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社区资产交易平台办职责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不是要拆迁,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社区资产交易平台办职责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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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不是要拆迁
不一定是要拆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为了摸清家底,搞好统计工作。为后来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率的一项重要改革。跟拆迁是否没有关系,但是这项改革进行以后,如果要拆迁,信息将会更加透明、公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硬骨头,中央非常重视。中央提出,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7年伊始,中央就着手研究起草清产核资配套文件,去年年底以九部门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怎么入手、怎么清、怎么算、怎么登记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这项工作分“三步走”,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三步曲”:第一步是准备阶段,从去年开始,包括今年3月29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求,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就是启动部署这项工作;第二步是实施阶段,主要是怎样干好这项工作;第三步是总结阶段,主要是怎样总结好这项工作。
第一步,各地已经陆续开展清产核资部署工作,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有24个省、194个地市、1770个县成立专门机构指导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步,从今年6月开始到明年6月,重点是指导乡镇、村、组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查核实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这是清产核资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连续举办三期专题培训,对全国地市以上农业系统负责同志及辅导员进行轮训,系统讲解政策和报表填制;开发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送系统,截至5月底,16.4万个组、4.4万个村、1141个乡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其中有41个县整县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统内填报并上传数据。
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工作要点。
一是要把清产核资搞实。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庞大、底数不清。这次中央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就是要下决心把集体家底的现状摸清楚。各地务必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指导集体经济组织逐一盘点实物,仔细核对账簿,弄准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的数量、归属和使用情况,清查过程要确保农民群众参与。
二是要把权属关系理清。中央要求,要把全部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在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保持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稳定。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村民小组;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乡镇。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外,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三是要把集体资产管好。清产核资的最终目的是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要以此为契机,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行为,加快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同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不能造成集体资产边清边流、边查边失的局面。
参考资料:新华网—农业农村部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二、政务数据管理局工作职责是什么
1、政数局即是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一个全新设立的机构,将承担政务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职责。
2、(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及产权出让交易代理活动有关制度;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设等工作。
3、(二)负责县政务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对开展行政审比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及代理的招投标监管,推行阳光交易、规范管理;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专家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对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及代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5、(四)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协调做好县、乡镇、村(社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和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并负责网络管理、网络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6、(五)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管理,为中介机构实体入驻或挂牌入驻提供平台服务。
7、(六)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并承担城乡统筹、农村产权交易协调管理相关工作。
8、(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9、根据上述职责,丘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0、(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会务、财务、人事、宣传、安全、保密、档案、印章、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州、县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督促落实及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及有关配套文件,受理和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和听证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协助督查、监察部门处理涉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纪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干部教育、业务培训和党建、思想政治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县级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审批、集中服务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调整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负责对管辖权不明确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召开协调会议,按上级要求确定牵头及协办单位进行联合办理、限时办结;负责全县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统计全县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并按时上报州、县相关部门,向涉及部门进行通报并依法公开;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三)信息技术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负责基层服务型党建平台、并联审批和网上集中审批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推进州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务集中网上办理、集中服务;负责对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监察数据的提取和使用;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提供政务信息查询等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做好网络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四)交易市场和招投标监督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驻场监管工作,接受行政监察部门委托,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负责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进场交易项目(集中代理项目除外)有关投诉和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负责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评价;负责对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有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县综合评标专家库各行业专家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做好招标投标及集中代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定、办法,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机构进行业务进行监督,受理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未进场交易项目及集中代理项目有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县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职责。
15、城乡统筹服务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和县有关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县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与省、州及县级各部门衔接、协调“农转城”工作;负责全县“农转城”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6、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情况的政策咨询,统计信息分析、反馈及项目推荐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乡(镇)、村(社)、金融机构、中介、评估机构拓展交易平台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哪个部门负责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权分置后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深层次的农村变革。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3、2014年12月,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关于引导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意见,等待会签。 2016年12月26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5、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在会上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6、按照中央有关“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已发文确定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开展整省试点,河北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开展整县试点,约占全国总数的1/3县市区。
7、新华网-农业农村部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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