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土地交易平台

大家好,平湖土地交易平台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平湖土地交易平台和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跪求一篇有关土地流转意义与形式的论文
  2. 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

一、跪求一篇有关土地流转意义与形式的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推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制度改进,对于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拟以浙江省宁海县农村土地流转为实例,对如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进行深入剖析。

关键词:农业经济土地流转政府作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在一定年限内使用、收益和有限的处分权利。农地流转实质就是农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农户与集体间的承包关系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承包者把有限的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的行为。我国农地流转经历了从农村基层组织到农户,再从农户转移到其他经营者的一个过程,两个阶段表现出两种不同效果:一是土地表现为一种生产资料,由集体所有分化为农户占有,农户获得使用权和生产经营权;二是土地表现为一种资本或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在这两个阶段,土地在相关的利益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受让者间流转,形成资源优化配置的三个主体,客观上要求按市场制度来规范土地流转和调节三者间的利益,这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乡镇城市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处的微观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许多地区出现了农地撂荒的现象,并且撂荒面积呈日益扩大的趋势。为解决农地撂荒问题,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各个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农地使用权的流转。近几年,农地流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我国1990年以各种形式流转的农地约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5%,2000年达到7.7%,目前已达到10%以上。

浙江省农地流转情况更具代表性。据浙江省农业厅统计,到2006年底,全省209万农户共流转农地393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户的22%,占总承包耕地的19.8%。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浙江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出六种流转方式:

一是有偿转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保留承包权,接包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权利与义务。2006年浙江省约有50.7%的流转农地采取这种方式。

二是业主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村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2006年全省农地流转面积的33%采取这种办法。

三是分季流转。以生产季节划分,一块农地在不同季节可由不同接包者种植,这一流转方式正从最初自发流转转变为有序流转。比如龙游县一些农民只种一季晚稻,而将早稻种植权流转给种粮大户,种粮大户为农户提供晚稻免费机耕、育秧与优惠价机割。

四是农地互换。承包农户为便于管理,交换承包地块使用权,以解决个别承包户不愿流转农地或连片流转的矛盾。宁海县长街镇将承包农地设为两个区域,一个区域为自种区,由不愿意流转农户承包;一个区域为招商区,由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集中统一对外招租,确保农地成片流转。

五是农地入股。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经济合作社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权所得在年终分配。平湖市黄姑镇渡船桥村2006年底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把经营净收益的80%按股分红到户,承包农户取得良好的农地收益。

六是农地托管。在县、镇乡二级设立农地信托服务中心,村一级具体负责农地信托服务,全省已有4300多个村建立了农地流转组织。

在就地流转的同时,浙江省还出现了跨省流转。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在5个省参与农地流转,建立了12个西瓜基地;温岭市农民陈定友等北上黑龙江承包农地,从事粮食生产。据统计,仅2005年,全省就有34万户、1121家企业,在外省参与流转农地785万亩,相当于浙江全省的三分之一。

1、流转行为从民间自发向有序流转转变。当前各地农地流转的行为逐渐走向理性化,开始由一家一户的农户自发分散进行向有组织有计划的有序流转转变。为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各地农地管理组织在流转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如在登记管理方面,制定等级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农地流转的法律政策咨询;在合同管理方面,统一制发农地流转合同文本,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鉴证和指导;在程序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凡涉及全村农户利益的农地流转,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流转合同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

2、流转主体从单一农户向多元主体转变。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原来一些农业专业大户扩大规模,新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同时还产生了一批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人员成为租赁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生力量。

3、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向发展高效农业演进。随着农地流转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农地的经营内容也逐步由种粮为主向高效农业演进。通过对农业企业建基地的引导,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农产品加工的原料基地;通过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经济农作物的种植,形成现代化农产品生产基地。

4、定价机制从相对随意向市场定价转变。各地政府积极探索构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和搜集农地流转的供给、需求、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然后通过一定的载体发布有关农地流转的动态情况,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农地流转价格逐步由最初的无偿或随意定价转向市场化的有偿流转。

