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下的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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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哪些
  2. 如何在反腐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3.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反腐

一、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哪些

1、(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真抓真管,拿出实际行动,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八不准”和“七要七不准”规定,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在落实藏区政策上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从严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每一个班子成员在全局决策中的作用。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经常分析和考核评估,对贯彻执行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追究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程序观念,重申、完善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探索维护组织纪律的有效途径,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现象,坚决防止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确保全县上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3、(三)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开展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令畅通,各项工作“不悬空”。

4、(一)坚决纠正“四风”,深化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深化正风肃纪,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继续抓好“七项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切实解决“9+2”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一把手不正确行使权力和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坚持集中督查、定期督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分期分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管理不严、放任纵容,造成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5、(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大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重点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关联系指导基层、党员直接服务群众、从严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纠扶贫、社保、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惠民资金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整合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力量,加大对农村基层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行“三确定、两监督、一问责”公开模式,及时发现在农村基层公共资金、资源、资产使用中干部不廉洁、甚至违纪违法的问题,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指导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从严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常态。抓紧制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细化标准、划定红线、严格执行。建立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推动建立严格公开的财政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建立发现问题、惩戒问题的长效机制,扭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放,积极调查,弄清真相,及时回应群众。

7、(一)推进积极预防腐败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阿坝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案件、信访、专项巡察等领域的工作资源和成果,共同研判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挖掘和会诊典型案例,建立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机制,联动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8、(二)推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加紧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在运行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完成“行政职权目录”编制,确保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全业务、全流程在运行平台上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三个一律”(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准审批;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全面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制度,严控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进和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省、市、县三级联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促进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运行高效。

9、(三)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实现全程监督、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切实规范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加强领导干部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推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记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终身问责追究制度。试点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制度。实施重大项目廉洁性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实施廉政风险提醒试点。加大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继续发挥信访部门和政府网站反腐倡廉专栏、专题作用。

10、(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土地、矿权出让及国有产权交易中的案件;严肃查办“一把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部门干部吃拿卡要,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干部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案件。

11、(二)创新办案方式,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加大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协同,建立涉刑案件快查快移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加大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开门办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2、(三)注重查案治本,完善预防腐败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行抓早抓小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大初核力度,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错演成大错。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实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特别是“四风”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实行案件反馈制度,督促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发案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13、(一)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整合各类宣传平台资源,拓展新媒体传播手段,形成“融合发展、整体联动”的全媒体、大宣传体系。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着力构建网络举报受理、回复、处置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舆情会商、舆论引导、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使网站成为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平台。

14、(二)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县委、各乡镇党委责任,分层分类施教。坚持把廉洁从政、安全从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培训的必学课程。深入开展案例教学、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一把手”每年至少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现场教育;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机关(单位)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做到警钟长鸣;实施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间廉政考试和警示教育制度。

15、(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县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打造具有清泉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深度挖掘廉政文化资源,积极借鉴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培育一批具有清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16、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7、(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县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述责述廉试点,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县委提交述廉报告。

18、(二)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县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既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加强经常性检查监督。县委、各乡镇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探索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19、(三)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化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违纪违法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真正发挥责任制的威力。

20、七、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任务

21、(一)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片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的力量,不定期对各县镇、部门进行专项巡察,突出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强化监督震慑作用。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监督综合效应。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建立监督信息研判处置机制,及早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用权不当行为。

22、(二)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相关精神,结合清泉县实际,进一步完善片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机构设置。逐步建立派出工作统筹协作机制,派出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推进各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23、(三)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纪委委员述职制度,督促认真履职。建立重大事项征求纪委委员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点工作调研等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参与反腐倡廉重大活动,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询问质询,完善纪委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回复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保障,搭建纪委委员履职平台。

24、(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领导,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能力保障。落实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六项承诺”,进一步提升“四种素质”和“六种能力”。推行跟案学习、上挂锻炼、分类指导、因岗施教等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如何在反腐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一、明确监督目的,着力解决为什么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在注重组织监督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民主监督问题,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和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把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这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是否做到了全心全意、是否当好了人民的公仆、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人民群众是最权威的裁判。古人云:“鉴不能自照,尺不能自度,权不能自称,囿于物也。”如果缺乏民主监督机制,仅由自己来监督自己,割自己身上的痈疽烂疮,这很痛苦,也很难下手。只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机制,把手术刀交给人民群众,通过揭露、评价、纠偏、严处等方式,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才能保持党的健康肌体,保持党代表人民的先进本色。

