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交易平台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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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2. 贵州省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探讨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什么单位待遇和发展怎么样

一、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矿业属于高风险、长周期的产业。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正常运行,主要由政府统筹考虑矿产勘查和开发整个产业的布局。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组织产业活动,占有产品的分配和收益,同时承担整个矿业的投资风险。在市场经济中,矿产勘查和开发紧密结合,形成广义的矿业概念。政府对矿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与矿业的企业经营权分离,整个产业从投资到生产、分配,都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市场经济国家,矿业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矿业资本市场是整个矿业运行基本的也是重要的纽带。在矿业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基本上已经出现了统一的全球矿业资金大市场。国际矿业资本流通已凌驾于矿产品市场之上,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但在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却比较缓慢。

随着矿山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1998年开始的地勘经济体制转变,中国矿业也逐步由过去单一依靠财政计划投入的融资方式向多元化融资方式发展。目前,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的基本框架。与传统体制相比,其资金筹集方式和运行机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矿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化、融资方式多样化,以及融资风险意识增强等几个方面。

在传统投资体制下,中央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进行投资,私人投资被排斥。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矿业投资主体已经扩大,政府、企业、居民和外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投资决策权,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并逐步形成“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机制。

1986~2003年,国家财政投入地勘费(绝对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由1986年的30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07亿元,年平均增加8%。但是,其相对数却呈现逐年递减之势,地勘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39%下降到2003年的0.43%。而且,国家财政投入占地勘总投入的比重亦呈逐年下降趋势(见图1),由1986年的97.42%下降到1998年的27.88%。1999~2003年,这一比重略高于40%,主要是由于非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下降所致,而不是财政投入增加的直接结果。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地勘单位机构改革对地质调查所产生的影响。

图1财政投入占地勘费总投入的比重(%)

从1999~2003年的统计资料来看(见表1),计划性财政地勘投入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当然,如果除去油气矿产,这一比重则要大大改变(见图2)。

表11999~2003年中国地质勘查资金来源情况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1.《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02年)。

2.《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2002~2003年)。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矿业融资活动,一切按国家计划行使。而目前不论是矿山开采企业还是地勘企业都可自主决策,既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证券、商业信用、合资合作勘查、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融资,也可以采取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除社会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主要由国家投入外,许多项目都是采取联合投资方式进行。

1999~2003年,矿山开采企业的融资总规模为3876.18亿元(见表2),其中股权融资为2819.93亿元、负债融资为1056.25亿元,股权融资和负债融资占融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2.75%、27.25%。

表21999~2003年矿山开采企业融资情况单位:亿元

注:1.本表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4年)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整理。

2.本表中的矿山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矿山开采企业。

从上市公司的统计资料来看,沪深两地股市与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有关的上市公司共有200多家(2003年统计数据)。从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来看(根据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检索),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有20多家(见表3)。

表3沪深两地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的上市公司(截至2003年年底)

在传统投资体制下,资金主要靠中央财政拨款,国内外信贷资金很少被用于地质勘查和矿山建设投资。现在除财政资金外,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个人资金、外资都已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而且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融资工具组合和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随着我国地勘经济的改革与开放,外资也不断涉入我国的地质勘查领域。几年来,外资投入所占比重不断增加,2001年所占比重近10个百分点。

在国家计划投入下,风险全部由政府承担。现在则逐步变为政府、企业、银行、个人等投资者依据其投资份额分别承担,投资各方的风险意识大大增强。企业在融资决策时,不但要考虑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或破产风险),还要考虑外部的环境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经济波动等。风险意识的增强,既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加快了企业的发展。

二、目前我国矿业资本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矿业资本市场有着多种理解和含义。一般可将矿业资本市场理解为金融市场的一个特定的组成部分,其特点在于各类金融市场对于矿业融通资金有着特定的交易条件,其核心是为矿产勘查和矿业开发等筹措和融通资金。其主要参与者有勘查企业、开采企业、政府、个体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等。

