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平台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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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国内最顶级的十大古董电商交易平台都有哪些
  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全文
  3. 股票交易平台哪个好

一、国内最顶级的十大古董电商交易平台都有哪些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品信息报电子版2020年6月第3版

雅昌艺术网成立于2000年10月,是全球最重要的中国艺术品专业门户与最活跃的在线互动社区,是获取艺术资讯的首选媒体平台,是艺术品收藏投资及爱好者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雅昌艺术网如今已成为艺术界最为推崇的互联网品牌,拥有逾200万专业会员、800万人次日均浏览量。

中华古玩网创建于2008年,总部设在上海,是C2C网络交易平台,隶属于上海乐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提供古董、艺术品网络交易为主。致力于为喜爱古玩收藏艺术品的人们提供一个专业、便捷的自由交易平台。网站通过提供不同的网店分类,提高古玩真品率。

天天鉴宝是一款手机在线鉴宝APP,是专注于珠宝文玩行业的垂直社交电商平台。天天鉴宝是国内免费在线鉴定服务的平台,致力于随时随地为广大宝友提供一对一免费视频鉴定,专业鉴定师入驻直播间。平台拥有珠宝文玩兴趣交流社区,实时掌握行业资讯、真假鉴别技巧、好物分享、日常小常识等多元化信息服务。

华夏收藏网是专业的古玩收藏品鉴定估价、收藏品买卖、艺术品投资平台,有及时有效的投资资讯和市场行情,提供全面的拍卖信息和收藏展览会信息,是古玩收藏品网上交易的平台。华夏收藏网不仅是个电子商务网站,也是高科技的平台,更是个文化创意产品,网站立足国内,先后推出了秀宝大赛、华夏名人访谈、华夏收藏圈、华夏藏博会、各种相关文化专题等一系列提现文化特色、展示文化经济、弘扬华夏文化的服务与功能,在文化界有着极高的口碑。并且其不断升级,不断更新修改知识内容,与业内人士沟通交流,使网站的文化整体覆盖面扩大。社会使命:人人收藏、品位生活、文化传承,收藏信息。

嘉德在线成立于2000年5月,并于2000年7月成功收购了大型拍卖网站--网猎。嘉德在线从成立伊始,利用其专业平台,不仅继承和开拓了中国嘉德以中国艺术品、工艺品为主体的“国粹”文化产品的拍卖业务,推动了艺术收藏和艺术品消费市场,同时也开展了网上网下相结合的产权拍卖业务,并以其独有的品牌和客户优势,专业的服务水准,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在几年内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畅通的资源提供渠道、庞大的注册用户群、翔实的艺术家数据库和活跃的网上购买市场,有信用保证的支付方式和畅达的物流服务,以及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海内外知名机构,更为嘉德在线实现成为最好的专业性综合拍卖网站的目标铺平了道路。

嘉德在线的拍卖业务覆盖面广,除了最具品牌优势的艺术品拍卖业务外,还与各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进行资产拍卖。公司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建成世界上最重要的专业性拍卖网站之一。

微拍堂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是国内领先的文玩艺术品电商平台。微拍堂开创了文玩艺术品直播拍卖全新商业模式,实现了文玩拍卖行业线上化。经过多年的实践,微拍堂行业首创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多项新举措,打造消费者维权的行业标准服务价值体系,提出文玩艺术品线上拍卖行业全新服务标准。

微拍堂是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国内移动端文玩艺术品交易平台。2016年微拍堂获得腾讯A轮融资,加入腾讯众创空间“双百计划”,共享腾讯百亿流量支持。2018年,微拍堂上榜“胡润百富”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浙江50强。

微拍堂平台累计用户超5000万,入驻商家超30万。拍品类目涵盖玉翠珠宝、紫砂陶瓷、书画篆刻、茶酒滋补等七大品类。

李鉴宸古玩直播间隶属于香港鉴宸文物鉴定评估销售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总部设在雅加达,李鉴宸古玩直播间依靠上海艺术品金融商会、浙江古玩金融总商会雄厚资本,迅速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古玩艺术品电商平台,其古玩艺术品交易以“保真、包退、回购”三位一体,实行体验式古玩销售模式。

