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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林科尔、科龙造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科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也开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没有任何实力进行投产的格林柯尔通过信口开河的承诺诈骗国有土地,并骗取了本应由科龙电器全资子公司江西科龙获取的优惠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
2003年开始,顾雏军私自以广东科龙电器名义在广发银行开设秘密账户,并先后违法划转资金高达3.55亿元。
2005年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深圳格林柯尔通过关联交易从科龙电器中吸取17560.912万元的销售款,同时强买强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强行出售制冷剂给科龙电器,诈骗货款4080万元。
为了掩盖罪行,防止东窗事发,顾雏军开始利用编制虚假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低劣的手段,隐瞒每笔资金的转入转出,同时伪造公司印章,虚构科龙的销售收入,并且通过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编制虚假报表。
这些行为使得近几年科龙电器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2002、 2003、2004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1.14亿、1.49亿元;2003年的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8.897亿元。点评:科龙电器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中交织着“郎顾之争”、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家崛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值得信赖等诸多话题,故事的背景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企业发展。从顾雏军当初颇具些技术含量的财务运作,到最终赤裸裸的数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这条不归路看似偶然,却也有必然的成分。应该说,科龙电器事件背后企业家的理性与欲望,经济环境的开合,学者、媒体、监管者、民众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们去探究、去深思。从这种角度上看,科龙故事不仅属于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属于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尔集团老总顾雏军被拘。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专业人士指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顾雏军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顾雏军挪用资金给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打击太大了,以至于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一度停产。
科龙涉嫌财务造假案引发的冲击波,正在持续扩大。耐人寻味的是,当前各方关注的重点,仍然不是直接责任者科龙电器,而是可能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特别是证监会4月7日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处罚结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龙股东和律师联合维权再度热闹登场,有媒体对此发出不同声音,却被斥为“不合时宜”。
这显然不是客观公正的心态。对于正积极进行诉讼准备的律师团,此时尤需摆正自己的位置,本着对股东、也对公众负责的恰当立场,依法诉讼,依法维权。媒体对这一诉讼行为的不同评价,律师也应多听听,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设性批评或建议,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来反驳,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律师团为民请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国资本市场历经风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层出不穷,会计师事务所操守全失屡屡发生。这害苦了投资者,更毒害了市场环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今天我们修订了证券法》,提高了监管水平,强化了维权意识,对德勤这样的国际顶级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依法追诉其涉嫌违法行为。这充分表明,我们这个市场在趋于成熟和规范,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龙事件已成为新时期的一个典型,就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给市场各方面以明确交待。
然而,依法维权的前提始终是客观公正,而非偏执极端。这既适用于处理科龙事件和德勤问责,更是普遍适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则底线。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科龙事件曝光以来,公众看到、听到的,更多是一边倒的喊打之声,是要求从重从快处罚德勤的强大压力,迄今极少有人愿意站出来,从另一角度分析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关者的恰当责任。
