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平台管理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商品交易平台管理的一些知识点,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2.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交易信息管理
  3.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功能模块

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2、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3、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4、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5、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6、(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7、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8、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交易信息管理

1、平台经营者应对其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管理:

2、(1)在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公布所经营产品取得的许可证书、认证证书及产品名称、生产者等信息。

3、(2)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发现站内经营者发布广告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4、(3)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站内经营者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并可依照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被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5、(4)平台经营者应承担合理谨慎信息审查义务,对明显的侵权或违法信息,依法及时予以删除,并对站内经营者予以警告。

三、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功能模块

1、交易、交收与结算是整个电子交易系统的核心运营流程。For-eMarket电子交易系统可提供现货远期(中远期撮合)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竞价拍卖交易、竞价招投标交易、现货延期交易(现货连续交易)、专场交易等多种交易模式,采取按期交收、提前交收、延期交收、分批次交收等交收办法,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分步进行结算,严格保证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完成。

2、交易子系统可实现现货远期(中远期撮合)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竞价拍卖交易、竞价招投标交易、现货延期交易(现货连续交易)、专场交易等不同交易模式的下单和撤单、预委托、自动交易撮合、集合竞价撮合、选择成交、账面盈亏实时计算、交收申报及交易查询等功能。

3、交收子系统可实现交收管理和交收查询等功能:交收管理能够实现远期、现货、竞价、延期交收匹配、交收处理、货款了结、违约处理和违约金收付,交收查询可查询交收匹配、贷款了结、交收违约、违约金收付、合同订货等相关信息。

4、结算子系统可实现出入金管理、仓单管理、结算处理以及结算报表查询等功能:出入金管理能够实现会员/交易商入金、出金记账及复核、出入金查询及核对,仓单管理能够实现仓单的注册、注销以及仓单和定金的相互置换、仓单质押、仓单明细查询、仓单注册/注销查询、仓单/定金置换查询、质押查询与还贷,结算报表查询能够让结算管理员查询到每日的会员结算报表和交易中心结算报表、银行对账报表。

5、交易管理子系统使交易中心管理人员能够对交易中心基础配置、交易主体(会员)、交易标的(商品)、交易权限、特殊待遇等通过Web浏览器进行后台管理。交易中心基础管理使得交易中心管理人员可以维护交易日期、交易时间、交收仓库/厂库、结算行等基础信息,并可通过定金率管理根据距交货日或成交日的时间长短灵活设置买方分期付款的付款标准和卖方仓单担保金付款标准、通过交易状态管理查询、修改交易中心及各个交易合同的交易状态(如暂停、恢复交易、结算开始、结算确认等)。交易主体(会员)管理使得交易管理员可以查询、维护会员/交易商、席位、客户的各种基本资料信息,并可为席位绑定交易员。交易标的(商品)管理使得交易管理员可以维护各交易品种的商品模型及各种属性(如品名、产地、规格、级别、质量指标等)、建立远期、现货、竞价、延期交易合同并设置相关交易信息。通过交易权限管理,交易管理员可维护会员/交易商、席位、客户、交易员在各种交易模式下对各交易合同的交易权限。通过特殊待遇管理,交易管理员可对不同的会员/交易商、席位、客户在各交易合同分别设置不同的交易手续费、当日转让手续费、交收手续费、订货限额等,在交易、交收中实现“特殊待遇”。

6、交易监控(风险控制)子系统可以全面监督系统的当前状态,进行监控查询、强制操作和预警。可进行的监控查询如:交易委托(报单)查询、交易排列监控查询、会员资金风险度查询、病态会员查询、强制转让/撤单查询、冻结/解冻资金查询、冻结/解冻订货查询、冻结/解冻仓单查询、会员资金调整查询、协议转让查询等,可进行的强制操作如:强制转让、强制撤单、强制冻结/解冻资金、强制冻结/解冻订货、强制冻结/解冻仓单、交易商可用资金调整、协议转让、交易中心公告发送等,可进行的监控预警如:综合预警、交易模式预警参数设置、合同预警参数设置、单笔最大委托单量预警、会员委托单量预警、会员成交量预警、会员总资金变动预警、单笔大成交量预警、会员合同成交量预警、会员合同订货变动预警、合同卖出订货量预警、会员可用资金变动预警、合同报单总量预警、合同成交总量预警、仓单有效期预警等。

7、财务管理子系统按照财务上凭证科目的概念对各种资金流进行管理,可以维护会计科目、录入填制及复核财务凭证并进行凭证查询、总帐查询、分户帐查询和结算报表查询,并提供和保证金监管银行的财务接口。其中凭证及科目管理使得财务管理员可查询、添加、修改各种会计科目信息、录入填制及复核财务凭证,银行接口提供第三方保证金监管银行查询、划转交易商资金的财务接口。

8、行情分析子系统可对各交易合同的价格进行监控,对行情走势进行分析,例如可以显示交易商品合同的行情报价表、查看详细的分笔成交记录、查看分时走势图,查看K线分析指标、阅读公告消息等。

9、统计查询子系统为电子交易系统在指定阶段的运营提供查询手段和汇总结果,如会员资金查询、会员订货查询、委托历史查询、成交量统计、交易手续费统计、交收手续费统计、交易盈亏统计、款项收付清单、仓单清单、电子交易清单、合同订货清单、货物交收清单等。

10、系统管理子系统包括用户管理、菜单管理、配置管理等子模块。用户管理可维护可操作交易客户端或Web管理系统的用户信息和所属角色信息;菜单管理可维护Web管理系统和交易客户端的功能模块菜单,并可对不同操作员用户角色进行菜单授权;配置管理可显示系统基础信息并进行系统日志管理、系统监控和应用监控。

11、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子系统可帮助电子交易中心/市场建立门户网站,通过关于我们、入市指南、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文件公告、法规制度等栏目为电子交易会员提供丰富实用的信息服务,并通过客服中心、交易论坛、站内搜索、客户调查等手段使电子交易中心/市场网站和客户形成更好的互动,并可为电子交易中心/市场员工及会员提供稳定可靠的大容量电子邮箱服务,并可通过内容丰富多彩的网站首页和栏目设置使交易中心/市场网站能够顺利发展成行业门户网站,从而为中心/交易市场开辟更多的收入来源。

关于商品交易平台管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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