5、政府行为从默许流转向主动引导转变。在农地流转之初,部分地方政府及干部认为农地流转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操作难度大,且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在工作中持不支持、不鼓励也不加限制的态度。随着农地流转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效益逐步显现,各地政府及干部逐步提高了认识,加深了对农地流转的了解,及时总结经验,主动加强对农地流转工作的引导,积极为农地流转创造条件。

二、加快推进农地流转的现实意义

农地使用权的加快流转,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进了农业科技进步,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各种弊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个核心环节,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场革命。

(一)推进农地流转,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

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很难进行农业结构的区域化调整,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指导,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大面积农地使用权流转后,农业经营的主体发生变化,农地主要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集中,由他们按照市场原则组织生产,使农地资源从低效益的粮棉油生产转向高效益的名特优产品生产,对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推进农地流转,是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径

挨家挨户地分散经营不可能对农业有大的投入,农地的大量流转,既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又需要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随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入实施,农地主要由具有较高经营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经营,从而使得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增加。

(三)推进农地流转,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举措

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为科技兴农战略的深入实施创造了条件,使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得以推广应用,走完了农业科技推广到田的“最后一公里”,使农产品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基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步伐不断加快,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

(四)推进农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

农地流转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从事非农产业的要求,而且还满足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集约经营农地的愿望。通过农地流转,使承包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从而有序地引导农户与市场接轨,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同时,随着“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经营模式的推广,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农业组织化程度也大大提高。

(五)推进农地流转,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要求

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民获得了一笔比较可观的租金,农民获得了比自己经营还要高的转让费。同时,农地流转后,不少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使众多农民不出家门就找到了就业渠道,获得了转让费和劳动工资的双份收入。

三、宁海县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宁海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规模化带动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品牌化思路,积极推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流转规模大、效益好,逐步创立了“农民自愿参与、方式自由选择、企业自主经营、市场自我调节、政府自觉服务、规模适度控制”的“五自一控”流转模式,形成了五千名职业农民经营全县七成耕地的可喜局面,被誉为宁海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

(一)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

1、开展农地整理,创造农地流转条件。近年来,宁海县把农地整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开展农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标准农田建设,为农地流转、成片规模开发创造了条件。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投入农地开发整理资金2.2亿元,完成农地整理项目100个,整理面积达到18.86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4.56万亩,新增耕地2.1万亩;完成农地开发项目235个,新增耕地2.23万亩,并建成“田成方、路成行、渠成网”的标准农田,极大地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吸引广大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流转。

2、培育经营主体,拓展农地流转渠道。一是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宁海县各类农业企业通过农地流转,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西兰花、雪菜、榨菜、高菜等原料基地6.7万亩。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规模经营。全县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农地流转,开展集中连片的种养殖,流转面积达到11.7万亩。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和基地建设开发,如宁波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农户处流转700亩农地,种植进入超市的果蔬。到目前为止,全县工商企业已完成基地示范项目投资6000万元。据统计,到2005年底宁海农地流转涉及农户以外主体的面积有8万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

3、创新流转形式,提高农地流转实效。宁海县立足实际,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地流转。一是开展委托转包。农户将农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给大户或农业企业,面积达9.74万亩。二是自行转包。农户通过私下协商或口头协议等方式将承包地转包给亲朋好友耕种,面积达3.27万亩。三是租赁。农户将农地租赁给农业企业、规模大户、工商企业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面积达3.2万亩。四是实行股份合作。由村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农地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合作社按股份将农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面积达1.1万亩。此外,宁海各地还建立了农地互换制度,流转面积达到2.31万亩,促进了农地成片流转。

4、健全流转机制,提供农地流转保障。一是规范农地流转管理。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建立农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规定农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镇乡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建立农地向大户集中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避免工商企业或非农人员随意性、大面积、长时间地租赁农户承包地搞粗放经营。二是加强农地流转服务。建立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农户开展流转前后的政策咨询、信息提供、合同签订等各种服务。三是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出台鼓励开展农地经营权流转、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每年从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提取3%,重点用于改善基地的基础设施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并对农地流转开发的手续和税费进行简化和减免,并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地经营权流转奖励。增加县农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强农业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积极为商业及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地流转创造条件。

(二)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主要经验

根据在宁海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深深感到,宁海之所以能在农地流转方面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完全是广大干部群众认真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科学路径,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从宁海经验来看,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借鉴:

