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同辞购交易平台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同辞购交易平台的知识,包括有什么好的古董私下交易平台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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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什么好的古董私下交易平台
属于常规的注册单位,不用担心公司是否正规,因为现在注册个拍卖公司成本不到壹万伍仟元,所以注册很方便,藏家无需担心公司是假的,多与工作人员联系,在费用与服务方面能接受就参加。
#####其次很多藏友认为参加拍卖后,藏品没成交,就骂公司是骗子,这属于心态不好,因为拍卖公司就好比介绍对象的媒人,给你介绍了对象,双方谈的感情好不好,谈的成不成,主要看你的藏品和买家彼此,媒人只负责介绍,不负责成交,更无法保证结婚和生孩子。
(如果拍卖那么容易能发财,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摆地摊的师傅,也不会交去地摊费,冒着严寒酷暑,整天遭罪了,古董店早就关门了,地摊老板,古董店老板都省下房租参加拍卖去得了,所以拍卖只能让一部分人运气好的人发财,所以大家慎重参与,如果那么容易发财,全国人民都去做古董生意了。)
经营古董类的单位不少,参与前一定问清楚,觉得适合再去参加,一旦流拍后要能接受费用损失的现实,否则悔之晚也,因为没有一家单位能保证一定能给你成交的,若有保证的,那就是遇到骗子了。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摆地摊卖掉,尽管风吹日晒幸苦点,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摊位费损失,遇到喜欢的立刻现金交易,相对风险小点,遇到不正规的拍卖单位一件让你缴费一两万,不成交损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难的,尽量别乱参加拍卖。
以下为藏品交易与参加拍卖的常识:
请仔细阅读,避免上当受骗。我本人参加拍卖七八年,总计花费25万以上,有血有泪,在此公平客观的回答,是为了让更多的藏家少受一分伤害,阿弥托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是不是骗子?可靠吗?任何单位都是法制注册营业的,至于服务质量,收费的标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谨慎避免高收费,藏品不成交造成的伤害。
特别是夸口说保证能成交的公司,属于10%的骗费用的公司。其次法律规定正规单位不能收购倒卖古董,其次个别单位以现金收购古董为名,让藏家先鉴定,真品就现金收购,其实他们没有买家,忽悠藏家交完鉴定费后,鉴定时故意告诉你的东西是假的,鉴定费不退了,保证金也不退了。
其次很多业务员自称经理,总监,王总什么的,天天打电话忽悠藏家,其实就是普通业务员拉皮条,专忽悠没见识的老实人,然后说能把你介绍,拉拢到五六家拍卖公司去缴费,等你委托缴费后,业务员与公司一人一半分你的委托费,你想想这是正规公司吗?
还有,动不动在网站把十几位知名专家的照片贴在网站上,去忽悠藏家,特别北京东三环的一家单位,网站上放着放一张废旧电冰箱改装的设备,当文物鉴定仪器忽悠藏家,这类单位千万别去。
1、国内保利,嘉德,佳士得,苏富比,目前不对外征集藏品,也送不进去,也未设任何办事处,个别拍卖业务员说我能帮你送进去,这是骗人的。
保利,嘉德属于国际拍卖品牌,但普通人参加不了,保利只接待出门能住起总统套房的藏家,这一条,你就达不到,所以一般藏家生活层次太低,不宜参加,因为你交不起3%的流拍费。
2,还有一种藏家,成交了故意说不成交,这种人见不得别人发财,其次有些藏家东西没被选上,故意说对方公司不好。
3、拍卖公司业务员拉皮条,拉不到业务也互相诋毁其他公司,导致国内似乎没有几家好单位。
行业划分古董拍卖,鉴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单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岛。
藏家参与前一定多比较,多了解,才能避免上当受骗,祝您发财。
关于拍卖资质与文物拍卖资质“文物”是国家备案发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从文物商店购买的藏品,叫文物。老百姓手里的藏品属于民间收藏艺术品,不属于文物。老百姓的手里的藏品,可以自由开古玩店,摆地摊等自由参与买卖交易。
