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能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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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请谈谈怎样促进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
  2. 智慧能源清洁与储能就业前景如何
  3.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一、请谈谈怎样促进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

1、请谈谈怎样促进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如下:

2、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衍生出的经济名词。

3、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4、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

5、完善出口政策,优化出口商品质量和结构,稳步提高出口附加值。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引导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6、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7、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

8、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以高水平双向投资高效利用全球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机制,推动产业竞争力提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

9、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支持外资加大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投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10、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坚持企业主体,创新境外投资方式,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收益水平。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中国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

11、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化解境外政治、经济、安全等各类风险。推进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建设,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境外投资立法。

二、智慧能源清洁与储能就业前景如何

储能技术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关键技术,也是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率,推动雾霾治理的有效手段。截至2015年底,全球储能装机总量约167GW,约占全球电力总装机的2.9%;我国储能装机为22.8GW,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1.7%。预计到2050年,我国储能装机将达200GW,市场规模将达2万亿元以上。目前已有的储能技术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铅酸电池、锂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及超级电容器等。不同的储能技术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合和领域,根据系统功率与放电时间,可以将储能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分为能源管理、电力桥接和电能品质管理三部分。未来储能市场的发展将集中在分布式储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网等配网侧和用户侧等领域。近年来中国储能产业在项目规划、政策支持和产能布局等方面均加快了发展的脚步,未来几年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储能市场亦将迎来快速增长。不过我国储能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以示范应用为主,储能商业化应用面临着储能成本偏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不健全、储能技术路线不成熟、缺乏储能价格有效激励等各方面的问题,可谓机遇与挑战共存。

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出来的过程。储能技术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和弃风、弃光问题的关键技术;是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必备技术;也是解决常规电力削峰填谷,提高常规能源发电与输电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支撑技术。储能技术可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率,进而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雾霾等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改善人居环境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储能技术的发展关系到能源、交通、电力等多个重要行业的发展,尤其在当今能源枯竭日益加剧、能源消费供求不平衡的大环境下,储能能够突破传统能源模式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其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竞相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国能源体量大,但能源结构复杂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西北部地区能源存量丰富,但需求较低,东南部人口密集,能源需求量较大,能源与需求存在地域上的错位。而储能产业是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和推手,加快储能产业的发展,对推动经济发展和建设健康的能源产出与消费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现阶段,社会各界对储能技术与产业的认识及重视程度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与商业投资人士都认为,储能行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政府部门也通过科技创新和多种鼓励政策来推动储能技术与产业的发展,通过部署多个资助项目和示范项目,逐步培育和推动储能技术的商业应用。

目前已有的储能技术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铅酸电池、锂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及超级电容器等。

①抽水蓄能电站在用电低谷时通过水泵将水从低位水库送到高位水库,从而将电能转化为水的势能存储起来;在用电时,水的重力势能驱动水轮机发电。

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原理是在用电低谷将空气压缩并存于储气室中,使电能转化为空气的内能存储起来;在用电高峰,高压空气从储气室释放驱动透平发电。

③飞轮储能是将能量以飞轮的转动动能的形式存储起来,充电时飞轮由电机带动飞速旋转,放电时相同的电机作为发电机由旋转的飞轮带动产生电能。

④超导储能是将电流导入环形电感线圈,由于该环形电感线圈由超导材料制成,因此电流在线圈内可以无损失地不断循环,直到导出为止,进而达到储能的目的。

⑤铅酸电池的工作原理是放电时,正极的二氧化铅与硫酸反应生成硫酸铅和水,负极的铅与硫酸反应生成硫酸铅;充电时,正极的硫酸铅转化为二氧化铅,负极的硫酸铅转化为铅。

⑥锂电池的工作原理是在充电时锂原子变成锂离子,通过电解质向碳极迁移,在碳极与外部电子结合后作为锂原子储存;放电时整个过程逆转。

⑦液流电池内的正、负极电解液由离子交换膜隔开,电池工作时,电解液中的活性物质离子在惰性电极表面发生价态的变化,进而完成充放电。

⑧钠硫电池放电时钠离子通过电解质,而电子通过外部电路流动产生电压;充电时整个过程逆转,多硫化钠释放正钠离子,反向通过电解质重新结合为钠。

⑨超级电容是基于多孔炭电极/电解液界面的双电层电容,或者基于金属氧化物或导电聚合物表面快速、可逆的法拉第反应产生的准电容来实现能量的储存。

各类储能技术的原理如图1所示,主要技术参数对比见表1。

不同的储能技术在概念与原理上差异很大,因而其关键科学问题与技术难点也有所不同,表2给出了不同储能技术的关键技术和发展趋势。我国各种储能技术的成熟度也有所不同,均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见表3)。

不同的储能技术有着不同的性能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合和领域。美国能源部发布的《储能规划报告》(EnergyStoragePlanningDocument)中对储能技术适用领域进行了分析,根据不同储能技术的系统功率与放电时间,可以将储能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分为能源管理、电力桥接和电能品质管理三部分,如图2所示。其中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储能是公认的能够适用于较大规模(10MW级以上)的储能技术,可应用于电网侧,以取代昂贵的调峰电站,达到能源管理的目的。同时,一些储能技术在电网其他方面的应用也有一定的潜力,如铅酸电池、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硫电池和高能超级电容等化学储能技术,系统功率范围一般为千瓦级至10MW级,且放电时间多为分钟级,因此主要用于电力桥接领域,如短时的电力系统调峰和能量调度。飞轮、超级电容和超导储能技术因其具有较快的响应且系统功率与放电时间均较小,具有很好的灵活性,一般用于电能品质管理领域,例如辅助服务与电压支持等。