1、务必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政策为前提,坚决贯彻并灵活运用党的农村政策。实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宁海县在推进农地流转的过程中,处处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坚持依法办事,不搞强行流转,确保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同时,又采取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灵活运用各种流转形式,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既确保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创了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2、务必以加快经济稳定发展为条件,适时推进农地流转。推进农地稳定流转,根本还是靠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据有关专家分析,农地健康稳定流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农村人口恩格尔系数在45%以下;二是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例小于10%;三是农村非农收入在75%以上;四是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劳动的数量大于50%;五是农业种植业结构中经济作物面积占30%以上。如果专家所说的以上几点是推进一个地方农地流转的必要条件,那么宁海县作为浙江东部沿海相对较发达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以上所说的几个条件,宁海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宁海的农地流转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一开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农地流转仅局限在小范围内,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的农民从“一亩三分”农地中摆脱出来成为可能,才有现在的大规模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一定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适时加以引导和推进,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上。

3、务必以“自愿、效益”为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推进农地流转,要顺应农民群众的发展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并上升到理性高度用以指导面上工作。一是要坚持自愿原则。把农地流转权真正交给农民,由农民自主选择流转的对象、方式和条件,任何单位或组织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必须要以群众的意愿作为前提和保证。二是要坚持效益原则。把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根据农地的级差,按照市场的实际价格,加上失去农地的必要保障成本,合理确定农地流转基价,确保农民通过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获得比自己耕种农地更多的收益,让农户从农地流转中得到实惠。

4、务必以政府引导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助推作用。在农地流转中,宁海县各级政府部门坚决从农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一是出台农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意见,对农地流转的原则、范围、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保护农民权益。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农地流转结构,把握农地流转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三是逐步完善农地流转定价体系,提供价格指导和参考,科学合理地确定农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开发。五是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促进农地流转,防止放任或者一哄而起,确保农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

(三)宁海推进农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调查,当前宁海在推进农地流转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流转比例偏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这是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地流转不一定就能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是农地规模流转。这些年来,宁海农地流转取得很大成就,目前全县流转总面积达到28.5万亩,但局部流转规模偏小,流转面积大多数在100亩以下,还有许多农地流转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这就影响到农业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农地流转载体缺位。农地流转必须要有一个交易的载体,为交易双方提供场所、信息和规则。目前,多数镇乡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流转市场,想转出的农户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而有能力的经营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规模开发。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城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入市场流转的农地会逐渐增多,如不尽快建立农地流转载体,仍由农民进行偶然的、直接的、盲目的交换,势必提高流转交易成本,影响农地的流转速度、规模和效益,进而影响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农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落后。从宁海的情况来看,虽然各个地方都建立了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但由于种种因素,还有一部分乡镇的农地流转机构尚难以发挥职能作用。而农民群众由于受自身素质的局限,难以独立完成农地流转的全部过程,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环节,如评估农地使用权的价值、签订流转合同等,需要得到中介机构的服务。由于农民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存在着不适应性,使得农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地的有效流转。

4、农地流转后存在不稳定性。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农产品价格上扬,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热情,争要承包地、要回流转地、要求提高流转价格等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虽然县域经济总体比较发达,但仍有部分农民转移就业不充分、不稳定,仍然把承包地看作生存的“活命田”、养老的“保险田”、就业的“副业田”,不愿离开承包地,妨碍了集中连片的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出现了相对停滞状态和逆流转苗头现象。对于这个现象,我们要辩证来看。农地流转是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也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是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和一些农民个体行为反复,出现农地相对稳定甚至逆流转现象。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体系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切实规范农地流转管理体系

1、加强农地流转程序管理。农地流转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越过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对流转程序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整改。

2、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备案,可以增强农民群众进行农地流转的安全感,扩大流转规模,同时也可以使政府掌握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制订正确的政策措施。各地应切实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可作出这样硬性规定,流转合同如不经过有关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3、加强农地流转合同管理。合同档案是农地流转的原始文字依据,必须妥善进行管理。各地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流转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签证和指导,提高合同的合规性;统一制发流转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的规范性;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专柜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完善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积极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体系