有些藏家问你单位有文物拍卖资质没?这属于知识稀少的提问,只要你的藏品来源不是从文物商店购买的,国内98%的拍卖公司,艺术品经营公司都可以给你拍卖,交易。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指定交易法院没收资产与不良资产,处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里的藏品与文物没关系,属于自由买卖,无需任何资质。2015年国家为了鼓励文化市场发展,取缔各类资质的阻碍,一切从简,只要在工商注册的任何单位都可以有权经营收藏艺术品业务。
疯狂的混乱鉴定关于当前混乱的古董鉴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别给八位专家看,能出四种不同的结果,每位专家各有各的观点,所以不要去纠结,藏品投放市场,有人买,就是真品,很多专家都是靠收鉴定证书费骗人的。
还有机器检测都是人为操作,主要骗收鉴定费的。很多藏家给自己的藏品买了一堆鉴定证书,到头来一样卖不出去。
鉴于疯狂的混乱鉴定市场,现在买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购买藏品,作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个靠谱的单位,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无需购买哪些没用的证书。
拍卖的风险拍卖有风险,建议大家谨慎参与,顶级品牌单位近些年的真实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体不乐观。有藏品大家尽量找古玩城开店的老板去推销卖掉,或者摆地摊处理掉,“拍卖”属于有钱人的风险投资,不适合普通老百姓参与。
特别是天天给你打电话的公司,并不是你的藏品值钱,主要为收你的图录费,鉴定费、出关费、交易保证金等,一个个陷阱等着你钻入。
国内正规单位,谁跟你啰嗦,谁给你打电话?个别收入低,经济困难的藏家,醒醒吧,几百万、几千万没那么好做梦。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五:正确判断与学习行情知识,
很多藏家是在拍卖上当受骗后才发恼骚,到时起诉,维权都不起作用,导致雪上加霜。应该在参与之前,提三月考察,比较各个公司的企业文化,与服务特点,其次要知道自己的分量,你去参加拍卖,是为了求财,和去银行借款相似,你见过那个有钱的人向没钱的人低三下四,很多小公司一天给你五个电话,那是把你当神经病在忽悠,忽悠你去缴费,好公司不用忽悠,时常宾朋满座,门庭若市。
畸形发财心态因为很多知识匮乏、家庭困难,无知的农民朋友对钱没有概念,在拍卖公司巨额估价的诱惑下,估价2000万的藏品,先交5--20万的服务费,这类农民想着只要我凑够20万,交费了,等于2000万很快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产的,变卖生产工具牲畜牛羊的,东凑西借的,把20万交给拍卖公司后,然后把工作辞了,田地也荒了,忙着去预定宝马名车,结果拍卖结束,没成交当头一棒,20万打水漂了,盲目参与导致家破人亡的事迹时有发生。
很简单的问题,很多藏家分析时就出问题了,试想一下,假如你委托四件东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万富翁,如果那么容易发财的话,干脆把60万的房子卖掉,委托上100件东西,最少成交两件,得到500万也很划算,对不?
保利拍卖,每场7000件藏品,千万以上成交的不是40件,百万成交的不到15%,一大半流拍,那也是骗子吗,古董拍卖想成交就得多参与。保利,嘉德为什么不收低端藏家的东西,因为成交了大家高兴,失败了大家说骗子,所以藏家缴费了,有些东西不容易成交,导致藏家很郁闷,下结论为骗也是不合理的。
比较实力正规单位【像正规的保利嘉德,都是几百平米的办公室,藏品放在办公室与与展柜里买家随到随看】除此之外,行业内95%的小拍卖单位,租个实际使用面积60平米的小办公室,藏品签订委托合同后,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湿的地下室里,不见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后等到拍卖的几天才拿出藏品,去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个场地,着急上火的预展一两天卖不出去几件,等于完成拍卖活动,这种方式几乎没有卖东西的任何希望,一定要和有实力的大单位去合作。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八:什么是不靠谱拍卖,
