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完善交易平台建设,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需要哪些资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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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需要哪些资质
1、2015年是现货大宗商品行业变化相当大的一年,一方面延续了2014年的动荡与整顿,行业发展呈收敛之势,另一方面行业里某些交易所也出现很多充满正能量的举措,如果建设正规的现货交易平台?在行业中抢镜,并在行业中整顿清理中突围而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2014年算得上是大宗商品现货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节点,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建设现货交易平台、白银贵金属交易所,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出发,提高自身平台的资质。
2、2015年,政府会鼓励支持那些有能力交收并且鼓励交收的现货交易平台,会禁止整顿那些欺诈投资者、内幕交易和恶意操控价格的现货交易平台。其实就是现货行业要服务实体经济。这是国家政府最关心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的另外一个维度。单纯的价格变动、撮合成交,只是电子盘面的一种数字游戏,虚无缥缈,更谈不上发现价格实现定价,这种盘面最终会被淘汰。唯有实物交割上去了,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中了,现货交易所的根基才会稳固,才有望实现品种话语权定价权,政府也会大力扶持。因此,现货交易所应该大力鼓励实物交收、服务实体经济。
3、近两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民退国进,即国有资本进入行业的发展速度要快于民营资金进入行业的发展速度。这也是大宗商品现货行业越来越受重视的表现,也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虽然有学者宣扬应该要鼓励建立民营交易所,但实际上来讲,民营交易所的资金、运营管理和风险监控等方面整体表现其实并不成熟,而过往几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负面新闻频发,也影响了行业的美誉度和公信力。引进国有资金,一方面可以促进和监督现货交易所的合规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所的公信力。
4、前面几年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群雄割据,竞争比较激烈,很多都是粗放式运作,运营模式雷同,合约设计雷同、营销方式雷同,都是硬刀硬枪地去争夺市场,下放权限、提高返佣,犹如七伤拳,欲伤人先伤己。有时候市场高地没有抢占,自己反而元气大伤。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但反观近两年,有现货交易所开始了品牌化运营,打造自己的“软实力”,如设计与众不同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打造自己的商学院、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承办行业盛事、对话投资大师等,其实就是打造交易所品牌,塑造高端品牌形象,赢得投资者关注和忠诚度。目前已有几家现货交易所品牌塑造得较为成功。
5、已经走入历史的2014年,清理整顿充斥着商品现货行业的每个角落,纵观此次清理整顿,淘汰了违规交易所,规范了交易行为,颁布了相关规章制度,所有这些对商品现货行业来说十分关键,通过清理整顿,行业的监管制度日趋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体系也日渐清洗,行业的违规操作行为销声匿迹,而随着各地对于商品现货行业交易平台发展规划的制定,野蛮生长的局面也不复存在,依据行业内人士消息,对于行业至关重要的《期货法》有望在2015年推出,届时,我国商品现货行业将迈入有法可依阶段。所以2015年商品现货行业,合规发展一定是主流。
二、如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越级代理、定向评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伪造业绩、恶意欠薪、地方保护、行业封锁、履约失信等违法违规现象也伴之而生。它不仅扰乱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污染了社会良好风气,也侵害了诚信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和规范市场秩序,不仅要完善法律体系、规范行政监督,同时,还需要发挥社会监督和主体诚信守法的自律作用。
2、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失信的表现及成因分析:
3、部分项目业主通过将项目肢解、化整为零等手段来规避进场交易,或以时间紧、任务急、带资建等理由要求改变交易方式,或提高准入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借助代理机构搞虚假交易等失信行为不一而足。究其原因,无外乎是项目进场交易体现市场公平竞争性,公平竞争就会使得中标结果扑朔迷离,难以确定,而项目业主想要的“意中人”中标难度无疑加大,于是上述行为的出现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4、(二)代理机构失信行为及成因。
5、项目代理机构系一手托两家的中介机构,理应发挥良好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而部分代理机构越级代理,“借壳”代理、泄露信息、诱导评标、违规收费、行贿业主、受贿投标人等市场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与“中介中立”原则背道而驰。究其原因,利益的驱动导致原则、制度不堪一击、土崩瓦解,哪怕触犯刑律也“在所不惜”。
6、投标人是交易市场最重要交易主体之一,择优确定中标人是市场规则,也是项目需求。而在这“僧多粥少”的建设市场中,很多投标人不是靠依法、诚信、实力来赢得市场,而是通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贿赂业主、买通评委等手段谋取中标,中标后,不是考虑如何把项目质量做好,为自身发展累积信誉,而是如何实现自己眼前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将中标项目进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由于转包、分包的“链条”过长,层层利益的盘剥,出现民工工资的拖欠,劣质、“半拉子”项目的出现也就“情理之中”了。
7、评标委员会是有法律强制规定的组建及评标程序,理应依法、公正履行职责,但有部分评委“受人之托、中人之用”,这里的“人”是指有意向的招标人或已授意评委的投标人,于是乎评委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撤离职守、违背招标文件规定方法和标准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征求招标人意见评标、诱导投标人澄清和补正、应否决不否决投标等不客观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上述行为的出现,有评委个人职业道德层面问题,也有制度设计的缺陷,如评委权利和责任不对等等情况的存在。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个为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平台,也是监督部门对交易当事人实施监督的平台。因此,交易中心不是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监管的行政监管部门。但部分地区交易中心集监管、代理、服务于一身,同时以三种角色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许多寻租空间,出现违规失信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9、(六)交易监管部门失信行为及成因。
10、部分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乏力,惩处不严。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甚至不愿意监督,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部门又存在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的问题。很多地区基本没有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规而受到追责,难道这个领域真地就没有人违法违规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造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求严、监管松、违规多、问责少”的尴尬局面究竟何因呢?那就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监管人员少之又少了;“多栽花、少种刺,留的人情好做事”,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心态的人多了。在这种背景下,交易监管能彻底到位无异于“痴人说梦”。
11、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的几点建议。
