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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18年武汉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 外地人在武汉怎样才能落户

一、2018年武汉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8年武汉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和“十二五”工作回顾

2015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伟大征途上阔步前进。这一年,我们在困难和挑战中稳定增长,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同类城市前列,“万亿倍增”开局良好;这一年,我们在动力转换中加快创新,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热潮涌动,创新创业蔚然成风;这一年,我们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制度红利加速释放;这一年,我们在完善功能中提升品质,“绿道年、路网年、停车场年”建设成效显著,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这一年,我们在加快发展中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市民福祉不断增进。经过一年艰苦努力,我们较好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画上了圆满句号,为“十三五”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8%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5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服务企业、项目支撑,全力以赴稳增长。及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1+5”政策措施。建立重大产业和城建项目周末调度、每月十企座谈等制度,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等主题活动,政企联动、共渡难关。

高端优质项目呈现“多点齐发”新局面。投资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8个、投产2个,投资10亿-50亿元工业项目开工52个、投产49个,完成工业投资2769亿元。上汽通用武汉基地实现当年达产,联想摩托罗拉项目实现量产,力诺新康化工产业园、长飞科技园一期等建成投产,华星光电、天马LTPS6代线、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加快推进。永旺经开梦乐城、宜家荟聚购物中心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开业。

经济运行呈现“四个强劲”新亮点。重点工业行业增势强劲,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分别达2614.5亿元、1780.2亿元,增长22.3%、11.2%。金融业增势强劲,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6.1%、18.4%。房地产业增势强劲,新建住房销售22.5万套、2283.8万平方米,均居全国城市第2位,分别增长25.1%、27.1%。新兴商业业态增势强劲,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135亿元,增长33.5%。

结构调整呈现“两升两降”新态势。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升,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2.7个百分点,重化工业比重降,占比下降3.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升、单位能耗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单位能耗下降9.5%左右。服务业结构持续升级,“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率先发力,新增泰康人寿在线保险等122家互联网金融企业,长江大数据交易所(筹)、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成立运营,互联网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迅猛发展;社会物流总额2.8万亿元,工程设计、旅游等产业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是突出创新引领、动力转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创新“1+9”政策。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新建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39个,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23个,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390名。发明专利授权量6003件,增长55%。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武汉地区10所试点高校共转移转化科技成果5372项。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70家,累计149家。

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5个专业园区纳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试点。新建科技孵化器116万平方米,新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14家,全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新创办企业1822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7700亿元。

三是突出功能提升、品质改善,全面协调推进城市建设。树立“让城市安静下来”理念,突出抓好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重大交通枢纽项目。阳逻港集装箱三期开港运行,天河机场第二跑道、机场交通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机场旅客吞吐量1894.2万人次,居中部第一。光谷火车站开工建设。获批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完善路网体系。首条穿越汉江地铁——3号线一期开通试运营,地铁成环、通达三镇。二环线全面贯通,东湖隧道、江汉六桥、中法友谊大桥建成通车,三环线、中南路、中北路、21号公路、青王公路、长丰大道等完成改造。轨道交通5号线、1号线径河延长线、蔡甸线开工建设,11条地铁线同时建设。新开工汉江大道、青山长江大桥等项目。新改建次支路130条,建成慢行交通系统160公里,新增停车泊位16210个。

实施排涝治污供水攻坚行动计划。新增排水干网109公里、污水管网110公里、供水管道30.5公里,完成三金潭、汤逊湖、黄浦路一期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余家头、琴断口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完工。获批开展全国海绵城市试点。

加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园博园建成开放,成为城市生态新地标,金口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荣获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40城市奖。东湖绿道启动建设,环汉口绿道、环墨水湖绿道加快推进,新增绿道233.7公里。四环线生态林带开工建设,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建成开放,修复破损山体4333.5亩。智慧湖泊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建成长山口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新建地埋式垃圾收集站97座,新改扩建公厕117座。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关键环节,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攻坚。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市级权力事项由4516项压缩到182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40项减少到166项,为全国审批事项较少城市;全面实行工商注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开展“行政审批3.0”改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坚持依法行政,出台《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系列配套文件;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制定实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新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制定政府规章9件,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全部办结。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制定非公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城建PPP项目。私营企业达28.3万户,增长20.9%。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出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10”系列改革举措。100个老旧社区“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85%的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编制《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

