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南网配售电交易平台这个问题,售电公司应该如何运作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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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售电侧改革
问题一:什么叫售电侧我总结是出售电力的部门吧。。
日前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10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电力体制改革再度位列其中。
2002年确定的四分离电力体制改革,至今仅在发电侧的厂网分离领域效果显著,主辅分离进退失据至今改而不破;售电侧的输配和配售分离则至今僵持不下。这造成了电力市场既非市场又非计划,煤电顶牛、厂网利益分配失调等问题几乎一直相伴而行。
是次发改委等部门把重点放置于,除依据拉姆齐定价法则推行居民民用阶梯价格制度等外,其他的如电网企业主辅分离,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等内容都似曾相识。
当前电改究竟痛在何处?首先表现在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久拖不决。目前的电价改革,在方向上虽然最终目标是完全市场化价格运行机制,但为照顾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支持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用电成本等,在电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引入了分步过渡的思路――先通过成本+利润的过渡模式对电价进行管控,然后实行真正的完全市场化。
这种电价内涵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和关键行业的价内补贴性职能:一方面造成了煤电价格顶牛和煤电联动机制取消后的发电行业整体亏损问题;同时在当前的电力生态布局下,隐含价内补贴的电价过渡机制,扭曲了电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导致了电力系统承担了诸多社会功能而无法完全市场化。另一方面,电价未能有效市场化改革,客观上牵制了售电侧输配分离和配售分离的市场化改革,强化了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
其次,发电侧与售电侧间隔性的分步改革,人为增加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导致了改革的步履维艰。电力领域是囊括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等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改革思路,客观上割裂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完整性,容易造成改革的前后顶牛和利益扭曲问题。事实上,不论是煤电顶牛还是一度出现的发电企业的整体亏损,都与当前电力改革的先后有别的分步改革有着直接的关联;而电网公司在主辅分离上先分离后拓展辅业,甚至部分省网公司采取各种可能手段投资发电项目,再度挑战相对较为成功的厂网分离,都与这种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分步改革相关。
再次,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地位客观上加剧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甚至影响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立的改革方向。目前发电侧的竞价上网,严格地说是一种一对多的垄断博弈,国网和南网在竞价上网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真正的输配分离、配售分离改革是把配电与售电真正从电网公司独立出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配电环节,成立多家专业的配电公司,进行竞价配电服务。售电业务则可以是发电企业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目前试点的直购电),也可以是发电企业把电卖给售电公司,售电公司直接面向最终用户。而电网公司将专司电网建设维护和输电服务。输配售业务电网公司继续独揽意味着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只是电网公司的内部市场化,而非售电侧的市场化。显然,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就是对电网公司的重新定位,这是电改能否有效推进的关键。
问题二:什么是售电侧问的太模糊了,是说的“受电侧”吗?
问题三:如何推进我国售电侧改革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深化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实现我国电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的必经之路。售电侧改革是本轮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独家垄断配售电的体制被彻底打破。与法国、英国等国类似,在我国,民营资本也将能够投资新增配电网及成立售电公司。《意见》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机制、相关权责进行了阐述。
《意见》中提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的放开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精神。
当前,面对“混改”与“电改”的双重革命,应认清两者的内在联系,促使混改帮助实现电改的最终目标。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电网企业混改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要为电改服务,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电改终极目标的实现。基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新增配网环节允许民营资本参与是合理的且有利于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一方面,新增配网不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与执行电力输配职能的电网公司相比,这些环节的公用事业属性较弱。第二,在新增配网引入民营资本,能够增加其发展活力,有效提高其市场效率以及技术革新,如加快智能配用电系统的建设以及用户侧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在引入多元化资本的同时,***应完善相应的审查监管职能,在合理的市场机制下,正确引导民营资本的发展。
(2)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并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购电主体直接购电,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等从事售电业务。同时,根据放开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准入条件。
