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交易平台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数据要素交易平台的一些知识点,和数据交易平台有哪些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
  2. 数据确权什么意思
  3. 数据交易平台有哪些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

电子保函(单),是保证人使用CA证书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担保电子信用凭证。

电子保函(单)是一种电子商务或信用服务工具,相关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遵循PKI(公开密钥基础架构)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

电子保函(单)与纸质保函(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可以进行第三方电子保函(单)存证备案,具有高效、快捷、保密、全生命周期低成本、可信赖的优点。

电子保函(单)根据保证机构和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按照保证机构的不同,可分为银行(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和担保保函。

银行(电子)保函指应保函申请人线上申请,由银行直接向受益人线上开立的电子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开函银行依据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

银行保函有直开式和分离式两种业务操作模式:

直开式银行保函通常是由被保证人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并由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授信并开立的银行保函;

分离式银行保函(简称“分离式保函”)则是指被保证人通过专业担保公司间接向银行提出开函申请的业务操作模式。

分离式保函模式下,银行通常会事先向已形成分离式保函业务合作关系的专业担保公司授信,而不再单独就每一个项目向被保证人授信。被保证人在使用保函时只需向专业担保公司提出开函申请,经担保公司审查合格后,再由担保公司委托银行直接为被保证人出具保函,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开函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委托申请进行审核,满足开函条件后由担保公司支付费用,扣减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被保证人则就单笔保函业务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并提供反担保。

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函)是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证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包括保证保险单、保证保险条款和保证保险凭证。其中保险单与保险条款由投保人(交易项目响应方)收执,保证保险凭证由被保险人收执。

保证保险凭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保证担保作用,明确、完整地记载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其成立条件和免责条款。投保人未能按主合同/基础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被保险人(交易项目响应方)出具保证保险凭证向保险机构发起索赔,保险机构必须依据保证保险凭证向被保险人履行相应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不得以仅单方面送达投保人的保证保险条款中的约定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保险凭证所载明的保证责任。

担保保函又称为公司保函,是指在保证担保业务中应保函申请人的请求,由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担保凭证。在保函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专业担保公司依据公司保函约定条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担保代偿责任,或代为履行主合同/基础合同的责任。

根据公共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不同分为电子投标保函、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农民工工资保函、电子工程质量保函、电子工程款支付保函等。

是指招投标活动中,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责任,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的由专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

投标责任主要包括: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项目履约过程,应中标人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专业金融机构向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履约保证承诺内容包括:中标人和承包方日后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项目、工程。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电子担保凭证,是缓解企业(申请人)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的一种业务。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的电子担保凭证。

指专业金融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电子担保凭证。

自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截至2019年,各省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在稳步提高,部分省份或地市甚至达到100%,取得了巨大成就。随着“放管服”不断深化,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如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成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需要思考的新命题。

我国部分省市区曾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探索启用传统纸质保函来代替投标保证金,经过实践以后,发现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限制了纸质保函的应用推广,具体问题如下:

对于申请人(投标人):纸质保函办理手续繁琐,需要投标人准备大量材料证明,并奔波在金融机构与中心两地,且办理周期较长,而投标过程具有时效性,因此导致了投标人工作量的增加以及客户体验较差,甚至可能出现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保函仍未开具成功的情况。

对于受益人(交易中心或招标人):纸质保函需要交易中心安排特定的人员进行收取整理、登记、辨别保函真伪,随着中心业务量不断攀升,极大地增加工作人员的压力,风险也不可控。

纸质保函真伪辨别难度大,效率低。使得整个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了纸质投标保函的使用推广。尤其,纸质保函开具过程中涉及环节太多,容易造成投标单位名单泄密,造成招投标中重大安全事故。

所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电子保函(单)体系,并促进其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深化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自2020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大量政策推动应用电子保函(单)。

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包括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改进投标担保方式等13条要求。

1、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3、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股力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六、《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2、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要求探索简化淡化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信用、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动的通知。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泛领域运用。

九、《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大力推行电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电子保函数据标准,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二、数据确权什么意思

1、数据确权是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数据资产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但是,由于数据资产的特殊属性,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数据确权立法,业内也还未对数据资产的确权形成统一的看法。

2、一是数据权利属性,即给予数据何种权利保护;

3、二是数据权利主体,即谁应当享有数据权利;

4、三是数据权利内容,即数据主体享有何种具体的权利。

5、对于个人数据、政务数据和企业数据进行合理划分,并对企业数据的采集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合理分配,以有效促进数据资产化的进程和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并维护数据安全。