目前,我国矿业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矿业改革滞后,市场主体仍需进一步完善

我国矿业资本市场主体问题主要在于地质勘查业的改革与建设上。地质勘查业改革的滞后,地勘队伍为政府的附属,其结果就是勘查资金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地勘队伍不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地勘队伍很难像企业一样通过市场筹集资金,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地勘“经济组织”,由于其先天不足,难以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合格的市场主体,必须进行根本改造。原有的地勘经济主体无论资产、人员、装备、机制,特别是独立的投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合格市场主体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市场竞争主体资格的地勘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运作效益等方面的情况是可以想像的,经济效益低下,不但无利于内部资金的积累,也不利于外部资金的筹集。

我国地勘经济体制改革是从1998年开始的,国家对地勘投资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开运行,国家只投资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由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来投资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高风险,同时也会获得高额利润的回报。国家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此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渠道,来振兴勘查业和矿业。但遗憾的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投资主体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矿业资本市场发展受限,交易平台层次单一

1.负债成本高,阻碍负债融资市场的发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矿山企业规模小,资信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财务制度不健全,所以,他们向银行贷款和利用商业信用等方式融资比较难。而且,近几年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存贷款利率仍没有完全放开,不能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产生了贷款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现象。银行对大客户的贷款相当于批发业务,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当于零售业务,中小企业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手续繁杂。据调查,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型企业的5倍左右。如果对大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一样的利率水平,银行当然没有积极性给中小企业贷款。因此,造成了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高,从而不利于负债融资市场的发展。

2.国内上市“门槛”高,制约了矿业证券市场的发展

首先,在国内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中规定,公司在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高于20%;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由于勘查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产品是地质成果,而会计处理中规定地质成果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在净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不得高于20%是比较难达到的。就股本要求来看,单一的地勘企业的股本都低于5000万元。因此,这就限制了地勘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融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发行债券企业规定,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能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能低于6000万元。这就把我国90%以上的矿山企业排除在能发行债券企业之外。

3.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过重,自有资金缺乏积累能力,限制了内部融资的发展

首先,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矿山企业税费种类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外的销售税金以及其他税费。繁重的税费,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利润总额减少,其结果是企业内部融资能力减弱。据有关资料统计,在1993年以前,我国采掘业税费负担较轻,平均为销售收入的5%以下,低于全国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994年以后,采掘业税赋猛增,占销售收入的12%左右,而全国工业总体税赋水平为7%左右,且呈微降趋势。

其次,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只对铁、石油、天然气等部分矿产征收资源税,计征方法是对超过一定利润额以上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百分比税率累进)计算。但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资源税征收改为对自然丰度不同的矿山企业适用差别税率,采用“从量法”征收,并对所有矿山企业普遍征收,而不管其是否赢利,这无疑增加了微利企业的负担。

第三,矿山企业税费还集中表现在增值税上。税改前矿山企业交3%的产品税,税改后增值税调至13%。由于矿山的特殊性,几乎没有外购原料,只外购少许辅助材料,用于抵扣进项增值税少,实交增值税多。

显然,矿山企业沉重的税赋和不公平的税费负担,其直接后果就是盈余大幅度减少,企业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减弱,内部融资能力下降。对于矿业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来说,无疑限制了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渠道的发展。

4.目前我国的矿业资本市场层次单一,需要多层次的资本交易平台

目前,中国矿业资本市场没有勘查投资板块,也缺少中小矿山企业板。首先,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矿业经济结构。地质勘查是矿业经济发展的基础环节,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丰富程度,不仅关系矿业经济自身的发展,而且对于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在我国的矿山开采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占有绝对大的比重,约为99%。因此,地质勘查业的发展需要勘查板块,矿山开采的发展需要中小企业板。

