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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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2. 青岛网上房地产怎么查询
  3. 济宁房产网上备案查询系统

一、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流通,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城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租赁、抵押的行为。第三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和独立工矿区范围内进行的各类房地产交易,均适用本条例。

2、涉外房地产交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条例。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省人民政府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3、市(地)、县(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第五条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4、(一)审查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资格,验证交易标的物的权属;

5、(二)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监理手续;

6、(四)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五)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并指导交易活动;

8、(六)负责对房地产交易的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9、(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制定房地产交易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第六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转让、出租、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七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10、禁止私下交易房地产。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地产交易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11、土地、财政、税务、物价、工商、审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参与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指导。第九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交易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交易。委托代理交易应当办理委托手续。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单位检举揭发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房地产转让管理第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十二条转让房地产,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核后,签订房地产买卖、交换和赠与契约,办理立契审核手续。第十三条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12、(一)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的;

13、(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

14、(三)收购企业时,房地产转移给新权利人的;

15、(四)以房地产抵债的。第十四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6、(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

17、(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18、(三)根据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19、(五)权属有争议或者权证与标的物不相符的;

20、(六)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21、(七)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22、(八)商品房未办理预售审批手续的;

23、(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权属转移的。第十五条房屋产权转移,其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24、同一房屋产权分割,各房屋所有权人占有与房屋建筑面积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但该土地使用权的整体不可分割。第十六条转让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有全体共有人具结同意的文书。

25、转让共有的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七条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转让已出租的房地产,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受让方为非承租人,出租人应当告知受让方出租事宜,原租赁契约继续有效。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单位预售的商品房,应当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并符合下列条件:

26、(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7、(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8、(三)除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9、(四)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0、(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青岛网上房地产怎么查询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打开青岛市网上房地产。

2.点击“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按钮,跳转到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

3.跳转到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

4.跳转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右边滚动条向下拉,点击“不动产网上查询”。

5.跳转到网上查询须知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到查询选择页面,点击“网签合同信息查询”。

6.选择查询“存量房合同”类型,录入合同编号后,点击“确定”按钮,跳转到查询结果信息页面,点击“查看”按钮可预览电子合同,点击“下载”按钮可下载电子合同。

以上就是青岛网上房地产的查询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济宁房产网上备案查询系统

购房者可以登陆济宁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网上备案系统,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查询方法:网上销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系统.请输入开发公司名称信息(输入名称模糊查询),以了解项目名称、幢号、幢名、总面积和层数、预售许可证、房产登记表等。请正确填写购买和销售合同号码、身份证号码(两者缺一不可),以便查阅合同中的注册资料。

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机构对租赁住房进行标准化登记的一种形式。出租房管理服务中心的内勤人员负责对承租人和承租人的资料进行审查。

与承租人订立《房地产租赁合同》后,由其所在地的出租屋经营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一份不动产登记证或其它法定的财产证明;

(3)出租方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证件(一份);

(4)承租人的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证件(一份);

1、合法: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租赁的法律法规。

2、时限:资料齐全,注册登记时间为16个小时。

3、数据真实、完整、规范,符合有关法规及地方法规。

4、态度:热情、友善、有耐心、诚恳。

5、公开:向申请人明确、完整地提供资料,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

关于本次山东房产交易平台和青岛网上房地产怎么查询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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