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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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REITs将重新定义资产管理行业的新疆界
  2. 啥是二氧化碳交易
  3. 如何理解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一、REITs将重新定义资产管理行业的新疆界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万众期待的公募REITs试点。8月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标志着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启航。公募REITs市场建设是中国金融供给侧改革及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作为地方国有资产的“整合器”。经过70余年的经济建设,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巨大。目前已建成数量可观的各类基础设施,并在交通、能源、市政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具备了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的基础与条件。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城镇基础设施累计投资额达到150.3万亿元,资金来源以财政支出、银行债务和自筹资金为主,资本市场提供的资金极为有限,证券化率很低。REITs将成为能够有效整合国有资产以及地方政府资本运作的利器,一方面,基础设施REITs会引入专业的运营商或战略合作伙伴以及相对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同时借助资本市场收购、兼并优质的同类地方国有资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运营,能够有效提升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基础设施REITs可以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完善,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有效整合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优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此外,基础设施REITs还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国有资产投融资体系,为社会资本提供可供选择、更为灵活的退出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使普通投资者也能够共享基础设施投资的收益。

借助资产端视角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提供“降压仪”。国际上通常使用债务/GDP来衡量宏观杠杆率,但微观研究中通常使用债务/资产,即资产负债率衡量杠杆率。这种宏观与微观在计算口径上的差异可能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是对经济体而言,债务数据容易获得,资产数据统计相当困难,尤其是一国基于市场价值的资产数据几乎不可得;二是对于自由市场体系而言,政府的赤字开支几乎全部都是消费性的支出,例如医疗、教育、福利以及国防开支,资本性支出较少导致未形成有效资产。与国外不同,我国地方政府通过举债投资方式形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为提升社会整体福利提供了可行性,因此用债务/资产指标衡量地方债务风险更科学,财政管理可从传统的负债端拓展到资产端。

基于宏观统计数字可以分析,我国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2003年至2017年我国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三个行业累计投资完成额高达172.32万亿元,形成了大量的固定资产。债务/GDP指标只考虑到债务端,而未考虑资产端,用此指标考察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不全面。除一般财政收入可用于偿还债务之外,资产收入或资产出售所得也可偿还债务,杠杆水平高但资产负债表上有大量资产,显然比杠杆水平低但资产负债表上几乎没有资产的情形更好,包含资产端信息的资产负债关系是分析债务问题的一个更加关键的视角。基础设施REITs正是将我国大量沉淀的基础设施资产转化为透明化、标准化、可交易的REITs产品,进而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盘活存量资产。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可从负债端拓展到资产端,整合并有效盘活地方政府的存量资产,优化管理手段,降低宏观杠杆率,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依托资产管理行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助推剂”。当前,我国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向内看,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但也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向外看,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提升。二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3.2%,环比增速达到11.5%,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的作用下,供给侧复苏态势明显,内需亦逐步回暖。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从基础设施领域看,传统上依靠经营改进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能力的空间已逐步局促和狭窄,而通过REITs方式,基于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行业将为基础设施行业注入新的助推剂,也将对资产管理行业产生重大影响。REITs不会改变基础设施的消费期限,但会缩短基础设施的购买期限,传统基于服务收费偿还抵押贷款模式将被彻底改变。通过REITs将提升基础设施行业的周转速度,并赋予其商品资本属性,政府或其他基础设施投资可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发行REITs,在远低于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内还清投资款。购买期限的缩短使购买者可以利用多余的资金,从事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或金融投资在内的具有高回报率的投资活动,这又会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REITs化、金融化程度,提升整个资产管理业态各方参与者的积极性,甚至改变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传统运作方式,将其纳入资产管理新时代的洪流。

开展基础设施REITs既能够有效盘活地方政府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宏观杠杆率;又能拓展新的投资领域,作为股票、债券、现金之外新的大类资产配置类别,为投资者提供有高收益风险比、具有组合分散化价值、流动性良好的长期投资工具,为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高质量的大类资产。从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来看,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推出,高度契合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201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各项资产管理新政的推出,银行理财部门、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券商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子公司等相继涌入资产管理市场,中国迎来了“大资管”时代。至2019年底,根据笔者的数据汇总,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规模超过110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约15万亿元,私募基金(包括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专户、基金公司专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产品)约33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约22万亿元,信托产品约22万亿元,保险资管18万亿元。