其次,多层次资本市场适应我国矿业经济转型的自身要求。伴随地勘经济体制的改革、行业的成长,其有着强烈的融资上市欲望。

其三,多层次的矿业资本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完善自身结构、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安排。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恶疾是缺乏淘汰机制,公司能上不能下。结果就是优不扶、弱不汰,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无法发挥,大批垃圾股吞噬市场资源,挤压绩优公司的生存空间。

当然,市场建立仅仅是第一步,如何运行、管理才是更大的问题。是否有严格的审查、考核上市公司是市场成败的关键。只有做到这一点,投资者才不会是垃圾工,股市也不会成为垃圾桶,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才会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矿业投资机构缺乏,风险勘查投资基金尚未建立

目前,我国已有上百种投资基金,但缺乏专门从事风险勘查的投资基金。我国矿业在上世纪先后建立过黄金基金、白银基金、石油天然气勘探基金。黄金开发基金是国家为扶持黄金工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现已经国务院批准转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资本金,成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而白银基金现已不复存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基金是由企业提取的,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企业的油气勘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近几年来,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已建立不同形式的勘查基金,它们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投资基金。

(四)矿业中介机构不健全,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中介机构还未建立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中介服务机构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媒介。如果没有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直接到证券交易所上市,必须求助于为上市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实际上,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中一般也都规定要有独立的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包装、评估、推荐和业务指导。虽然,目前我国已有不少的证券等中介机构,但其业务涉及矿业的很少,更不用说专门的涉矿中介证券服务机构。

由于我国矿业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为其服务的中介机构也就不成熟和不完善。资源公司上市与交易的场所没有建立,矿业公司的股票交易市场尚不发育,没有配套的上市规则,也没有矿业专业人员配备,缺乏应有的监督保障。矿业专业协会的地位、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水平急需提高,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影响力、权威性有待增强,评估的软、硬件设备需改善等。显然,目前我国涉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中介服务机构也还不健全。

三、进一步发展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政策建议

中国矿业的发展,必须建立规范的资本市场。矿业发展的核心是搞好地质勘探工作,要规避勘探的高风险,开辟社会的融资渠道,按照国际矿业的运行规律和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矿业资本市场已成为发展我国矿业的首要任务。

发展矿业资本市场不但是矿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内矿业企业面临跨国矿业(集团)公司及其背后强大的资本市场所带来的压力,而矿业资本市场上的差距正在影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内矿山企业难做大做强的问题,恰恰是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不能进行行业的整合。要将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必须依靠收购与兼并进行行业的整合。而兼并与收购顺利实行的前提,是一个健康有效的资本市场。入世3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正积极主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中,参与国际分工,分享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好处。资本市场的开放也是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的现实需要。因此,国内资本市场必须在理念、工具、管理体制、传导机制等方面推陈出新。

发展矿业资本市场是分散矿业风险、建立多元的市场化风险配置机制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同时,发展矿业资本市场,在为矿业企业创造多元融资渠道的基础上,为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一个市场化的平台;也为矿业企业的国际化即跨国矿业(集团)公司的形成,提供了一个恰当的资本扩展机制,它将从根本上铲除小矿经营的经济思维。而且,发展资本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可自由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及资产组合,有利于投资者财富的增长和风险规避。

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资本市场建设的各项任务。伴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经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在经过十多年的“摸着石头过河”之后,资本市场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以扩大直接融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对于发展矿业资本市场来说,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动矿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完善和健全矿业资本市场主体

从我国十几年来推行股份制,建设和发展资本市场的实践来看,股份制对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十分重要。它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收高新技术,调整经济结构,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勘经济主体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组建成有中国特色的资源(集团)股份公司。这不但是发展矿业资本市场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而且,各勘查企业、矿山开采企业、矿产品加工企业、矿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之间,应根据自身的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组建大型特大型综合性矿业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同时,引导、推动并规范地勘单位、矿业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矿业权出让等方式利用外资进行股份制改组改造。

(二)建立多层次的矿业资本市场的交易平台,完善矿业资本市场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提出相应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的要求,建立多层次矿业资本市场体系。