目前90%的拍卖公司,电话频繁忽悠没脑子的老百姓参加,征集上1000件后,就开始准备拍卖会,拍卖会的整个过程,就是去酒店租两天场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于在预展两天的预展现场,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前去观赏藏品的人,除了几十个委托人在预展现场来回瞎出溜,几乎没有任何买家到场观看,两天预展结束。第三天开始拍卖,拍卖会场在座的95%是藏家委托人,也就是卖东西的人,为了掩饰藏家,这类拍卖公司话费100元雇佣一些无业游民,老弱病残来充当买家,举牌子。
我参加过七次拍卖,时常看见一些拍卖公司的买家大老板,拍卖到中午吃饭时,现场抢牛奶,抢面包。狼狈不堪,拍卖结束暗中一打听,属于雇来的失业低保户。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门道,
其次一个小拍卖公司,不去招商,租个80平米的办公室,天天雇人给藏家打电话,忽悠藏家送拍,这种单位那来的买家,说实话还不如你自己去摆地摊的效果好。
靠谱的拍卖,就是观察这个公司的实际营业方式,具体给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实服务,投资成本多大。比如,预展是不是在五星级酒店,和办公楼的档次,有没有吸引买家资源的经营场所,博物馆,艺术馆等,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九:看服务与行情
收藏爱好者应该把自己水平提高,进一步深化收藏文化,进入文化领域,而不是简单的收藏,收藏不能狭隘地只为经济利益,而是为了爱好、传承我们国家的文化,几年以后它给你带来的经济利益只是个附加值而已。
【引用资料2、---青岛大前门集团拍卖公司】:
关于藏品估价:通俗点说,你家有个漂亮闺女,嫁个普通人老百姓比较随便,嫁个村长,一个村里就一个村长,这个可以,嫁给县长、也是可以的,,,哪嫁给市长、省长你觉得好嫁吗?-------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价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闺女嫁给省长那么简单,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卖百万、千万、无疑是把闺女必须要嫁给国家主席。(藏品想成交,一定估价要合适,价格符合市场行情,才具备成交的因素。)
【引用资料3、---保利拍卖公司】
收藏逐渐普及化,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创造的,一切买家说了算。
***藏家注意,国内目前有2000家拍卖单位,其中98%的单位都是前期收费的,收费的公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不成交不收任何费用的公司(这类公司国内有五六家,因为藏品无底价100元一件起拍,不存在不成交)
不收前期费用,流拍后要收流拍费的(国内有20家)
委托前不收费用,委托后暗藏费用的(欺诈公司一直这样,说有买家要藏品,等你去鉴定,真品就收。其次,说买家已经付款了,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最后找个理由,保证金不退了,或者公司跑路了,藏品也没有了。)
4.当前前期不收何费用的单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卖、(不对普通藏家征集)
北京嘉德拍卖、(不对普通藏家征集)
北京翰海拍卖、(不对普通藏家征集)
(因为设保留价的藏品,尽管前期不收费用,但流拍后要收3%的流拍费,很多藏友交不起,所以保利,嘉德,苏富比,佳士得他们很少对外征集,这也就是你送不进去的主要原因。)
5.部分藏品不收前期费用的和后期费用费公司有,
以上单位针对部分藏品不成交,不收你一分钱费用,按时拿走即可。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摆地摊卖掉,尽管风吹日晒幸苦点,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摊位费损失,遇到喜欢的立刻现金交易,相对风险小点。
拍卖,遇到不正规的拍卖单位一件让你缴费一两万,不成交损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难的,尽量别乱参加拍卖。
另外,很多藏家觉得自己花钱了,没成交,抱怨拍卖公司不行是不对的想法,
就好比学校,那个老师不想让学生将来当领导,当老板,但等毕业后当领导,当老板的毕竟是少数,参加拍卖也是一样。
除了个别公共厕所免费外,吃饭,坐车,住宿,那样免费过,拍卖公司租办公室要交钱,雇员工要发工资,给藏品预展的五星级酒店一天几万元的租金?
就凭这点,你能说出为什么要给你免费,所以免费的公司都是骗人的,要么送不进去的。
你去医院先治病,治好了再缴费,你见过这样的医院吗?