1、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县一级农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一级农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农地流转服务组的三级中介服务网络,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与农地规模流转需求主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优先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乡镇人民政府、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地流转服务组织要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供求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和流转协调等服务。

2、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建立县级农地流转信息平台,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等问题。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可根据各地实际设置农地转出、转入、政策宣传等板块,转出信息板块主要发布农地承包经营权对外转出的信息,转入信息板块主要发布有转入农地承包经营权意向的信息,政策宣传板块主要用于介绍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3、建立农地流转调节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对农地流转的规模作出适当的限制,设置合理的条件,既要防止农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又要防止改变用途。

(三)加快建设农地流转促进体系

1、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新型农民,提高他们开展规模经营的能力,使他们成为推进农地规模流转的主力军;扶持发展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他们通过农地流转建立自己的农业生产基地;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投资发展效益农业、开发农产品。

2、着力推动农民转移就业。一是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水平。

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要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农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出让者解决后顾之忧。

(四)健全完善农地流转政策法规体系

1、及早修订土地管理法规。在农地流转问题上,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存在矛盾。《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和三十四条则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由此可见,有必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适当的修改。

2、制定农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2001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内容较为具体,但未上升到法律层次。因而急需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基础进行确认和保护,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形式、运作程序、监督控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系统的界定。

3、制定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保护的有关法律。这个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一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以合同形式所取得的一种产权,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二是农户对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赠予、拍卖、转让、出租、继承、入股等权利,以实现承包经营权内容的明晰化;三是能否考虑取消现行30年承包期限的限制,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永久化。

1、田野:《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邵书慧:《土地流转动力机制初探》;

3、刘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4、刘丽:《国外土地流转交易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及作用》;

5、李亚彪:《浙江农地流转的模式与困境》;

6、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土地流转模式的选择》。

二、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那相关的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呢?

1、亚通股份(600692):根据崇明三岛总体规划,公司未来将积极投身于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重点参与崇明生态农业和崇明城乡一体化建设,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2013年年报披露,公司拥有2500多亩的农业土地使用权。

2、空港股份(600463):公司主要资产包括土地存货、自有物业,拥有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和天竺出口加工区的特许土地开发权,空港工业区B区1007亩土地一级开发已完工。

3、香梨股份(600506):拥有5个农业生产基地,园地面积达2.7万亩,该土地是通过出让取得的50年的农业用地,处在18亿亩耕地红线范围之外。

4、京投发展(600683):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潭柘投资为平台,参与北京潭柘寺镇整体开发项目。2010年10月,潭柘投资与潭柘寺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参与潭柘寺镇整体开发项目土地流转工作。约2150亩土地已流转至潭柘投资名下,由潭柘投资对上述土地依法在流转期限内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根据有关文件,潭柘寺镇各村集体1997年对承包人发包的期限为30年,本次流转期限亦不得超出承包经营期限。截止2010年底之前,流转期限剩余18年(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这一时间段内进行土地流转,则剩余年限为17年)。

5、海航创新(600555):2010年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开拍得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约11.7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折合亩数约175亩,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2011年4月,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泉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房亿置业等七家子公司公开拍得得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七宗土地,面积为24.4万平方米(约折366亩),金额15612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各子公司共持有九龙山区域土地171万_,约合2566.10亩。

6、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在安徽省全椒县和临泉县参与了土地流转,全部采取租赁方式,承租面积2万多亩,承租年限为15年-20年。主要用于传统农作物种植及园林苗木培植。(2013年4月在该平台披露,公司于2010年与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八波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水面承租协议》,参与八波村的土地流转,协议为1.4万亩土地承包权,期限15年。

公司计划引进全椒县新型农业项目对八波村流转的土地进行治理,改善种植环境,规划将该块土地打造成集农业种植与园林经济苗木种植为一体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

7、上实发展(600748):连接上海市区与崇明岛的长江隧桥于09年10月31日通车。大股东目前持有崇明区团结沙地块和东旺沙地块合计8635.9万平方米农业用地使用权,由于该部分土地为农业用地,目前不会构成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8、华英农业(002321):公司于近几年,分别在河南省信阳市、河南省淮阳县、山东省单县及江西省丰城市租赁农用土地用于建设公司养殖场。已建成养殖场面积约4800多亩,在建养殖场面积(涉及公司定向增发项目)约1100多亩。其中租赁土地在河南省信阳市内约3100多亩、河南省淮阳县内约1900多亩、山东省单县约870多亩及江西省丰城市约90多亩。承租年限为15年-20年不等。以上土地公司均以租赁形式取得,并无处分权。

