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拆迁交易平台有没有,以及估计两三年要拆迁的地方有必要投资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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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谈判一直谈不拢补款怎么办呢
1、也许有很多企业家会说:“矛盾点是能不能给予土地安置让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或“拆迁补偿价格高低”。我们认为,补偿价格是根本矛盾或者说是后置矛盾,不应该在前期就作为一个主要矛盾点。作为一个谈判高手,一定把实体问题,即一些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或对你特别有利的问题,作为对方的矛盾点。比如我们做的北京大兴区采育镇的一个工厂拆迁,以前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并且经过了集体企业改制之后,买断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工厂厂房。然而在2010年这块地已经被征为国有土地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征为国有用地的时候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还不知情呢,在2015年的时候又进行了实际的拆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之后,隔了一段时间又进行征收拆迁,就应该按照现有土地性质进行安置,也就是说要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安置。
2、但是对方不以为然,只想知道被拆迁的企业到底想要多少钱。那时我们律师给企业的建议就是后期再谈钱,前期要把主要矛盾点放在是否认可现在必须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也必须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实际补偿。如果同意就往下谈,不同意就申请上级人民政府来裁决。
3、整理焦点矛盾,建立有利的拆迁谈判平台
4、不跟拆迁方直接谈价格,而是先把前置文件、前置基础和平台先谈好。拆迁方往往先给一个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很不准确,也没有评估师签字盖章,潦潦草草就送来了。我们代理的案件中有些大企业做了征收资产评估报告,和拆迁评估报告有着天壤之别,因为拆迁方的拆迁补偿价格很低,而我们做的总资产打包一切出售的资产价格,两个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应该怎么办?
5、拆迁方会说拆迁不认可资产评估。但是拆迁征收就等于企业到市场交易,按照市场比较法或者市场公平交易的方式在市场上买卖,那么我们就要按照资产评估来进行实际测算。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是个矛盾点。征收方会直接跟被拆迁企业说:“不用说这么多不同,你想要多少钱?”一直这么问,但是不能接他的话茬,我们要把矛盾点放在“是认可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认可拆迁方的评估报告”上,你可以挑我的错,但是基础和平台必须放在我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而不能放在你的评估报告上。因为一旦放在拆迁方的拆迁评估报告上,再高也高不到哪去了。反之,如果放在资产评估报告上,再低也不能低到哪去。
6、所以谈判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要抓住对企业有利的矛盾点,有利于企业的基础跟平台,这才是谈案高手的重点所在。主要矛盾点和平台没有谈清楚就没有后续谈判,这就是主要的矛盾点。拆迁就是这样,把所有该罗列出来的企业损失,包括的主要矛盾点,都解决掉,那你的价格自然就呈现出来了。这就是谈判高手必须先建立起来的架构,把平台和基础价格弄好,谈起来才游刃有余,最后的补偿价格就不可能低。
7、第二个问题,要放在一定的时间段或拆迁期限内抓住主要矛盾,此过程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主要矛盾要放在哪?放在开始还是中期或者结尾?企业主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对拆迁现状及周边或以往拆迁地方的做法了然于胸。这样心里就会清楚,大概的时间对方会采取什么措施、会用哪些方法,这样到一个层面,就会把期限分开,然后组织不同的矛盾和事实。前期只谈前期的事实,后期只谈后期的事实,这样可以把整个的事情理得更顺。在自由平台基础上,对己方有利符合谈判的总体原则,谈判时要对时期的整体划分做到心中有数。
8、把拆迁进行合理分期,然后就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企业的各种实际状况进行磋商和谈判。如果拆迁方一开始故意跟你说:“你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可以给你补充。”千万不要接这种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建立在他的平台上,可能适当地放放口,有一些浮动。所以前期一定不要接这种话。但如果到了后期,就应该接这种话了,前期的平台和基础的都谈完了,对方还想给你上下浮动,这种诚意为什么不接呢?这是对时期话语的判断,对谈判方式的掌控。
9、第三点,对对方的一些手段和措施,在谈判时要有立场,并且也一定要采取手段和措施予以回击。就算征收方明显以拆违促拆迁,很多企业主也不敢打官司,害怕败诉。但是现在已经被认定为违建了,你为什么还不敢起诉呢?要给拆迁方充分的回击,回击后就是谈判的前置条件。就跟国共两党打仗一样,光谈是谈不出来,主要看打。产生质疑,进行合法性审查,才会对对方产生心理震慑作用。对方采取具体的违法行政手段,如断水断电短路,你不能听之任之。拆迁方做完相关措施后再找你谈,你也不能露怯,不能因为断水断电使企业不能经营,就改变以前的立场和态度。一旦有了平台或者基础,就要贯彻谈判的立场、口吻和方式,不能随意改变,这是谈判立场的整体原则,必须让对方看出你的维权决心,才能给你让步。看你左右摇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拆迁方还会让步吗?用拆迁方的话讲:“一旦让我感觉可以拿下了,我一分钱也不会加。”因为拆迁方已经能把你拿下了,就没有了加钱的前提,拆迁方只有在用足了手段和措施仍然拿不下才会加钱,要适应这种边谈边打的措施。
二、估计两三年要拆迁的地方有必要投资吗
投资是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
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投资是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的一种形式,是对项目产业化综合体进行资本助推发展的经济活动。投资这个名词在金融和经济方面有数个相关的意义。它涉及财产的累积以求在未来得到收益。技术上来说,这个词意味着“将某物品放入其他地方的行动”(或许最初是与人的服装或“礼服”相关)。从金融学角度来讲,相较于投机而言,投资的时间段更长一些,更趋向是为了在未来一定时间段内获得某种比较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益,是未来收益的累积。1、房产。很多人都投资房产,一家买n套房等着升值。