6、中国信通院也曾提出过数据确权的“三分原则”:分割、分类、分级。

7、分割原理指将数据产权进行分割为数据公有产权和数据私有产权,在确权时平衡数据价值链中各参与者的权益。总体思路是为数据公有产权和数据私有产权,对公共数据强调集体权益不受侵犯而共享收益最大化,对原始数据强化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对数据企业添附后的衍生数据则突出利益保护。分类原理指根据数据主体的不同,将数据分为个人数据、企业数据、社会数据三部分。分级原理指按照竞争性和排他性对数据进行不同级别的划分,将数据分为私有品、准公共品、公共品。当前数据资产交易已接近千亿市场,据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2022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已突破900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近1750亿元。但是,目前其存在着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等问题,其中点对点,非公开的场外交易的占比仍然相对较高,规范的场内交易占比仅为2%-3%。

8、从产业链环节看,数据要素市场根据过程可以分为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分析应用和数据资产证券化等。

9、其中,数据流通环节可以细分为数据确权、数据估值&定价以及数据交易等几个阶段。

10、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曾经指出“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在集体学习、深改组会议中,多次专门就数字经济进行学习讨论;

11、在刚刚结束的G20峰会上,提出《二十国集团数字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旨在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强调要将数字经济作为全球发展倡议的重点合作领域;

12、11月1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除了提及市场已经热炒过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适度超前数字基建、网络安全等;

13、其中最新的一点是强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

14、先是在我国数字经济面临的问题中,指出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尚在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等待出台;

15、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更是明确,要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数据确权,建设全国数据要素市场;

16、数据要素市场是目前数据经济的最大预期差所在;

17、可以预期,接下来有关数据确权、数据要素市场等相关的政策法规会很快出台;数字经济市场热度将会持续

18、目前我国各地的数据交易所纷纷成立,但是数据交易非常清淡,背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数据权属不清,无法进入场内进行交易;

19、打造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能够进行流通和交易的前提,必须先要进行数据确权

20、2022年6月,主持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其中,数据基础制度的第一条就是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

21、会议指出,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22、高度重视,政策加快出台,那么,数据确权将成为市场的最强风口

23、无论是公共、企业、还是个人数据,都关系到国家、社会和每个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的合规和安全至关重要;

24、数据确权涉及原始数据的处理、清洗等流程,原始数据如果被泄露、篡改、滥用等,就不只是个人隐私问题,更可能危及国家和社会安全;

25、同时,现实中某些政府数据不向私营性质的市场主体开放,也需要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承担数据中间人的角色,进行数据确权和交易;

26、因此,可以预见,不论最终数据确权的具体方式方法如何,负责数据的确权和交易的主体,未来必须只能由政府和国有企业主导来进行

27、人民网——我国首个数据确权平台

28、2019年9月,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我国首个数据确权平台——人民数据资产服务平台;

29、这是行业内首个集数据合规性审核、数据确权出版、数据流通登记、数据资产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数据资产服务平台;

30、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是人民网旗下的平台,人民网是人民日报旗下的网络媒体,人民日报是我国第一官媒;

31、因此,不同于目前各地以民营性质为主的数据交易所,人民数据是纯正的大数据国家队。

32、人民数据通过对数据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技术等,面向全国提供数据服务,打破数据行业壁垒,建立数据合法合规流通机制,实现政府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互联网公共数据的安全流通;

33、从官方网站上也可以看到,数据确权认证,是该平台的核心业务;

34、目前,人民数据覆盖数据量超20PB,服务客户200多个;

35、同时根据人民数据的,平台也正在招聘数据确权的相关人才,为今后井喷的数据确权需求做好准备。

36、更进一步,针对个人数据,2021年6月,人民数据和世纪互联合作,推出了中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与确权服务平台——人民数保;

37、人民数保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数据上链等核心技术,通过公开透明规范协议接口的方式,能够打通与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壁垒”,实现个人数字身份和个人数据资产的确权、流转、二次开发根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2025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1749亿;

38、保守假设数据确权相关业务占比10%,对应市场规模175亿;

39、人民数据作为国家队,同时具备先发优势,假设市占率50%,对应营收80-90亿;

三、数据交易平台有哪些

数据交易平台是专门提供数据交易以及相关服务的平台。以下是一些知名的数据交易平台:

1.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这是中国首家挂牌运营的数据交易所,提供数据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综合服务。它旨在促进数据流通,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2.上海数据交易所:这是一个引领全国数据要素市场流通、消费、分配和监管治理的创新平台。上海数据交易所的设立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字红利、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3.京东万象:这是京东云旗下的数据交易平台,提供数据交易以及数据API服务。京东万象拥有海量的数据源,覆盖多个领域,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数据需求。

这些平台都在数据交易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们通过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数据交易服务,促进了数据的流通和利用,为数据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数据交易平台,这些平台可能专注于特定的行业或领域,例如金融数据交易平台、医疗数据交易平台等。这些平台在促进数据流通、推动行业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选择数据交易平台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考虑。一些平台可能更适合大型企业或机构,而另一些平台则可能更适合个人或小型企业。同时,还需要注意平台的数据来源、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确保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OK,关于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和数据交易平台有哪些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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