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贸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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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重庆巴南区有哪些大型农贸市场
  2.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农业进口贸易发展的前景论文
  3. 农贸市场为什么要升级改造

一、重庆巴南区有哪些大型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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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农业进口贸易发展的前景论文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农业进口贸易发展的前景

扩大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是新形势下农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主动参与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各地实际,把握机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在加强政策引导、强化促销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带动各地农业向国际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据初步统计,至2004年10月份,全国共有河南、江苏、浙江、山东、陕西、湖北、黑龙江、福建、辽宁等近1/4的省份每年安排促进农业出口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和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等的奖励,为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推进农产品出口、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引领作用。陕西为了保证果品促销政策的有效实施建立了专项基金用于果品发展和促销,对外销果品检疫实行减半收费,对果品运载车辆免收公路桥梁通行费,仅此两项,省财政每年转移支付补贴3 000多万元;同时对企业面向开发国际市场举办的推介会、展示展销会、洽谈会、市场调查等贸易促进活动提供指导和适当资金支持,仅省级财政年补贴额已超过1 000万元。位居全国农产品出口省份第一的山东省财政每年拿出5 000万元重点支持出口创汇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拿出2 0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拿出500万元实施以清除果疏、禽肉药残等出口障碍、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及制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为目标、以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出口绿卡行动计划”。黑龙江将出口创汇型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由5 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从2004年起,省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外贸发展基金3 000万元用于企业产品国际标准认证补贴、企业投保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和出口基地建设补贴。2003年初江苏省下发了《关于实施外向型农业发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外向型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贸易促进机制,并专门设立了外向型农业发展基金。2003年和2004年江苏省财政每年安排2 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实行贷款贴息,资助企业出国促销和改善出口基地基础设施。浙江省2002年设立了农业“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走出去”、“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和“两反一保”战略专项补助。

辽宁省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外向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要求本省各级政府建立发展外向型农业专项引导资金,用于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和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出口生产示范基地,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出口企业,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外向型农业示范性工程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外向型农业项目建设。为了促进果品贸易,自1998年以来,陕西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完善贸易环境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市场体系。在苹果集中产区建立了100多个水果产地批发市场,在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大中城市和越南、俄罗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建立直销窗口300多处,为产销双方提供便利的交易场所;二是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开通果业信息网,省果业信息中心与各果品基地县以及重点乡村联网,及时向果农传递果品市场供求情况、价格等情况,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向果农传递信息;三是全省范围内实施“果品绿色通道”政策,本着优化果品运销环境的原则,对果品检疫及检疫费收取、公路桥梁通行免检及免费、车辆超载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行业部门规范服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并不断完善,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四是实施苹果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政策。陕西省政府申请并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陕西苹果生产区域和产品标识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为树形象、创品牌奠定了基础。山东在农产品出口量较大的7个市、12个县(市、区)组织实施了“山东省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对12种优势作物进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验,草拟了多种GAP方案,通过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从源头上保障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湖北利用本省优势,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鼓励支持多主体参与流通,按照民间、民营、民管的原则,积极发展农贸公司和购销联合体等农产品流通经济实体,培植各类农产品经销专业大户;推动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从事运销,千方百计搞活农产品流通;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拓市场,充分运用连锁超市经营、配送销售、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手段,促进产销直挂;对从事农产品营销的业主,经营品种不受限制;外地客商在产地和产地市场收购农产品免征一切税费;对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工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1.2%。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对整车运送本省生产的鲜活农产品和持有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产品的车辆,凭“绿色通道通行证”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对本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车运销顺价销售粮食的车辆、跨区作业的大型联合收割机、整车运输农药、农膜、化肥等农用物资的车辆,凭有效证件在核定的时间和路段免费通行。浙江积极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到出口国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和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创立品牌;对获得进口国或地区注册商标、产品认证的企业,根据出口规模,由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或省级外贸发展基金按注册、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部级重点支持出口的品牌产品和经省外经贸厅和省农业厅等部门确认、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新开发产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建设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引进各类资本,大力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建设和发展外向型农业商品生产加工基地,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提供基础条件和保障是农产品出口大省的共同做法。黑龙江、福建、云南和广西等省、自治区利用地缘和口岸优势大力开展农产品专业生产加工基地进行对口生产加工。浙江省规定,各级政府对包括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品出口企业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与农户签订“订单”、实行标准化生产且相对固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给予扶持;浙江、江苏、湖南等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注意引进各类资本,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建立和发展一批布局合理、有地方特色、有竞争力的农业出口基地,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提供基础条件和保障,规定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兴办生产基地的种子种苗、技术指导、标准化生产设施、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等方面提供补助。近年来在安排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时,凡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和项目优先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对象,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仅江苏一省就安排了近200个外向型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外向型农业生产基地22万公顷。湖北省委和省政府积极推动出口农产品生产向区域化集中、向规模化发展,在2003年制定全省产业发展规划时,将出口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纳入规划之中,形成了以九大优势产业和九大特色产品基地为建设内容的区域布局规划。全省实施“农产品出口创汇促进计划”,重点抓好优质大米、畜禽产品等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使农副产品出口有较大发展。山东省已建成270多个农产品出口基地,每年的出口额占全省总出口额的60%以上。

