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交易平台

大家好,关于绿色建材交易平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墙体革新办公室关于加强绿色建材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建材行业前景如何建材行业如何经营
  2. 墙体革新办公室关于加强绿色建材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3.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建筑工程介绍

一、建材行业前景如何建材行业如何经营

在目前市场上,能够挤进各大家居品牌排名的企业一般都有明显的行业背景,要么是橱柜企业,要么是家电企业,要么是家装企业,要么是建材企业等等。相对比较而言,建材行业背景是更有优势的。那么,建材行业的前景如何?建材行业如何经营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目前房地产和建筑装饰企业以及建材生产企业逐渐意识到绿色建材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研发、生产、设计、应用绿色建材的队伍中来。地板企业必须坚持落实绿色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应尽之力。

2.各大建材卖场工程集采与电商将三分天下。精装房时代来临电商兴起、就目前年轻人的消费习惯和装修习惯的改变,将给未来建材家居流通市场格局带来深刻变化,由卖场一家独大转为三分天下。地板企业更要把握好多元化渠道之下的重点,才能做好市场工作。

3.家居全渠道营销来临。营销模式将从产品、服务全面向数字化、移动互联网化转移,多品牌整合运营。当然,大数据营销是地板企业也不可避免的一大方向,互联网时代的魅力也在于此。

4.目前国内和国外众多标准化部件供应商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研究及发展应用产品,延伸产业链并较多地占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从装饰建材、家具、地板到家纺、饰品等整体家居产品链拓展。其实,早已有一些地板企业开始涉足整体家居,此次报告的发布无疑坚定了企业的信心。

5.家居装饰一体化,兼并整合将成为常态,长虹、海尔、美的等家电企业开始整合资源进入地板等建材家居行业,组建家居系统,智能家居成为装饰建材及产品的新发展方向。地板行业目前也存在小而乱的局面,产业链的兼并重组是必然趋势。

1、随着人们的需求不单单锁定在产品上,一个企业的服务态度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人们购买的选择,员工要学会利用服务感动客户,高水平的服务非常容易提高客户的回头率。能感动客户的服务必然能够留住客户的心。

2、建材行业应从资源着手提升价值,当前建材行业市场的产品就是其本身,而目前建材市场具有价值的因素还是地段,地段越好市场的价值越高,对客户也具有吸引力。因此对于准备投资建材市场的人来说,就是要找到周边需求潜力大,交通便利,竞争良好的地段,在这种地段建材行业的市场具有更大的价值含量。

3、对于已有市场的产品,要不断提高吸引客户的能力,可考虑的方法是通过自身或是通过合作兼并的方式来扩大规模,增加互补的、相关连带的商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就目前而言建材行业发展的前景还是很大大的。我们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家居建材行业有所兴趣的朋友能有所帮助。

二、墙体革新办公室关于加强绿色建材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1.推广绿色外墙装饰材料。大力推广装饰效果突出,轻质高强、粘结性好,与建筑保温系统配套,不易脱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的彩色砂浆、pvc外墙板、铝塑复合板等环保、节能、安全的外墙装饰材料。

2.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广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利废的墙体自保温墙体材料、轻质墙板和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

3.全面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和安全玻璃。重点推广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以及开启形式为内平开和下悬-平开窗的新型玻璃及节能门窗,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应当使用安全玻璃。

4.推广新型绿色防水材料。推广应用长纤维聚酯毡、无碱玻纤毡胎基sbs等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

按照《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细化和完善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加快成品住宅装修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成品住宅装修的工业化、装修部品的通用化。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在成品住宅中的使用比例,积极落实成品住宅“四节一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成品住宅的科技含量。

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对城市雨水的渗、滞、蓄、净、用、排等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大量采用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烧结透水砖、非烧结透水砖、砂岩复合透水板、透水格、pvc集水蓄水系统、混凝土集水蓄水系统、玻璃钢集水蓄水系统等新型绿色建材,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材料支撑。

以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城为核心,鼓励绿色建材企业入驻集聚区,推动产业集聚,形成“建筑总部、生产加工、研发设计、检测营销、产品交易、教育培训、金融担保、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为一体的节能低碳、绿色生态型产业发展集聚示范基地,壮大产业集群,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支持企业开展清洁能源开发替代、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新材料开发、产品深加工等转型升级改造。发挥优势企业的主导作用,以品牌、管理和营销网络为纽带,促进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互联网+”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加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加快本“泸州造”品牌建设。

(六)鼓励优先使用“泸州造”产品。

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应当使用“泸州造”绿色建材产品。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优先使用“泸州造”绿色建材产品。

1.建设(开发)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标准、比例,明确成品住宅建筑比例和绿色建材使用要求。

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应优先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本地绿色建材产品。

2.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等要求,明确绿色建筑标准、比例,细化成品住宅设计品质,提出使用绿色建材的具体要求,注明材料的性能指标。

3.施工图审查单位,应把绿色建筑、成品住宅和绿色建材应用实施情况纳入审查内容,严格把关。

4.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做好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当依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将绿色建筑、成品住宅和绿色建材应用实施情况作为控制重点进行审查,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检测机构应加强对绿色建材和成品住宅的检测工作,严把产品质量关。

1.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规划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的标准、建设用地比例和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纳入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招拍挂出让合同中,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综合验收中予以核查备案。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阶段,应将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和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中。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将绿色建材和成品住宅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抓手,纳入建筑工程管理程序和建筑业诚信体系,从设计、施工、验收、备案形成闭合的监管体系。对未按要求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和使用已经明令禁止、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以及未按绿色建筑标准、比例施工、未按成品住宅建设比例施工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把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移交建设行政部门立案查处。

1.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我市绿色建材数据库,定期发布我市绿色建材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并将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情况纳入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管理,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加强绿色建筑建材宣传。开展绿色建筑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筑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1.对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且其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建材企业,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依法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依法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新建绿色建材生产企业,项目投产后前三年,属地财政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给予适当扶持奖励。

3.支持企业创新研发绿色建材和应用技术,对获得相关知识产权、专利、工法等技术产品企业,给予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

4.将绿色建材使用情况纳入项目评优评奖范围。

三、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建筑工程介绍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又有哪些呢?以下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一)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以绿色、节能、环保为指导思想,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2.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修订工程预算和建设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

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发展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4.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

(二)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超额完成任务。

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

3.开展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以建筑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等为重点,在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

4.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改造规划。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面的意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条件许可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采用加层改造、扩容改造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少扰民,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居民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地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应在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宜推广地区名单。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行业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公共建筑业主和所有权人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

(六)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

科技部门要研究设立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到2015年末,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45%。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要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地级以上城市要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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