9、芭田股份(002170):公司于当日与广西来宾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来宾农投”)就在“土地流转、原料加工、水肥一体、测土配方”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来宾农投将支持深圳芭田在来宾市流转承包25万亩土地,开展甘蔗高效种植。深圳芭田将设立运营主体,采取合规的土地流转方式,优先雇佣当地农民,让农民取得土地租金或补偿金的同时获得劳动收益,充分改善当地农民收入水平,达到农民与深圳芭田及社会等多方互利共赢。

10、亚盛集团(600108):公司有权属的土地面积为342万亩(其中耕地47.51万亩,宜农未利用地48.17万亩,牧草地184.9万亩,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0.64万亩,冰川5万亩,其他用地55.71万亩)。2016年4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以所属的矿业分公司、盛远分公司、供销分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以及持有的绿色空间100%的股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6680.91万元)与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所拥有的五宗土地共计27.23万亩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农业资产(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7122.80万元)进行置换,差价部分441.89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11、大禹节水(300021):大禹节水拟以3000万元自有资金增资大禹甘田。增资后该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大禹甘田为大禹节水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充分运用农业集约用地和“工厂化”等运作方式,在广西及西南地区全面推广以节水滴灌技术种植糖蔗为主的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更好地利用“土地流转”等新农业政策,获得广阔市场和利润空间。

12、朗源股份(300175):公司已经在山东、新疆等地建立协议果园基地,占地10万多亩。(深交所互动易)。

13、好想你(002582):公司向产业链上游积极发展,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红枣种植基地,以便能更好的获得稳定充足的红枣原材料。在新郑公司与孟庄镇小石庄村一、五、六村民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赁271.12亩土地用于红枣示范种植;在此基础上,公司又与寺后张村、寺西王村、口张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赁1863.05亩土地,推广红枣种植技术;在新疆若羌,公司与若羌县铁干里克乡亚喀吾斯塘村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赁15.96亩土地用于红枣种植;在新疆阿克苏,公司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红枣种植,达成意向性租赁土地面积为2000亩。2013年中报披露,公司在优质红枣产区若羌、尉犁等地自建原料基地8000多亩。

14、新野纺织(002087):2012年3月公司提出的“*城入园”申请已获批,县政府同意五年内供应1400亩土地建立新野纺织产业园区,对新野纺织老厂区550亩土地五年内全部办理商业用地手续,出让金全额依法征收,全部奖给公司,用于公司基础设施建设。

15、景兴纸业(002067):浙江嘉兴、海南为代表的地方土地流转试点已经先行先试,嘉兴平湖市已被列为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之一,作为国土部确定的8个地级市试点之一,嘉兴市《土地整治规划》通过了国土部的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公司系浙江嘉兴平湖当地上市公司,实际土地面积(含平湖当地的子公司)在1100亩左右,另外,公司的土地都是工业用地。

16、ST坊展(600149):廊坊发展是廊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廊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属的唯一一家企业。据报道,廊坊发展已经完全控制的土地达150平方公里。

17、中华企业(600675):公司在崇明岛陈家镇-东滩地区拥有约4000亩土地,该地拟建成海岛花园式的生态城镇。但公司拥有的上述地块能否从农用地转变为开发用存在不确定性。2012年年报披露,公司将加强崇明东滩地块管理,启动研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发模式。2013年3月上海证券报披露,中华企业于2001年在上海崇明北八_地区(陈家镇)获得4655亩土地,是较早进入崇明的岛外房企。2013年6月18日公司董事长朱胜杰在股东大会上透露,公司在崇明东滩的农业用地规划已经获得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批准,目前正在着手进行开发的前期准备。这幅地块将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园,不存在被政府收储变现的可能性。

