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矿业交易平台具有的优势这个问题,专栏三:矿业境外并购风险防范建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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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小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历史性的。1982年前,我国小矿数量有限,产量所占比例也比较低。1986年之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矿数量和产量快速上涨,1995年达到最高峰,而后随着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不断深入,小矿山的数量和产量比例呈下降趋势。近10年来,我国大量的小矿快速增加了矿产品产量,这期间小矿产量所占比例很大,及时弥补了经济快速发展中矿产品的供应问题(表2.2)。
根据《2006年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通报》,截至2005年底,全国年总产矿石量524896.15万吨,其中小矿产276450.00万吨,占总产矿石量的52.67%,且40%的煤、45%的铁矿、80%的铅矿、60%的锌矿、50%以上的铝土矿、50%的金、65%的钨矿、40%的锡矿、70%的锑矿、45%的锰矿以及70%的建材原料均来自小矿山;全国矿业工业总产值为56077932.73万元,其中小矿为22704849.51万元,占总产值的40.49%;全国矿产品销售收入为3523224.98万元,其中小矿为18666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52.98%;全国综合利用产值为48628097.82万元,其中小矿为20062159.97万元,占总综合利用产值的 41.26%;全国利润总额为 7290042.12万元,其中小矿为2706317.73万元,占总额的37.12%。在统计的7项指标中,有4项指标(即矿山企业数、从业人数、年产矿石量、矿产品销售收入)小矿均占总计50%以上。
30年的实践证明,小矿开发为当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以及当地社会发展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小矿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解决部分地方财政收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定程度地起到了充实农村小康社会和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促进了“三农”政策落实、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2005年底全国采掘业的就业人数已经达到503.7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先后上了不少小煤矿、小铁矿、小水泥、小建材等小矿山。这些企业快速发展,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了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之一,缓解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为解决因剩余劳动力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问题作出了贡献,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
2.2.2.3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和矿业权市场的繁荣
矿业开发一般投资额较大,特别是大中型矿山建设,而小矿开发相对投资额小,按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资源特点,小矿的开发能为许多经济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不同投资主体提供在矿业领域发挥作用的平台,使矿业市场主体多元化。由于长期以来小矿的大量发展和高强度开采,使原有长期累积的小矿资源快速大量的消耗。同时,由于地质工作体制的变化,小矿业主已不可能再无偿获得矿业权。因此,有能力的矿业主或社会其他投资者在上述背景情况下,开始投资矿产勘查,由于小型矿产地勘查一般具有相对的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特点,相当部分投资者都是选择投向小型矿床的勘查,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由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矿业权交易活跃,为矿业权市场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客观基础。
我国很多小矿开采的是:小矿床,其资源储量少、规模小,矿床地质构造复杂,开采技术条件差;分散薄层矿、鸡窝矿、构造复杂的小矿体;大中型矿的残矿、边角资源。而这三种资源均无法进行正规化、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但因小矿山企业大部分人工作业,正适合小规模开采这些资源,正好是与国有大中型矿优势互补。调研了解到,河北很多小铁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体是全民企业开拓工程到位后因矿体厚度较薄(一般不超过2米)而未开采的矿体;也有的小铁矿山企业开采矿体是经过大规模开采活动、国有矿山已报废的资源。所以从资源利用角度看,小矿山企业充分发挥了“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可以说正由于小矿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才使得这些规模小、形态复杂、变化大、分布分散的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利用,这本身就是节约利用我国矿产资源的一种表现,与此同时,小矿成为国有大型矿山企业的辅助力量,及时提供了大量矿物原材料,有效地弥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矿物原材料。小矿的发展使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和资源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二、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介
