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投标公共交易平台

很多朋友对于河北招投标公共交易平台和河北招标投标网介绍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河北省招标网介绍
  2. 河北招标网介绍
  3. 河北招标投标网介绍

一、河北省招标网介绍

河北省招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

河北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规定,制定了相关招投标的工作手册,其中采购人操作手册内容包括:

1、登录首页如下图,请在该页面输入您的账号和密码:

2、首次登录会提示您修改密码,请根据相应的提示进行修改,显示页面如下:

3、登录系统后,您可先完善您的基本信息,请按下图提示操作:

4、如果您想对交易项目的划分提出您自己的意见,请按照下图提示操作:

5、在交易项目划分完成之后,请点击加号按钮提交您的商务及技术参数,并点击左上角的短信通知按钮,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给项目经办人,操作如图:

(5、如果您提交的商务及技术参数需要修改(经办人或短信提醒您需要修改),请点击交易项目名称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6、查看编制交易文件,经办人在完成交易文件的编制并上传到系统之后(您会收到通知短信,没有收到短信的请联系经办人,并关注系统),需要您的确认,请点击交易项目名称,下载经办人编制的交易文件,如果您认可该交易文件,请点击同意,并填写您的意见,如下图:

7、如果您对编制的交易文件有一定的异议,请选择不同意,并上传相关的文档。

8、交易文件论证完成后,经办人根据论证结果进行交易文件的修改,您会受到系统自动发出的提示短信,请登录系统下载附件查看文件,并填写是否同意及相关意见和附件,如果您同意,请按照下图操作:

9、如果您不同意,请按照下图操作: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

河北省招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

河北省招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二、河北招标网介绍

1、河北招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

4、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产权转让人、矿业权出让人、比选人、拍卖人等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或者省依法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同时,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和公示信息。

5、各交易主体需要发布的交易信息内容及时限,应当符合《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2000]第4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9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2003]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

7、河北招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

8、河北招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

9、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三、河北招标投标网介绍

1、河北招标投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

4、为了统一规范本地区交易市场监督,河北招标网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结合河北本地区实际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主要的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行政监督、行政监察和附则五部分内容,其中行政监督的内容包括:

5、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卫生、商务等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6、(一)审核审查交易前各类交易文件的合法合规性;

7、(二)审核审查项目单位和业主选取或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资质;

8、(三)聘任、考核、培训和管理各类专家,及时更新专家信息资源;

9、(四)督促本行业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

10、(五)指派专门人员代表所在部门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政监督设施,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流程管控并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11、(六)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和服务水平等,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进和规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12、(七)监督检查成交合同履约情况;

13、(八)受理相关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4、第十条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在确定实施交易时间、场地等信息后,应及时通知行政监督部门。

15、第十一条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不得妨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的交易活动,不得干预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等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交易的权利。

16、第十二条跨行政区域在异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方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也可书面委托交易地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17、第十三条中央国家机关、中直企(事)业单位、其他省(市、区)申请在河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或授权原则,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18、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或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19、第十五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建立相关从业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对其资质和信誉等情况进行评定、审核和发布,并将结果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0、第十六条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审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政府类资金。

21、第十七条物价部门负责核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检查监督价格执行情况。

2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

23、河北招标投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

24、河北招标投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

25、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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