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交易平台查重

其实投标交易平台查重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如何解释两个单位用同一个IP地址参与投标,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投标交易平台查重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解释两个单位用同一个IP地址参与投标
  2. 电子投标的是如何审查围标串标的
  3. 投标文件多少雷同才认定串标

一、如何解释两个单位用同一个IP地址参与投标

IP地址是IP协议提供的一种统一的地址格式,它为互联网上的每一个网络和每一台主机分配一个逻辑地址,以此来屏蔽物理地址的差异。

以下情况,就算不是使用同一个电脑也会导致IP地址一致:

1、几家公司在同一个写字楼里共用同一宽带,上传或下载文件。

2、几家公司在同一个酒店共用同一宽带,上传或下载文件。

3、几家公司在同一个网吧,上传或下载文件。

所以,IP地址相同其实并不能说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

如果,你们公司确实没有串标行为,可以先好好思考下为什么会两家投标单位会用同一IP地址,这个被共用的IP地址在哪里?是什么性质?是否存在以上三种情况的可能性。这都是你可以向招标方解释的方向。

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查投标电脑的机器码。机器码指的是将硬件序列号经过一系列加密、散列形成的一串序列号。硬盘、CPU都有一个无法修改的识别码。如果能够证明两家单位的机器码是不一样的,也可以证明你们不是使用的同一台电脑。

这个解释和证明的过程会比较繁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在进行电子投标时,一定要注意避免跟其他公司使用同一个IP和MAC,一旦被查落实串通中标后上了“信用中国”黑名单,影响会非常大。

二、电子投标的是如何审查围标串标的

1、电子招投标系统除了能够实现专家在线抽取,在线签到、浏览投标文件、在线评审、系统自动汇总分数、自动生成评标报告外,还可以实现“得分点定位”和“N对1询标”的功能,在线评标时,系统自动打开当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快速定位到评审点相关的位置,同屏查看多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同屏对比评审,使得专家评审工作更加精准、便捷。此外,专家还可以就具体事项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远程在线询标、答疑。同时,该系统还能够满足在线询价、谈判磋商、多轮报价等更多使用场景。对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自动审查废标、串标、围标等。

2、想要避免废标和误判,先要了解电子标相对传统标的2个特性

3、电子标是通过互联网传输,所以它会采集你的所有痕迹,比如你的上传ip地址、上传区域、电脑硬盘序列号、设备型号,甚至使用软件的序列号等等。

4、电子标对标书内容审查比过去人为审标更全面和严格,系统能够匹配全部标书的雷同处以及错误之处,标书在内容上废标率会提高。

5、根据以上2个特性,我们可以通过参考各地发布的对电子标废标、雷同认定方案进行自我检查。

6、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

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雷同:

8、(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9、(二)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10、(三)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

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第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4、(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

15、(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16、(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7、(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18、(五)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19、(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0、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第二十四条(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2、(一)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23、(二)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4、(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25、(四)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6、(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8、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的,可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29、(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30、(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1、(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2、(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33、(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34、(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35、(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36、(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37、(十)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38、电子标不但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使标书制作更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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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多少雷同才认定串标

1、投标文件相似度达到30%以上算雷同。

2、投标文件行政监督部门对于电子投标文件雷同以及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应当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利用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对各个招投标环节的数据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

3、(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4、(2)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

5、(3)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6、投标文件一般包含了三部分,即资信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7、投标文件资信部分包括公司资质,公司情况介绍等一系列内容,同时也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包括公司的业绩和各种证件、报告等。

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工程的描述、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人员配置、图纸、表格等和技术相关的资料。

9、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主要材料价格表和合同条件(通用和专用)等。

10、综上所述,投标文件相似度达到30%以上算雷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4、(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5、(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和如何解释两个单位用同一个IP地址参与投标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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