公司总股本90亿股,股权结构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7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10%,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6.5%,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5%,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2%,陕西黄河矿业集团公司1.5%,陕西鼓风机集团公司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5对生产矿井,2008年原煤年产量达3500万吨,并在陕北、神东、黄陇等国家大型煤炭基地部署有多个在建或拟建项目。2010年原煤产量达到8000万吨,在我国煤炭行业将居于前列。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对于提升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炭业务核心竞争力、加快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规范的“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打造陕西省能源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旗舰。地址:西安市和平路22号盛唐国际4楼陕煤股份是陕西唯一集产运销为一体的省属特大型煤炭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对省属煤炭和化工企业经过两次重组而成立的国有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集团,参与重组的企业包括1998年中央下放到陕西的全部国有煤炭企业;2010年该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16亿元,在全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95位,是陕西省属第二大企业。陕煤股份承继了集团全部煤炭主业资产,集中了全省骨干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和产业基础优势,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在岗员工5.58万人。陕煤股份拥有充足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备和较强的开发能力。
“十一五”期间,公司在陕北、彬长和黄陵矿区相继建成了红柳林、柠条塔、张家峁、大佛寺、黄陵二号等一批大型现代化矿井。公司现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7家,拥有生产矿井27对、在建矿井1对、筹建矿井1对,其中设计产能千万吨以上矿井3对,300-1000万吨矿井9对,总设计产能为10690万吨。
目前公司控制的煤炭资源地质储量174.07亿吨,其中可采储量105.10亿吨,列国内已上市煤炭企业第三位。公司主要煤炭资源分布于陕西榆林、延安、咸阳、渭南和铜川地区,煤质优良、赋存条件好、地质构造简单、大多数煤层瓦斯含量低,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适宜建设现代化大型矿井。公司作为陕西唯一省属特大型煤炭企业和国家确定的陕北大型煤炭基地两个开发主体之一,在国家煤炭产业集中化进程中,在资源获取、整合地方矿等方面拥有诸多优势。陕煤股份具有良好的成长空间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2008年,公司生产煤炭3608万吨,销售煤炭375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40.4亿元,净利润20.7亿元,每股收益0.25元,资产总额347.2亿元,所有者权益162.9亿元。
2009年,公司生产煤炭5648万吨,销售煤炭533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75.2亿元,净利润27.8亿元,每股收益0.24元,资产总额410.4亿元,所有者权益199.7亿元。
2010年,公司生产煤炭8436万吨,销售煤炭863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17.4亿元,净利润82.59亿元,每股收益0.60元,资产总额520.3亿元,所有者权益260.3亿元。
2011年,公司计划煤炭产量将接近亿吨规模,1-6月已完成原煤产量4715万吨。陕煤股份拥有较强的发展和竞争优势。
在区位方面,公司位居陕西,煤炭资源富集,地处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承担国家能源储备和输出大省重任,是距离能源消费地最近的西部省区。除彬长矿区外公司各矿区均有铁路专线与国铁干线相连,可使煤炭顺利运往各主要区域市场,对华中及西南区域的煤炭供应具有突出优势;公司初步形成了“沿海、沿(长)江、沿(运)河”和“四省四港”的物流结点布局,搭建起了网上煤炭交易平台。
在技术方面,公司所属矿井综采机械化程度平均达到96%,瓦斯抽采率平均达到60%以上(国家标准45%),其中神府、榆横、黄陵、彬长四大矿区各矿井装备精良,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规模、装备、效率等指标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四个矿区2010年煤炭产量占公司总产量达73%;公司2008-2010年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43、0.10、0.08,远低于行业同期平均值。