所以“对藏品无条件”免费给你服务的都是骗人的。
申明:本人只告诉自己参加拍卖的经验总结,不给藏家推荐任何单位,请不要发短信咨询,收起
二、新三板开通之后长期不交易会被取消权限吗
不会,股票账户、交易权限等满足条件就可以开通,开通之后不用也没有影响。拿最近出了新规的创业板来说,4月28日之后开通创业板需要10万的资金和2年的交易经验,之前已经开通创业板的照样可以交易,没有影响。所以,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先开账户,没有交易也没有关系,以防提高开通条件。新三板网上开户,流程可私。
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怎么搭建啊晕死了
持股平台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操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母公司之外以被激励对象作为主要的成员来搭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是特殊目的公司,然后用有限合伙企业或特殊目的公司去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被激励对象间接持有母公司股权的目的。
在以往其他的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以个人持有母公司的奖励股份。但是在员工持股平台当中,员工个人是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份的,而是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人或者说是股份的认购者,他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是一个大前提。员工持有的这个平台的股份是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的,如果说员工离开了企业,比如说退休或者员工提出辞职或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除名或由于意外事故员工身故了,那么他所持有的这个股份必须全部由持股的公司也就是持股平台来收购,再重新分配给新来的也就是被激励的员工。
员工也不能直接参加母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通常是会由持股平台来选出几名代表,从员工当中选出几名职工代表参加母公司的职工大会,持股的员工以这种二次利润分配参与母公司的利润分红,也就是说先由员工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这种利润分配,然后再由持股公司按员工个人持股的数量进行一个二次的利润分配。
目前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持股平台的模式主要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还有国外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以及信托持股。经常使用的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
首先来讲公司型的持股平台,持股公司是指员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说是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这个出资有的时候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以一个很优惠的价格。而且现在公司法改革了,就是注册资本也没有最低的要求,所以对于员工来说成立公司的成本是很低的,那么这个公司设立的唯一目的就是受让母公司的股权,进而实现员工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但是公司制的这种持股平台他的特点就是税是非常高的,排除一些特殊的优惠和税务的筹划,首先持股平台从母公司分配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员工个人如果要从持股平台分配利润,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涉及到双重征税的问题。
第二种持股平台的模式也是最常用的,就是有限合伙型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2006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合伙企业法》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的制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的合伙人,俗称是管理合伙人或者说是GP;另外就是有限合伙人,也叫LP,有限合伙企业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承担的是管理职能,一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他不参与企业管理,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把股东都放到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这里的股东指的就是员工持股,然后让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同时让母公司的创始人和其创始人名下的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除了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这个LP主要指的就是员工持股,员工只享有经济收益,他不参与日常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所以他也不能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来控制母公司。
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有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进入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这里面也涉及到员工股权激励的问题,通常都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
公司员工只能通过持股平台购买原始股吗?如果不是,那公司构建持股平台什么原因?
这个要看你们当时认购原始股的认购条件,条件中有就合法。原始股已经上市了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离职,为什么选择离职?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设立的以购买公司股权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种资金的。持股平台是指多名股权投资者为购买同一目标公司股权而搭建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说是一种持股平台,它的存在形式也主要为公司或合伙企业,也不实际经营业务,设立目的也是为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也许很多人就有疑惑,会追问私募股权基金与持股平台到底有什么不同投资项目时,是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去投还是用一个简单的持股平台去投呢
私募股权基金与一般持股平台的八点不同之处:
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意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行为撮合形成协议,是一种双向行为,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相互许诺;而持股平台是平台全体创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一种契约,是一种单向行为,全体股东或合伙人为实现一个共同的目的而履行自己的义务。
私募股权基金是管理人以非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的资金,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设立前是不确定的;而持股平台的设立不存在募集行为,其成员(股东或合伙人)在持股平台设立前是基本确定的,如员工持股平台一般为公司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
定向投资的私募基金只投向一个主体,而大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投向多个主体,被投资方并不一定与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有关联关系。而持股平台一般只投向一个企业,即平台份额持有人在职的企业。
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必须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而持股平台的成员无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5管理形式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而一般的持股平台则无此要求。
6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除应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还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该法第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而持股平台只需符合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不仅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还需要在基金募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且后续需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披露;而持股平台无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8参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可以参与企业任何阶段的增资行动,包括有限公司阶段、股改后挂牌前、挂牌时及挂牌后各个阶段。而持股平台不能参与企业挂牌时或挂牌后的定向增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
为什么员工持股平台选择有限合伙企业
