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交易平台

大家好,关于动物卫生监督交易平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 你觉得动物表演应该被禁止吗
  3. 邮寄活体动物如何处罚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中有什么值得分享的成绩呢?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分析一下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了。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通用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XX年,我站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搞好以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任务,现总结如下: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根据《xx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局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制定了防疫预案和文件下发到各村。对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20XX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一是制定完善了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准确、书写规范、档案完整。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20XX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

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20XX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XX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

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XX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0XX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XX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XX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

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

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XX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XX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XX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

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二、你觉得动物表演应该被禁止吗

1、动物表演应该被禁止,因为它们涉及动物虐待和违反动物权利的行为。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

2、首先,动物表演需要在训练和表演过程中控制和约束动物,这可能会导致动物的心理和身体伤害。例如,狮子、老虎等大型猫科动物通常被强迫表演各种惊险动作,如跳火圈、走平衡木等,这些动作对它们来说是非常危险和痛苦的,可能会使它们受到伤害或残疾。

3、其次,动物表演也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因为它们剥夺了动物的自由和天性。动物在大自然中应该自由地生活,而不是被束缚在舞台上,被迫表演各种动作来取悦人类。

4、此外,动物表演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它们会给观众带来快乐和娱乐,但却建立在动物的痛苦和牺牲上。这种做法是不公正的,违背了人类道德的基本原则。

5、最后,禁止动物表演也是符合国际趋势的。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禁止或限制动物表演,如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这些国家和地区认为动物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而不是被用来取悦人类。

6、总之,动物表演应该被禁止,因为它们涉及到动物虐待、违反动物权利和道德问题。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动物的权益,让它们在大自然中自由地生活。同时,我们也应该鼓励和支持各种保护动物的努力和行动,为保护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做出我们的贡献。

三、邮寄活体动物如何处罚

邮寄活体动物如何处罚,各种活的动物都被禁止从邮政及快递渠道寄递。但因惩戒力度不大,威慑不足,加之部分快递网点收寄、验视守法不严,使得活物寄递虽禁不止。邮寄活体动物如何处罚。

现在网络发达,很多朋友会通过网站购买商品,小到生活用品,大到汽车房子。当然也会有朋友购买一些小动物,比如小金鱼、小乌龟、小狗、小猫等等等等。那么大家知道吗,寄递活体动物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

寄递活体动物,可能存在下列隐患。

1、动物的安全无法保障。在密闭复杂的环境,很难保证动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即使开了通气孔,有可能和其他物品堆放挤压在一起,起不到通风通气的作用。

2、对他人安全无法保障。有些动物带有攻击性,曾发生过蝎子、蛇伤人的事件。

3、可能对公共安全有隐患。有些动物身上可能携带病毒,如果随意寄递会产生疫情扩散。

很遗憾,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不能运送活物,但是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罚。违法没有处罚,就导致了寄递活物会普遍存在。

如果完全禁止,就应当列出处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客户有需求,电商才会销售。运送活物应当有堵有疏,哪些动物可以邮寄,哪些动物不能邮寄,最好有一个明细。对于可以寄的动物,要有安全保护和卫生检疫措施。(法律智囊团)

搜索“活体兔子”、进店挑选、下单付款,只需三个步骤,十来分钟,然后坐等快递发货。山东威海市民小赵就是这样从电商平台买到了他的宠物小兔子。起初,小赵觉得很方便,可收件后却发现兔子左后腿不能活动,过了两天,兔子就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各种活的动物”属于“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物品,但仍有许多网店用快递寄送猫、狗、仓鼠、蝎子等各类活体动物。像小赵这样,收件后发现动物状态有异甚至死亡的消费者也并不少。

被禁止寄递的活体动物,咋就进了快递包裹?活物寄递有什么风险?记者进行了调查。

在淘宝和京东商城搜索关键词“活体”,不一会儿,屏幕上就弹出了大量的待售动物。在系统自动过滤掉一些商品之后,仍有千余条搜索结果。从销量来看,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是仓鼠、猫、狗、鹦鹉、金鱼这几类宠物。生意较好的店铺,销量可以破万。在一家网店的活体鹦鹉销售页面下,已经累计有3.3万条买家评价。