2、债券。债券有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这个比起股票风险低,但是收益也低。可以选择复利计息。国债是很多人都不能买到的,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被称为“金边债券”。金融债券风险相对高些,公司的债券风险最大,收益最高。
3、股票。这个基本是都知道一些的。中国的股市从2008年的6000多降到2011年的2000多,并且经济增长而股票不涨,中石油那么牛的企业它的股票也是不好,巴菲特是从中石油赚了35亿美元后华丽的退出了。有人说中国的股市和日本的很像,再也不可能再上到高点,只会在3000左右不断徘徊。可能与中国政府强大的势力有关吧。还有中国人民从众怕事的心理有关。
4、贵金属。这个近几年比较热。“乱世买金”,在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世界不稳定因素太多,还有中国的通货膨胀比较厉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转向黄金这个世界通用、价值稳定的物质。银行很多黄金产品,如黄金条块、纸黄金、黄金T+D。很多人也通过一些渠道做海外的黄金,不过很可能遇到黑平台,钱被弄平台的公司给全坑走了。中国承认的黄金交易机构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比较热的是炒白银,投入比较少些,黄金对资金的要求更多。
5、保险。保险公司推出了很多理财型保险,预计收益率在6%左右。
6、基金。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7、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这个可以是几天十几天几个月,年化预计收益都是5%左右吧。不过这是“年化”。比较适合有短期大额闲余资金的公司或个人。
8、信托。这个是最少100万,也是适合比较有钱的人。
9、钱币古董的收藏。这也是有一定的收益的,不过可能时间长,收益也不能保证。
10、民间借贷。目前有一些机构做民间借贷的,收益可能在5%左右。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三、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法院能查封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第十五条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规定:
第二条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睢县法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法官司法拍卖房产促执结
10月16日,睢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一处小产权房产,此房产在承办法官王文正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以169600元成交。至此,一起棘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6年1月25日,曹某向睢县某银行借款150000元,年利率13.5%,期限12个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逾期后,某银行多次催要,曹某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对下余借款本金和利息不予归还。某银行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
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11月2日判决曹某归还某银行本金、利息及罚金共计116000元。后曹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付。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曹某履行法律义务。曹某接到通知后,不但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倒胡搅蛮缠起来。
曹某狡辩道:“我是向银行借款了,可是我把这笔钱又借给别人了,我一分都没花着,你们不该找我要!”王法官耐心向曹某明理释法,曹某哪里肯听,坚称“我一分钱都不还!”
法院依法将曹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并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发现曹某名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王法官并没有泄气,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案件进展。
为了弥补网络查控的不足,王法官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地产管理所,查询曹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实曹某有无房地产可供执行,然而反馈回来的信息依然是曹某名下无房产。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法官又多次走访曹某的街坊邻居,发现曹某在县城有处小产权房。经核实后,立即将此房产查封,并着手拍卖曹某的小产权房以向某银行清偿借款。
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因为是小产权房,拍卖并不顺利。王法官穷尽一切办法推广此房产拍卖的消息,在电视台、微信平台传播,并在此小产权房所在地及曹某居住地附近张贴网络司法拍卖的信息。
在王法官不辞辛苦的努力下,此房产最终在10月16日以169600元成功拍卖。此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此案件圆满执结,了却了申请人的心头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是承办法官在执行路上源源不断的动力。
这些成就都凝聚着承办法官付出的无数心血,彰显着承办法官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执行工作没有休止符,一件案件的执结,还陆续有新的案件,执行,睢县法院一直在路上!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睢县法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法官司法拍卖房产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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