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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固定资产是指什么
问题一: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内容大连港保顺物流企业的SWOT分析一、优势(Strengths) 1.大连港保顺物流企业位于大连港保顺港区内,它既可依托大连市的交通枢纽地位,又可以充分发挥依托大连港保顺港区的优势,具有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独特区位优势。 2.有正确的市场定位和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物流企业依托港区优势,将当代最具发展潜力的集装箱物流作为业务重点的市场定位和建立现代物流企业的战略目标使其明确了前进的方向。 3.具有大量的物流基础设施和专用设施物流企业大都由原来的仓储公司转型而来,拥有基础设施优势,拥有较多的库区、掌握着大量的物流基础设施和专用设施。 4.铁路港站服务大连港物流公司拥有前湾港区唯一的铁路港站,可以提供铁路货物发送、接卸、倒箱等服务,港口和铁路部门联合开设了5定班列,可达成都、西安、郑州等内陆地区。这些地区及沿线货主出口货物可以用列车运至港站,港站给予办理铁路箱换箱下海或者卸棚车装箱下海等服务,方便了货主,减少货主运费支出,拉近港口和内陆地区的距离。而进口货物则可以直接在大连港通关或者转关,然后在港站拆箱,将货物装棚车或者装铁路箱运至目的地,这样不仅解除了货主的还箱后患,为货主节约大量费用,还使货物运输时间大为缩短。二、劣势(Weaknesses) 1.缺乏先进的物流信息系统,信息化、自动化进程滞后由于新技术和新设施投资巨大,且要求与客户之间建立接口,所以物流企业没有先进的物流信息系统,管理电脑化、自动化水平较低,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和各部门的联网程度不高,管理信息沟通不畅,成为制约物流企业未来发展的“瓶颈”。 2.缺乏现代物流知识和专业物流管理人才企业员工大部分缺乏现代物流知识,而且企业缺少专业的物流人才,包括物流研究和规划人才、物流企业经营人才、信息化人才、高级物流管理人才和与物流相关的其他各专业人才。 3.物流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 4.部分设施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企业现有部分物流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机械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不符合客户特定要求。另外,由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成型的管理模式和足够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程中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应用较少,从而管理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漏洞和不足。三、机遇(Opportunities) 1.经济增长给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来,大连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均达到了8%左右,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也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由于遵循了面向市场的正确原则,并且依靠了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经济发展呈现上升趋势,第三产业发展较快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深厚的工业基础和门类齐全的产业优势,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货源保证,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交通网络为其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2.***重视各级***从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入等方面都给予巨大支持,对物流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 3.物流一体化趋势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物流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也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伴随着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商业机构和各大公司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而将运输仓储等相关业务环节交由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操作,以求节约和高效。 4.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电子商务在当今社会的迅猛发展培育了第三方物流业这块最诱人的蛋糕,这是目前任何一个物流企业都不容忽视的巨大机遇。网络时代的第三方物流,在给第一方、第二方带来利润或使商业网站能够正常运作的同时,其自身的利......>>
问题二:什么是建筑物流? 1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材料供应物流的特点及重要地位工程建设项目是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的的投资建设过程。本文讨论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指土木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消耗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木料、砖瓦沙石等。这些材料体积笨、质量大,需要大型物流设施,并占用较多的场地。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个异性、时间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产品的形成属单件生产方式,因此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的物流服务也具有特殊性,如服务量的不稳定、服务地点的变动性、服务方式的灵活性。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受影响的因素多而复杂,特别是受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难以预料,因而对材料消耗计划很难做到准确,这就要求强化施工过程中对材料供应的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通常是投资数亿元以上或者更大。一般认为,工程建设项目中材料成本占工程项目造价的60%~70%,而物流费用占材料成本的17%左右(以钢材和水泥测算,钢材水泥比为1∶3)。即是说,物流费用约占工程项目造价的11%。不仅物流费用在工程项目的造价中占有很高的比重,而且物流效率的高低还会影响材料占用资金的数量和施工效率。低效率的物流活动,或者使材料库存过大,浪费资金;或者库存不足造成停工待料。这些都会增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甚至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因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供应管理,通过降低材料消耗、节约材料供应过程中的物流成本,对于降低工程项目的造价至关重要。 