资产管理行业的普惠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在“量”上已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在普惠性上还具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首先,财富总量虽在增长,但资产管理行业的服务范围仍然不够广泛,中等风险中等收益产品的缺失,导致相当部分资产管理业务仍然聚焦服务于机构及少数高净值个人。其次,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沉淀众多基础设施优质资产,但缺少将收益向广大投资者分配的手段与工具,虽有一定量的基础设施通过上市等方式实现公众持有,但由于资本市场或法律政策环境本身约束,难以真正惠及广大居民。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应该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更有价值、更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从金融的普惠性角度出发,帮助有金融投资需求的社会各群体都能以可负担的成本进行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投资,有利于居民储蓄进一步转化为投资,使普通的个人投资者也能够享受到国家发展的红利。

资产管理的风险收益基准依然缺乏锚定坐标。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缺乏完善的风险定价机制,市场上需要更多具备对称风险收益特征以及信息高度透明的产品。过去几年,在显性和隐性刚兑的前提下,资产管理产品能够吸引投资者的只有收益率指标,为了追求高收益要求,机构势必要配置高收益资产,但优质的高收益资产总是稀缺的,这就不得不采取期限错配或者降低资产信用资质的策略,这是产品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和低透明度的重要原因。资本市场缺乏具有锚定作用的基石产品将会限制资产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随着专业投资者群体的培育与发展,资产管理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风险定价机制,平衡好资产端与负债端、供给端与需求端,通过加强风险与收益的匹配,为市场提供期限丰富、结构灵活、策略多元的高质量资产管理服务与产品。

资产管理行业的盲区仍在,广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各类资产管理机构资产配置能力良莠不齐,产品同质化现象仍然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产品投资范围相对狭窄,投资策略与风格上相互模仿,基础资产在类型上重合度高等。中国金融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上仍缺少基础性的金融产品,特别是以重要风险来源为相关性的资产,尤其需要与不动产这一最大类“大宗资产”相挂钩的金融产品。而从资金配置角度分析,不动产投资领域是传统资产管理行业资金来源的最重要竞争者,缺乏与不动产相关联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行业也将失去对不动产配置有特殊需求的资金群体。

如何通过有效的资产管理提升更广泛人群的财产性收入,这要求资本市场能够提供类型丰富、优质的金融产品,形成差异化、全序列的产品线,可以更好地匹配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满足收益以及流动性需求。无论对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来说,目前均缺乏与不动产资产在风险和收益两方面同时匹配的、标准化的、优质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公募REITs试点对于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公募REITs是有效前沿理论下优化资产配置及有效投资选择的重要体现,将有效填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产品空白。一方面,不动产资产、基础设施类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关联性低,有助于资产的多元化、分散化配置;另一方面,不动产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土地的增值属性,是对抗通胀的重要资产类别,具有重要配置价值。然而对于个人投资者的收入和财富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难以满足投资组合分散化、资产配置最优化需求,亦不具有普惠性特征。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不动产配置的目标比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基础设施REITs试点能有效填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产品空白,为各类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渠道,依托专业资产管理及运营模式,帮助投资者实现跨时期、跨地域、跨产业的分散化资产配置,有效帮助投资组合前沿向外延伸,能够很好满足养老金、社保资金、居民理财资金对于不动产这一大类资产的投资需求。总体而言,REITs市场的发展对整个资本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将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其二,公募REITs产品能够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储蓄特征,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现金流、风险收益对称、流动性好、透明度高的标准化产品。通过REITs市场功能,有助于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储蓄功能,便于储蓄转化为投资。REITs高分红、稳定特征,有助于将追寻确定回报的资金导入REITs市场。同时,REITs的流动性特点使持有者可随时以REITs份额获取流动性,从事其他具有高回报率的金融投资行为。尤其对于基金定投等具有储蓄特征的理财方式,REITs将改变原有的经营运作模式,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的统一。

其三,公募REITs产品试点有助于资产管理行业回归本源。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保护与协调各参与方的利益,在为管理人提供激励的同时避免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与代理人问题。REITs制度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了重要的治理机制。一方面,REITs的价值创造是建立在不动产资产的真实经营之上,使得REITs的定价核心在于评估资产的长期稳定分红,以及提升运营水平进而提升资产增值的能力;降低道德风险对于定价的影响,有助于资产管理市场资产定价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REITs采取强制分红制度,这一约束条件大大降低了REITs可支配的自由现金流,使得REITs的扩张依赖于外源融资或资产循环,抑制了管理人基于自身利益的扩张冲动。

其四,公募REITs试点将有可能助推资产管理市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的动力与引擎。一是公募基金REITs试点通过融资端与投资端的精准对接,改善货币资金“空转”问题,夯实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通过REITs搭建“桥梁”,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引导进入资本市场的货币资金从以往的金融资产管理工具“体内循环”向资产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外循环”模式转变,切实降低实体融资成本,提升实体经济利润空间。二是公募基金REITs试点通过丰富资产管理产品体系,有效扩大投融资活动监管边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强化资本市场的政策传导作用和风险防范化解作用,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良性循环。三是公募基金REITs试点也将带动我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借助公募REITs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育新机、开新局,也将有效推动实体经济行稳致远,迎来更大发展。

