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腐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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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
电子保函(单),是保证人使用CA证书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担保电子信用凭证。
电子保函(单)是一种电子商务或信用服务工具,相关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遵循PKI(公开密钥基础架构)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
电子保函(单)与纸质保函(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可以进行第三方电子保函(单)存证备案,具有高效、快捷、保密、全生命周期低成本、可信赖的优点。
电子保函(单)根据保证机构和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按照保证机构的不同,可分为银行(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和担保保函。
银行(电子)保函指应保函申请人线上申请,由银行直接向受益人线上开立的电子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开函银行依据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
银行保函有直开式和分离式两种业务操作模式:
直开式银行保函通常是由被保证人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并由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授信并开立的银行保函;
分离式银行保函(简称“分离式保函”)则是指被保证人通过专业担保公司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的业务操作模式。
分离式保函模式下,银行通常会事先向已形成分离式保函业务合作关系的专业担保公司授信,而不再单独就每一个项目向被保证人授信。被保证人在使用保函时只需向专业担保公司提出开函申请,经担保公司审查合格后,再由担保公司委托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出具保函,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开函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委托申请进行审核,满足开函条件后由担保公司支付费用,扣减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被保证人则就单笔保函业务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并提供反担保。
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是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证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包括保证保险单、保证保险条款和保证保险凭证。其中保险单与保险条款由投保人(交易项目响应方)收执,保证保险凭证由被保险人收执。
保证保险凭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保证担保作用,明确、完整地记载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其成立条件和免责条款。投保人未能按主合同/基础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被保险人(交易项目响应方)出具保证保险凭证向保险机构发起索赔,保险机构必须依据保证保险凭证向被保险人履行相应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不得以仅单方面送达投保人的保证保险条款中的约定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保险凭证所载明的保证责任。
担保保函又称为公司保函,是指在保证担保业务中应保函申请人的请求,由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担保凭证。在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专业担保公司依据公司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
根据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不同分为电子投标保函、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农民工工资保函、电子工程质量保函、电子工程款支付保函等。
是指招投标活动中,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责任,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的由专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
投标责任主要包括: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项目履约过程,应中标人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专业金融机构向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履约保证承诺内容包括:中标人和承包方日后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项目、工程。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电子担保凭证,是缓解企业(申请人)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的一种业务。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的电子担保凭证。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电子担保凭证。
自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截至2019年,各省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在稳步提高,部分省份或地市甚至达到100%,取得了巨大成就。随着“放管服”不断深化,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如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成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需要思考的新命题。
我国部分省市区曾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探索启用传统纸质保函来代替投标保证金,经过实践以后,发现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限制了纸质保函的应用推广,具体问题如下:
对于申请人(投标人):纸质保函办理手续繁琐,需要投标人准备大量材料证明,并奔波在金融机构与中心两地,且办理周期较长,而投标过程具有时效性,因此导致了投标人工作量的增加以及客户体验较差,甚至可能出现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保函仍未开具成功的情况。
对于受益人(交易中心或招标人):纸质保函需要交易中心安排特定的人员进行收取整理、登记、辨别保函真伪,随着中心业务量不断攀升,极大地增加工作人员的压力,风险也不可控。
纸质保函真伪辨别难度大,效率低。使得整个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了纸质投标保函的使用推广。尤其,纸质保函开具过程中涉及环节太多,容易造成投标单位名单泄密,造成招投标中重大安全事故。
所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电子保函(单)体系,并促进其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深化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自2020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大量政策推动应用电子保函(单)。
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包括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改进投标担保方式等13条要求。
1、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3、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股力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六、《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2、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要求探索简化淡化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信用、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动的通知。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泛领域运用。
九、《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大力推行电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电子保函数据标准,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二、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现象的技术防治有哪些
1、(一)、借鉴国际经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国际招标投标机制中,有一种通行的评标办法是“最低评标价法”。目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及公共采购领域,都采用这种“最低评标价法”的机制。
3、所谓“最低评标价法”就是招标人不设置标底或不公布标底,在评标过程中将项目交给符合评标文件且出价最低的投标人。
4、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可以充分体现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5、由于这种评标办法的实施,在招标过程中因无标底,自然就不存在标底的泄露问题。由于这种评标办法的实施,那些靠关系走后门的施工企业被封杀在市场之外,使领导干部影响工程招投标的有效性降到最低。
6、由于这种评标办法的实施,招标人不怕得罪人了,可以集中精力搞建设。总而言之,“最低评标价法”彻底解决了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体制障碍,从源头上防范了工程腐败问题,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的根本性措施。
7、(二)、借鉴先进技术,应用远程视频开标系统
8、远程视频开标系统,实际上是借鉴成熟技术,应用目前已相当广泛的“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开标系统,就是阻断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接触,阻断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接触,评标委员会专家采取随机抽取,分异地评标的方式,整个评标的过程都由视频记录。
9、视频开标系统需要在开标的房间安装一套视频终端,接上电视机、摄像头、麦克风等附件,再接入相应的宽带网络,即可实现视频、音频、数据的及时传送,从而完成开标的过程。远程视频开标系统的好处是开标的专家是随机选择的,开标的过程是异地的,这就从形式和实质上,阻断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接触,在时空上给这种接触设置了一种难以逾越的屏障。
10、远程视频开标系统可以做到开标的独立,避免开标过多的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远程视频开标系统节省了专家在路途的时间和费用,降低了开标的成本,提高了开标的效率。
11、(三)、创新管理体制,堵塞招投标漏洞
12、一是改革资格预审方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资格预审是招投标活动的总入口,目前投标人资格预审能否通过,完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了算,整个资格预审过程不透明、不阳光,是腐败发生的主要环节和根源。建议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交易中心,按照规定的审查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方法将从制度上把整个资格审查活动置于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社会监督之下,加大招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难度。
13、二是改革招投标监管制度,打击招标违法行为。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如果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也必须实施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鼓励群众特别是建筑企业对招投标工程中的违法操作进行举报,对招投标过程中“陪标”等违规做法,依法严惩。
14、(四)、创新立法体制,制订相关法律
15、一是建议制订《反商业贿赂法》。当前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现象相当严重,已经成为建筑行业市场的“潜规则”。在制订《反商业贿赂法》中,要明确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具体形式,明确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行贿和受贿主体,明确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手段应当包括财物、财产性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好处,明确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直接贿赂或者间接贿赂、实际给予或许诺给予的不正当好处,明确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举报人激励和保护制度。
16、二是建议制订《信息公开法》。当前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分散招标、多头操办”的问题,许多招标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在制订《信息公开法》中,建议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布工程建设的招标信息,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相关事务,消除工程建设招标信息分散于各类报刊、网站的问题,便于投标人进行查找,提高工程建设公开和透明的程度。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属于哪个部门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属于政府部门,具体为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管理。
2、作为集中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服务,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3、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义与功能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个集中化的平台,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交易结算等服务,监督交易过程,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处理交易纠纷等。
5、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归属与管理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属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管理。这是基于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需要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管。通过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可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范运作,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7、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运作过程中,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协作。例如,与财政部门合作,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与审计部门合作,对交易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等。这种跨部门协作有助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健康发展。
9、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10、作为政府管理下的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同时,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监督、举报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进行监督和约束。
1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属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管理,是一个集中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场所。通过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和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够规范运作,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2、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13、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1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15、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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