18、凤竹纺织(600493):2010年6月,晋江市人民政府决定扩大梅岭组团改建工程征迁范围,公司所在的凤竹片区纳入梅岭组团改建范畴,涉及用地面积约147亩,公司在配合有关部门商定可行的搬迁方案及具体的搬迁损失赔偿方案同时将以本次搬迁为契机,积极实行技术改造、加快产业升级。2013年中报披露,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有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早日确定搬迁方案,并借搬迁机会使公司发展更上一层楼。2013年11月,公司所处的片区均已被纳入上述搬迁的范围,涉及用地面积约147亩,搬迁前期工作推进中。

19、ST罗顿(600209):公司拥有位于海南博鳌水城大灵湖规划区万泉河畔的1821亩土地使用权,用来兴建国际友好村,度假别墅区等项目。该区域的开发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海口至三亚轻轨可直达博鳌,博鳌新机场建设已获批。博鳌滨水旅游区,滨水度假区等项目规划集旅游观光,酒店,度假于一身,已加快开发建设进度。

20、正邦科技(002157):全国人大代表、正邦科技实际控制人林印孙在2014年两会期间称,正邦科技从国外引进的接近两千头纯种猪目前正在对品种进行改造,目标是改造为适合中国环境和符合中国人食用口味的猪。在土地流转上,正邦科技目前只有十几万亩土地,在未来力争做到100万亩以上,将用在养猪和种植业结合的项目上。

21、杭钢股份(600126):2013年9月,“公司厂区面积达4000亩以上,将在4年内启动搬迁计划,土地重估价值最高可达400亿。”的媒体报道引起众多投资者关注。关于事情本身,公司澄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共2230亩,以租赁方式使用,租赁期限为50年;正在积极做好城市钢厂迁建前期准备工作,但是鉴于城市钢厂迁建项目方案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才能实施,迁建工作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

22、海航基础(600515):2010年8月,公司投资1.3亿元建设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327.3亩,建筑面积31726平方米。间接使得公司拥有大量土地的使用权及开发权。

23、新农开发(600359):公司是国家级商品棉生产基地,2012年,公司农业棉花种植面积11.68万亩。另据媒体报道,公司目前拥有30余万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4、鲁泰A(000726):2014年9月29日,公司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共有棉田15万亩,其中13万亩为新疆鲁泰自有,其他为托管经营土地。

25、中国武夷(000797):控股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占70%股权)已开发完成武夷花园项目,另有未开发的南区600亩地块。

26、大湖股份(600257):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淡水养殖企业,拥有长期使用权的天然湖泊面积近180万亩,,占我国已养殖湖泊和水库面积的4.9%,位居国内第一。

27、北大荒(600598):2008年12月中证报讯,三中全会《决定》鼓励承包经营权的多种方式流转,但明确不得变更性质与用途。经营权流转将成为趋势,政府参与下的流转市场的建立将有利于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定价。

公司拥有62.4万公顷耕地和24万公顷可垦荒地(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地块使用权为公司向集团公司以承包方式取得,承包期限50年,自1998年11月29日至2048年11月28日),公司耕地资源或仍不能进入承包权流转领域,但其市场化估值将为市场关注。

28、广宇发展(000537):目前集团土地储备超4000万方,且拥有三亚地区万亩土地一级开发权,盈利前景广阔。

29、世荣兆业(002016):2013年3月,全资子公司世荣控股拟以增资或股权受让方式取得筑邦投资控股权(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1%),筑邦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主要拥有租赁土地资产:约7平方公里的林地及荒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椴树岭村八亩地自然村枣树林西沟;枣树林老村及村北一带耕地。租赁期限6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范围内约11900平方米土地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用途为综合用地。取得筑邦投资控股权后,公司将拥有对其所拥有资产的开发经营权。上述资产存在较高的开发价值和增值空间,预计未来可以为公司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

30、京基智农(000048):公司是中国饲料百强企业,以后公司可以通过承包农民土地来扩大生产,拉长产业链,特别是搞养殖、加工。2012年11月,公司与孟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拟投资1.6亿元开发建设年产50万吨饲料生产基地及万亩生态水产养殖基地和研发中心后勤配套项目。其中,年产50万吨饲料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8000万元,面积约200亩。2011年12月披露,与相关部门就公司五块土地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就坑梓收地、西乡收地业务将收到现金补偿8.26亿元,可增加非经常性损益约4.8亿元(*后)。与此同时,作为土地整合一揽子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公司获得了对公司西乡和沙井两个地块共23.73万平方米工业用地转商住用地的批准及协议签定。