这里应明确两个问题,也即新市场模式下市场主体“怎么进”、“怎么动”。“怎么进”也即明确售电主体的技术资质、资金规模,以及相关主体去哪个归口***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怎么动”一是要明确相关主体的权责,二是要明确市场运行的业务流程,告诉相关主体怎么开展交易行为。
此外,市场主体的资质应由相应监管机构来负责审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尤其重视中央***和地方***两层监管体系的协调运作问题,避免地方***权利过大的现象。当地方***手握政策时,拥有绝对话语权的同时也使利益相关方找到了释放寻租的空间,有可能造成98年我国农网改造时出现的地方***利用手中权力牟利的问题。
《意见》重点阐述了售电主体拥有的权利与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一,售电主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在电力市场中购电,且各市场主体应通过签订合同达成购售电协议。方案提出,售电主体可以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同时,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
第二,鼓励售电主体提供创新服务。《意见》中指出,除传统的售电业务外,鼓励售电主体通过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业务。这里,对售电主体帮助用户实现节约用电,促进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给予了鼓励,符合当前我国绿色低碳的能源发展战略。为有......>>
问题四:何为配、售电侧。就是想知道配电侧、售电侧、发电侧是什么意思。发电侧就是发电厂部分,负责发出电力。配电侧就是目前的供电局部分,负责将高压输电降压到配电电压(35KV以下),然后送到各用户。售电侧目前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负责将电力出售给用户,在现在的体制下,供电局兼顾售电,但是电网改革后,允许发电直配售电,成为另一个售电侧。
问题五:如何确保售电侧改革“不走样,不变形”从上到下统一落实,落实后由下至上检查核对。发现问题解决更正。
问题六: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电改试点的区别中国新一轮电力改革综合试点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继贵州、云南之后,山西省将成为下一个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3月1日,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表示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发改委要求山西省根据《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制定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不同,电改综合试点涵盖范围更大,涉及输配电价、电力交易、售电侧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贵州省、云南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
与贵州、云南一样,山西省也是中国的能源大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作为中国煤炭大省,山西省目前正陷入产能过剩的泥潭中。“一煤独大”的畸重型产业结构,限制了煤电铝等资源优势(2088.661, 8.45, 0.41%)的发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亟需通过改革激活省内和省外市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山西省公开的电力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电力装机6305万千瓦,居全国第八位。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1113.5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7%。全社会发电量2643亿千瓦时,居全国第六位,外送电量820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三位。这些电力资源为山西实施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作为电改综合试点,山西省明确电改的首要重点和路径是理顺电价机制。要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
第二大重点是拓展省内和省外两大市场。省内,进一步激活用电市场,提高电力消纳能力,在现有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交易规模;省外,向国家争取外送通道建设和电量配额政策,完善省际沟通合作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融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不断扩大晋电外送规模。
第三重点是实现三个规范,即规范交易机构的运营,完善其市场功能;规范市场化售电业务,明确售电主体范围和准入标准;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将自备电厂纳入统筹规划,实现与公用电厂公平参与优选等。
对于电改的目标,山西省计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5-2017年,目标是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的初步构建,提出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30%。
在第一阶段内,要完成电力市场框架方案设计,输配电价核定,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等内容。
第二阶段则为三年或更长时间。目标是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形成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形成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等内容。
问题七:电网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将存在哪四类“禁区”的最新相关信息进展缓慢的电改
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电改方案在成形后并无变化,主要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监管。
售电侧放开是方案的组成部分,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
电改是能源改革推进较慢的领域,2002年电改启动以来进展不顺利,一直备受关注。