盛世收藏网(sssc)创建于2005年,是集古董收藏、鉴赏、交流的专业网络收藏服务平台。凭借在同行业间巨大的影响,网络上众多的人气,多家协会及行业联合会的大力支持,与众多报刊杂志、出版机构形成了深度的合作关系,以及与一些活跃的专业交流机构、大型拍卖公司密切的业务往来。盛世收藏资讯频道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您带来详尽的行业新闻、拍卖信息,并于定期为藏友推出人物专访、盛世专题等时效性、新闻性很强的资讯专栏。

中国收藏网是提供字画、玉器、陶瓷等收藏品的供求信息,论坛交流,鉴定服务,收藏,艺术知识等信息,提供集艺术品收藏、鉴定、品投资、展示、交流、收藏的门户网站。中国收藏网开通于2002年1月,总部设在杭州,以此为核心向全国各地及海外辐射,拥有北京、上海、成都、厦门、重庆、香港、台湾、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众多运营基地和记者站,服务对象遍及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及美国、日本、欧洲等地。是国内最大的集古玩、艺术品收藏、鉴定、交易、拍卖行情、投资咨询、业界资讯、藏友交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收藏行业网站。多年来,中国收藏网一直以艺术品收藏为立足点,致力于打造富有特色、涵盖全面的专业网络服务平台。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现已凭借网上艺术品展示、拍卖预展、藏品交易、收藏交流、专业搜索和服务等的强大优势,跻身国内知名艺术、收藏品门户网站之一。

99艺术网是一个艺术网络媒体平台,于2003年上线,隶属于北京久久弋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8月8日,在举国关注北京奥运盛世的时刻,乘着奥运的瑞风,进驻中国当代艺术活动,同时也是亚洲当代艺术活动的中心——北京798艺术区。并正式成为北京久久弋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9艺术网及其全体员工学习奥运健儿顽强拼搏、不断奋进、永不放弃的奥林匹克精神,专业、务实、不断超越,永远保持艺术生活贵在品质的宗旨;以推动当代艺术的发展为己任;以艺术的当代性、实验性、先锋性、前瞻性为发展导向;以网络媒体的即时性、新闻性、互动性、多元性、公正性为准则;及时发布国内外具有可读价值的当代艺术资讯,推荐有学术意义的展览活动,推荐品质艺术机构,推荐品质和潜质的艺术家,推荐艺术精品。

域鉴APP是一款旨在打破收藏行业的壁垒,为广大古玩爱好者提供的在线学习古玩知识,交流古玩的收藏垂直平台,同时可以帮助拥有各类藏品的收藏爱好者提供低门槛快速鉴定渠道,并提供无理由退货保障的民间藏品交易平台。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全文

本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推荐性。

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应用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中国电子商务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沟通了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渠道,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开辟了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一个新的领域。加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规范,对于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规范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

(2)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

(4)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

(5)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

(6)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

(7)国家标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其等级划分规范 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GB/T24661.2-2009);

(8)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相对于上述文件,本规范突出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

(1)规制的重点不同。本规范专注于对主体的管理,规制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的条款。

(2)写作的方法不同。本规范没有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所有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现有文件已经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作了详细的、静态的规定。本规范主要关注现有文件和标准没有顾及的交易主体之间关系的调整,并把这种调整看作一种动态的、系统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以下简称站内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业务规则和处理争议时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平台经营者若同时在平台上从事站内经营业务的,应当将平台服务与站内经营业务分开,并在自己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予以公示。

鼓励依法设立和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鼓励构建有利于平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鼓励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探索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交易安全制度,以及便捷的小额争议解决机制,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从事的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

(2)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

(3)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各类经营许可证;

(2)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登记或经备案的电子验证标识;

(3)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信息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4)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投诉机构的联系方式。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交易平台内各类软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消防、卫生和安保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平台经营者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运行、维护网上交易平台系统和辅助服务系统,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依法实时监控交易系统运行状况,维护平台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故。

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平台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在平台上发布的交易及服务的全部信息,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站内经营者有权在保存期限内自助查询、下载或打印自己的交易信息。

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独立的数据服务机构对其信息进行异地备份及提供对外查询、下载或打印服务。