12、诚信是道德的底线、守法的基础、社交的规则、和谐的前提。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要构建依法、和谐、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应从信用制度、信用平台、信用管理、激励问责、失信惩戒等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式营造信用氛围,培养信用习惯,从而守住信用底线。真正让交易各方主体做信用的信仰者、维护者和执行者。
13、(一)不断完善交易市场信用制度建设。
14、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归集工作制度和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作标准和规范,推动交易主体主动适应市场信用需求,不断规范交易市场秩序,持续改善交易信用环境。
15、(二)强力推进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6、加快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标准体系和数据归集技术规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交易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一网四库一平台”建设,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人信息库、代理机构信息库、投标企业信息库、评标专家信息库,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性的信用数据库,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自律和管理发挥有效作用。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与社会其它征信数据库的无缝对接,建立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信息全覆盖。
17、(三)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管理。
18、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完善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工作机制,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引导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各交易主体资信管理、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和商账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激励交易主体之间以信用行为贯穿于公共资源交易始终。开展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交易中心贯标活动,促进其依法经营、严格履约,共同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发展环境。建立交易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引导各方主体以诚信立业、以质量取胜、以品牌发展,自觉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规,诚信履行交易责任,形成人人参与交易信用建设、个个珍惜信用记录、共同维护交易诚信的社会氛围。
19、(四)实施交易主体激励问责并行机制。
20、公共资源交易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系统工作,涉及的单位多、环节多,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各方主体应认真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对诚实守信相关交易主体给予一定奖励、优惠、扶持等政策。对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规避招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视情节对单位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应一律严格追责。
21、(五)建立健全交易市场失信惩戒机制。
22、建立失信行为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完善处罚警示并行机制。加大部门联合处理力度,对尚未造成后果的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及时教育,督促整改;对已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做到查清违规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强化违法违规公示力度,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组织新闻媒体,对案件进行立体化、多方式报道,扩大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提高案件警示教育水平。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杀一儆百作用,建立预防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秩序。
23、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应加强日常联系,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邀请司法部门一起介入调查、核实,减少重复审查取证,提高办案效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应强化与公安、纪检、检察等部门办案联合,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的惩处,不断净化市场交易环境,全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良好社会风气。
24、(江苏省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田冰)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各种类型交易活动的平台。其基本功能包括:提供工程信息发布、招标投标、竞价交易等服务;为工程项目提供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和法律保障。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各种类型交易活动的平台。它在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包括:1.工程信息发布:为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等提供工程项目信息发布服务,包括招标公告、工程计划、投标文件等。2.招标投标:为承建单位提供项目招标服务,为设计单位提供投标服务。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可使招标投标流程更加规范、透明,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3.竞价交易:为参与者提供工程项目的竞价交易服务。通过竞价交易,可以使工程项目的成本更为透明,促进市场价格的形成。4.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还提供工程项目的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通过专业力量的支持,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5.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和法律保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和法律保障,保障合同的履行和交易安全。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当时,为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关部门开始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并建立交易中心作为统一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和推广,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至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经成为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各种类型交易活动的平台,其基本功能包括提供工程信息发布、招标投标、竞价交易等服务,为工程项目提供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和法律保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发展历程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成为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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