各地将壮大农产品出口主体实力作为加强外向型农业发展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集中力量培植一批规模大、机制新、工艺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带动辐射面广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业综合素质和出口创汇能力。福建从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特色出发,制定了建立十大农产品出口体系和15种出口拳头创汇产品的发展规划,重点培植100个农业出口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全面实施农业标准,确保5年内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害化。目前福建全省已有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突出;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湖北突出抓好特色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大力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工企业,并整合现有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升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强化对上市农产品的监测检测,此外,湖北农业部门还编印了《湖北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控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下发企业。

五、举办国际性农业贸易活动和招商会

各地以发展会展经济为手段,举办了一些国际性农产品展览会、博览会、推介会等国际经贸活动,鼓励、帮助出口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江苏省从2002年开始由省政府指定农林厅牵头承办每年一度的江苏国际农业合作洽谈会,仅2002、2003两年就吸引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 000多个境外来宾参会。山东每年定期举办烟台菜蔬交易会、寿光蔬菜国际博览会和鲁台农业合作恳谈会,效果很好。福建利用厦门“九八”投洽会、漳州花博会、福建海交会、安溪茶博会等会展,构建对台农业经贸合作平台,实现以台引台,以台引外,以侨引外。湖北结合全国农交会、湖北农产品出口洽谈会和湖北-韩国经贸洽谈会,通过组展参展以及聘请湖北同乡会负责人为海外顾问等形式提高农产品知名度。陕西省开展了如组织苹果企业赴俄罗斯举办陕西苹果推介会、在泰国和西安举办中泰水果企业家圆桌会议以及赴欧美等国家考察洽谈、新闻发布会、果品推介会、展销洽谈会、企业家圆桌会等一系列贸易促销活动加大促销力度,有效提高了陕西苹果知名度,成功地打开了欧洲、北美、俄罗斯、东南亚等国际市场。

江苏和浙江各级政府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到境外参展。两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企业参展和摊位费等开支的补助。江苏2003和2004连续两年由省农林厅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了意大利和英国两场境外促销活动,参展企业80多家,设展面积近800米2,达成合作意向70多个,2005年江苏将继续开展赴法国和南美开展境外农产品促销活动。广西2003年组织近20家企业赴河内举办“首届东南亚农业博览会”,与越南客商签订种子种苗、农作物、冷冻食品、饮料、水果等农产品销售协议,金额达7 000多万元。湖北省近两年先后组织20多家企业到欧洲、日韩和东南亚开拓市场,新发展境外客商30多个,签订农产品贸易协议7 000多万美元。重庆近年来成功举办了“重庆农业食品(汉城)展示洽谈会”,组织企业参与了“俄罗斯-农业罗斯全球农业交易会”,与国外企业达成800多万美元的冻猪肉等系列食品销售协议。

各级政府部门已逐步意识到进行市场考察和调研,是找准目标市场,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有效方式,先后组织了一些国内外市场考察和调研活动,研究分析国外农产品生产、销售状况和市场动态,进行市场细分,为生产经营者确定目标市场提供依据。

八、提供农产品出口金融支持与服务

辽宁省对于农产品出口拳头产品和出口龙头企业,财政和金融部门优先提供贴息优惠贷款和一般性贷款等扶持。浙江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的“免、抵、退”税政策,规定从2003年起,自营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上并经确认的各类农产品出口企业其农产品出口退税指标在省国税局下达各地的指标内优先办理;凡取得国税部门应退未退证明书,并向银行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对积极兴办农产品出口基地、资信良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各级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出口信贷、打包放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等多种手段,及时满足其资金需要,并提供融资、结算、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对企业收购出口农产品的合理资金需求,允许企业凭出口“订单”或出口信用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经营状况良好、资金需求量大、原料收购季节性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各金融部门落实解决贷款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鼓励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为农产品出口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湖北省农业部门先后组织8次银行企业对接活动,帮助20多家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解决出口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外贸金融部门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尚未达到法定退税率的农产品,优先考虑提高出口退税率;对企业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事种养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的重点加工企业免征3年的企业所得税。