电改还处于微妙的博弈阶段。事实上,在目前的电改逻辑中,售电侧改革并不是最紧迫的任务。电力市场有自己的特性,核定输配电价、改变电网企业经营模式、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平台等都应是排在更前面的任务,要谨防资本市场对售电侧放开的炒作。
售电侧酝酿改革:市县级供电局或重组为售电公司
2014年12月24日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售电侧酝酿改革6类机构或成售电主体
新一轮电改预期***下,电力股表现优异,很多猜测应运而生。售电侧酝酿中的改革,成为最新的焦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一份售电侧如何改革的讨论方案提出了6类未来可参与售电业务的主体。其中5类是竞争性的售电主体,还有一类承担售电兜底服务的机构。
第一类是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
第二类是以五大发电集团网为主的发电企业,可能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
第三类是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均有成为售电主体的机会。
第四类是大型工业园区,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提供售电服务。
第五是有条件的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直接提供售电服务。
在上述5类之外,还有兜底售电服务的机构:主要由原来的供电公司转型而来,承担普遍服务责任,具有公共事业特性。所有售电服务机构都要接受监管。
本报记者从一位中电联人士处获悉,目前还只是在电改方案讨论稿中涉及了关于售电侧放开的内容,具体怎么放还有待进一步讨论。在确定了目标主体后,下一步要明确如何认定以及如何监管问题。
大用户直购电一直是售电侧改革的早期模板,国务院历次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都涉及到电力领域。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审批在2013年就被取消,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受到节能减排等产业政策门槛的掣肘,以及涉及到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利益,效果并不算好。
售电侧市场化改革,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放开大用户购电选择权,形成多个购电主体竞争格局。同时逐步培育售电主体,引入民营资本,组建电力交易所和售电公司,形成多元售电市场。
问题八:供电企业和售电企业有区别吗?电力企业分发电型企业和供电型企业,那么供电型企业就是“网”。供电公司虽然是电网公司的一部分,但供电公司中的县一级供电公司大多数都是当地***管辖的。
问题九:参与电力交易市场,售电公司需要用什么工具?国内的售电竞价软件不多
问题十:电改具体指那方面?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的电力行业改革推进的最为艰难。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俗称的电改“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16字电改方针,但此后电改就基本停滞,五号文目标大多放空。
新电改方案已于2014年11月5日正式上报中央,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方案将不拆分电网,调度也不独立。
日前有消息称,新电改方案被曝光。
根据部分媒体的曝光,文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业内人士认为,电改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开启全国5.5万亿度售电对应的万亿元级别市场,也将提高发电、供电以及用电效率,达到全社会经济性。
根据媒体报道,原先热议的“四放开”在这份文件里变成了“三放开”: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而原先出现的“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被糅合成了一句话“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
业内认为,新电改有望开启万亿市场,售电侧放开有望成为本轮改革的最大红利。发电企业如五大电力集团以及有资金实力的民营资本集团有望率先进入。
业内此前有这样的分析,电改后的售电主体大概有5类,分别是: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以五大发电巨头为主的发电企业;与电网有关联的工程建设公司;大型工业园区(组建配售电主体);社会资本组建成的售电企业。
二、什么是农电体制改革
1、农电工即是农电体改前为农村生活、农业、生产等用电服务的村电工,体改后被国家电网公司收编为“专职电工”。也是为电力部门--电网公司的专职电工。据统计全国专职电工从业人数达到60万,已经超过国电公司员工。从1998年开始实施“两改一同价”至今,我国的农电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6年。然而由于国家电网总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中的精神来落实体制改革,使得现今的农电管理中出现了很多矛盾与问题。结合自己在基层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新奴隶”有以下几个方面:
2、一、用工身份不同。电力系统还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色彩,农电、“国电”二元体制、等级壁垒森严,导致在农电管理的体制中,形成了用工制度的不同和用工身份的不同。国电公司的员工是全民合同工、集体工等,而专职电工现在被国家电网公司编为专职电工。在系统垂直管理的今天(农村供电所挂的排子同样挂的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可拿的工资是国家电网公司员工的工资的1/3还不到),各级电力公司仍把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把专职电工当作最廉价劳动力,把农电管理人员当着“新奴隶”。
3、二、同工不能同酬。专职电工的工资少,压力大,工作量多,所做的工作比其国电公司正式职工多几倍,但工资收入却少几倍--只有5--6百元;国电公司的员工拿着少则2千元、多则4-8千元的月工资,还加股金。专职电工事实上已经是全职电工,并非“半农半工”;有相当部分专职电工为完成超负荷的工作任务甚至还动员家人的力量上阵!相同的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下工作,不相同的工作任务,收入却更如此悬殊成反比怎能让专职电工不寒心?
4、三、工资来源问题。虽然已经同网同价,但是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是维护费,国电职工的工资来源是电价利润;专职电工的工资是任由国电职工考核发放。专职电工每天从事的是国电公司的员工都不愿意干的“脏、累、差、烦”的工作,无论是阴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点做的不好,那么该月本来就微薄的工资就会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重者甚至被“清理门户”--开除辞退!
