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港务招投标交易平台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港务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及华润招标的资审文件有哪些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华润招标的资审文件有哪些
本招标项目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经济发展局以西港经发【2020】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港润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港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熙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华润城DK3-2项目位于国际港务区杏渭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向东路以南、港务西路以北。华润城DK3-2项目由8#楼(住宅,25F/-1F,剪力墙)、9#楼(住宅,18F/-1F,剪力墙)、10#楼(商业配套,2F/-1F,框架剪力墙)以及地下室(地下1F,框架剪力墙)等组成;总建筑面积为31636.2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973m2,地下建筑面积为8663.26m2,工程概算为12022万元。;
2.2项目地点:国际港务区杏渭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向东路以南、港务西路以北。;
2.3项目投资总额:2720000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编号:E6101113506HyWKHPr7X001;标段类型:监理;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华润城DK3-2项目施工全过程阶段的监理服务。;
3.1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若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则为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无因申请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
(4)申请人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请申请人于 2022年04月23日 00时00分00秒起至2022年04月2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1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1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2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华润城DK3-2项目工程监理,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册、副本 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船舶交易的步骤
船舶转让方需提交如下要件,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注明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下同)。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所提交的船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材料要件齐全的转让船舶予以登记,对缺少要件的转让船舶不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名称。
三、船舶交易服务根据船舶转让方的要求,开展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
1、交易挂牌交易信息通过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中华船舶交易网)、航交所电子显示屏等对外公开挂牌,向社会发布船舶转让信息。挂牌内容以《船舶转让申请书》记载内容为主。
2、受让申请受理意向受让方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并填写《船舶受让申请书》:依据船舶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船舶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确定受让方挂牌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招投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挂牌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下个周期的挂牌或摘牌。
船舶卖出方和受让方可选择船舶交易范本合同或其他合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船舶交易合同》,并留存上海航运交易所一套正本合同。
按有关规定需要公示的船舶在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愿申请公示的船舶公示时间可自行确定。公示期间,社会反映船舶转让信息有疑义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交易服务机构负责对该船舶转让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海事/航运管理部门及相关方。
签订合同后,船舶交易双方提交或补充下列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上海航运交易所对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审核通过后,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填写《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并经船舶交易双方和上海航运交易所盖章确认。
根据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协议要求,上海航运交易所可代为其办理交易船款的结算业务。
船舶转让方按规定交纳鉴证费,并领取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交易服务费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
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前往海事管理部门办理船舶过户登记手续,向航运管理部门办理《营运证》或国际航行船舶备案登记。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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