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落实三资交易平台,如何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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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资清查工作报告
【#报告#导语】工作报告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以下是整理的三资清查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20xx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农经站的业务指导下,我们切实发挥新xx届村级监委会的作用,围绕村级招投标项目、资产台账、账务处理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镇38个行政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有力促进了当前农村的和谐稳定。现将我单位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全面启用三资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网络化监督
按照市网络监管中心要求,我们连续两次参加全市三资监督管理系统的培训,全力加大20xx年的年终结帐工作力度,完成38个村的`20xx年度结帐工作,采取村集中审核、集体讨论、集中处理帐实不符等,进行帐务处理;处理后开始20xx年网络监督管理系统的建帐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各村的建帐工作和20xx年第一季度过帐、结帐工作,现已开始第二季度的过帐结帐工作,使村级所有原始数据资料经审核后录入微机,实现村级基本信息、每笔资金的收支、每项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每块资源变动情况纳入了网络监督,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规范管理稳妥推进村组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0xx年,我镇召开了村监督委员会、村报帐员等会议,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坚持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上半年村级帐目、资金委托代理率达到100%,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代管资金1280万元等。
按照全市推行组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们认真对照济纪发〔20xx〕11号《关于在全市推行组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心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截至目前,全镇304个居民组,已有214个居民组实行组财务村代理,其他90个居民组正进行财产清理,组财务村代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白条抵帐、白条支出、票据管理混乱等现象基本杜绝,原先的“口袋账”、“包包账”等现象也基本消失,扎实推进组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规范和完善清风民生网打造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新平台
“清风民生网”是当前创新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全新方式,20xx年,我们进一步完善清风民生网“八大平台、六大系统”建设,做强网站公开的特色和品牌,完成镇村惠民资金中20xx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自然灾害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月、城乡低保1——6月、新农合住院补偿资金1-6月、第一、二季度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五保户惠民资金发放等13项资金进行录入、上传,上半年镇清风民生网网站更新近500余条、村级网站更新1600余条,网站公开的特色更明显,党务、政务公开更普遍。
四、全力做好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
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我们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抽调了6名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开展了农村、机关各部门和财税所、三资代理中心等4个层面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基本结束,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展开。上半年,配合市纪委,完成了20xx年涉农资金检查、市纪委调查上冶、上河等案件,并对官窑、曹腰等群众信访案件等进行了调查。
上半年,我们虽然在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清风民生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期望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在资金管理方面还有极少村坐收坐支、收入和支出长期不报账和网站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提高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切实提高“三资”管理水平,规范“三资”运作,有效促进村级“三资”科学使用、高效经营、保值增值,把我镇的“三资”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
下半年,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三资监督和管理水平:
1、举办一期村组干部、报账员、村务监督员财经法规、政策业务培训会,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监管质量。
2、全面落实村监委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清风民生网村级重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全面落实“4+2”工作法,确保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公开。
3、及时收集、上传镇村“清风民生网”网站更新内容,动态管理网站,做到网站更新及时化,不断提高全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公开水平。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4、健全制度,形成监管机制。为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我镇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镇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居)集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
同时,我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滚动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服务项目、重要为民办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20XX年11件为民办实事、8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对水库后期扶持3条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潼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滚动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挂钩、服务项目联席会议和项目进度汇报三项制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镇机关干部不得向村级借款。积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万亩林地登记确认,依法依规发包5.2万亩。
全面实施村级山地开发利用报备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土地使用、经营和管理,完成历年的村集体林果尝山地承包合同的梳理、重审,共梳理、重审合同99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中止无效合同3份。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的发放及村务经费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示。进一步完善镇、村会计集中(代理)核算制度,规范了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今年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9笔,涉及金额4866元。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建设,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20XX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
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委会“两委”等党员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Z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Z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
“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
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
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
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
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
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七是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Z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Z。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Z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三资管理宣传标语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下简称“三资”),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14年8月,由省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正式下发了。现将三资管理办法宣传标语予以公布,以供参考。
三资管理宣传标语:
1、心系“三农”,服务“三农”。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关注民生解民难,强农惠农促和谐。
4、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鼓励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
6、乡镇财政专管员是服务农民群众的排头兵。
7、落实惠农政策,构建和谐黄梅。
8、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坚持谁种地谁受益。
9、规范惠农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实行“一折通”、“社保卡”。
10、农业经营有效益,农民生活有意义。
1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惠农政策落实。
村级“三资”的规范管理,既能杜绝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又能提高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近年来,许多乡镇将“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村级经济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和谐共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出一系列“三资”管理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
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难点,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工作,搭建好农村资产交易及财务统一委托管理两个平台,做到明范围、同口径、定规制、强推行、严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做到典型引入,逐渐铺开,全面推进,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提前完成任务,争取尽早完成“三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如何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说到农村“三资”,这个概念提出应该是在2009年农业部的4号文件上,以前咱们经常谈论的是要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因为多年来咱们有大多数地方村级核算只注重资金,而忽略了或者放松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导致了关于农村财务问题上访不断,导致了农村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农业部【2009】4号文件原文是这样的写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让大家知道农村集体“三资”都包含哪些东西,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具体包括:村(组)集体原有积累、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性处置等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各项货币性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这里特指除去货币资金外的资产。资产的概念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这里所指的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具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类是建设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办公用地、公益单位用地、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三类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其它。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大家回过头来看,咱们先了解了农村“三资”概念的由来,农村“三资”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明白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咱们今天这节课的重点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项制度,下面我就详略不同的给大家讲解。
围绕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的思路,建立“村级组织联签公开、乡级中心审核服务、县级部门指导监督”紧密结合、规范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实现农村会计电算化。
二、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部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范畴,实行“双代管”。即代管账务,代管资金。条件允许的村民小组的账务和资金要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
三、委托代理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范畴内运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原则。
四、坚持村(组)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实行“双代管”后,仍按原村(组)设账,继续保持原核算单位独立性。各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决策权不变,资金支配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各村与会计服务中心的委托与代理关系不变,村级收支自主决定。