在规模方面,2009年公司的煤炭产销量、营业收入、总资产与全国煤炭类上市公司相比分别处于第3位、第9位、第4位;2010年公司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前移至国内煤炭类上市公司第5位。
在产品方面,公司煤炭品种齐全,质量优良,是优质的动力、化工及冶金用煤,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公司现有“黄灵牌”、“黄灵一号”、“玉华牌”、“龙门牌”等多个品牌,多次被陕西省评为“信得过产品”、“优质煤炭产品”。公司与多家战略客户签订了三年以上的长期供应协议,2010年长期供应协议销售量为6150万吨,占总销售量的71.2%。
陕煤股份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为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专栏三:矿业境外并购风险防范建议
发达国家通过境外投资(主要是矿业并购)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占有或控制优质资源,从而保障原料供应稳定和收益水平提高,并迅速造就大型国际矿业航母,取得矿业垄断优势,掌握了定价话语权。虽然我国是世界资源的消费中心,但是我国的冶炼企业并没有从中获得太多利益。当前,产业链的结构与利润空间分布是逆向的,绝大部分利润主要集中在采掘环节。这样的利润分布及我国对境外资源需求的渴望,使得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想法愈来愈强烈。近年来,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国参与境外矿业并购的主体主要是非矿企业,不仅缺乏关联业务背景,而且并购中的软环境约束也日益突出,使得矿业境外并购风险不断凸显。因此,加强境外并购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全球经济低迷,矿业并购在数量和金额上都大幅下滑;全球共有矿业并购941起,总金额1040亿澳元,分别比2011年下跌9%和36%。金融危机引发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业资本市场面临融资困境,初级勘查公司和非常规能源企业市值大幅缩水,以及部分矿业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加强游说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得我国境外并购逆势而上,2012年,我国并购交易额占全球矿业并购交易额的21%。国际矿业萧条成为我国矿业及非矿企业加快境外投资的重要机遇。但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矿业境外并购风险接踵而至,主要体现为东道主国的政治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两方面的宏观风险,中方企业经营背景风险和项目成本控制风险两方面的微观风险。
中国对全球资源行业成规模的投资引起外界的种种不正常猜测和不必要的担心,导致一些国家政治上的警觉,从而调整其国外资本投资政策,对来自中国的投资加大了政府审查的力度。例如,2012年蒙古政府叫停持有合法许可证的中国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勘查开采活动而引发“南戈壁案”;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虽在加拿大已经获得通过,但此案促使加拿大政府调整了关于外国国企收购加拿大资源性公司的政策,使得类似并购案例在未来难以复制。
从投资地域来看,大洋洲、亚洲及非洲仍然是我国境外投资的主要目标区。这些地域的社会环境相对较差,致使我国境外矿业投资屡遭社会环境风险冲击。例如,紫金矿业在吉尔吉斯斯坦控股经营的金矿发生中国工人与当地居民大规模斗殴事件,造成数人受伤,当地居民举行示威抗议,要求将中国工人赶出该国。除此之外,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环境保护与社区问题掺杂了文化传统与民族感情的因素,远远超出法律范畴,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土著文化保护等问题,一般来讲,中方人员一时难以融入当地的民情风俗,生产经营中容易受地方的排斥和刁难,同时还涉及当地的劳工政策及工会组织的影响等问题。
按照投资金额多少排序,当前,中方境外投资的主体依次是:跨行业企业、矿山企业、地勘单位。由此可见,包括制造、贸易、工程、地产等在内的非矿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性比较高。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备案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非矿企业跨行业投入境外矿业领域的资金为46.85亿美元,占中方境外矿业总投资额的69%。非矿企业跨行业境外投资矿业,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高风险的事情。因为缺乏专业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少数项目投资质量不高,个别项目甚至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
十余年来,全球矿业企业之间的兼并整合浪潮迭起,优质资源已经掌握在国际矿业巨头手中。当前,中国企业获得的项目往往质量一般或者情况欠佳,有的项目由于基础设施条件不好,或者当地劳动力工资水平畸高等原因,被迫追加项目投入,导致部分企业境外投资预算不够准确,成本难以控制。
软环境,是指影响矿业并购的制度、法律、政策、文化乃至思维观念等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导致的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呈现的新的隐忧,加上资源保护主义困扰等,各种矛盾交织,不可避免地映射到境外矿业并购活动之中,使得软环境风险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趋势。