除了这些较为常见的宠物,蜘蛛、蝎子、蜥蜴等较为冷门的动物也占了搜索结果的很大一部分。此外,供食用的鸡、鸭,可作鱼饵的.活体蚯蚓,用来投喂爬行类宠物的小白鼠,也都能很方便地买到,购买流程和一般商品相差无几。

下单后,这些活体动物都可以通过快递发货。随机进入几家网店查看,一家销售野鸡的店铺在主页标明“默认韵达,不接受客户指定快递”,一家出售鹦鹉的网店则使用中通发货。一家卖狐狸的店铺没有标明配送方式,但当记者表达了购买意向之后,客服人员说将在下单次日用申通发货。从发货地来看,这些店铺分布在全国各地,能够寄送的范围也很广泛。正如一位销售活体龟鳖的卖家所说:“通快递的地方,我们一般都能送到。”

绝大多数店铺并不讳言使用快递寄送动物。一些网店的主页有这样的文字:“不要当着快递员的面开箱,否则他们会向总部投诉。”如果收货时动物因乱叫而被快递员发现,该如何应对?客服人员回答:“没关系,他们对发活体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也有店铺拒绝使用快递寄送,只通过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其中一家网店告诉记者:“如果是装普通物品,快递箱受挤压、翻倒都没关系。可活生生的动物被这么折腾,安全就不好保障了。”但托运的花费较高,采用这种运输方式的网店,所售的往往是较为名贵、价格高昂的宠物。他们能送达的范围,也不如快递广泛。因此,那些价格较为低廉的动物,主要还是通过快递来寄送。

用快递寄活物靠不靠谱?部分买家心里其实也没数。

“小乌龟最开始一动不动,我还以为它快死了”“仓鼠宝宝有点萎靡,不知道能否好转,过几天追评”……从商品评论区来看,买家们收货时都很紧张。开箱时动物是否还活着?健康状况如何?这是他们收件时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买家决定给出“好评”或“差评”的重要标准。

为了给消费者吃“定心丸”,许多网店会加买家微信,让客户通过视频确认动物的健康状况。活物包装的安全性说明也是这类网店的标准配置:“我们会在包装箱里准备充足的填充物,防止爬宠宝宝受冲撞,并开好透气孔。”即便如此,仍有买家反映收到的动物出了问题:“还没拆箱就闻到一股臭味,快递盒上面爬满了虫子”“到了之后就一直拉肚子,两天后就死了”……

一位宠物店老板说:“走快递途径,动物一般和其他物品混装,如果比较挤,就算开透气孔也可能被不小心堵上。”他认为,部分网店所谓的“专业包装”其实并不靠得住。

当卖家所寄动物攻击性较强的时候,收件人还可能会受到伤害。今年5月份,山东德州发生了市民拆快递时被蝎子蜇伤的事件,快件中的蝎子是用柔软的网兜装起来的,对收件人起不到充分的保护作用。去年7月,陕西渭南一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身亡。

专家指出,与专门的托运途径相比,活物快递会略过一些必要程序,所以可能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风险。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孟宪荣副教授说,有些动物身上可能携带病毒,如果随意寄递会产生疫情扩散。他说:“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必须经过产地检疫,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如果动物在途中死亡,运输者也不能私自处理,需要在发生地就近联系卫生监督机构,在其监督下,对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但一些网店却明确说,不需要走检疫流程,会马上安排发货。而多数情况下,买家要到开箱时才知道动物是否死亡,难以及时对死亡动物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通过物流渠道引发瘟疫传播,虽非常态,但只要发生一次,其危害就是难以估量的。”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认为,对于网店利用快递寄送活体动物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2016年,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网店既然能够用快递将活体动物寄往各地,说明验视制度这道“入口关”显然并没有被守好。

不过,当记者表示想把小动物寄走时,很多快递员却不愿接单。在北京某小区,记者看到几辆派件三轮车在大门旁排开,一名圆通快递员正忙着将包裹卸到小推车上。“公司规定不能寄,寄出去也冻死了。”听说记者想把一只鹦鹉寄回老家,他摇了摇头。

