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其实海南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海南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海南产权交易所的机构简介
  2.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3. 海南:放宽落户限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

一、海南产权交易所的机构简介

1、海南产权交易所立足海南,服务全国,以国有产权交易服务为核心业务,广泛拓展非国有产权交易、技术产权交易、股权登记托管与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实物调剂、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市场投资及融资咨询策划等业务空间,努力建设运作市场化、操作规范化、服务专业化的产权交易大市场。

2、海南产权交易所致力于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准,促进各类产权流转顺畅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海南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产权保护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逐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国有企业的产权和资产转让应当在海南省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公开进行、规范运作,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以清单管理、分类管理和契约管理为重点的监管制度,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省国资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政府与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配合)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1.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产权保护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逐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国有企业的产权和资产转让应当在海南省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公开进行、规范运作,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以清单管理、分类管理和契约管理为重点的监管制度,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省国资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政府与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配合)

2.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细则,明晰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为依托,依法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产权归属关系和权责,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健全监管体制。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地质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配合,有关试点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3.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和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务厅、省林业局、各市县政府配合)

4.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配合)

三、海南:放宽落户限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

1、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2、《方案》明确,要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便利人口社会性流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3、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4、深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建设方案》。完善海南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完善国际人才引进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制度。加快推进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三亚分园)、中国三亚旅游人才市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

5、《方案》指出,在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开展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县交易。

6、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保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依法下放用地审批权限。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开放共享。

7、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推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8、分类实施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完善耕地占补指标统筹保障机制。健全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做好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

9、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完善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健全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整合省属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及时对接相关监管部门。

10、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升级“机器管规划”平台,建立过程监督和留痕制度。修订完善交易场所监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提升,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健全土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智慧监管技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11、此外,《方案》指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制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等相关犯罪。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

12、要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力度,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和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海南省罚没物品处理相关规定,健全侵权假冒商品处置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涉案财物审查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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