基于公募REITs本身的独特性、重要性,无论从投资者视角,还是管理人视角,或是产业方角度,任何单一维度都很难全面解构REITs的全貌,也很难在仅考虑单一维度情形下真正做好REITs。但站在资产管理行业总体视界角度,笔者建议,在试点过程中主要应关注三个问题:

REITs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从全球权益型REITs实践来看,精于资产运营管理,创造性提升其物业回报的主动管理模式固然是一种主要的产品运作模式。但正如同股票基金也区分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模式一样,海外市场上也普遍存在被动管理型的REITs产品,其往往管理费收取相对较低,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种参与大型物业投资的机会,同时也为原始权益人提供对接资本市场的桥梁,这种产品类型在香港REITs和新加坡REITs中比较常见。

无论是主动管理模式还是被动管理模式,这两种模式的REITs产品并无正统与旁支的严格区分,而需要视不同资本市场的管理规定和行业特征而定。就内地当前开展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而言,首先,基于内地“降杠杆、稳增长”的融资诉求,外部管理模式的REITs更有助于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通过最大限度让渡财务收益、融取权益资金,但不利于将基础设施运作主体整体纳入REITs产品,继而REITs产品更多被用作对接资本市场的平台。其次,无论对于基础设施资产还是不动产资产而言,主动运营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不懂运营诚然不可,但过多强调相关职能会引入更多涉及“经营”的元素,这将削弱不动产投资的“透明”优势。

对此,REITs本身不应放弃其最大的立足“资产”的优势,只有资产本身的不朽属性方能创造百年品种,所以一只优秀的REITs产品应该定位于成为一只“主动管理的被动型产品”。这里的主动管理并不侧重运营,而是管理人应侧重对优质资产的投资判断、价格谈判、运营监管以及择时买卖,试点期间甚至应最大限度地剥离运营。

合理的定价意味着REITs成功了一半。市场合理定价是充分发挥REITs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条件。试点中,资产管理行业将对REITs定价产生至关重要作用。资产管理行业树立符合不动产商业逻辑本质的定价理念,对于建立完善的市场定价机制,提升REITs市场的信息有效性,抑制REITs市场投机,使REITs价格成为不动产资产定价的“锚”,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中国REITs市场建设的客观要求。短期来看,应当在资产管理行业加强REITs的定价理念、定价预期管理。长期来看,应加大资产管理机构对于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能力、运营能力与投资能力,强化资产管理行业投资REITs产品的透明度,加强REITs的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估值规范体系,并逐步在全市场范围内建立一套科学管理运营与公开透明的估值交易机制。

权衡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共同诉求,是提升REITs治理能力的长久之道。中国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取决于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公开、透明、有效的市场,保护与协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为投资人、发起人以及管理人等各方创造价值。REITs的管理是专业管理、主动管理,既有金融属性也有不动产属性,是两种不同的资产管理能力。REITs价值依赖于管理人对资产的专业管理与合理投资决策,而投资人、产业资本,以及管理人之间的激励相容是提升资产管理能力的前提,也就是REITs的治理问题。REITs的治理问题源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条件下的代理问题,也根源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不同的利益诉求。REITs的代理问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产生于发起人(产业方)和公众投资人的利益冲突,另一类则产生于投资人和管理人的利益冲突。降低由代理问题产生的代理成本是REITs治理机制建设的目标,如何权衡产业方与金融方各自利益诉求,寻求最大公约数,是提升REITs治理机制的长久之道。笔者认为,通过适当的市场建设和引导,鼓励培育一批兼具金融以及不动产成熟投资理念的REITs基金管理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不动产产业集团的适度联合可能是当前国内实践的发展方向。

中国REITs市场建设虽然从零开始,但却不是在“白纸上作画”,需要考虑在现有体制下,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金融风险管控等各方面的权衡取舍,涉及到与地方政府行为模式、房地产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一致,其复杂性不言而喻。中国公募REITs市场建设不会是一蹴而就,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于REITs市场建设的相关问题,应理性看待、科学分析,也要着眼长远、久久为功。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是一个突破。随着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政策、学术以及行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规则和行动方案,我们有信心迎来中国REITs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随着REITs市场的逐步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也将拓展至新的疆界。