随着国内并购重组以及“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的持续火热,如何搭建适合自己的“持股平台”广受投资者关注。持股平台的搭建需要考量众多因素,诸如,税收成本、投资者的近期以及远期目标、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法律风险隔离、行业监管要求,等等,但是,税收成本一定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本期,华税律师结合为客户服务经验为您解读如何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持股平台(本文主要基于税负的视角)。
基于税负成本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考虑,跨国公司在全球投资过程中,无一不重视架构的搭建,选择适合自己的持股平台,比如,很多跨国巨头通常把香港、新加坡作为进入东亚以及东南亚市场的“桥头堡”,搭建持股平台公司。一般而言,“持股平台”的搭建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税负成本。运营、资本运作、投资退出各阶段的税负成本是否最优。
2、法律风险。比如,选择合伙制作为持股平台的类型需要充分考虑它“无限责任”的属性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
3、现有架构。对于已经运营的公司而言,顶层设计通常不现实,现有股权架构是一切搭建的基础。
4、未来功能。常见的如,股票“套现”、境内外收购等等。
这一组织形态,在各个阶段的税负成本分析如下:
(1)在运营阶段,公司层面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在资本运作:自然人股东作为主体进行并购重组,交易双方无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交易税负成本巨大;整体来看,由于现有公司承载基本运营功能,该架构不利于公司横向、纵向的扩张,也无法进行避税的安排。
(3)在投资退出过程中,股权转让退出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尤其,并购重组出现三级子公司后,投资退出,需要先交纳一道2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再缴纳一道20%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较重。
当然,这种架构,其实算不上持股平台,是很多创业者最初采用的组织形态,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对于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公司而言,基本满足需要,老老实实纳税,踏踏实实做人。
由于合伙企业在税收上被视为“透明实体”,直接针对股东纳税,实行“先分后税”,因此,本质上与第一种类型并无实质差异。并且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税额的范围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注意:这意味着,即使不分配利润,也要交税,华税遇到很多这种案例)。
2006年有限合伙制度确立后,其被广泛应用到VC、PE等投资公司平台,主要原因在于,相比较于公司型投资平台,尤其在投资退出时,只交纳一道个人所得税,有其特殊的优势。典型案例如:
1、兆驰股份。2011年9月,控股股东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迁往新疆,更名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海康威视。第三位和第五位的大股东于2011年6月将注册地由杭州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成为有限合伙企业。
相比较于自然人直接持股,该类型在资本运作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持股平台公司仅仅作为投资扩张、资本运作的平台,在实现横向、纵向扩张时,对现有实体运营公司架构不会造成冲击,同时,可以积极申请特殊性的税务处理,降低交易的税负,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有利于资本运作的顺利推进。
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无需缴税,所以对公司的分红,不会增加税负,缺陷在于,投资退出过程中,需要交两道税。典型如,一些>>
股转公司新规出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股平台不让定增了,怎么办?
罗俊荣律师,专注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辅导,企业资本法律顾问,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领域。总结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多年以来的案例经验,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您所说的股转公司新法规,是指:11月24日,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其主要内容为:
1、“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2、“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从内容上面看,新规并未将普通外部投资人组成的投资性质持股平台与由公司内部员工组成的激励性质持股平台做区分,新规针对的是所有类型的持股平台。因此,新规对于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拟)挂牌企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已挂牌公司,新设立的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不能通过认购定向增发的新股获取用于员工激励的挂牌公司股份。
2、新规只适用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认购行为(该认购行为需要新三板监管部门审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老股的转让暂时不受影响。只要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券商处完成投资者账户合规性审查并成功开户,就可以参与到挂牌企业的二级市场交易中来。
3、对于在企业挂牌之前就已经成立并持股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新规同样并不适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挂牌前成立并持股的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公司老股东可以认购新股。
对于拟挂牌新三板或者是已挂牌新三板的公司来说,具体可以这样做:
1、挂牌之前是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最好时点。挂牌之前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带来的股票增值收益,实现激励最大化。
2、鉴于本次新规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限制性政策,挂牌前搭建员工持股平台需要考虑未来的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建议将预留部分的股份在持股平台中提前落实。
3、已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完成开立交易账户的前提下,参与新三板二级市场的交易尚无明确政策限制。所以在目前时点,还可以通过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受让老股的方式实施激励。虽然此持股平台不同于由一般外部投资者组成的持股平台,但严格意义上来讲仍有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的嫌疑,不排除未来股转公司出台新的政策对此种方式加以限制。
4、本次新规已明确规定:已挂牌公司仍可考虑使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新股。
5、最后需要提醒广大(拟)挂牌企业的是:无论什么阶段采取何种激励股份获取方式,在使用未接受证监会监管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注意股东超200人的问题,因为该类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拟)挂牌企业直接、间接股东合计超过200人后,需要履行相应的证监会备案程序。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持股平台有什么税收优惠
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20%的税率)
新三板挂牌公司持股平台员工持股的问题 5分
是否有价值取决于公司的发展,持股平台中不需要投资2万现金,员工激励是公司内部的事,
请教关于有限合伙做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的程序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见于《合伙企业法》(200761实行),其最主要的两个特征是:
1、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合伙的“有限”所在。
2、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相比公司的优势主要在于两点:
税负更少: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一样,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合伙人直接纳税,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综合税率40%),根据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将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率降至20%;
安排灵活: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都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安排非常灵活,自主性很强。
(相比于公司制,有限合伙还有其他制度优势,和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无关,在此不赘述)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
作为股权激励实行高管持股,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持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进行。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20%的税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能加强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控制,保证激励控制对象的稳定性。(个人直接持股也能控制,但是需要另外有协议安排,并不直接)