三、农贸市场为什么要升级改造

农改超初期,政府把主要困难和资金补贴放在了原有农贸市场的善后清退上,忽略了生鲜超市的市场生存和环境适应能力,对农改超的困难和后续问题估计不足,当诸多现实问题扑面而来时,令各方始料不及,应接不暇;当这一轮热潮的泡沫逐渐散去,又有些手足无措。把农改超放在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的背景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农改超思维上的局限性,而这些误区深刻地影响着农改超的走向和结果:

1、核心目的反思——为什么要农改超?

笔者曾考察过一些农改超的生鲜超市,有些还是政府扶持的试点项目,生鲜超市卖场无论是商品保鲜、陈列方式、设备配置和管理水平远远达不到提供高质量农产品终端销售的要求,面对这样农改超,不免令人心存疑虑,什么是农改超?如何评价农改超的实际效果呢?

“所谓‘农改超’,是指通过政府政策的鼓励支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居民消费要求的原城市农贸市场,按照超市的经营业态、经营理念对城市农贸市场进行生鲜超市化改造,使其成为经营主体组织化、经营产品标准化、经营方式超市化及服务规范化,以经营生鲜农副产品为主的超市。”(《福建省“农改超”的实践总结与理论思考》作者陈清)关于农改超的目的,从初期农改超的有关规划文件可以看到相关描述:一是商贸流通现代化;二是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为生安全水平,或者是杜绝餐桌污染。

一段时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业界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农改超作为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的组成部分,其核心目的越来越清晰地定位于:通过优化、改造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流通方式,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信息管理体系,最终解决食物安全问题。而对于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只是达到这个核心目的的方式之一。

无可否认,通过农改超推进了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提高,但是在农改超三年的热潮中,也确有相当部分投资者为了争取政策扶持,抱着明显的投机心理;借农改超之名,变相炒卖商业铺位有之;本末倒置,形似神不似的农改超更不在少数;政府未能制定出有效地农改超准入制度和评价标准,以及后续问题应对措施,对农改超过程中问题未能及时纠正;如果商家的投入和经营成本增加,盈利无望,商家难以为继;而农改超的农产品质量和卫生水平提升有限,加价不增值,农改超的目的难以体现,消费者很难为这样的农改超买单。

“本”之迷失,“标”将焉附,失去市场落脚点的农改超就这样步入了尴尬的窘境。

就当前农产品的流通形式而言,农改超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改超是基于对原有的城市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它是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中的一种形式;而广义的农改超则是基于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全方位改造,它是农产品超市化经营的集合,既包括农改超,农加超,也包括各种果蔬、肉类等农产品专卖店,以及原有连锁超市生鲜区经营,同时也不排斥通过升级改造,能够达到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贸市场,广义的农改超是多种模式并存,建立于多元化之上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所以应把广义的农改超进一步理解为现代农产品超市化经营。

从现代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角度来看,多种销售渠道会同时并存,并由于消费群体的变化,不同的渠道此消彼长,却很难以一个销售方式取代另一个销售方式,即便是在发达国家中,农贸市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象广州黄花肉菜市场和东川路市场,经过改造升级之后的传统街市(农贸市场),也拥有着可观的顾客群;而香港传统街市的质量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也十分有效,更何况农改超的生鲜超市本身也因时因地存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一些城市“农改超”试点大起大伏可清楚说明这一点。

当农改超兴起之时,妄言以生鲜超市取代农贸市场,而农改超发展不顺利时,又对农产品进入超市经营之路疑问多多,以狭义农改超的尝试来评判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的成败,视野未免狭隘,观点也有失偏颇。

从农产品流通的终端模式来看,无论是农改超,还是现代农产品超市化经营都存在着多种横向经营模式,形式和模式不同,但对农产品经营的衡量标准则是统一的,它包括:

——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应该覆盖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的所有方面,并在储运、加工、销售过程中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卫生,因此应具备必要的冷链和其它软硬件条件;

——所有产品和原料在流通中保有它们的溯源,在需要情况下,可为有资格的机构提供溯源相关信息。当食品发现存在危害时,可以及时从市场召回,避免流入市场;

——参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市场定位和目标消费群体清晰并有利可图。

3、思维反思——单点思维还是系统思维?