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党的执政地位并非因长期拥有而永远拥有,党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民心向背。如果一些干部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群众就会生怨气;只需一个暗示、一个公章便落得个盆满钵溢,群众就会不服气;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群众就会灰心丧气。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是对党的执政地位的致命威胁。而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民主监督则是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巩固执政地位需要民主监督。唯此,才能保证党的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受住执政的考验,防止“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重演。

这是反腐倡廉的治本要求。反腐倡廉建设依靠惩治,更依靠预防;惩防体系建设依靠教育,还依靠监督;构建监督体系依靠组织监督,也依靠民主监督。当前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特别是缺乏有力的民主监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为什么运动员在比赛时不敢轻易犯规,犯规也能很快被发现,主要在于有“盯人”监督的办法,不仅有裁判的“火眼金睛”盯着,更有观众无数双眼睛盯着。民主监督是反腐倡廉成本最低、影响最深远的办法。实现从侧重惩治向侧重预防的转变后,再向依靠监督特别是民主监督的转变,反腐倡廉建设就有了更得力的抓手。

这是在反腐倡廉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依靠人民群众,是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胜利之源。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总结来自基层一线反腐倡廉实践的经验,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只有依靠和发动群众,配合专门监督机关,举证腐败案件,增强监督合力,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水平。实践也告诉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各级干部的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仅靠专门机关监督干部廉政情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这是改变民主监督薄弱状况的现实要求。尽管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越来越重视民主监督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无论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上,还是从群众本身的愿望上,民主监督仍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着领导不愿群众监督、群众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那里,无论从过程看还是从结果看,民主监督仍是软性的,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充分。纵观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与对权力监督不够甚至缺失有关,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无法到位,民主监督无力无效,以致腐败分子大行其道。群众的民主监督是一切监督的“原点”。从现实和从长远的角度看,我们都必须大力加强群众的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监督主体,着力解决由谁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所谓民主监督,主要指下级对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异体监督。它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包括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监督、普通党员对党的领导干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监督、网络媒体监督等。我们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各民主监督主体的作用,保证人民监督权力的行使。

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党内民主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依照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自身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是党构建自身的免疫系统。它在我国民主监督体系中起着引领作用,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权力是最直接的监督,起着最关键的作用。要强化教育引导。对上级来说,增强党纪观念,克服特权思想,牢记没有不受监督权力的意识,着力解决将下级监督视为不尊重、怕影响威信等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对下级来说,把监督视为责任和义务,着力解决好人主义盛行、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影响自己前途等问题,主动开展监督;无论是上级还是下级,都要解决怕民主监督会出乱子、影响团结统一、影响工作等问题,树立党内民主监督的良好风气。要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探索落实下级对上级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质询权,以及下级对上级任免干部的提名权、选择权、知情权,在基层党组织试行廉政情况质询制度、直接选举制度、差额选举制度、弹劾制度、罢免制度,以权利监督权力,着力改变监督者的权利不足甚至依附于被监督者的状况。要健全党内生活。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既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积极开展思想互助和相互提醒,发扬延安整风、“三讲”教育等党的好传统好经验,完善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在党组织中定期开展廉洁情况信任投票,突出普通党员在党内民主监督中的主体地位。

加强群众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是监督举报的主体,是腐败案件线索的主源,也是对腐败分子设置的最大和最有效的监督网。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80%以上是由群众举报的;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大要案中,90%以上是由群众检举的;许多国家90%以上腐败案件也是通过民众监督查办的。广大群众能提供领导机关不易发现、纪检组织难以掌握的线索信息,腐败分子最害怕人民群众的真正监督。实践证明,哪里的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腐败现象就比较少。为此,要着手制定人民群众监督条例,规范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把群众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的信息保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情况通报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还要注重开展经常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民意调查和民意测验,加大廉洁情况和群众意见在各项考评中的权重,探索进行党风廉政情况民意排名,实行一票否决制和末位淘汰制。尤其要发挥群众监督的数量多、分布广、“千里眼”等特点,加强对各级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加强社会各界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是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高层次、代表性强的民主监督,由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意见、作批评,比一般的群众监督视野更宽,触角更深,影响更大,更具权威性,能够对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在反腐倡廉中起着独特作用。要以廉政通报联系为基础,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有关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就廉政建设问题与社会各界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征求和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要以廉政建设监督为关键,聘请社会各界担任特邀监察员,直接参与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参与重大案件的群众举报、听证、督察等工作。要以党风政风行风为切入点,组织社会各界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建议。要以社情民意为渠道,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信息量大、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收集反腐倡廉信息。