持股平台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公司制持股平台的税负高(综合税率40%),安排平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锁定期等略有些麻烦,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具有税收优势,安排灵活方便,故就此考虑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
2009年11月28日,《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订,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再无技术障碍。2011年7月19日,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IPO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其以“盛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于厦门市思明区)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操作方式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从此,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有先例可循。
三、有限合伙用于高管持股平台的若干考虑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需要审慎考虑人选。
1)从目前现有的地方税收政策来看,天津的政策在优惠程度和政策稳定性上最好(按:写此文前天津享受政策优惠的出资门槛还没提高1亿元);
2)可以考虑,是否需要推动本地出台相应政策,将税收留在本地,以促进和本地的关系?在股权投资市场火热的情况下,股权投资优惠政策对本地资金应有较大吸引力,有利于增加本地税源,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但不确定争取政策的难度有多大。
3、纳税义务产生的时点和账务处理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一旦产生利润,即使不分配也要纳税。
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合伙企业应选择查账征收的方式缴税,在账务处理上可将持股列为“长期股权投资”。因持其股比例肯定小于20%,故采用成本法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所持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化不会体现在账上,不会因为被持股的公司上市这个事项而产生纳税义务。
(关于税源所在地,个人转让限售股有特别规定: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限售股转让所得税征收方式是由证券机构在股票转让时预扣预缴,税源在证券机构所在地。作为企业,税源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暂未查到有针对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征税的针对性法规文件)
持股平台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操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母公司之外以被激励对象作为主要的成员来搭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是特殊目的公司,然后用有限合伙企业或特殊目的公司去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被激励对象间接持有母公司股权的目的。
在以往其他的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以个人持有母公司的奖励股份。但是在员工持股平台当中,员工个人是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份的,而是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人或者说是股份的认购者,他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是一个大前提。员工持有的这个平台的股份是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的,如果说员工离开了企业,比如说退休或者员工提出辞职或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除名或由于意外事故员工身故了,那么他所持有的这个股份必须全部由持股的公司也就是持股平台来收购,再重新分配给新来的也就是被激励的员工。
员工也不能直接参加母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通常是会由持股平台来选出几名代表,从员工当中选出几名职工代表参加母公司的职工大会,持股的员工以这种二次利润分配参与母公司的利润分红,也就是说先由员工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这种利润分配,然后再由持股公司按员工个人持股的数量进行一个二次的利润分配。
目前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持股平台的模式主要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还有国外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以及信托持股。经常使用的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
首先来讲公司型的持股平台,持股公司是指员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说是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这个出资有的时候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以一个很优惠的价格。而且现在公司法改革了,就是注册资本也没有最低的要求,所以对于员工来说成立公司的成本是很低的,那么这个公司设立的唯一目的就是受让母公司的股权,进而实现员工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但是公司制的这种持股平台他的特点就是税是非常高的,排除一些特殊的优惠和税务的筹划,首先持股平台从母公司分配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员工个人如果要从持股平台分配利润,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涉及到双重征税的问题。
第二种持股平台的模式也是最常用的,就是有限合伙型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2006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合伙企业法》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的制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的合伙人,俗称是管理合伙人或者说是GP;另外就是有限合伙人,也叫LP,有限合伙企业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承担的是管理职能,一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他不参与企业管理,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把股东都放到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这里的股东指的就是员工持股,然后让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同时让母公司的创始人和其创始人名下的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除了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这个LP主要指的就是员工持股,员工只享有经济收益,他不参与日常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所以他也不能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来控制母公司。
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有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进入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这里面也涉及到员工股权激励的问题,通常都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
一般来说,新股申购是不可以撤单的。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是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新股申购在有效的时间内(9:30--3:00)一旦操作申购是不能再撤单的,即便你操作了撤单也是无效的,因此,你仍然在申购中,等下周二查看中签结果吧。
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2016年新股申购条件:1、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而且不用预缴款,相当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申购新股,但是中签率会更低。2、三次中签不缴款挨罚调整后的规则,增加了“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的惩戒性措施。
3、低风险高收益一去不复返。新政规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定价,新股发行完全市场化定价,这意味着即使中签新股,完全有破发可能,新股无风险12%收益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
打算要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日均手持最少1万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获得参与申购摇号的资格。以我想参与8月23日的新股申购为例,就得从8月19日开始算,往回算20个交易日,也就是说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里股票市值要在1万元以上,才有可能得到配号,所拥有的市值也会随之变高,才能获得更多的配号。只有当属于自己的分配号处在中签区段内,才能允许对中签的那部分新股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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