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北京住房租赁交易平台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北京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平台化受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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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平台化受理
1、3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及,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2、通知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3、通知指明,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自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出租。
4、针对住房租金的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5、通知另提及,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拟定的住房出租价格低于代持机构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代持机构可优先租赁住房,并按购房人拟定出租价格及持有产权份额比例,向其支付租金收益;
6、此外,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但是承租人承租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可以再将住房转租。
7、另悉,该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3年。
二、购租并举下,北京租房能落户和上学吗
根据《通知》,北京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可以在租房所在区上学,租住公租房可以办理户籍迁入,进一步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根据《通知》,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也就是说,在北京租房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落户:
1.承租人为京籍(包含单位集体户口)
此外,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注:直管公房是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如各区的房管局)享有所有权的或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
1.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子女能上学吗?
之前对于京籍家庭来说,其子女要么是户籍所在地,要么是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而根据《通知》,京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依据租房来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1)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3)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例如,一户延庆户口的无房家庭,如果夫妻有一方在西城区工作,而且在西城区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平台上备案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西城区入学。
2.非京籍家庭租房子女能上学吗?
《通知》中也明确,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也就是说,非本市户籍家庭子女的上学规定基本还是从之前的规定,提供“五证”,包括:
(4)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登记卡)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租房将在监管平台上备案。根据《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1)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
根据《通知》,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3)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应退回押金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此外,还明确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资料来源:《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三、北京租房补贴政策2020
一、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标准是多少?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收入按人均月收入计算,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不高于4200元。
家庭收入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即家庭每年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各种社会保障费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经营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支取公积金、失业保险金、赡养费、抚养费等。
换句话说,这里指的收入就是家庭的所有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保缴费之后的收入,每月支取的公积金也算在收入范围内。
三、除了收入,还有其他申请条件吗?
申请家庭还须符合住房和资产条件。
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资产条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有所不同,即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家庭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银行储蓄、商业保险、公积金余额;
四、申请通过后,家庭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相关,分六档进行定额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单位:元/月
全市(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第一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第二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第三档:人均月收入2700元及以下的家庭
第四档:人均月收入在27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家庭
第五档:人均月收入在3200元(不含)至3700元(含)之间的家庭
第六档:人均月收入在3700元(不含)至4200元(含)之间的家庭
五、家庭是朝阳区户籍,共2口人,人均月收入2800元,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如家庭人均月收入2800元,应属于补贴对象中的第四档,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600元市场租房补贴。
六、家庭是延庆区户籍,共3口人,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家庭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核验家庭月收入,可直接按补贴对象中的第二档认定。
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800元市场租房补贴。
七、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是什么关系?
家庭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是2500元/月,但承租的房屋租金为3000元/月,补贴能否按照房屋月租金3000元/月发放?
不能,按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2500元/月发放。
按政策规定,租赁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简单来讲,即最终发放的市场租房补贴为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月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
以上述家庭为例,如该家庭承租的房屋租金为2000元/月,则最终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
八、为什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租房补贴标准低于其他区?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虑到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与其他区相比较低,故按全市补贴标准的60%确定。
九、哪些家庭可申请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大病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十、家庭成员中既有重残人员,又有大病人员,同时也均是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可提高几档补贴?
不可重复提档,只能提高一档补贴标准,且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重残人员范围包括: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
申请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大病范围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心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申请家庭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此类家庭为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时须提供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发的相应凭证。
十二、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去哪里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表》。
十三、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地和居住地社区公示家庭情况。
区级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政府网站对符合条件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市级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街道(乡镇)、区审核通过的家庭情况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获得市场租房补贴市级备案资格。
十四、申请之后,家庭在哪里能查到申请是否通过?
申请通过之后,家庭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询服务”—“资格备案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同时,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向申请通过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
十五、家庭获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租到房?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超过6个月未落实租赁住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
家庭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按规定作出保持原补贴资格、变更补贴资格、终止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决定。
十六、家庭租赁房屋有什么要求?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承租房源在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
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十七、我承租了一套河北燕郊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租房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要求申请家庭需承租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
十八、家庭承租房屋后,是否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为保护申请家庭合法权益,建议申请家庭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政务服务”—“下载中心”—“房屋管理”中下载。
十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去哪里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经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无误后,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二十、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
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二十一、申请家庭需准备银行卡吗?
市场租房补贴代发银行都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提前准备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
各区有专属指定代发银行,家庭还应咨询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十二、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时间如何计算?
