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交易平台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托管交易平台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聚土网交易有没有保障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聚土网交易有没有保障
  2. 请托是什么销售模式
  3. 土易网如何解读山东农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一、聚土网交易有没有保障

这种一般是大额交易的,肯定得线下操作呀。所以不存在什么的。而且聚土网那么多保障,你根本不用担心。在上面发布信息是不收钱的,类似于一个第三方平台。

1、聚土网是一家以土地流转为核心,集农村资产流转、金融、担保交易为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农村资产评估、金融、土地托管、土地后服、信息咨询等全产业链增值服务。

2、聚土网,专注互联网农村产权,以平台联接土地流转双方,采取多重保障及一对一服务来促成双方成功交易。以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全国分站网络,以点带面覆盖各类资源,实现土地流转的高效交易。2015年,聚土网正式上线海外土地资源,包括住宅地、庄园、土地、岛屿、沙滩等,涉及范围有北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亚洲。2015年10月,重庆北部新区互联网产业园区腾讯众创空间(重庆)正式运营开园,聚土网成为首批入驻的创业团队之一。

3、通过与阿里巴巴、京东合作,聚土网创立了在淘宝旗下资产处置频道、京东拍卖频道进行土地、林权、的线上拍卖商业模式。2015年12月12日,聚土网在淘宝拍卖频道拍卖的马尔代夫海岛以575.95万元成功交易。截止2015年12月,淘宝资产频道在线交易额已达到6855.95万元。

4、截止目前,聚土网土地挂牌面积1.3亿亩,已交易面积超过365万亩。合作入驻的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机构91家,建立各地聚土网分站120家。

二、请托是什么销售模式

问题一:请问“销售商品采用收托承付方式”是什么意思?收托承付方式是一种什么方式啊?一、什么是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邮寄和电报两种结算凭证均为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委托凭证,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票凭证,是付款人向开户行支付货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款通知,是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四、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的基本规定

托收是指销货单位(即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款项的行为。办理托收时,必须具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遵守“发货结算的原则。所谓“发货结算”是指收款方按照合同发货,并取得货物发运证明后,方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托收金额的起点为10000元。款项划转方式有邮划和电划两种,电划比邮划速度快,托收方可以根据缓急程度选用。

承付是指购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承付方式有两种,即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验单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承付通知和相关凭证,并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就必须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验单承付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顺延。

验货承付是指付款单位除了验单外,还要等商品全部运达并验收入库后才承付货款的结算方式。验货承付的承付期为10天,从承运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顺延。

付款方若在验单或验货时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的意见。拒付款项填写“拒绝承付理由书”送交其开户银行审查并办理拒付手续。应注意,拒付货款的商品是对方所有,必须妥善为其保管。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银行作默义承付处理,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主动从付款方账户划转到收款方账户。

付款方在承付期满后,如果其银行账内没有足够的资金承付货款,其不足部分作延期付款处理。延期付款部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收款方赔偿金。待付款方账内有款支付时,由付款方开户银行将欠款及赔偿金一并划转给收款人。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墓本相同。

问题二:委托代销的方式有哪些委托代销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虽然按税法规定应作经销处理,但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二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其劳务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与视同买断方式不同的是,受托方通常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税法上规定的代销就是指这一种销售方式。但不管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都是以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为准。这样对委托方而言,委托代销比直接销售,其销售的确认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都要滞后,可获取一定的延期纳税利益,而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是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可在所激税前扣除。

问题三:关于土地托管是一种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劳动力构成变化和农民的现实需求。

土地托管方式总体可归纳为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模式。

一是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二是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三是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问题四:自己想开家小店,没时间去,想托别人帮管,账面问题怎么解决?有什么好的经营管理模式么?朋友。我建议你可以找个顾问,,

问题五:企业托管的经营模式上海新娘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有位叫杰克老师的又这个专业业务:托管经营方式:影楼具有良好的资源,但难以取得较好的盈利。不少影楼具备良好的资源配备,比如地理优势、潜在客户群体等.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自己的市场逐渐被其它影楼瓜分、吞噬,盈利越来越少。处于这种情况的影楼可以在整体托管和专项托管两种方式里进行选择。整体托管主要在技术、管理、经营等方面对影楼进行全方位的诊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提升;专项托管则是由影楼进行自我能力诊断,聘请托管公司专门针对影楼的弱项进行管理和指导从而提升影楼某方面的能力。

问题六: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什么?他们是怎么赚钱的?信托公司一般是国家控股的,每个省1到2家。

他们一边由项目部收集项目,用债权,夹层,股权等方式投资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另一边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来募集资金。