5、三、劳保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不同。国电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一应俱全,而专职电工呢?国电公司员工的劳保服一个标准--档次高点,专职电工是另一个标准--档次差点;逢年过节国电公司员工得鱼得肉得奖金,冬有烤火费夏有降温费,而专职电工只能默默的看着老天爷--六月炎炎烈日下得烤火费、冰天雪地中得降温费;专职电工工作再努力再突出只能当一线职工,因为你姓“农”永远当不上管理人员。
6、四、在我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农”字号队伍却是被社会歧视的群体,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要站出来为农民工讨工钱!农电体制改革也没有解决专职电工的根本问题,很多地方都是走过场,走形式。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农电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专职电工在电力企业可以说是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发言权的“三无人员”,电力企业把专职电工当负担,认为农村供电量小供电范围广,农民麻烦事情多,对农电一般是不理不问,专职电工的实际工作是千辛万苦,而报酬和电力企业的正式工更是天壤之别,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有一个“农”字。现在电力企业不是看你能力大小,工作干的多少,干的好坏,是看你有没有农字,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也规定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取消歧视性用工行为。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也应该切实践行三个代表,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发在首位,把农村电工的生存和发展放在首位,彻底打破电力企业的排农意识专职电工也是人,也有人格的尊严,也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他们也要养家糊口,也需要生存;还专职电工一个公平的工作氛围,不要让专职电工流汗又流泪还要心里流血,更不要让专职电工成为电力企业被歧视的代名词。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稳定农电队伍--从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去关心专职电工,和国电公司员工一样同等劳动,平等竞争!国家应把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也测算到电价利润中,取消电价中的低压维护管理费,从源头控制差别!让他们在电力系统也有“家”的感觉、有归属感才能全身心的投入电力事业!或者改变当前混合管理模式,将农电彻底从国电公司分离出去,国电公司也好,农电公司也罢,在各自的公司里面都有一个平等竞争的舞台,稳定了军心才能保证战斗力,才能保证农电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7、五、编者自语:的确我们被沦为新形势下的专职电工甚感心寒,他们不是社会上的低能儿,干了十多年的专职电工把大好的青春献给了电力事业,所学到的知识也都是关于电,难道就真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姓“农”何罪之有?国家不是鼓励行行出状元吗?为什么农电就不行?谁说我们没素质?要知道现任的专职电工是经过村里的挑选,日常工作的自然淘汰,“两改”后电力部门的多次优胜冽汰而保存下来的农电精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一种原始资本的积累,面对各种各样、层次不齐的农村用电户是那样容易把电费分毫不欠的回收?同是国家宪法规定人人平等的中国公民,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我们却被沦为电力系统的“新奴隶”,被沦为电力系统后娘生的孩子;还不时受到经济指标考核、劳动纪律考核、人员能进能出诸如此类的考验,国电正式职工们有过这样一次象模象样的考验吗?哪怕来一次假的掩耳盗铃也行呀!我们真的心不甘!其实我们不是怕竞争,我们要的只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电力系统不可否认人才济济,然而在县市供电公司有多少职工是职前大学学历?在我们县我敢说不超过5%,职工绝大部分来源是内部职工子弟,他们凭什么就不参与经济指标考核,不能够能进能出呢?他们为何只因为是国电正式职工不因才能不因素质就是我们专职电工的管理者?我们专职电工再努力再能干却只能当一般职工?只能是吃苦在前吃肉在后甚至不给肉吃而眼睁睁的看着正式工们吃肉?常此下去,电力部门的内部矛盾即国电、农电之间的矛盾,会为特殊行业的电力部门埋下隐患会为中国电业留下不安定因素!全国2003年初就已经同网同价,为何至今同工仍然不同酬?我们不畏苦不畏难也不唯钱,我们的心愿再普通不过--取消歧视,平等劳动,平等享受,平等竞争!最后,我要说的:工商、邮电、电信、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有农字头的吗?没有!!中国电力是中国众多部门的一个怪胎,取消农电,解放“新奴隶”我们拭目以待!!!
三、售电公司应该如何运作
1、以技术手段为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提供保证,为签约用户提供边间的网上业务营业厅购售电经营、提供全方位售电业务信息化支撑,满足客户服务、售电测算、增值服务、市场营销等售电公司基本业务,售电公司可借助配售电平台快速开展售电及相关业务。
2、售电公司就是一个替用户承担风险并获得相应收益的角色。他通过增加手中的用户数量以减少用户随机行为造成的负载变化。然后和发电企业签订主要负载供应合同(第一步),再留存少量空间根据用户负载变化提前一天买电(第二步),从而尽量减少实时市场上的强制买卖情况(第三步)。
3、电力销售和需求侧响应电力销售包括电力趸售和自建电源销售。售电公司可以从外部购电,赚取差价,也可自建电源,赚取增值。
4、在售电公司发展之初,电力趸售是主要业务模式,降低外购电成本是售电公司的核心任务。在电价放开之后,如何购得低成本电量,如何利用电价波动降低购电成本将成为售电公司最重要的课题。
5、需求侧响应也是售电公司的盈利来源。结合大数据分析和用户负荷预测技术,积极进行用户负荷管理,自建需求侧响应设备,参与电网系统的调峰和调频,赚取官方补贴或市场化收入。2用户增值服务前文讲到,以电力消费为入口的增值服务具有广阔的空间。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南网配售电交易平台和售电公司应该如何运作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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