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方案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方案,以及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2. 我国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
  3. 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

2、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是指取水单位之间转让取水权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之间转让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行为。

3、本办法所称取水权,是指取水单位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后,获得的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取用水资源的权利。

4、本办法所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指经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年度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

5、地热水、矿泉水的水权交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水权交易应当遵循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保障发展、兼顾需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6、水权交易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挤占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合理用水,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7、水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二章交易第五条水权交易的转让方包括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取水单位和用水总量尚未达到该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9、水权交易的受让方包括需要新增取水的取水单位和需要新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办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交易工作。第六条用水总量已经达到该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应当采取水权交易方式解决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11、用水总量尚未达到该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水权交易方式解决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取水权:

12、(一)转让的水量在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限额和有效期限内;

13、(二)转让的水量属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管理范围;

14、(三)转让的水量为通过节水措施节约的水量;

15、(四)已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

16、(五)转让地表水取水权后不需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法受让取水权:

17、(一)需要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8、(二)建设项目用水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19、(三)拟取用的水量未超过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取用总量。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转让本行政区域尚未使用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包括未分配的水量以及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节水工程节约的水量等。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交易取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0、(一)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符合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要求;

21、(二)拟取用的水量未超过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取用总量。第十一条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合理用水所需要的水量,不得交易。第十二条水权交易应当在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协议签订后,交易平台应当为转让方、受让方出具证明材料。

22、交易平台应当制定交易规则和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交易场所,组织交易活动,并依法公开交易信息。第十三条取水权转让方应当向交易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23、(三)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出具的节水验收意见;

24、(四)拟转让水量的数量和价格;

25、(五)转让后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和周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补偿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

26、(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取水权受让方应当向交易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27、(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

28、(二)拟交易水量的数量和价格;

29、(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交易双方应当分别向交易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30、(一)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等水资源管理情况的分析材料;

31、(二)拟交易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数量、期限和价格;

32、(三)本级人民政府同意交易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书面文件;

33、(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34、转让方提交的水权交易申请还应当包括可交易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来源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以及交易后对区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材料。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来源于节水工程节约水量的,还应当提供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出具的节水验收意见或者节水潜力分析意见。

35、受让方提交的水权交易申请还应当包括取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后,其新增水量的主要用途及其对区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材料。

二、我国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

1、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2、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通过将碳排放权纳入市场化交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减排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决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从而实现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和成本优化。这不仅有助于激励企业积极采取减排措施,还能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3、用能权交易是针对能源使用的一种市场化机制。通过设立用能权指标和交易平台,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源需求和节能减排目标,在市场中购买或出售用能权。这有助于引导企业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4、用水权交易是针对水资源利用的一种市场化手段。通过明确水资源的使用权和交易规则,企业可以在市场中购买或出售用水权,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这有助于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推动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

5、我国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纳入市场化交易,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也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引导,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市场出现过度炒作和恶意竞争等问题。

6、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7、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8、《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试行)》

9、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引入碳定价机制,激励约束并重,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温室气体减排。

三、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

2、(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3、(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推进水循环利用。

4、(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

5、(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6、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由此,生态文明建设不但要做好其本身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更重要的是要放在突出地位。

7、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从而形成五大建设,又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观点、方法。

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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