1.适当降低矿业公司上市门槛,完善矿业公司上市制度

相关部门应加快研究和制定矿业公司境内上市特别条款,降低矿业公司上市条件要求。研究和制定矿业公司上市与非矿业公司上市的一般条款的差别要求、矿业公司上市的特别条款、矿业公司上市的资源储量报告及其审核与发布、矿业权资产的处理等。加强和完善证券管理部门、股票交易所及金融投资机构对矿业融资政策、规则的制定及上市矿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能。制定资源公司、矿业公司境外上市的特殊条款与差别性要求,支持和鼓励资源公司、矿业公司到国际矿业资本市场上融资。鼓励矿业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

推动勘查资本市场的建立,研究和制定资源公司上市条件,选择地点进行试验,开辟勘查资本市场。从国外矿业资本的运营机制和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建立勘查资本市场的关键是建立创业资本的“出口”即退出机制。建立可行的勘查资本退出机制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而从扶持我国地勘企业和中小矿山企业的角度来看,“二板市场”将为矿业投资提供沃土。

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国家政策性银行为矿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和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要矿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的发展。扩大勘查企业、资源公司、矿业公司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积极研究开发适应矿业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进一步改善银行对勘查企业、资源公司、矿业(企业)公司的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探索建立风险勘查投资公司,以及风险勘查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严格风险勘查投资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规范风险勘查投资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

(1)建立矿业投资基金。要建立各种政府勘查投资基金,设立专门的矿业投资基金。要允许其他投资基金进入矿业资本市场,建立以商业性勘查基金为主导的相互补充的勘查投资体系。

(2)发展机构投资者。鼓励建立矿业投资公司,从事专门的矿业投资活动,使其成为矿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这是开辟投资资金的重要渠道。

(3)积极利用国外矿业资本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符合条件的内地的资源公司、矿业公司要积极争取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

1.完善矿业评估制度,建立各种地质咨询服务

引入“资格人”制度,加快矿权评估与国际惯例接轨,包括进入市场的法律许可制度、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维护市场公平及秩序的管理制度等。大力培育和完善矿权评估专业协会,建立与国外同行业的协作关系,加强技术规范和方法的沟通和交流,扩大评估业的国际认可度和国际舞台的影响力,为矿业公司海内外融资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咨询服务。加强和完善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监管措施。加强专业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倡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尤其是计算机软件的普及应用及评估成果的可视性。建立各种地质咨询服务机构,发挥其在矿产资源勘探上的积极作用。严格对资源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处理的真实性、科学性。

2.完善矿业权资产会计制度与会计服务体系

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专门的矿业会计准则,依照(遵循国际惯例的)矿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并增加矿业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加快为矿业服务的特殊会计人员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成立为矿业服务的专门的会计咨询机构,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成立矿业会计协会,增强行业自律。加快矿业会计方面的法制建设。

发展资源公司、矿业公司上市的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政府对勘查的支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如税收优惠,提供勘查补助金等;二是间接的,如改善本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国外,许多政府都对制定了有关矿产资源探采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勘查与开发支出的税收处理(加速折旧、资本化当期摊销等)、耗竭补贴等,并以此来反映税收的时间价值。这些优惠在降低矿业公司的有效税赋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

勘查补助作为国家风险投资的一部分,起到种子资金的作用。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实施过此项政策,如联邦德国的境外矿产勘查鼓励计划。实施勘查补助不但有利于勘查项目本身,而且也有利于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勘查项目。

3.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与资助贷款

在一些国家,为了使矿业企业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或世界银行的低息或无息贷款,政府也出面为其提供担保,使其更容易贷款。如日本企业在国外采矿,从本国金融机构(市中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借款时,金属事业团出面做担保人,收取0.4%的担保费。

4.健全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诚信建设

按照发展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清理阻碍市场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为大力发展我国矿业资本市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1]苏迅,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2]方敏,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3]干飞,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二、贵州省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探讨