2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应物流的几种现行模式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材料供应是严格受国家计划控制的,供应渠道一般是由专业物资公司按计划供应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供应给施工单位。当时情况下,各个主体为了有效控制属于自己的物资,通常商流与物流是不分离的,因而物流成本比较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受国家计划控制的程度越来越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自行采购材料及选择供货厂商的自***越来越大,这时,与材料供应密切相关的物流模式变得多样化起来。 1)业主供材制物流模式业主供材制物流模式,是由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通过计划、采购、检验、仓储、配送和物流过程的监控等业务活动,将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主要物资供应给施工单位。为了避免由于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业主在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和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了向施工单位供应材料的基础价格,施工单位按基础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和施工领料结算。实行业主供材制的单位,必须在其内部设立物资部门,配置必要的物流设施,如仓库、运输车辆、加工设备等。物资部门既是业主的物资供应管理部门,也是供应物流运作的实施机构。除进货运输作业可由供货单位或由其委托运输公司承担外,其他物流作业基本都由物资部门完成。我国大型水利工程―三峡工程就属于这一模式〔1〕。这种模式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的特点。由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一个项目往往是一次性的,为了这一次建设,需要设立专门的物资部门、配置专用物流设施,工程结束后人员需要重新安排、设施需要处置,从而增大物流成本。业主与施工方在采购供应方面的协调成本也比较高。而且,这种一次性的部门,是一种非专业化的机构进行专业管理,经验远不如专业的物流企业,因而管理效率低。不过,在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还是比较有效的。 2)业主招标,施工方承包供材物流模式这种模式是,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由业主招标确定,施工方根据业主确定的供应厂家和价格组织进货并承担物流作业;业主根据施工方的进货数量和进货时间向供货厂家支付货款......>>
问题三:什么是经营性固定资产?它的收入应该记入哪个账户呢?经营性固定资产指直接参加或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比如生产产品设备、厂房、仓库等,用它直接或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是计入营业收入的,要是出售的有收入的话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参加或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比如,厂办子弟校的建筑及设备、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等福利设施都属于非经营固定资产。
问题四:关于物流公司申报固定资产的问题?原则的讲,公司帐上记载了什么固定资产,你就申报什么固定资产;公司的帐上记载的多少价值,你就申报多少价值。总之,公司的帐上怎么记载的,你就怎么申报。
牵引车和挂车分开填写?公司帐上是分开的,你就分开申报,帐上不分开,你就合并填写。
问题五:物流公司的会计主要工作是什么?跟企业会计一样,涉及伐工商.税务,退税之类的,只是记的账务名目不一样而已。主要涉及一些人员工资,过路费用,加油费,等等一些,其本质还是基础会计涉及的那些知识。
问题六:物流管理的模式是什么物流最主要的问题直接来自工商企业的经营,企业物流是物流研究和实践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企业物流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物品从原材料供应,经过生产加工,到产成品和销售,以及伴随生产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以及再利用的完整循环活动,包括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企业物流经营就是企业为合理配置物流资源、有效提供物流服务、不断创造物流价值、谋求良好经济效益而理顺各种关系的活动过程。
一、企业物流经营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由于深受重商流、轻物流思想的影响,经营者对物流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缺乏足够认识和重视,没有将物流看成优化生产过程、强化市场经营的关键,而将物流活动置于附属地位,被动地接受生产、销售服务。
按照英国的研究表明,各种物流费用平均占货价总额的14.8%;而美国的研究表明,各种商品的物流费用百分比,最低占10%,而最高可达32%;而中国的研究表明,一般商品物流成本占商品总成本50%~60%以上,水果、食品等商品的流通费用占商品总成本的60%~70%,玻璃、陶瓷的运输破损率高达20%;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几乎占整个生产经营流程的90%。据统计,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一般占GDP的10%左右,而中国的物流成本在15%~30%之间。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物流经营模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其二是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据此,设计出三种决策方案:物流自营方案、物流外包方案、物流联盟方案。
物流自营是指生产企业借助于自身的物质条件自行组织的物流活动。在物流自营方式中,企业也会向运输公司购买运输服务或向仓储企业购买仓储服务,但这些服务都只限于一次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而且是临时性、纯市场交易的服务,物流公司并不按照企业独特的业务程序提供独特的服务,即物流服务与企业价值链是松散的联系。
据调查,在国内工业企业中,36%和46%的原材料分别由企业自身和供应方企业承担;产品销售物流中由企业自理、企业自理与第三方物流共同承担的比例分别为24.1%和59.8%;在商业企业中,由企业自理和供货方承担的物流活动分别为76.5%和17.6%。物流自营比例之所以较高,是因为物流自营有利于企业掌握对顾客的控制权,保证供货的准确和及时,保证顾客服务的质量,确保企业能获取长期稳定的利润;物流自营是现有体制下企业的现实选择,如实行物流职能外包,必将使得已经自营物流的企业现有的物流设施闲置或转让,现有的物流人员换岗甚至下岗,肯定要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企业的高级管理层无疑要冒很大的改革风险;企业的产权状况决定了企业自营物流;我国第三方物流的现状决定了自营物流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如货主企业在接受物流服务时,常常遭受时间延宕、货物受损等对方违约的困扰。