二、啥是二氧化碳交易

温室气体作为商品交易是个新鲜事物,但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仍主要以传统期货交易方式进行。在贸易项下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上,排放许可权就是商品,这种交易实际上是一个远期商品期货交易合约;在项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上,减排量或减排单位相当于常规的出口商品,可直接转让销售合同。

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中的买家主要分为五类:国际多边援助机构受各国或地区委托所设立的二氧化碳基金;大型排放行业,包括电力、建筑、钢铁业等;金融机构所设立的赢利性投资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二氧化碳基金,如西班牙、意大利、荷兰等,由政府直接出面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双边合作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量;此外,还包括一些自愿进行减排的基金或个人。

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交易规则和程序。联合履行机制产生的减排单位因成本较高,交易量很小;欧盟排放许可权在第一阶段因各国制订的额度比较宽松而导致供大于求,价格一度跌近于零;而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因价格优势而备受青睐,在2005年及 2006年占到了项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90%。清洁发展机制是一项双赢的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额成本,从而降低全球为减排温室气体而付出的总体经济成本,如目前英国工业企业在本国减排成本很高,估计1吨至少都要花费20至30欧元,但若在发展中国家购买,价格则只有7至10欧元。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过程需要有不同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这些专业机构可为项目企业提供现有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财务情况分析,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规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官方机构“国际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预注册阶段,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料加以核实,并出具结论性报告。这些申报资料和文件包括项目设计文件、监测方案和基准线研究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成本费取决于工作量及项目规模,大约为2.5万至25万美元不等,其中包括了项目核实服务费1.5万至2.5万美元,项目注册费5000至30000美元,具体费用由联合国相关机构确定。

二氧化碳交易给企业资产负债表引入了两个崭新的概念:“碳资产”和“碳债务”,其单位是碳信用,一个碳信用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碳资产是一个企业获得的额外收益,不是贷款,是可以出售的资产,同时还具有可储备性;碳资产的价格随行就市,有涨有跌;除此之外,它还有无形价值,有利于提升项目企业的公共形象,获得无形的社会附加值。

全球碳交易市场由气候变化及相关应对政策催生而来。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36个工业化国家承诺2008年至2012年将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减少5%。其中欧盟国家平均减8%;日本、加拿大减6%。

在总体减排目标下,由于各国具体经济技术和能源结构存在差异,因而欧盟各成员国协议减排指标也不尽相同,如卢森堡、希腊和德国的减排目标超过20%,西班牙和英国的削减目标分别是15%和12.5%。上述规定具有国际法约束力,达不到减排目标的国家将面临惩罚,其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将增加1?3倍。与此同时,欧盟还规定,2005年至2007年间的第一阶段内若有关企业排放超标,超额部分将按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罚款40欧元。在2008年至2012年的第二阶段内,处罚标准将提高到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00欧元。

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局经济研究部主任邓肯·麦肯锡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考虑到发达国家一些能耗大的企业,如钢铁和发电厂的减排压力过大,加之大气层为全球共同拥有,所以任何地方的减排对大气层产生的整体效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京都议定书》采取了灵活的减排机制,规定如果一国在本国境内完成减排义务有困难,则可通过贸易或项目投资合作方式,帮助其他国家实现减排,从而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灵活减排机制主要有联合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是指发达国家通过项目合作实现的减排单位,可以跨界转让,但转让方必须在自身允许排放配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以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其实现的“核证减排量”,可计入发达国家完成减排承诺。排放贸易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之间,一国可将其超额减排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他国,同时转让方必须在自身允许排放配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催生了项目碳交易市场,排放贸易机制则促成了贸易项下的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市场所交易的商品按性质可分为四种,即《京都议定书》的认定排碳额、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联合履行机制产生的减排单位、欧盟排放许可权。碳交易并非仅指二氧化碳,《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其他5种温室气体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都可以折合成二氧化碳当量,以方便交易。

近年来,有关二氧化碳交易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无论人们对二氧化碳交易了解于否,它的市场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随众多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日益膨胀和这些国家对於化石能源使用的不断提高,由此而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成了全球所关注的焦点,一个国家的能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多少,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不过很不幸的是,在众多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中国以及印度这样的国家,由於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对能源的硬性需求,造成了不可避免的环境破坏,尽管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非常多,但是其工业化发展已日趋成熟,且随著技能减排技术和观念的推广,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正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准,甚至出现了碳排放减少的情况.