三年农改超实践,现实令我们逐渐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要从源头抓起,要从整个农产品和食品供应链的多环节入手,齐抓共管;而农改超的成功也需要强大的上游供应链的支持。农改超作为整个农产品产业链后段零售终端的一部分,如果仅仅寄希望于农改超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种单一思维不免显得有些幼稚。这种思维方式忽视了来自农产品供应链上游环节的影响,也正是导致农改超受挫的主因之一。

由于农产品销售渠道改造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所以我们必须强调思维方式的更新,以系统思维代替过去的单点思维,从农产品大流通系统的角度看待农改超:

首先,农改超需要来自农产品供应链上游生产、加工和物流配送等多环节的协调支持;需要农户、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的产业规划与综合改造;需要政府农业、交通、商业和卫生监督的等部门协调运作;更需要新渠道建设和旧有渠道清理整顿提升并重;

其次,由于农产品经营的质量和保鲜要求的特殊性,农产品经营对冷链的依存度较大,缺乏冷链为核心的硬件环境,这是目前国内除及时有效的农产品监督监测手段之外欠账较多的环节,而冷链系统建设则绝对不是一般企业能够独立承担的;

第三,作为复杂系统改造的一部分,农改超应是一个渐进的渠道优化过程,如果忽视其复杂性,不考虑其中的综合配套措施,甚至采用革命式推进手段,则势必事倍功半。

三、农改超——未来的出路何在?

三年多之后,农改超的泡沫逐渐消散,农改超的话题已成鸡肋,但是在中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瞩目的时候,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环节之一,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造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长期课题。

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发展方向:不是农改超,我们在零售终端环节还有其它选择吗?

回顾农改超走过的路,无论是从提高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或是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信息体系,还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改超或是农产品超市化经营的发展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就目前中国的农产品流通渠道而言,改造提升原有农贸市场和农改超是同等重要的两条道路。问题在于战略上认识不够充分,战术上规划漏洞百出,所以有必要在反思反省农改超的基础上,拓宽思路,提高市场认识和运作水平,重新规划,重振旗鼓。

2004年11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司长徐加爱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04年超市食品安全论坛上说:“要加快“农改超”和“超改连”步伐,提高生鲜食品在便民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中的销售比重;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超市销售,大力发展安全放心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我们将以连锁食品超市为切入点,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培育出500家绿色市场。”

重新定位参与者的角色:农改超参与者应有更明确的角色分担

工作原则:应充分认识和把握好政府行政手段和市场运作规律的关系,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忌越俎代庖,过多的以行政推动代替市场运作,避免舍本逐末。

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农改超重点环节的投入;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力度,建立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工作重点:加强政府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以及零售行业发展的系统研究规划;

农改超后续发展要有流通环境配套,特别城市农批市场的规范管理,农改超企业的农产品直采直配,要关注农产品流通渠道上下游之间的产业协调,鼓励发展农产品和食品半成品加工产业;

充分考虑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多元化结构,建立农改超企业的登记审核制度,鼓励有规模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减少投机性以确保实效;

注意农改超的试点和扶持,做好布局规划引导,避免农改超企业之间过度竞争导致的低成活率;

在农产品加工配送等重点环节,加强政府在难点攻坚上的政策协调和投入。

慎重决策:零售业的门槛低但是经营难度很大,需要较高的行业认识和专业化,因此对于每个农改超的投资者,特别是新跨入零售行业的投资者,应当注意行业风险,慎重决策,切忌盲目跟风;

准确定位:达到卫生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及其经营方式,其成本会有所提高,目标消费群应以中高端顾客为主,所以农改超企业在消费群定位,超市选址和业态选型等方面要思路清晰;

管理体系:农产品经营由于行情变化快,容易出现损耗,所以在国外超市被形象地比喻为“成本部门”,农产品经营的盈利状况有赖于严谨高效运作的管理体系,建立管理体系是对每个农产品经营企业的挑战。

提高消费者健康消费的质量意识,消费者有权获得清晰的食品质量、构成成份、营养物质含量、营养物质功用以及如何合理均衡膳食等方面的信息。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与执行应在公开、透明、互动的方式下进行。

未来食品市场的关注焦点:社区建设与农改超发展策略

随着城市新建社区住宅持续性大量投放市场,农村城镇化发展方向的确立,庞大的社区消费市场正在逐渐显现出来,五花八门的社区消费将会不断层次细分和具体化。而其中白领和中产阶级作为消费群体越来越受到关注,他们将是食品安全体系建立最有力的支持者和消费者,在生鲜消费价格上也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农改超应从这个消费阶层及其社区寻找市场落脚点,当生鲜超市脱离以低价竞争为手段的市场定位,具有品质保证的食品和农产品才会拥有能够生存的市场空间。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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