一般说来,如果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很大,且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很强,企业采用物流自营模式较适宜。常见的物流自营经营方式有:①将分散在不同组织部门的物流活动整合为一个部门加以运作管理,实现跨业务单位的内部物流管理一体化。②开发内部的水平物流组织或跨职能物流组织,该组织按照业务过程或工作流进行,而不按照任务或职能划分,以实现跨任务协作、以顾客为中心。③建立物流服务部,内部的物流服务部门以市场为导向,并向内部的服务对象索取费用,且内部顾客不再享有免费或低价服务,物流部门可为外部顾客提供服务,内部顾客也可以任选外部供应商提供服务。④成立物流子公司,代理企业专司物流业务管理,对物流业务统......>>
问题七:物流公司买的货车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吗?你好,
如果物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认证抵扣。
问题八:物流是怎么运作的?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立“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模式。一方面,从我国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状况看,由于部分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全新的基于资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构建,迫使他们必须采用“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形式;另一方面,我国传统的运输部门、企业和商储公司作为物流行业的主力占据着我国物流的主要社会资源,他们有优越的仓库、站场设施,有自己的运输搬运设施、铁路专用线和自己的客户网,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物流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因此从实际情况入手,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立“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既有物流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避免了组织机构的臃肿庞大。以提高物流环节的服务附加值为目标的基础物流服务模式目前我国企业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的需求层次还比较低,主要仍集中在对基本常规项目的需求上。生产企业外包的服务第一是干线运输,第二是市内配送,第三是储存保管。商业企业需求的服务第一是市内配送,第二是储存保管,其次是干线运输。这表明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对物流服务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企业对增值性高、综合的物流服务如库存管理、物流系统设计、物流总代理等的需求还很少。因此,我国的物流企业在推进第三方物流服务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现实需求,从基本的服务功能入手,从简单的服务开始,在不断巩固自身提供常规服务的能力的前提下扩展延伸服务。一开始就定位在高级形态的第三方物流运作上并不现实。不应一味追求时髦的理念与模式,舍本逐末,放弃对常规服务质量的重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应该从区域客户的需求出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从提供基础物流服务开始,展示他们有能力把这些服务做得最好,随后才开始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从而逐步实现物流环节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的有机整合模式电子商务作为21世纪主要商业运作模式,为第三方物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又为电子商务的实现提供了现实保障,与电子商务整合,将成为第三方物流主要运作模式之一。从实际运作状况来看,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的整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第三方物流作为电子商务组成要素,承担物流作业,完成B2B或 B2C中的物流环节;其二是第三方物流通过建设自己的电子商务,为商家与客户之间提供交换信息、进行交易、全程追踪的信息平台,从而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的紧密配合。在我国,表现较为突出的莫过于宝供物流企业集团。宝供早在1997年就开始建立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全国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又陆续完成了运输业务报表自动生成系统、与重点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作成本、经营核算、结算信息系统,实现了“客户电子订单一体化运作”的电子商务初步目标,极大地简化了商务流程,提高了业务运作效率。可以说,在电子商务时代,实现业务电子化和网络化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综合物流代理模式中国目前物流企业在数量上,供给数量大于实际能力;在质量上有所欠缺,满足不了需求的质量;物流网络资源丰富,但利用和管理水平低,缺乏有效的物流管理者。国际著名的专门从事第三方物流的企业如美国的联邦速递、日本的佐川急便,国内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如中国储运公司、中外运公司、EMS等,这些公司都已经在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综合物流代理运作模式的探索实践。发展综合物流代理业务具体是指:不进行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低成本经营,将部分或全部物流作业委托他人处理,注重自己的销售队伍与管理网络,实行特许代理,将协作单位纳入自己的经营轨道,公司经营的核心能力就是综合物流代理业务的销售、采购、......>>
问题九:固定资产增值税能否抵扣?物流公司的运费发票可否抵扣?税率从2009年1月1日起外购用于生产的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率17%
问题十:物流公司,押车费计入什么科目资产类别: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累计折旧,二手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工资,应交税金
全部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费用类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时也适当增加账户,根据公司,
二、求大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
2、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3、现将《大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公有房屋的管理,保障公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经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5、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区内的,产权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公有房屋)。