加强网络媒体监督。媒体监督是通过新闻传播活动形成或影响社会舆论,实现民主监督的活动。随着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更加突出,已成为畅达民意、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在对权力监督中拥有无可比拟的威力。它时效性强,对腐败丑恶行为能不失时机地予以揭露;辐射面宽,腐败现象一旦曝光,就会立即引起社会反响;威慑力大,独特的舆论监督效应,令腐败分子不寒而栗;透明度高,揭露是非曲直,有利于激浊扬清。在一项公众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调查中,75.5%的人选择“网络曝光”,排在首位。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发挥网络媒体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针对网络媒体监督尚不够规范、不够成熟、还处于自发状况等问题,大力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系统规定网络媒体监督的主体、方式、法律责任等,引导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合法的监督渠道。另一方面,针对网络媒体监督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难以按照传统的监督模式来运行的问题,创新网络媒体监督机制,加强网络举报系统建设,健全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网络调查、重大事项网络听证、重点行业网上评议制度,建立网络媒体监督的引导、奖励、信息反馈、特约监督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的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外在的民主监督,哪怕再周密、再健全,如果没有内在的自控和自律,都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在发挥以上各个监督主体作用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自我道德约束,尤其要注意培养道德底线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将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内外监督的整体效果,形成监督的有效合力。

三、明确监督内容,着力解决民主监督什么的问题

民主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民主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注重对用人监督。用人是党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一个风险点。用人腐败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就在于民主监督苍白无力,群众“话语权”分量不重。因此,要解决用人当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就一定要加强民主监督。要抓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当中选人”为“由多数人在多数人当中选人;坚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用人的主要尺度,变领导说了算为注重社会公论,构建事前要向群众及时通报、事中要让群众有效参与、事后要组织群众评议、离任要接受群众检查、违规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的用人监督体系,从制度上筑起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要抓过程。在用人的每一个环节强化群众监督的声音,在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既要采取组织和领导先提名、群众后认可的办法,也要积极探索群众先提名、组织后认定的办法,使群众参与和监督的主导权体现在用人的起始环节;在考察环节,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民意,让更多知情人参与进来,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真实反映民意;在决策环节,把群众公认情况作为必要条件,充分尊重民意。要抓结果。借鉴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实行用人责任审核,开展用人情况通报,组织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被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测评,通过领导干部述责、干部群众评责、纪检和组织部门审责等形式,把用人行为的评价摆上桌面,把被选拔任用干部的表现摆到亮处,着力解决用人上“表面走程序”的问题。要抓问责。加大对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分清责任,追究过失,匡正风气,取信于民。

注重对用钱监督。当前腐败案件花样百出,不论方式多么隐蔽、手法多么具有欺骗性,归根结底都集中在用钱上。用钱是最易产生腐败的又一个风险点。群众形容财权腐败是“黑幕下的交易,看不见摸不着,一笔糊涂账”。分析用钱上出问题,既在于缺乏体制内对财权的制约,更在于缺乏体制外监督的力量。加强用钱的民主监督,要在深化财务管理改革上下功夫,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帐外帐,控制现金形式支出,规范财务制度,实行透明管理,堵塞漏洞风险。要在参与式管理上下功夫,加大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重大资金调度、重要资产变更、收支的每一笔款。要在民主理财上下功夫,发扬民主理财小组理财的好传统,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行民主理财和审计理财的“双理财、一起审”。在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质询,开展财务专项民主测评,把用钱廉洁情况作为评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面。

注重对作风监督。党的各级干部作风问题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说腐败是癌症,那么作风变质就是慢性自杀。党的各级干部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广大群众对身边干部日常议论较多的常常是作风问题。抓住作风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就监到点子上、督到要害处。要围绕思想作风,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纠正公仆关系颠倒、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等问题。要围绕政治作风,监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等问题。要围绕工作作风,监督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情况,克服办事不公、不负责任、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围绕生活作风,监督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情况,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腐化堕落等问题。在作风监督中要坚持“三为”方针,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全面参与、全程跟踪、重点监督、事后评价,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明确监督方法,着力解决怎样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监督方法决定监督成效。我们要着力解决“过河的桥和船”的问题,使民主监督方法更到位、形式更科学、机制更完善,达到有力、有序、有效监督,努力在反腐倡廉中发挥更大作用。