平台经营者应提供规范化的网上交易服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

(7)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

(9)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平台经营者应定期在本平台内组织检查网上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平台经营者的用户协议及其修改应至少提前30日公示,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抄送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用户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受我国法律管辖的约定及具体管辖地;

平台经营者应采用技术等手段引导用户完整阅读用户协议,合理提示交易风险、责任限制和责任免除条款,但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义务,排除用户的法定权利。

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用户不接受修改的,可以在修改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退出。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原交易规则妥善处理用户退出事宜。

第三方交易平台歇业或者其他自身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站内经营者,并与站内经营者结清财务及相关手续。

涉及行政许可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终止营业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确保在合理期限内继续提供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

平台经营者应当做好市场交易统计工作,填报统计报表,定期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1)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获准经营的证明文件、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核验站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外是否显示站内经营者真实名称和姓名由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协商确定。

(4)平台经营者应当每年定期对实名注册的站内经营者的注册信息进行验证,对无法验证的站内经营者应予以注明。

(5)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提示,督促站内经营者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管理制度,增强诚信服务、文明经商的服务意识,倡导良好的经营作风和商业道德。

平台经营者在与站内经营者订立进场经营合同时,应当依法约定双方规范经营的有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该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必备条款:

(1)平台经营者与站内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站内经营者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严格自律,维护国家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网上交易,不得利用网上交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站内经营者应当注意监督用户发布的信息,依法删除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防范和减少垃圾邮件。

(4)站内经营者应当建立市场交易纠纷调解处理的有关制度,并在提供服务网店的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遵守以下规范,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和实行各类商品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

(1)站内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毒有害的商品。对涉及违法经营的可以暂停或终止其交易。

(2)对涉及违法经营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站内经营者可以按照事先公布的程序在平台上进行公示。

(3)站内经营者应就在停止经营或撤柜前3个月告知平台经营者,并配合平台经营者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

(4)站内经营者应主动配合平台经营者就消费者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和协调。

平台经营者应对其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管理:

(1)在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公布所经营产品的名称、生产者等信息;涉及第三方许可的,还应公布许可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

(2)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发现站内经营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广告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3)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站内经营者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并可依照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被投诉人注册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4)平台经营者应承担合理谨慎信息审查义务,对明显的侵权或违法信息,依法及时予以删除,并对站内经营者予以警告。

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证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建立并完善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交易风险警示机制。

平台经营者应当合理提示用户关注交易风险,在执行用户的交易支付指令前,应当要求用户对交易明细进行确认;从事网上支付服务的经营者,在执行支付指令前,也应当要求付款人进行确认。

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保证金的金额、使用方式应事先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平台经营者应当调查核实个人用户小额交易中出现操作错误投诉,并帮助用户取消交易,但因具体情况无法撤销的除外。

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对于违反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规定的站内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可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平台经营者应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第三方交易平台同时利用自有平台进行网上商品(服务)交易的,不得相互串通,利用自身便利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

未经用户同意,平台经营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用户名单、交易记录等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平台经营者应督促站内交易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及相关凭证。

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站内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

鼓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用的电子支付应当由银行或具备合法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机构提供。

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被投诉的广告信息,应当依据广告法律规定进行删除或转交广告行政主管机构处理。

第三方交易平台应约束站内经营者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不得发送垃圾邮件。

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提供搜索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搜索结果展示页面应对其名称予以屏蔽或限制访问。

鼓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依照本规范进行行业自律,支持有关行业组织对平台经营者的服务进行监督和协调。

鼓励行业协会设立消费警示制度,监督和约束有不良行为的平台经营者。

鼓励平台经营者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规和行约,建立网上交易诚信体系,加强自律,推动网上交易的发展。

消费者协会和相关组织通过在线投诉机制受理的网上交易争议投诉,平台经营者应及时配合处理与反馈。

对于不良用户,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事先公示的程序和规则对站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进行限制。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上交易服务规范的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平台经营者及站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三、股票交易平台哪个好

1、好的股票交易平台有:同花顺、东方财富和大智慧。

2、这三款应用除了功能类似外,还有本质区别。

3、同花顺]更倾向于提供服务和数据,就像大数据图书馆一样,一如既往地为投资者提供大量数据参考。

4、据统计,近年来,同花顺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搜索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和技术研发。在研发的年度投资占公司总收入的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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