6、公有房屋管理中的转让、抵押、协议租金的租赁、典当等,按照省、市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7、第三条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公有房屋行政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其派驻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和其他县(市)、区(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国家旅游渡假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所在行政区域内公有房屋行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公有房屋主管部门)。
8、第四条凡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所接管没收的房屋、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房屋、经人民法院判决产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屋、由财政投资建造和收购的房屋,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均属国家财产,由公有房屋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产权人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9、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军队所有的房屋,由国家授权的单位依法行使产权人经营和管理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0、集体所有的房屋,由集体组织依法行使产权人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1、第五条公有房屋的经营和管理要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公有房屋产权人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代为经营和管理。
12、第六条公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经营人应认真遵守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公有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13、第七条公有房屋实行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制度,其产权合法凭证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文本并指定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撤销。
14、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办理公有房屋转让、出租、抵押、改造、扩建、投资、入股、拆迁补偿等相关手续时必须出具的凭证。
15、第八条公有房屋产权人必须按下列规定到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16、(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持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登记;
17、(二)购买、交换、兼并、调拨、并转、接受赠与或接受遗赠等受让的房屋,持原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在合同或文件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登记;
18、(三)产权人名称、房屋座落名称和房屋用途发生变化的,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登记。
19、第九条公有房屋因拆除、倒塌、焚毁、损毁等原因灭失的,产权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向公有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灭失登记。逾期不登记的,由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公告灭失,其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收回。
20、第十条产权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应及时提出申请,经公有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登记,但延期登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1、第十一条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为公有房屋管理提供权属状况完整的资料和准确的依据。
22、凡是经营和管理公有房屋的单位,均应建立房屋管理档案和台帐,及时向公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并接受检查和指导。
23、第十二条对无人申请登记和暂时不能确认所有权归属的房屋,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可予以代管,代管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房屋遭受损失的,公有房屋主管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24、对代管三年以上仍无人认领的房屋,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可在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后,依法收归国有。
25、已代管的房屋和已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的房屋,原房屋所有人出现并认领房屋的,应办理产权登记并补偿代管费用。
26、第十三条公有房屋的租赁(不含协议租金部分,下同)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公有住房的标准租金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
27、第十四条公有房屋租赁,产权人须持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使用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文本与承租人签订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户籍、入学、住所登记等相关手续。
28、第十五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提供公有房屋。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按月缴纳租金,不得拖欠。拖欠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可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出租人应向逾期不缴纳租金和滞纳金的承租人发出限期缴付租金和滞纳金通知书。
29、第十六条直管公房租金的收缴,以单位名义承租者,通过银行托收;以个人名义承租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统缴;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出租人直接收取。承租人也可集体汇缴或自行缴纳。
