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政府交易平台招标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政府交易平台招标法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法定的招标方式有哪些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政府采购项目法定的招标方式有哪些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两个条件,其一是具有特殊性,其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1、采用招标的方式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询价采购: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针对政府采购上述法定的六种招标方式,采购方在进行项目信息发布的时候也会进行分类,目前剑鱼标讯已经支持按照不同的招标方式搜索和查找对应的采购项目信息,比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从而更好的为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工作上的帮助,提高工作效率。
二、公开招标应当实行电子化采购对吗
1、公开招标并非一定实行电子化采购,因为电子化采购只是招投标活动的一种形式,但是具体使用哪种情况,一要看招投标法律规定,二要看招标方的需求。
2、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以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更应该开放数据端口,解决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不互通的“痛点”,以便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因此,在公开招标中,如果采购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采购,那么就可以使用电子化采购。
三、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几种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1、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第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第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第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第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方式:单一来源方式,是指采购人向惟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5、询价方式:询价方式,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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