走在街头,记者先后遇上三位申通快递员,表示有小乌龟、仓鼠需要寄出,被其中两位明确拒绝。另一人则说:“寄也可以,不能保活。”但犹豫片刻后,他又说:“查得严,您找别家吧。”记者又咨询了一家顺丰网点,对方表示可寄大闸蟹,但这属于冷链运输,其他活物无法寄送。

在安徽合肥某中通快递点,一名员工建议记者改用专门的渠道:“你去网上搜,有专门的平台,用那个运能活。”一名韵达快递员也表示,如果远距离运输,小动物死亡可能性比较大。她说,如果实在要用快递,可以寄到江浙沪皖一带较近的地区:“到时候我给你弄个小箱子,包装好一点,在上面挖几个洞,让它可以呼吸。”

既然很多快递员对待活体寄递都比较谨慎,为什么众多网店还是可以通过快递寄送活体动物呢?

一家网店向记者道出了实情:“我们和网点是有合作的,您寄散件的话,我们不确定他们是否愿意。”于是,记者又以网店店员的身份联系了数家快递网点,希望能建立合作,向外寄送鹦鹉等小型鸟类。

某中通快递网点的负责人答应了记者的要求,还说他们正在跟一家店铺合作,寄递活体鸽子。他说:“只有一趟死了一只鸽子,一般不会有问题的。”不过,建立合作关系之前,这名负责人也提出了一些要求。

“我们要签个合同确定责任。”这名负责人说,“我保证按时、按地给你送到,但没法保证寄到后都活着。你们也要保证不寄野生动物,我这边没法逐件去鉴定。”

一位韵达的快递员也说:“快递公司在大城市一般有好多家分公司,有的严一点,有的松一点,像我们老板就不让寄活体,尤其是散件,因为动物死了跑了都比较麻烦。但网店这种有持续寄送需求的,找公司报备之后应该是可以寄的。”

经过记者侧面询问,与快递点签协议,划分好责任,以合作的方式寄送活体动物,的确是在网店中较为普遍的做法。

杨达卿介绍,目前航空、铁路、公路都有活体动物运输服务产品。为了保证卫生安全,托运人需要提供当地动植物检疫部门的免疫注射证明和动物检疫证书,填写活体动物运输托运证明书等。承运人也要具备活物运输资质。

但是许多消费者和网店并不愿意选择这种方式来运输动物。一位买家说,他买兔子只花了68元,如用飞机托运,要花几百元,高过动物本身的价格。而对一些网店来说,走托运途径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发货速度,消费者也往往要跑很远,到机场、车站提货。他们认为,用快递运输价格低廉,配送范围更广,对客户的吸引力也更强。

除了这些因素,对活体动物运输的监管也有一定难度,这让大量网店敢于通过快递寄送各类活体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各种活的动物都被禁止从邮政及快递渠道寄递。但因惩戒力度不大,威慑不足,加之部分快递网点收寄、验视守法不严,使得活物寄递虽禁不止。”杨达卿认为,小批量、多频次的寄递特点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需要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增强技术手段支持,从源头开始对活物运输的标准化、透明化、可视化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确实规定了不能寄递活的动物,但它在1990年发布施行的时候,我国还没有这么大的快递市场和宠物市场。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新需求的产生,相关法律规定也要进行调整和细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应该有堵有疏,哪些动物不能寄,可以有一个清单。而对可以寄的,要建立特别的卫生检疫措施,以及动物和其他快件的隔离措施,等等。

2020年3月19日,国家邮政局就曾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各企业要在助力生鲜产品寄递,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同时,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行为,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

对于可以寄递的活体动物,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进行安全妥善包装。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要将内件为活体动物的邮件快件进行有效物理隔离,在确保活体动物邮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同时,避免其他邮件快件污染、损毁。在投递环节,还应告知收件人邮件快件的内件属于活体动物,提醒其注意安全防范。

关于活体动物的寄递方面,除了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外,从5月1日起,《动物防疫法》也开始实施,在活体动物的运输寄递方面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要从事盲盒商品的经营和运输,凡是涉及到动物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防疫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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