30、单位自管公房的租金收缴可参照直管公房办理。
31、第十七条未经产权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公有房屋转借、转让、转租、交换、改变使用用途。
32、第十八条承租人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和原建筑造型、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的公有房屋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和增添设施,但必须征得产权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房屋内部进行拆改装修的由承租人缴纳补偿费并承担材料和施工费用,增添的设施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承租人迁离时不予补偿。
33、承租人经批准在其承租公房基础上自费扩大的房屋面积其产权归原出租人所有,计租办法由双方按协议履行。
34、房屋内部进行拆、改装修补偿费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负责制定。
35、第十九条承租人死亡或因调整分配房屋、举家迁往外地等原因迁出的,腾出的公有房屋应移交给出租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调、私分和私占。移交时,出租人发现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有人为损坏的,原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6、居住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因其工作单位分配房屋而迁出,其工作单位欲将腾出的直管公有住房调剂给内部职工使用的,须提出内调方案报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审批,并按政府规定的比例向公有房屋主管部门上缴解困房源后,由调入职工与直管公房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
37、第二十条承租公有住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去世,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可以办理承租过户手续。
38、第二十一条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有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符合条件要求分户或并户承租的,出租人应予同意。但同住人他处有住房和原始设计为一户使用的住宅,原则上不得拆套分户。
39、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返还承租的公有房屋,如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0、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前必须收回出租的公有房屋时,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提前收回公有住房的,同时要作好承租人的住房安置;承租人因故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与出租人协商。当事人因提前解除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41、第二十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有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42、(一)擅自转租、转借、转让、交换和改变用途的;
43、(三)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4、(四)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六个月以上的;
45、(五)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6、(六)租赁期满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47、(七)其他违反房地产管理规定,妨碍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
48、出租人收回公有房屋应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腾退房屋通知书,逾期不腾退的,按侵占公有房屋处理。
49、第二十四条公有房屋使用性质按使用用途分为公有住房和公有非住宅用房,其中公有非住宅用房分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生产经营性用房和社会福利性用房等。
50、产权人、使用人对公有房屋负有保护和正确使用的责任。
51、第二十五条房屋使用人应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经批准的使用用途正确使用公有房屋。凡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和性质的,须经公有房屋产权人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
52、(三)不影响环境和相邻房屋的使用;
53、(四)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54、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有碍公有房屋安全、影响正常使用的活动:
55、(一)除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专用库房外,在公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等危险、有害物品;
56、(三)安装影响周围环境和房屋结构的动力设备;
57、(五)擅自占用、拆除、改动房屋附属设施;
58、(六)人为造成管线损坏、阻塞;
59、(六)从事其他影响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活动。
60、人为造成公有房屋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
61、第二十七条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公有房屋的,须经产权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施工造成公有房屋损失、损坏的,由施工单位及时修复和按修复所需的实际费用予以补偿。
62、第二十八条需要依附公有房屋的墙体(含平台、顶层等)和占用公有房屋附属的庭院进行临时建设的,须事先征得公有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63、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按照《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64、第三十条本着平等互利、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调剂余缺的原则,使用人在征得产权人的同意后可以交换公有房屋使用权,产权人对使用人正当的换房要求,应当给予支持。
65、适宜做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公有房屋,应当由政府统一安排用于商业、服务业。
66、禁止利用换房从事非法活动和从中牟利。
67、第三十一条公有房屋使用权交换,当事人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签订换房协议并到公有房屋主管部门规定的部门办理换房手续,交换房屋使用价值有差异的,由公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按比例收取差额费。