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础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沿着“公开-知情-参与-监督”一路走下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知道党和政府在做什么、自己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才会产生实质而不是标签式的民主监督,从而有效遏制腐败。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够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他在论述苏维埃政权体系时还说,“这个政权对大家都公开,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群众很容易接近它。”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明确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内容,科学划定公开范围、时间,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方法,建立健全公开平台。尤其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晒”的重点,防止焦点、热点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实质性问题“技术性处理”,切实将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容易产生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实行公开,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推进决策听证。在做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吸纳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和发表意见,将决策的全过程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要推进公务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和公开。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定期报告收入情况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报告家庭财产等重要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使他们的经济情况透明化。要推进公开评议。对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定期组织公开评议,扩大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细化评议方法,兑现评议结果,真正把领导干部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制度监督。制度建设对民主监督有着根本意义,它能使民主监督有依据、程序化、规范性、可控制,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邓小平同志把制度建设作为实现民主监督的突破口。他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长期以来,我们已制定了不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监督的政策法规,对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不够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多,民主监督制度少,执行也不够到位。为此,我们要在民主监督制度上完善制定、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人、凭制度理财,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制度的执行力,让民主监督制度硬起来、行得通、用得好。

科学监督。它是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民主监督需要组织监督的保障和支撑,不能因为强调民主监督而放弃和忽略组织的监督,后者的监督作用不可替代,也无法替代。在当前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的监督,使其更有权威、更有力量、更有成效。同时,组织监督要依靠民主监督,不能因为我们在民主问题上走过弯路、犯过错误,就对民主监督心有余悸。但我们必须把握好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科学的民主监督应当是有组织的监督。不是什么民主都好,也不是民主越多越好,违背国情的民主和失控的民主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为此,我们要始终注意把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既使民主监督有法可依,确保群众自身的权利和安全,又使民主监督持久有序和理性地进行,特别是不搞大轰大嗡、政治运动式的民主监督。在重视保护监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因为被监督者也属于人民的范畴。所以,必须提高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做到党内民主监督和人民民主监督相结合,以党内民主监督带动人民民主监督;做到建设监督制度与培育监督文化相结合,创造良好的廉政监督条件;做到规范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民主监督活力;做到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重心向下夯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总之,民主监督要找准方位,坚持方向,讲求方法,循序渐进,健康发展。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反腐

(二)当前条件下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问题的实施办法在纪检监察机关电子办公综合平台建立以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尝试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问题:1.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当前条件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不是什么复杂的问题。使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甚至是文艺演出等比较传统的传播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网络信息化面前,显得局限性相对较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利用廉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并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互动参与。当我们严肃的纪检监察网站出现众多反腐倡廉的图片、视屏,甚至出现了廉政动画、廉政网页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专栏时候,群众的广泛参与将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开启一片新的天地。2.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源头防腐,在反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电子监察在工程建设、土地矿产资源交易、房地产交易、民生工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电子告知制度,通过专门的电子监察系统对这些告知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处理,并将电子监察系统自动生成的警示信息反馈至告知单位,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视问题的性质作出相应处理。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就欠缺一个全国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信息的电子申报、处理系统,使得各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机构相当部分人力物力用于填报、汇总表格,致使实际开展监督检查的时间相对减少,降低了工作效率。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对申报单位填报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原始资料电子信息进行识别、分析和处理,在源头上实行防腐监控,可以显著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反腐败工作的效率。3.建立网上群众举报系统网上群众举报系统实质上应该是电子监察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目前没有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的条件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网上纪委书记举报信箱、廉政信箱等方式受理网上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人电子邮箱。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问题应注意的事项1.注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问题是必然趋势,每一个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注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尤其是计算机、信息网络方面的知识,以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的能力;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要主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2.规范纪检监察系统电子化取证程序电子数据证据材料一般包括录音、录像、数码照片、网上交易及电子邮件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的取得、确认、存档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电子数据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得不到确认,运用信息化手段反对腐败问题也是一句空话。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规定电子数据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规范纪检监察系统电子化取证的程序。3.构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凡事都有其两面性,不可避免的,运用信息化手段反腐败必须面对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网络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实现物理隔离,但是,信访举报及电子监察申报系统肯定要通过外网传送数据。这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构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体系,防止受到网络攻击,导致系统崩溃。4.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自动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反腐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成就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自动化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敷衍了事,要循序渐进,以此为契机,逐步走向办公自动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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