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交易平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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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北京法院2021年第二期法拍车开启 最低起拍价2万元
  2. 北京法院司法确认不受理的范围
  3. 如何查看法院拍卖的房子

一、北京法院2021年第二期法拍车开启 最低起拍价2万元

易车讯 12月1日,北京法院启动2021年第二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共有242辆京牌小客车(带指标)参加此次司法处置。本期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0:00至12月10日15:00,12月12日公示报名信息,12月13日正式竞价。

本次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为刑事案件以及民、商事案件中查封、扣押的车辆,公众可通过北京法院网、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网站等渠道登录北京产权交易所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查看处置车辆信息、处置公告,并参与竞买。

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如果是组成家庭申请指标,该家庭的申请状态处于“资格审核通过”的,该家庭的主申请人可以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报名,但要符合个人报名的条件,家庭非主申请人的其他成员不能参加报名。

据了解,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继续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

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受人。

统一设定的条件为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本次司法处置的小客车中,评估价最高的40.85万元,是丰台法院处置的一辆2015年的奔驰。

本次司法处置的小客车中,评估价最低的2万元,共有3辆,分别是北京破产法庭处置的一辆2007年的别克、房山法院处置的一辆2012年的现代、昌平法院处置的一辆2011年的奇瑞。

从价格分布上看,本期参加处置的车辆评估价大部分属于中低价位,性价比较高,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10万元以下的车辆共128辆,占比53%,10万-30之间车辆共96辆,占比40%,30万元以上的车辆共18辆,占比7%。

此次司法处置的车辆有183辆参加集中预展(每辆车是否参加集中预展请查看处置公告),报名人员可以先行注册北交互联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专场报名进行摇号资格验证,验证通过后点击“集中预展预约”进行预约。

预展时间:12月2日—12月10日12:00

预展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27号天键广场停车场

受疫情防控影响,必须通过预约方可前往现场看样,并遵守现场防控指引,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据介绍,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审核通过但尚未中签的个人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主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高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

二、北京法院司法确认不受理的范围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百五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中需重视的问题和对策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301件,对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西城法院经过调研发现,在这些确认案件中,部分案件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谨慎处理:

一、诉争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一类是诉争标的物可能被查封、扣押等,如房屋可能是共有,或者可能存在权利瑕疵,如被查封等;另一类是诉争标的物存在其他权利人,如属于共有情形,或者继承确认案件中存在其他的继承人等情形。

二、确认申请人存在身份瑕疵。一类是可能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当事人本人的签名;另一类是当事人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表达其真实意思,其他人代其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三、双方申请人提起虚假确认。一类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法规而提起司法确认,从而绕过相关规定取得权利,如规避房屋限购、机动车限号等情形;另一类是故意隐瞒重要的信息或者虚构事实,共同侵害其他案外人的合法权利。

四、属于不适宜确认的情形。一类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的四种提起司法确认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另一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的调解纠纷而受理调解的,如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针对上述问题,西城法院提出如下对策:

一、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身份,确认是否属于申请人本人的真实意思,通知双方申请人须同时到庭,一方当事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司法确认程序终结,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可能涉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严格审查诉争标的物的权利状态。及时地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建立长期的司法查询机制,如与民政部门沟通查询、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状态、银行查询诉争账户的状态等。

三、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座谈,建立绿色通道,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通报,既方便诉讼,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的对接,也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回馈,力争在源头避免诉讼风险。

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债务、分家析产、赡养、抚育、抚养、继承、相邻关系、婚约财产、宅基地、财产权属、合伙、农业承包合同、劳务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纠纷。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范围: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何查看法院拍卖的房子

1、可在各地法院官方网站和法院门口公告栏查看法院拍卖房子的时间和地点

2、法院拍卖房子属于司法拍卖,拍卖信息在网上是公开的,你可以到法院网了解司法拍卖的项目、时间、地点等信息,拍卖的流程包括项目公告、竞拍人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

3、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房子的情况,司法拍卖比普通网络竞拍门槛更高,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保证金必须通过支付宝支付,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若竞拍成功,余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实现。

4、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

5、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

6、北京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线。社会公众可登录北京法院网了解北京法院的司法拍卖信息,并可参与网上竞拍。首期北京司法拍卖平台由新浪网与淘宝网联合共建,下一步将加盟北京法院其他的司法拍卖竞价平台。将实现各种拍卖模式、不同竞拍平台统一入口,便于公众在一个平台上直接选择拍品参与竞拍,省去了需要登录不同竞价平台的不便。

7、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法院拍卖的房子在哪看

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拍卖

北京司法交易平台法院和北京法院司法确认不受理的范围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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