这种倾向不太正常。究其实质,不是律师们不懂法,而是他们太懂得如何利用公众不明就里的情绪,向管理层和执法者施压。这就不能不让人有所担心,情绪性偏执是否会使执法出现偏差?让我们看看中国证监会的做法,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证监会依法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给处于审计丑闻旋涡中的德勤一个陈述、辩解的机会。这是负责任的举措,严格依法行使监管权,充分听取各方陈述,有利于确保最终处罚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关律师的行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4月5日决定,对科龙股东起诉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前置条件。财务造假的第一责任者是科龙电器,股东们不起诉直接造假者,却只起诉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避重就轻。退一步说,科龙股东真要找审计师麻烦,也应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后,而该起诉递交法院时,证监会尚未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律师们不知道法律诉讼必须在行政处罚之后吗?这样的常识他们当然知道,相关律师甚至亲口承认:我们明知法院不会受理。这就表明,当初早早诉讼德勤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引起更高的关注度,争取更多公众支持,打的是敢于为民请命的道义牌,说白了就是虚晃一枪,以便征集更多授权,聚集公众诉讼压力。
至此不难看到,口口声声“依法维权”的诉讼律师团,是不是在有意挑动公众情绪,其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究竟是否有利于公正评价市场成败或准确判定各方责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维权行动停止于运动式的煽情”?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主要手段有哪些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
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
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
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主导型市场。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三、如何有效识别财务报表做假账
1、毛利率高于行业内其他公司。如果企业报告期内生产技术、经营模式没有发生较大的改进,毛利率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发现企业的毛利率提升较快,往往需要多加小心。如A公司从2015年至2017年6月,综合毛利率从22%上涨到30%,在此期间公司的生产技术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改进,取得超过行业平均毛利率是不合常理的,并且该公司产品的售价在报告期内呈现下降趋势,而单位成本却在一年之内下降了20%,后来发现公司是通过少计成本的方式虚增了报告期内的利润。
2、预付款项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速较快。很多舞弊案例显示,预付款项、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往往暗藏“地雷”,如果公司存在体外补给成本的情况,往往需要通过虚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预付款项等形式实现资金的闭环。
案例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
据了解,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业主方为木尔坦发展署,建设城市快速公交线,总投资超过3.5亿美元。不过,木尔坦发展署根本没有和雅百特合作,年报所说的收入完全是子虚乌有。2015年,雅百特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关联公司,再通过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客户将资金以销售款名义转回,构建资金循环,伪造“真实”的资金流。同年,雅百特与境外公司伪造虚假的建筑材料出口合同,将报关出口至安哥拉的货物运送至香港,然后再由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回中国。
案例2:2017年11月23日,尔康制药发布公告,尔康制药2016年年报虚增利润总计2.31亿元,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柬埔寨尔康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9亿元,预计虚增净利润2.09亿元;另外一部分是公司在北美地区的代理商SYN公司产生销售退回,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0.26亿元,虚增净利润0.23亿元。
尔康制药最近三年的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较快,从2014年账面价值7.19亿元增长到2016年底的17.6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占固定资产比例分别为49.7%、71.01%、72.32%。2015年和2016年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6.78亿元和5.55亿元。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公司。
但根据公司披露的房屋建筑物信息,2016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金额至少应该是552.42万元,大于公司实际缴纳的房产税金额。因此有人质疑,尔康制药可能虚构了部分房产。
除此之外,尔康制药公告显示,近两年进行了超过2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但官网上仅仅查到三条招标信息,与其固定资产投资极不匹配。
案例3:近期另一起受到广泛关注的财务造假案例金亚科技:2013年金亚科技大幅亏损,扭亏成为2014年的首要目标。为了实现“扭亏”,上市公司设置了两个帐套,一个记录真实的数据,一个记录“编造”的数据用于对外披露。经调查核实,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2014年年报共虚增营业收入7363.5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3万元,少计销售费用368.5万元、管理费用132.08万元、财务费用795.3万元、营业外收支1315.49万元。不仅如此,上市公司还存在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虚列预付3.1亿元工程款的造假行为。这导致其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金亚科技也因此由亏损变为盈利。显然,金亚科技2014年度“扭亏为盈”,正是其财务造假的结果。