信托公司在发行理财产品上和银行有些相似,但是银行可投资的领域非常有限,而信托公司是所有金融机构里投资范围最广,投资方法最多,风控最严格的。

通常信托公司会通过收取项目的管理费达到盈利的,一般为项目融资额的3%/年。

问题七:托收是什么意思托收承付是银行托收业务中的一项,是指供求双方根据合同,由收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收到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问题八:委托代销方式,受托方收入怎么确认买断方式代销的话,受托方收入即是销售货物所收到的款项。

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收入即是按一定比例扣除的销售货物所收到的款项。

问题九: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有几种类型?委托方:自建经营团队管理、全权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管理受托方:品牌输出及品牌加盟管理、全程现场顾问参谋式、全程开店服务模式、委托管理服务模式(有限委托、全权委托)在管理模式上,目前有四种主流管理模式和趋势管理发展模式:物业管理模式(物管导向)、服务管理模式(基础服务导向)、租赁管理模式(单纯绩效导向)、营销管理模式(品牌导向)、价值管理模式(商业价值导向)经营管理大的趋势:由针对物业的“硬”管理,向“软”服务追求;由产品导向指标向品牌导向指标要效益。由创造商业平台的管理向商业价值平台打造过渡、由品牌塑造向全方位价值塑造雕塑管理,经营管理由单纯经营绩效指标考核向全方位商业价值评估指标转换。

三、土易网如何解读山东农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1、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5、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再创我省农业发展新优势、确保“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6、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坚持经营规模适度,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7、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到2020年,全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

8、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9、1.依法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鼓励各地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

10、2.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功能。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规模效益。在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承包土地折股量化,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

11、3.支持开展农户土地托管服务。支持发展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推广供销、农机、邮政、烟草等系统发展基层服务组织的经验,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等不同模式的托管服务,辐射带动农户增加规模收益。

12、4.引导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可以以村、组为界限发展股份合作,也可以打破界限,跨区域、跨行业发展多种类型的股份合作。鼓励农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将农户的承包地集合起来,采取统一经营或统一对外公开出租、转包、入股等,增加农民承包土地的财产性收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13、5.规范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与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收益,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鼓励发展“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批发市场+农户”等多种产业经营模式,按照公平对等的原则,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引导发展区域性联合会、产品协会、行业协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4、6.探索发展农业园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科学规范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在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园区建设中,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15、7.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业等,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6、8.鼓励基层多种形式的创新创造。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改革方向、农民群众欢迎,都要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先行先试,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试验、创新创造,实现农业的创新驱动发展。

17、三、扎实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和管理工作

18、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搞好城郊村、园区村和问题复杂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两田制”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今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按照农业部检查验收办法,制定我省的实施细则,做好全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15年建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动态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切实落实和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19、2.搞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坚持公益性、便利化原则,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现阶段重点建设县域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合理划分县、乡(镇)两级市场功能,推进农村产权公开、公正、规范交易。强化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理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职能,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修订完善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工作指导,引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0、3.落实抵押担保权能。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土地经营权证书的监制、颁发和管理办法,为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抵押担保提供鉴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21、4.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2017年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都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庭,涉农乡镇(街道)建立相应调解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2、四、着力推进生产经营与服务方式创新

23、1.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在重视和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制定家庭农场扶持标准和经营领域,着力提升家庭农场的经营层次和水平。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户联合经营和农民合作组织,创新集体经营的方式和内容。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通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创建活动,到2017年,每个涉农县(市、区)重点培育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20家、示范农民合作社20-30家,分级建立示范场、示范社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纳入名录的示范场、示范社优先推荐享受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范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的信用合作业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引领作用,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完善企业与农民合理分工、互惠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

24、2.支持公益性与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在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业机械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并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鼓励邮政、农机、烟草等有经济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向农村延伸服务。大力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良种(苗木)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鼓励开展粮食烘干、仓储物流、农机存放等与生产、加工、流通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

25、3.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为重点,实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系列化服务。支持基层供销社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26、1.优先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国家对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惠农补贴新增部分要优先落实到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开展对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和营销贷款试点,探索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抵押融资的具体操作办法。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凡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适当提高对小麦、玉米等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27、2.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继续扶持普通农户生产的同时,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创新投入机制,采取产业基金、贷款担保、融资增信、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手段,促进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在扶持方式上,由补助、奖励、贴息等手段逐步向扩大授信范围、降低贷款门槛、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专业担保服务等方向拓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抓紧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和诚信备案制度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管护和运营制度。有关部门、单位每年要向金融机构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重点扶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用,引导各地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到2020年,力争全省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各地新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需建设的配套辅助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28、3.切实加强对农村生产经营与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围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力度,重点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展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创业能力培训,造就一支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农村人才队伍。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通过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建立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和现代农业远程教育。

29、六、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

30、1.加强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从事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以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撂荒耕地行为。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

31、2.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

32、3.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等因素,以发挥规模效益、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研究确定本地土地经营的适宜规模,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经营规模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33、4.实行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有效监控。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分级备案、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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