摘要为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承担起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统筹协调地质找矿工作,按照“系统规划、整装勘查、集约开发、合理配置、有序投放”的原则,着眼长远,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努力实现中央、地方、地勘单位和社会各方力量相互联动,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调研中发现,有一些问题如政府规划调控和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与权益分配等问题,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张彦英副主任带领“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一行六人,于2011年6月7日至12日赴贵州省调研,较全面地了解了贵州省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落实情况。总体而言,贵州省在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过程中,由政府统筹,国有地勘单位担当找矿主力,基础先行,地勘基金有机衔接,引入商业企业合作探采,整合矿业权,统一规划,整装勘查,形成了政府、地勘单位、企业合作勘探开发三位一体的模式,探索了一条整装勘查、探采一体化、规模集约化开发的地质找矿突破之路。

一、国土资源厅统筹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

贵州省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实施由省国土资源厅统领,省地矿局、煤田局、有色局、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为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承担统筹协调地质找矿工作职能,履行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系统规划、整装勘查、集约开发、合理配置、有序投放”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从“准确定位、统筹协调、创新机制、打造平台、优化环境、培育主体”六个方面进行落实。

(1)准确定位。首先是管理定位,理顺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其次是工作定位,正确区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关系;第三是基金定位,明确省级地勘基金分担风险和政策调控两大功能。

(2)统筹协调。统筹中央与地方地勘基金、企业及社会资金,协调各级政府、各矿业权人间的关系,积极推进地质找矿工作。

(3)创新机制。重点在探矿权设置与出让的层面上,探索实现地质找矿突破的新机制。

(4)打造平台。打造探矿权合理配置和激发探矿权人积极性的制度政策平台;打造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交易平台;打造地质技术、信息、咨询等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平台。

(5)优化环境。优化管理服务环境和地质勘查环境。

(6)培育主体。为地勘单位合理配置探矿权,给地勘单位产权,增强地勘单位实力。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矿产勘查局以及相关地勘行业部门,认真领会部“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创新地质找矿机制,在处理政府、企业和市场关系方面,在矿业权管理、设置、出让以及调动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方面,积极了探索,取得了值得总结和借鉴的经验。

(一)强化政府在地质找矿新机制贯彻实施中的主导作用

贵州省在新机制运行与找矿突破行动中,省级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部门统筹协调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1)统一制定地质找矿战略和规划,制定符合地质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规程和标准。贵州的矿产勘查战略和规划,充分反映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以及本省独特的地质成矿条件,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省里确定的铝土矿、煤矿、锰矿等整装勘查区既有良好的资源条件,又有可观的市场前景。

(2)通过政策激励,调动找矿积极性。主要通过配置矿业权,发挥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作用。探矿权价款在配置采矿权时与采矿权价款一块收,降低风险,调动地勘单位积极性。

(3)发挥地勘基金承担风险与调控的作用。在勘查投入上,统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省级地勘基金、地勘单位、企业及社会资金,加快推进整装勘查。贵州省将“基金衔接”放在“商业跟进”之前,他们认为更能发挥基金承担风险与政府调控作用。

(4)统筹协调,分层级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市、州、地、县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勘单位,地勘单位与企业以及矿业权人的关系,形成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分层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确保地质找矿工作顺利推进。

(5)公益先行,产、学、研结合。贵州省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有一定的基础,到“十一五”末,该省1:20万区调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5万区调,已覆盖了全省国土面积的2/3;1:5万区调,已覆盖全省面积的1/3以上:1:20万区域重力调查,已覆盖全省90%以上的国土面积。正是这些坚实的基础调查成果,加上各地勘查单位已掌握的矿业权和找矿线索,为全省整装勘查布局,提供了充分的地质依据。

在新机制实施中,贵州省注重公益先行,政府出资实施地质科研项目,产、学、研结合,指导地质找矿。加强综合找矿、矿产资源的潜力评价以及重点成矿区带成矿规律研究等,提高了地质找矿效果,加速了地质找矿的进程。

