。
纸质保函真伪辨别难度大,效率低。使得整个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了纸质投标保函的使用推广。尤其,纸质保函开具过程中涉及环节太多,容易造成投标单位名单泄密,造成招投标中重大安全事故。
所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电子保函(单)体系,并促进其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深化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自2020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大量政策推动应用电子保函(单)。
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包括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改进投标担保方式等13条要求。
1、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3、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股力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六、《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2、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要求探索简化淡化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信用、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动的通知。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泛领域运用。
九、《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大力推行电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电子保函数据标准,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三、保监会 保险交易中心
1、你好,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是个创新企业,比较神秘,背景很牛。目前交易平台还未上线,官方披露的信息有限,以下供参考:
2、前海保险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由深圳市政府批准、在前海现代服务合作区注册成立的一家金融创新型企业,是前海七大金融要素交易中心之一。交易中心作为深圳市保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点项目,成为首批18家获得国务院财政资金支持的前海现代服务综合试点项目之一。
3、交易中心的股东资金实力雄厚、社会资源广泛,主要股东包括:前海管理局直属的前海投控、人民银行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深圳创新投集团、广东保联金融科技、建银国际、比亚迪等十多家单位。
4、交易中心是一个互联网金融为特征、集B2B、B2C及O2O为一体的创新型保险交易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彻底打破现有保险营销渠道的格局,以互联网经济的长尾理论为基础,对市场资源进行碎片化整合,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通过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实现现代互联网与传统保险业的完美融合,开创一个完全有别于传统保险销售模式的新生态。
5、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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