具体来说,储能技术在电力行业发、输、配、用的各个环节均有不同的应用,见表4。在发电端,传统发电领域可以进行辅助动态运行、取代或延缓新建机组;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主要用于削峰填谷、跟踪计划出力和爬坡率控制;在输配电领域的主要应用包括无功支持、环节线路阻塞、延缓输配电扩容升级以及作为变电站直流电源;在电网辅助服务领域的主要应用包括调频、电压支持、调峰和作为备用容量;同时,储能技术在用户侧可以用于分时电价与容量费用管理,提高电力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等。

我国储能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示范应用为主,与发达国家的产业化进程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截至2015年底,全球储能装机总量约为167GW,约占全球电力总装机的2.9%;我国储能装机为22.8GW,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1.7%。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计,到2050年全球储能装机将达到800GW以上,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提高到10%~15%,市场规模将达数万亿美元。而我国到2050年储能装机将达到200GW,市场规模将达2万亿元以上,我国对储能的需求巨大且迫切。

在物理储能领域,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储能是发展最快的两种储能技术。抽水蓄能是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储能技术,占全球总储能容量的98%,日本、中国、美国的装机位列全球前三位。抽水蓄能的单机规模已达300MW级,是目前发展最为成熟的一种储能技术。压缩空气储能目前已在德国(Huntorf321MW)和美国(McIntosh110MW,Ohio9×300MW,Texas4×135MW和Iowa200MW项目等)得到了规模化商业应用。在新型压缩空气储能方面,国际上只有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1.5MW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1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美国GeneralCompression公司(2MW蓄热式压缩空气储能)、美国SutainX公司(1.5MW等温压缩空气储能)和英国HighviewPower公司(兆瓦级液态空气储能)4家机构具备了兆瓦级的生产设计能力。在国内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方面,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处于绝对领先地位。该研究所于2013年建成国际首套1.5MW示范系统,实现了产业化;2016年建成国际上唯一一套10MW级研发平台。同时还获批建设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相关成果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最具投资价值领先技术“蓝天奖”等。

在化学储能领域,铅酸电池因其技术成型早、材料成本低等优势,是目前为止发展最为成熟的一种化学电池,截至2015年,全球铅蓄电池的储能应用规模达到了111.1MW。中国是铅酸电池的第一大生产国和使用国。锂电池在全球范围内已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化学储能技术,几年来发展势头迅猛,2013~2015年锂电池全球装机翻倍,是应用规模增速最快的化学储能技术。目前锂离子电池用于储能电站的单一电站容量已达到64MW˙h的水平。近年来液流电池的发展较为平稳,全钒液流电池和锌溴液流电池的应用较多,主要应用于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领域。国际上主要的液流电池研发机构包括大连融科、住友电工、UniEnergyTechnologies、ImergyPowerSystems等,其中日本住友电工2016年在日本Hokkaido投运的15MW/60MW˙h液流电池储能示范电站,是目前投运的规模最大的液流电池储能项目。钠硫电池近三年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日本NGK公司是唯一实现钠硫电池产业化的机构。2015年NGK公司的钠硫电池储能系统发生火灾事件后,NGK公司逐步改进了电池结构并加强安全性研发,目前仍然引领着全球钠硫电池的发展。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在中国钠硫电池领域一直处于领先水平,近年来也逐步改进电池材料,研发新一代的钠硫电池,在国际钠硫电池研发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储能产业在项目规划、政策支持和产能布局等方面均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可以说中国储能产业已渐露春意,正蓄势待发。中国抽水蓄能行业发展相对缓慢,而电化学储能市场的增速明显高于全球市场,光热储能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得益于技术进步和成本减低,在目前无补贴的情况下,储能在峰谷价差套利、辅助服务市场及可再生能源限电解决方案上已经实现了有条件的商业化运行。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项目库的统计,2016年有多个大型项目规划或投运,中国新增投运储能项目规模28.5MW,储能装机规模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同时,能源政策密集出台,储能已逐步成为规划布局的重点领域,地方政府也随之布局储能项目与示范,助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在未来几年里,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储能市场亦将迎来快速增长。

伴随着化石能源的日益枯竭和能源需求的加速增长,以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并将持续改变世界能源格局。全球范围内的能源结构调整已成为能源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技术在当前形势下,不仅代表着一种新兴技术的发展,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对现有传统经济与能源发展模式、新的制造体系等一系列传统发展格局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未来储能市场的发展将主要集中在分布式储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网等配网侧和用户侧等领域。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4月发布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表示,到2020年示范推广10MW/100MW˙h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MW/1000MJ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10MW级钠硫电池储能系统和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等一批趋于成熟的储能技术。伴随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储能也将收获更多的市场机会。不过我国储能产业距离整体健康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储能商业化应用面临着储能成本偏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不健全、储能技术路线不成熟、缺乏储能价格有效激励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当前储能产业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共存。(刘英军刘畅王伟胡珊郝木凯徐玉杰刘嘉吴艳)来源:《中外能源》

三、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3、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5、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6、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7、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8、(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9、(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10、(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11、(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12、(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13、(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14、(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15、(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16、(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17、(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18、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19、(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20、(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21、(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22、(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23、(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24、(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25、(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26、(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27、(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28、(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29、(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30、(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31、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32、(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33、(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34、(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35、(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6、(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37、(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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