五是突出开放合作、拓展视野,提升国际化水平。新引进投资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2个、3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0个,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4家。实际利用外资73.4亿美元,增长18.5%。新开通武汉至澳大利亚黄金海岸、意大利罗马等6条国际直达航线,武汉成为中部首个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中欧(武汉)国际货运班列回程货量居全国中欧班列第一。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精彩开幕。英国驻汉总领事馆开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贸办事处设立。

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在武汉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秘书处,四省会城市联合推出“双创”合作一体化政策,实现医保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对口援建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六是突出城乡统筹、转型示范,提高农村农业发展质量。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推广肉类蔬菜二维码追溯系统,“菜篮子”综合自给率超过7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510亿元。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35万家,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农村排灌港渠整治3506公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惠及300个村22.5万人。全市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开展农村环境整治,35%的行政村环境卫生达标。推进精准扶贫,脱贫9362人。

七是突出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着力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939亿元,增长17.8%。新增就业18.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2万人。健全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净增参保42.4万人次。建成保障性住房8.9万套。

加强文化建设。全面实施“三个千万人次”文化惠民工程。江汉关博物馆、武汉科技馆新馆建成开放。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成功举办WTA武汉网球公开赛、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亚洲田径锦标赛等国际赛事。获得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承办权。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完成40所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99所公办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和校企合作取得新成效。启动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组建707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240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近12年来,首次实现刑事警情同比下降,“六五”普法圆满完成。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双拥、民防、消防、仲裁、保密、参事、气象工作积极推进,文史、档案、民族、宗教、侨务、地方志工作得到加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2015年各项目标的实现,标志着我市“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二五”以来,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和武汉2049远景战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书写了无愧于时代的辉煌篇章!

这五年,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跨越,跃上万亿元台阶,进入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工业倍增计划成效明显,工业投资累计10537亿元,形成大光谷、大车都、大临港、大临空四大工业板块,千亿元产业从1个增加到5个。80万吨乙烯、上汽通用武汉基地、联想武汉基地、东风本田二厂、神龙三厂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新武汉造”加速崛起。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金融、物流、商贸、会展、工程设计、旅游等优势行业进一步壮大,5A级景区位居同类城市首位,文化创意、软件信息、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迅猛。

这五年,城市建设规模空前,城市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地铁、快速路网、过江通道和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引领城市蝶变,城建累计投入6870亿元,是“十一五”的2倍。地铁从无到有,连续4年每年开通一条线路,运营里程达126公里。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基本形成,建成武汉大道、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开工建设四环线。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巩固提升,“米”字形高铁中心正在形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纳入国家战略,阳逻港迈入世界内河集装箱港口第一方阵。建成武汉市民之家、辛亥革命博物馆、光谷国际网球中心、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楚河汉街等一批城市新地标。“城管革命”强力推进,城市环境显著改善。

这五年,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获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全面深化改革,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率先推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开展电视问政,严格治庸问责。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黄金十条”,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武汉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4项、一等奖6项;高新技术企业达1529家,比“十一五”末净增1006家。

这五年,国际大通道加快形成,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和地区航线新增30条,达37条,天河机场成为中部地区国际航线最多、国际国内旅客吞吐量最大的国际机场。开通至东盟、日本、韩国等近洋航线。中欧(武汉)国际货运班列开通并实现双向常态化运营。来汉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230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69.9亿美元、进出口总额1188亿美元,分别是“十一五”的2倍、1.93倍。