(6)各级政府配合协调,创造良好地质找矿施工环境。各级政府部门为地质找矿工作提供优良的社会服务,理顺关系,清除障碍,为地质找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在务正道铝土矿整装勘查区,建立了省厅—市—县—乡镇—村领导的统一调度机制,为整装勘查工作顺利推进开辟绿色通道。在煤炭资源整装勘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政府也发挥了主导作用。

(二)确立企业和地勘单位在地质找矿新机制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地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

贵州省商业企业逐渐成为地质找矿的主体。“十一五”期间,贵州省矿产勘查投入中,社会资金投入22.55亿元,占总投入的84.6%,其中,2010年社会资金投入5.36亿元,占总投入的64.7%,社会商业资金成为地质找矿资金的重要来源,这种投入结构凸显了企业在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目前已有多家矿业企业进入贵州,它们是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湖南金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公司等,这些公司分别在矿产勘探与开发领域中开展了合作。

2.发挥国有地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

国有地勘单位几十年来为国家地质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自己也在发展,在地质找矿实践中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优势。这些优势的具体体现:首先,积累了丰富的地质找矿经验,贵州绝大部分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和已发现的找矿信息,都是他们提供的;其次,积累了大量的地质资料;第三,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端技术骨干;第四,持有成套的矿产勘查技术装备,有丰富的勘查施工经验。

在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无论在技术、人才、地质信息、找矿装备的投入上,还是在铝土矿、煤矿、锰矿的整装勘查具体工作中,国有地勘单位均发挥了其特有的优势,起到了主力军作用。贵州省整装勘查工作中,整装勘查总体规划方案及8个重点整装勘查区块项目设计、施工均由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其他整装勘查区也是如此);省地勘基金安排的其他项目也由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地勘单位发挥其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在整装勘查中,充分体现了地质找矿的主力军作用。

配合省地质找矿战略行动计划,省地矿局制定了地质找矿五年计划,通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制定保障措施、实施地勘单位、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合作的“三位一体”机制,推进找矿突破行动。在铝、锰、金、煤、磷、铅锌矿等优势矿种的整装勘查和潜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承担了60%以上的地质找矿工作量,成为名符其实的主力。其他各大地勘单位也和地矿局情况类似:在务正道地区,有色与核工业局也投入了近三分之二的技术力量;在煤炭的整装勘查区,省煤田局同样发挥了主要作用。虽然也有中电投等大型企业的进入,但也主要是资金的支持与下游产业链的开发与建设,在找矿勘探领域,地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仍然是无可替代的。

(三)突出市场在地质找矿新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贵州省对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和找矿突破行动都是按照市场需求来部署的。选择铝土矿整装勘查的原因,一是本身拥有丰富的铝土矿资源,二是我国铝加工业高速发展,生产能力快速提升,导致对铝土矿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而国内已探明的资源远远不能适应需要(当前的缺口高达50%)。同样,煤炭资源整装勘查的部署是基于贵州省煤炭资源总量大于长江以南各省煤炭资源量之和,而锰矿整装勘查的安排也是因为贵州省锰矿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三位,且资源品位、品质优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根据找矿工作需要合理调配生产要素

满足勘查市场的需要,地质找矿工作需要的资金、人才、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均在市场这一平台上达到了良好的组合。

按照国土资源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计划,配合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战略要求和大力发展能矿经济的要求,国土资源厅以实施优势资源的整装勘查为重点,制定了贵州省“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部署具体行动计划。

按照“统一规划、全面部署、整装勘查、分层次安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实施煤炭、铝土矿、锰矿、磷矿、金矿、铅锌矿整装勘查和重要非金属矿产勘查等七类矿产找矿行动计划。

(二)实施公益性、基础性与科技支撑计划

综合研究贵州省经济社会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的需求,选择一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项目,建立了全省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库,利用省地勘基金支持项目的开展。公益性、基础性与科技支撑计划由基础地质保障工程、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地质环境保障工程三大部分组成。