家庭于8月2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8月28日在街道做了补贴领取手续,但9月10日区级复审才通过,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吗?
申请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
即补贴起始发放月份只与申请家庭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补贴领取手续的时间有关,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的时间无关。
上述家庭的补贴起始发放月份依然为9月。
二十三、市场租房补贴合同到期,家庭未进行续签的,市场租房补贴如何处理?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发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按规定重新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额度延续发放。
二十四、家庭在通知出台前已经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了,通知实施后是否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
可以,家庭可依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变更。
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照原来标准发放,待年度动态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二十五、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吗?
除符合条件的东城区、西城区申请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房屋的家庭外,其他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资格变更后,如房屋租赁合同无变化(包括地址、租金、租期等),无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系统自动联动,自补贴变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新标准发放补贴。
特别注意,市场租房补贴是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确定,如房屋租金低于变更后核定的补贴标准,则按房屋租金标准发放。
二十六、公租房轮候家庭可以申领市场租房补贴吗?
目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中,2人及以上户家庭收入均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条件。
已备案公租房家庭在轮候期间,经审核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二十七、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吗?
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和公租房保障。
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期间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办理完毕补贴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按照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二十八、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是否调整?
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暂不调整。
我市公租房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相对于周边市场租金,优势明显。
而且相对于市场租房,公租房还具有租金稳定、租期稳定的特点,为承租人免去频繁搬家的烦恼。
同时,政府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分六档确定。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保障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公租房和市场租房补贴,但是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予以保障,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二十九、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有何惩罚措施?
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家庭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家庭不良信用档案,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及共有产权住房。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十、通知中对于核心区家庭,有何优惠?
符合条件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屋,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家庭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家庭补贴标准将调回原补贴标准。
三十一、为什么给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提高补贴?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核心区人口疏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此次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调整,鼓励东城区、西城区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城六区以外租房并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赁备案,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二、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后是否还可以提高两档补贴标准?
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在核定补贴标准时即已提高一档补贴,之后租赁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再提高两档补贴,累计可提高三档市场租房补贴。
但提高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三十三、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否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只有办理了租赁备案的,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四、通知实施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想通过办理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提高两档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新标准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租赁备案登记编号,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
自补贴领取登记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档次发放补贴。
如果家庭只办理了补贴资格变更,自补贴资格变更审核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不能在此基础上提档。
三十五、家庭是东城区户籍,目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已办理了城六区以外房屋的租赁备案,但没有进行资格变更,可否在旧档次的基础上提高两档?
提高两档补贴仅针对新资格有效,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只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变更,办理完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且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后,才能提高两档补贴。
三十六、房屋租赁合同备手续去哪里办理?
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目前便民服务点有链家、我爱我家、麦田、金城阜业、金色时光、家福景明6家经纪机构的部分门店可为自行成交的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备案服务。
可登陆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www.
cn)资料下载里或者“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查看便民服务点门店地址和联系方式(服务点信息协会会根据服务点变化定期更新)
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以“X”开头的,可在北京市房屋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zulin.
cn/进行在线备案,具体流程按照网址指引进行。
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成交的,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三十七、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申请表(备案点提供),且双方签字确认
承租房屋权属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属于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以及该房屋所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属于安置房的,应提供征收拆迁安置协议以及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书面材料。
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十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备案结果将显示两种提示:一是已备案,房源核验通过;
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可登陆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查询服务”栏目的“住房租赁备案查询”进行查询,链接http://zjw.
查询人输入出租人或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租赁备案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查询过程中,请按要求选择和填写相关信息,经验证查询人员身份及手机号码与备案信息一致后,方会显示查询结果。
特别提示,租赁备案编号必须输入完整的备案编号,不能只输入数字。
备案系统查询约有半个工作日延时。
申请人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应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编号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通过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直接获取相关租赁信息。
房源核验异常的,系统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三十九、租赁备案业务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备案结果提示“房源核验异常”,怎么办?
答: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是65883200。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由房屋租赁平台比对规自委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房源核验。
目前只能针对X京的房本/不动产权证进行实时核验,且X京的字母“X”必须大写,其他类房本(如非X京的老房本、拆迁安置协议等)暂不能实时核验通过。
房源核验异常的,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联系房屋所有权人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ghzrzyw.
cn/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场房产信息补录。
(二)补录成功后,由承租人或出租人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预约办理备案信息复核。
复核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
备案复核申请,写明情况即可,无具体格式
租赁房屋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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