31、海南橡胶(601118):三中全会《决定》鼓励承包经营权的多种方式流转,但明确不得变更性质与用途。经营权流转将成为趋势,政府参与下的流转市场的建立将有利于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拥有胶林、防护林353万亩,覆盖海南省17个市县,胶园面积占全国的30%左右。新的形势下,公司拥有的土地估值将更合理。

32、*ST步森(002569):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系列交易,从而实现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华农业”)借壳上市。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稻谷等农产品种植、销*业务。康华农业致力于从事优质水稻等农作物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以及自产优质稻谷等农产品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主要通过与农户签署长期土地流转协议,规模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自主管理的生产基地。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普优稻及特优稻等食用稻谷、种用稻谷和种植的轮作作物马铃薯。

33、万通地产(600246):在2009年3月公布合作开发三亚市海棠湾的奥林匹克国际村,占地面积超过2000亩,值得投资者关注。

34、洲际油气(600759):公司已竞得“昆明市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于2010年8月,公司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土地整理合作协议,项目占地共计2374亩;项目建设期限为两年;项目中标金额为19.05亿元。2012年10月,公司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补充协议,西山区人民政府继续委托公司负责白沙地片区土地的一级开发,地块面积约3738亩。公司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5、中国宝安(000009):公司在海南澄迈和三亚分别有2080亩和884亩农用地,地价成本约1.6万/亩;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全资持有海南宝安等5个农场公司,合计占地面积约215万平米。

36、东方集团(600811):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粮油与五常市人民政府签订《五常市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书》,在黑龙江水稻主产区五常地区进行了一期土地流转,目前已流转核心主产区12000亩农田,同时,公司计划在五常、方正、肇源等黑龙江粮食主产区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掌控资源优势。

37、罗牛山(0007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土地11014.48亩,其中,农业用地9615.11亩,商住用地666.46亩,其他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市场用地、教育用地等)732.91亩。2011年7月,全资子公司海南罗牛山肉类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与海口力神咖啡饮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罗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组成联合体,以单价256元/平方米竞得49.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随着中央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公司拥有的土地价值将大幅提高。

38、申达股份(600626):作为一家上海老字号上市公司,22家子公司有16家地处上海市,少数几家注册在江苏,大部分公司属于制造业,公司占有的土地资源重估价值潜力较大。公司持股93.55%的上海申达科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紧靠川沙镇的浦东新区唐镇上丰西路28号,注册资本1.55亿元。

39、泛海控股(000046):泛海建设控股子公司大连(楼盘)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正式取得“泛海国际休闲度假项目”、“金龙湾水上旅游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证书》,“泛海国际休闲度假项目”和“金龙湾水上旅游项目”,总投资130亿元的,位于模珠街南部海岸,旅顺军港东部,西起黄金山沙滩,东至东鸡冠山山嘴,北侧紧依201国道,南侧面向黄海。据悉该项目填海陆地已达170公顷,海域面积更广。

40、广州浪奇(000523):待收储土地180亩(报道最高可获补偿收入60亿元),南沙新基地500亩。

41、大名城(600094):2012年9月控股子公司名城福建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西片区土地一级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面积约3500亩,总投资约40亿元,所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均由名城福建负责投资建设,将该片区用地由生地开发达到规划要求的熟地后,可供出让的经营性用地成熟一宗挂牌一宗,采用10%资金成本加溢价分成回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司的年总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2012年10月,公司出资2.4亿元在兰州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占80%)将参与规划中的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首期20平方公里内的土地一级整理和二级综合开发。

42、爱仕达(002403):2013年9月4日上证报讯,据了解,农地流转的试点将由地方试点突破来推动土地流转的全面推开。以浙江嘉兴、海南为代表的地方土地流转试点已经先行先试。嘉兴是浙江省级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先行地。《嘉兴市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年)》,已经通过了国土部的评审,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嘉兴的土地流转试点已经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8月29日,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在嘉兴市嘉善县已购地300亩,在建设之中。

关于平湖土地交易平台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1639.com/15_393387.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