“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经费投入呈逐年递增态势,共累计投入26.66亿元,其中大调查投入4150万元,占1.5%;中央地勘基金投入2.97亿元,占11.2%;社会资金投入22.55亿元,占84.6%;其他专项投入5360万元,占2.4%。2010年地质找矿新机制及找矿突破行动的贯彻实施,贵州省在资金投入上有所加强。2010年投入总经费8.28亿元,其中财政投入2.92亿元(含地勘基金),占总投入的35.3%,商业投入5.36亿元,占总投入的 64.7%。其中用于公益性地质工作 1.13亿元,占总经费的13.64%;矿产勘查投入7.15亿元,占总投入的86.36%。同时技术力量投入也大大加强。在整装勘查与找矿突破行动中,国有地勘单位成为主力军,省地勘局、煤田局、有色局等几大局均投入近三分之二的技术力量。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根据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了“统筹规划,整装勘查,突出优势,综合评价”及地质工作适当超前的原则,在研究分析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于2010年全面启动了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工作。到目前,该省2010年已启动和2011年拟启动项目共计11个,经过一年多的勘查,已取得了显著的找矿效果。

按整装勘查区设置管理和资金投入主体,贵州省整装勘查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1)国土资源部与省国土资源厅共管,主体投入多元的整装勘查项目。如务正道地区铝土矿整装勘查区,是国土资源部设立47个整装勘查区之一,也是全国找矿特别行动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过程,反映了该省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态势的缩影。务正道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区内主要为仡佬族、苗族聚居区,三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群众生活较贫困。省政府即将该项目作为重点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钻探工作量4.6万米,初步探明(332+333+334)铝土矿资源量1亿多吨。

务正道整装勘查项目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基础扎实,选区正确;二是统筹规划,精心设计;三是多元主体、多种资金有序合作,前期勘查与后期开发有机衔接;四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国有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五是实施综合勘查,产学研结合;六是政府强力主导推进,创造良好勘查环境。

(2)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以省地勘基金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与国有地勘部门合作勘查。贵州省今年确定启动的“贵州省黔西县定新煤炭勘查区”、“习水县桑木场煤炭勘查”、“咸宁县黑土河煤炭勘查区”等三个以煤为主的综合整装勘查区,由省地勘基金与省煤田地质局合作,其中省煤田地质局承担勘查任务。

(3)国土资源厅管理,由地(州)政府与国有地勘部门合作勘查。黔东南凯里—黄平地区铝土矿整装勘查项目是由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和贵州省有色金属及核工业地质局共同投入6000万元资金开展铝土矿整装勘查。为确保整装勘查顺利进行,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勘查内非整装勘查矿种的矿业权人签订协议,规定义务与责任,矿业权人承诺支持和配合整装勘查工作,并保护已有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黔东北铜仁地区锰矿整装勘查项目由铜仁行署和贵州省地矿局签署协议,合作勘查。勘查区内有20余个矿业权,具体由政府负责处置。目前该区已投入5000万元,完成钻探工作量22万米,已控制锰资源量1000万吨。目前,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湖南金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与铜仁地区行署签订了49亿元、12亿元的合作开发锰矿资源项目协议。

上述三种形式的整装勘查运行过程中涉及矿业权相关问题均由政府部门负责处置协调,总体来说,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贵州省在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同时通过调研,有些问题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政府规划调控和市场配置矿产资源问题

当前矿产勘查的部署基本上是按照政府的规划开展,而政府的规划则是依据矿产资源的供求形势。这种供求形势是全局性的,如果每个省、每个地区都去无限的增加供给,很可能出现全国性的产能过剩。比如铝土矿,现在几个铝土资源大省(如广西、河南、山西、重庆)都在搞整装勘查,相互之间并没有统一协调,难免将来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这需要国家层面的调控。供大于求可以储备,但储备同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问题。