环球能源网认为,发达国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准裏,而发展中国家由於工业化水准还不成熟,甚至处於刚起步阶段,因此对於碳排放的控制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观念上都要远远落后於发达国家。这样的落差为碳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出售先进的技术以换取碳权,这样做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最终可以加快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步伐。

如今全球各地的碳权交易中心纷纷建立起来,在澳大利亚气候交易所裏,如今碳交易的价格已经达到了8.60美元/吨。而在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是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地区唯一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环球能源网认为,澳大利亚和美国并未参加《京都议定书》,但是他们建立起来的碳权交易平台却很好地完成了减排的任务,尽管建立碳权交易市场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盈利。

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科技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开发的“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合作项目”在京启动。

据了解,上述项目总投资170万美元,将在新疆、青海等12个省进行试点。通过试点,除了帮助西部欠发达地区迈出“绿色投资”第一步,同时还有望为在中国扩大二氧化碳市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能力建设和政策建议。

在昨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财政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巨奎林透露说,国务院已于近日正式批准设立“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如果运行顺利,该基金有望于今年2月底或3月初正式开始运营。

据了解,这个单独管理、独立运营,旨在支持与气候有关项目开发的基金,来源将包括国际合作方面的资金、从中国二氧化碳交易收入中获得的收益,以及直接来自政府方面的投入。

二氧化碳基金项目协调员李高此间特别强调说,该基金所支持的项目与一般“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将更加关注通过项目实现的社会效益。他说,“那些有助于帮助减少贫困、促进西部地区的就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项目,将优先获得支持。”

“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浮出水面

联合国系统驻华协调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Khalid Malik)在出席昨天的启动仪式时,并未发表带有实质内容的讲话。但据某知名境外媒体昨日的报道说,这位官员之前曾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中国和联合国正致力于在北京成立一家二氧化碳交易所。

虽然上述报道没有指出酝酿中的交易所的确切名称,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该“交易所”建成后,势必使得北京成为全球数十亿美元“二氧化碳排放信用”交易的又一个重要中心。

记者在随后向有关方面证实过程中了解到,联合国与中国联合筹划建设的“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确实正渐现雏形。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的一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他此前就已得知上述意向,而且认为该项目“已经到了即将付诸行动的阶段”。

知情人士披露,合建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就“二氧化碳排放信用”达成的一项重要的合作意向。知情者称,马和励本人还就此表示,“希望这一项目今年就能启动,越快越好。”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目前欧洲已有几家二氧化碳交易所,美国的芝加哥也有一家,但市场仍很零散,许多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是在交易所外通过经纪人或是在公司之间完成的。

因此,在专业人士看来,如果中国此番顺利获得成立“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的机会,除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拥有其首个碳交易所,还会与在欧洲和美国成立的私营碳交易所形成竞争,并有助于进一步开放利润丰厚的中国二氧化碳排放信用市场。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中国代表处的专家告诉记者,2006年底举行的内罗毕会议,在推动2007年下一轮全球二氧化碳减排的官方谈判上迈进了一小步。专家同时指出,这次会议上各国部长虽然就建立一个更安全、低碳的未来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但他们并没有就2012年以后的减排指标达成一致。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现在参与这个领域,有相当大的空间。”世行上述专家给记者提供的一份《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报告》显示,2006年前9个月,发展中国家碳排放信用交易约为220亿美元,比2005年全年增加了一倍。此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的全部碳排放信用的41%。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与清洁发展机制(CDM)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系由联合国根据“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有关条款发放。“二氧化碳排放信用”(每个信用代表一吨)在国际市场上可售得15美元-18美元。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表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已经获得注册的CDM项目约为500个。而中国政府批准达到了300个,其中37个已经获得了注册,可以向国际二氧化碳市场正式销售。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一些发达国家根据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通过投资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而完成自身减排承诺的一种方法。目前全球已经注册和尚未注册的CDM项目总量只有18亿吨。

专家指出,发达国家要完成2012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完全依靠自身仍有相当难度。普遍的预测是,届时发达国家可能需要从发展中国家购买25亿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

国家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吕学告诉记者,“以前中国企业参与较少,但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一个CDM项目提交上来。”

三、如何理解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1、《基本规则》提出中长期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其中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主要包括优先发电合同、基数电量合同、直接交易合同、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等转让交易。在中长期交易中,由于用户用电需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在我国现阶段电力市场发展体系下,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不仅可以降低市场交易主体的违约风险,也可以实现替代发电、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基本规则》指出中长期合同执行偏差主要通过在发电侧采用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进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确定提供上调服务和下调服务的机组,调度机构严格按合同电量安排机组的发电计划,当系统需要进行偏差处理时,优先调用价格最低的机组调整出力,实现系统的经济运行,并且在结算时通过偏差考核机制确定造成偏差的责任主体,由其承担偏差处理机制引起的费用。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增发、补偿价格均由发电机组自主报价,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报价选择机组,执行起来较为简单。

关于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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