这五年,民生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城市文明建设跃上新高度,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好人之城”享誉全国,拥有全国道德模范11人,位居同类城市第一。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保险扩面新增420万人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医疗资源总量和服务能力均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武汉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各位代表!武汉,每天不一样!我们共同生活的这座城市,生机勃发、欣欣向荣。五年的成就,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方向引领和深切关怀,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市委的科学谋划和总揽全局,凝聚着千万武汉人民的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承载着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在汉单位和各类驻汉机构,向驻汉部队、武警官兵,向为武汉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专家学者,向参与城市建设的劳动者,向所有关心支持武汉建设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武汉发展和政府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创新链不够完整,创新生态不够优化;工业总量还不够大,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步伐不够快。在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的同时,解决“城市病”突出问题还没有完全同步,交通拥堵还比较突出,排水系统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摊大饼”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城市管理不够精细,有的方面还比较粗放、甚至缺失,空气优良天数偏少,雾霾天气时有发生;保护水体、提升水质任务还很艰巨,保护湿地、山体等生态系统措施亟待加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位次还不相适应。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还不够强。我们将正视矛盾、直面问题、弥补短板,让全市人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二、外地人在武汉怎样才能落户

(一)武汉市接收高校、中专毕业生就(创)业条件

1、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含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普通中专学校,属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属武汉地区普通中专学校毕业当年内,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武汉生源毕业生。

3、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半年内,年龄在30岁以内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武汉生源毕业生;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一年内,年龄在30岁以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的新城区生源毕业生。

4、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学校武汉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时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见“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相关手续。

*师范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就业,应在武汉市教育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咨询部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毕业2年以上的武汉生源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毕业生就业,不再按毕业生就业办理手续。被招录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的,按照《关于武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规〔2012〕1号)规定执行。

办理咨询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场处)、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

(二)毕业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条件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1、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3、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专科学历仅限在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主。

具体申请程序见“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实施细则”。

办理部门: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社保办理部门:中心城区各社会保险管理处、新城区各社保局

对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有意愿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协商签订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储备协议”。

武汉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家庭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就业部门实行跟踪服务,为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培训见习、就业援助、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专场招聘会等公益性服务。

办理咨询部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各区就业局。

省级报到证开往我市的未就业武汉生源高校毕业生须知:

1、“未就业”是指省级报到证备注栏内未注明就业单位,武汉生源是指入学前本人户籍在汉。

2、落实就业单位前不需要到市毕办报到,请将省级报到证保管好(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2年内有效);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3、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经市毕办盖章后的“报到证”应放入本人档案,作为初次就业的依据;需要改派到武汉市属以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武汉市毕办在其报到证上盖章后,到学校所在地的省毕办(或回学校)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4、在外地工作,档案在我市的毕业生,需办理调动手续的,应到政府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调动和档案转递手续;需在我市先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再调动的,政府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武人社规〔2012〕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5、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转往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邮编:430014;档案查询电话:027-82845012、82813307、82835095;可上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查询档案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6、党组织关系应转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7、需要把户口上回家的毕业生,应持本人毕业证、原注销户口本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到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咨询部门:市场处、市人才中心

对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承担创新项目的博士,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资助补贴。

具体申报程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武汉市博士资助管理办法”。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武汉地区在校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市政府给予3万到20万元的无偿资助。具体条件和申报程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武汉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理咨询部门:市场处、市人才中心

(一)免担保:高校毕业生创业免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不免担保: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小企业贷款从400万提高到500万元。

(三)个人(含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均可享受最长2年的财政全额贴息。小企业贷款可享受最长2年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咨询部门:市人才中心、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武汉市人社局授牌的“武汉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按照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具体申请材料和程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武汉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最长不超过5年的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以及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的,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5元最多不超过5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3年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本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电子商务平台创办“网店”、经工商登记注册,且申请补贴前已正常经营2个月以上、交易笔数800笔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学年大学生,按规定免费参加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对培训机构给予15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未领取的给予10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七)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1、激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且按时足缴额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400元的标准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2、中等以上学校为我市用人单位介绍应届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4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用人单位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依托武汉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2000元/人。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对武汉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4000元/人。

办理咨询部门: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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