目前该省所确定的“整装勘查区”基本上是老勘查区,达到了一定的勘查工作程度。目前绝大部分地质勘查力量,都集中部署在整装勘查区块,但整装勘查外围地质工作还比较薄弱,更重要的是今后的整装勘查将面临由于基础地质工作滞后而导致的找矿发现缓慢、选区困难等问题。

整装勘查的选区与部署,要在充分考虑地质找矿工作可持续、资源供给可持续的基础上,坚持整装预留、分期配置的原则,更要加强促进找矿突破的基础性地质工作。因此,要对第一轮整装勘查情况进行总结,从规划之外的勘查区中选择第二轮整装勘查区,同时通过加强基础地质工作,解决整装勘查接替资源选区难的问题。这样的周而复始,方有利整装勘查的滚动进行。

(三)“基金衔接”和“商业跟进”孰先孰后问题

在贯彻地质找矿新机制过程中,存在“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识是:部地质找矿新机制中之所以“商业跟进”在“基金衔接”之前,是出于目前矿产资源需大于供的形势下,能让社会资金直接进入,加大勘查投资力度,有效解决矿产资源供给不足问题;还有一种认识是:地勘基金是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在“商业跟进”之前以政府基金作为主导,除实现宏观调控作用外,还能发挥分担投资人勘查风险的作用。基于此,调研组认为,当前有待进一步准确把握地勘基金定位和厘清两种资金的投放。基于现阶段在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的背景下,基金应该回归其本质,发挥其降低勘查风险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作为财政专项经费的补充。

(四)勘查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与权益分配问题

如何进一步完善权益管理,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是保障找矿突破的关键。贵州省在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中,强调推进勘查进度,待有勘查成果后,再形成出让和转让方案,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分离,后期评估,各方利益配置都留在后期处置,这些做法是否会为今后利益的分配埋下隐患,需要进一步研究和长期的跟踪观察。

随着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全面启动,国有地勘单位如何改革的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贵州省地质工作管理体制走进了一段艰苦的探索历程,成效显著,但改革过程中反映出的遗留问题多、社会包袱重、企业化难度大等问题也同样尖锐。

在全面推进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国有地勘单位改革面临难得机遇。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从新时期经济、社会、生态、民生对地质工作的需求角度来确定从事公益性服务工作地勘队伍的规模,难点是如何研究区域经济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对转为企业的地勘单位能够提供多大的容量和条件。因此,建议地勘行业主管部门抓住这一有利契机,以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精神为指导,从地勘行业自身特点出发,总结地质单位改革的经验,提出地质行业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地质找矿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该省政府对整装勘查区地质找矿外部工作环境非常重视,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层层签订承诺书,营造良好勘查环境,责任人机制贯穿到基层,保障了找矿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非重点勘查区,工作环境还有待改善。另外在征地补偿、地质工作条件等方面都需要有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需要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

(原载《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参考》2011年9月15日作者与余养力、王希凯、樊笑英、陈元旭、张兴合作撰文)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什么单位待遇和发展怎么样

1、最近新成立的单位吧,待遇参照你所在地区其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个单位在某些地方是参公管理的。就权利来说,公检法是直接的权利机构,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明无权而暗有权的单位,怎么理解呢,现在矿产、林权、道路、土地等等招投标是需要通过它的,你自己想想这其中利害关系,而且这单位一般都是当地政府一把手和常务副市长(县长)直接管理,虽然不是政府组阁部门,但是和人社、财政、编办、国投等属于政府一把手直接管理的,可见对它的重视程度,基本上能进去的都是有关系背景的(考试进去的除外),你想想没利益没权利谁会打破脑袋往里钻。这位兄弟问权利和待遇我只能友情提示,在这个单位要是有你这个思想的话很容易把自己弄进监狱的哦!

2、是一个比较新的事业单位,目前中央鼓励成立此中心,应该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前景,待遇的话主要由各个地方政府决定,比一般的事业单位应该略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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