其主要表现是,东道主国政治风险加剧,中方企业投资并购所涉及的法律、政策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增多。不少东道主国逐步加强国家对资源的控制,既希望引进国外投资来缓解自身的发展困窘,又担忧别国占有其资源而赋予本国国有公司更多的开发特权;既通过实施国际并购政策来挽救本国矿业经济的衰退,又限制外资对国内资源性公司的控股而大幅抬高并购准入门槛。这样,东道主国资源政策的不稳定性必将产生矿权变更的不确定性,使资源保护主义成为境外矿业并购的新困扰,如果资源保护主义继续畸形发展,势必产生境外矿业并购活动更多的变数。
如果准备不足,中国企业对境外投资所涉及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准许就可能产生陌生感。当前,一些东道主国和投资所在地环境保护和社会准许的条件日益苛刻,甚至会影响境外矿业并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由于没有考虑到不同国别环境保护成本和社区义务要求、矿区经营区域居民搬迁成本等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出现个别中国企业境外并购的矿山成为呆矿的投资失败案例。
安永公司的报告显示,未来五年,澳大利亚资源行业需要增加17万名技术熟练的员工,否则将会导致行业性产出下降。40%的加拿大矿业工作人员将于2014年达到退休年龄,这些人平均拥有21年矿业经验,他们的退休将使技术人才的缺口在2017年达6万~9万人,不少矿业企业可能出现“人才荒”的被动局面。此外,部分东道主国强大的工会组织所持有的倾向性的劳工保护政策增加了境外矿业并购的成本,加大了项目推进的难度,人才问题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短板。
当前,境外资产和矿权难以进行抵押,投资境外矿业项目主要是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获得贷款,增加了国内实体的融资负担。一般来讲,国内多数地勘单位在境外矿业并购的过程中首选控股自营的运作模式,登记或购买探矿权,运用自有资金、企业资金、国家基金或补贴开展勘查,集投资者、运作者、承包商于一体,这使得中方企业资金链条紧张,支撑力度不强,应对东道主国资源政策变化的能力较差,境外矿业并购资源的资产得不到有效保护。另外,民营企业参与境外矿业并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就是难以获得贷款和融资支持,呈现出单打独斗的窘态。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在专项资金、领事保护等方面对我国企业境外矿业并购予以积极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根据境外矿业并购风险现状和软环境风险变化趋势,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1.健全境外矿业并购投资融资机制
一是完善投资风险防控体系。要建立健全促进境外矿业并购投资的规划、协调、服务和管理机制,尤其要完善境外矿业并购活动的融资管理体制,针对境外矿业并购风险现状和软环境风险变化趋势,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建立矿产勘查融资市场。可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块中开展境外矿业并购勘查融资活动,明确勘查企业上市标准,培育新的矿产勘查主体。三是积极开放境内外矿业权平台。利用天津国际矿业金融改革示范基地这个载体,积极鼓励将境外并购的矿业权置于这个平台交易,以期实现境内外矿业权共同整合的目的。四是大力推进融资改革。尽快制订与国际通行资源储量标准接轨的相关标准,促进矿业企业股权融资、基金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多途径的融资改革。
2.政府协商对话抵制资源保护主义
一是签订境外矿业投资互惠协议。与相关的资源富裕国家搞好政府间的协商对话,建立资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富裕国家及投资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与帮助,积极推动建立均衡与共赢的国际资源版图。二是建立境外矿业并购预警机制。在各境外矿业投资相关国家的大使馆设立和加强资源参赞的力量。积极建立海外联络点,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关于矿业并购软环境的信息。国土资源部及时制订并每年修订《世界重要国家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指南》,对资源富裕国家最新资源政策尤其是软环境变化情况予以及时预警。
3.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境外矿业并购
一是制定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条例。转变政府职能,简化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手续,并结合矿业行业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境外矿业并购备案管理细则。二是提供政策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应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加强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合作,通过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向企业发布、共享国家支持“走出去”的事前调查等相关政策和措施。三是在融资上对境外矿业并购的民营企业予以倾斜。国内财政部门和金融单位要支持民营企业向价值链高端的境外矿业并购项目进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为民营企业从事境外矿业并购等矿业投资活动提供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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