五、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且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置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坚持银行支票和预留印章不相容的管理原则,实行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村级组织的双印鉴监控机制。各村的财务专用章由代理中心保管,各村法人章由各村保管,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纳保管,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总体来说,凡被代理村(组)所发生的各项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都要统一代理。具体来说,概括为四个方面:
(1)上面拨的。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上级部门的专项拨款等;
(2)自己收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及“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等;
(3)资产、资源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与核算;
(4)往来结算的。集体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和各项债权债务等。
七、村级原有的和今后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各村要在规定期限内把各项资金交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监管账户。各村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账,不得坐收、坐支、自收自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全县各村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年度收据,收款(不论是上级拨款还是村集体各项收入)由各村报账会计到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领取加盖各村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否则村民有权拒交。
九、各村集体的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上应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签章,由经办人签字,按月及时结清手续,交村集体办公会审核,无正当理由的过月未审单据,原则上不再审核。
十、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单据后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盖章→村委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报账会计交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盖章→服务中心总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开付款凭证→服务中心出纳付款并序时记账。
十一、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要做到“六统一”: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印鉴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收据票据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实行电算化。
十二、坚持每月向群众公开一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检查公布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并予以及时解决。
1、代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机构成立农村会计代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办公设施,加强人员管理。
2、乡(镇)中心人员: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一般由乡(镇)农经中心主任(或农经站长)兼任,设置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三个岗位,审核岗位应由中心主任或总会计担任。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
3、村级人员:各村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组织推荐,乡(镇)农经机构考核,县级农经部门考试,合格后村级聘任上岗。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财会活动。村级组织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对本村(组)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编制预算。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努力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3)“三资”管理。按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4)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严格审核审批各项开支。
(5)民主监督。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原则。
(6)收支报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都要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严禁收入不报账、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自收自支:自己收钱自己养活自己。比如城建局的城管队,医院和教育都有一批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人员。但具体到村级组织就不应存在。你不能说村里没钱花了,就向农户摊派,比如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先是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后,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才能收取,不能向农民乱收各种款项。
坐收坐支指的是没有将取得的收入存入银行,而是直接支付了费用,这种行为在帐上是反映的,是一种违规行为。
小金库则没有将收入在帐上反映,而是另立内帐,俗称“帐外帐”,它是为了瞒报收入,少交税金和支付不合理的支出而存在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2、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账簿登记,规范使用凭证票据,负责做好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2)加强审核监督。审核监督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3)反映会计信息。为被代理村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明细情况,指导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4)统一建档管理。做好会计资料、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到一寸一柜,专人负责。
(5)提供咨询服务。为被代理村对外投资租赁、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1)认真检查指导。对委托代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规范运行。
(2)抓好业务培训。对乡(镇)代理中心人员、村报账会计及村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全面审计,开展信访问题的重点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一、村组级所有的资金都必须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钱帐分开。现金管理坚持专人负责、账款分管、复核查对的原则,做到领导批钱不管钱,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二、村级组织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财务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用本单位账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财务专用章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不准将集体现金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外出办公事人员要及时清理借款手续,不准拖拉吊帐。
三、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以五日之内的零星所需为限额;村不准超过1000元,组不准超过500元,其余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公款私存、盗取利息的,按贪污论处。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全市统一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专用票据》,并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登记、核对等管理,严禁无据收款或白条收款。
4、村级资金实行“村有乡管、计划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拔”的管理办法。村组集体所有收入,自开票之日起实行票款同步,3-5日内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村级账户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5、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与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各项涉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现国库直接支付,严禁层层截留,防止水过地皮湿现象发生。
6、村级“一事一议”、“以资代劳”,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审批的方案为收入依据,经济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结算,其他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
7、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季度对村组集体收入进行考核分析,研究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变动原因。对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隐瞒收入、挪用、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除全额追缴挪用、小金库资金外,并处以违规金额10%-30%的罚款;对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坐收坐支的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背面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将原始凭证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章”,然后由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不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村报账员应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报销”专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支部负责人审批确定为不合理或不同意开支的财务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对村集体重大开支,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向乡镇主要负责人汇报。经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或非正规票据的事项,不得入账处理。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但不得干预其正常合理支出,更不能侵占村级资金。
村报账员应根据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按科目分类,认真填写审批单的“开支内容及金额”和“原始单据张数”,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栏目内签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村委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审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支出事项时,应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分别签“名字、准支、同意、属实”字样,“财务支出审批单”其他内容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填写。在装订原始凭证时,将“财务支出审批单”附在原始凭证上面。
500元以下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签章、村主任签字审批;500—3000元须“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盖章的会议记录;3000元以上须经“两委”会议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数额较大的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一、村组财务收支除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外,应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二、村组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财务管理和开支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村干部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财务收支要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村情况,年初编造预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五、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前,一些重大的开支事项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沟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盖章,报经村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报账会计到会计服务中心报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查开支情况中,发现有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有权报告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镇)、村应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将结果通报村务监督委员和村民代表会议。
七、村务监督委员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由村干部或财务人员代为保管。村务监督委员印章应予每次开展理财业务时集中使用,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共同对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盖章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盖章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只能应用于民主理财,不得私用,不得外借,不得代盖。保管人必须坚持原则,不得违规使用。
关于落实三资交易平台,如何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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