68、房屋交换手续办完后,换房人应与产权人签订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履行换房协议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69、差价换房和办理换房手续的收费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另行制定。
70、第三十二条两个或两个以上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间、通道和庭院及其他附属设施,应合理使用、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人为造成使用困难。
71、使用人之间因使用公共部位发生争议时,应当以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无租赁合同或合同无记载的,以历史形成的状况为准或由出租人调解。
72、第三十三条政府已划给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房屋,由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发给拨用证书。使用人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自行管理、维修,保证房屋完好和正常使用。使用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和交换拨用的国有房屋,凡改变使用性质用作经营的,均须与公有房屋主管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纳入经租管理。
73、因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调整和收回拨用国有房屋时,使用人应按期迁出。
74、第三十四条及时修缮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是产权人的责任。产权人和使用人分离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公有房屋修缮责任。
75、第三十五条公有房屋修缮责任人应当按照公有房屋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房屋完好状况普查,并与抗震加固、白蚁防治和防台、防汛、防寒、防漏、防阻相结合,及时进行大、中、小修缮和日常维修养护。因修缮养护不及时造成事故和防碍正常使用使承租人或者其他人受到损失的,由修缮责任人承担责任。
76、使用人对房屋修缮应给予配合支持,不得借故阻挠、防碍房屋修缮,否则,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77、第三十六条公有房屋的修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工程预算定额等,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78、房屋修缮企业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资质审查,按批准的资质等级承接修缮任务。
79、第三十七条承租人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对承租人的报修应予登记,由修缮责任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予以修复。
80、第三十八条公有危险房屋的管理,依照《大连市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办法》执行。
81、第三十九条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异产毗连公有房屋,其共有共用部位和附属设施的修缮,由产权人共同负责,按产权人所有房屋建筑面积占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和用途分摊修缮费用。
82、第四十条公有房屋修缮所需的资金,应当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分别列支,严禁挪用。
83、第四十一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由公有房屋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有、查封房屋等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并处罚款:
84、(一)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者私自印制发放、涂改、伪造、冒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处以房价百分之一以内的罚款;
85、(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提高租金标准的,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内的罚款;
86、(三)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私自改变公有房屋使用用途和性质的,处以房价百分之五以内的罚款;
87、(四)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有碍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影响正常使用活动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88、(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使用人擅自转借、转让、转租、调换房屋使用权和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89、(六)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修缮责任人的过失,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对修缮责任人处以房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对借故阻挠,妨碍房屋修缮的使用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90、(七)违反第四十条规定挪用公有房屋修缮资金的,处以挪用资金一倍以内的罚款。
91、第四十二条公有房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第四十三条凡侵占公有房屋拒不腾房的,产权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3、第四十四条平等主体之间因公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争议和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4、第四十五条政府代管房屋以及公有房屋作为投资条件合资、入股经营和联营的房屋,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95、第四十六条本管理规定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96、第四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7、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1995年04月13日实施日期:1995年04月13日(地方法规)
三、旅刃闲鱼上有假货吗
没有。旅刃是大连木工刃具厂的钢印商标和标志。闲鱼是阿里巴巴旗下闲置交易APP客户端,为阿里巴巴继淘宝、天猫之后打造出的第三个亿万级平台。闲鱼是一个闲置物品的交易品台。旅刃在咸鱼上没有假货,旅刃只有新款和旧款的分别。闲鱼是的物品为二手物品,没有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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