3、大额的销售退回。如果在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额的销售退回,要关注销售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销售的情形。
案例:2013年至2015年,昆明机床(*ST昆机)与部分经销商或客户签订合同,经销商或客户虚假采购昆明机床产品并预付定金,但最终并不提货,后期通过第三方绕账等方式将定金退回客户,或者直接按照客户退货进行处理,完成虚假销售。在此过程中,昆明机床虚构合同、发货单、运输协议等单据,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来虚计收入,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为避免虚计收入被审计人员发现,昆明机床采用在账外设立库房的方式,将存货以正常销售的方式出库,但存货并未实际发往客户,而是移送至账外库房。之后,昆明机床通过“二次”销售,虚构销售退回,或将产成品拆解为零配件从第三方虚构采购购回等方式处理账外存货,但原来虚计的应收账款无法冲减。为避免设立账外库房的事宜被审计人员察觉,昆明机床还要求出租外库的出租人将租金业务发票开具为运输费用发票。昆明机床2013年虚计收入115笔,共计12,235.26万元,2014年虚计收入46笔,共计7,946.00万元,2015年虚计收入34笔,共计2,020.36万元。
4、业绩增长与查询到的公开信息、常识相违背。从海关、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工商信息查询等获取外部非财务数据,验证公司业绩的真实性,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案例1:尔康制药,媒体质疑报道中提供了一组海关数据,2016年中国向柬埔寨进口木薯淀粉共计3.09万吨,金额为1,042.8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0.72亿元。据此可推断,尔康制药柬埔寨项目的大部分产品并未进口到中国而是销往海外。即使假设销往中国的0.72亿元均为尔康(香港)实现的净利润,公司柬埔寨项目的海外销售净利润亦高达5.43亿元,高于尔康制药2016年年报披露的公司海外销售毛利润4.34亿。上述数据与柬埔寨公司实现盈利不符。
公司如果是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往往会出现违背常识的地方,如果对财务数据多加分析,往往能发现财务造假的端倪。
案例2: 2011~2015年,金徽酒(603919)超过90%的销售收入为经销商所贡献,2011~2015年度9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其中两家为同一控制人,故统计为9家,2016年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6家地处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贡献的销售业绩最高达11,271.41万元,最低亦有1,948.68万元。6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分布于甘肃陇南和定西两市,分别为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宕昌世纪金徽经销点、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和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与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一致,三和源于2013年9月注销,此处为便于统计合称为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连续5年稳居金徽酒第一大客户宝座,(三和源)2011年销售收入为8,299.81万元;2012年为11,271.41万元;2013年为9,700.32万元(兴达商贸);2014年为5,413.80万元;2015年为5,097.03万元。
而记者从陇南市国税局及武都分局查询到的纳税数据显示,该企业核定每月销售收入3.4万元(截止2014年),亦即年销售收入40.8万元,与金徽酒披露的最高年度销售收入(2012年,11271.41万元)相差逾275倍。
2011年及2012年第二大客户,2013年第五大客户——宕昌世纪金徽经销点(2015年1月注销),金徽酒披露其2011年度销售收入2,989.30万元;2012年度销售收入4,083.80万元;2013年度销售收入2,892.12万元。宕昌县国税局数据显示该个体户每月销售收入均不足2万元。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县红云商贸)、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以下简称渭源鑫城名酒)、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以下简称临洮艺顺祥超市),3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在税务系统对应的销售数据,亦与金徽酒公告数据出入颇大。
当地国税局纳税数据显示,礼县红云商贸2013年应税收入为219.63万元,2014年为499.82万元,2015年为680.47万元。而金徽酒公告显示,2013~2015年,礼县红云商贸销售额分别为3,884.89万元(第三大客户)、3,312.72万元(第二大客户)和3,319.25万元(第五大客户)。
同为个体工商户,临洮艺顺祥超市核定每月纳税经营额为4.6万元,即年销售收入55.2万元。而其在金徽酒公告的业绩中,最低年销售额为2,533.17万元(2012年),最高达到3,738.93万元(2015年)。
渭源鑫城名酒2011年(5月起)~2012年在渭源县国税局核定的每月销售收入为4,800元,即年销售收入仅为5.76万元,而金徽酒披露的该客户2011年、2012年销售收入却为1,997.52万元和2,618.36万元,与2012年金徽酒披露的数据相差约454倍(2618.36万元/5.76万元)。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的计税销售额为256.33万元,2015年为227.98万元,而金徽酒相应披露的年销售额则为3192.75万元和4170.17万元,两者同样相差甚远。
案例3:中毅达2016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驱动因素是收购了福建上河51%的股权。福建上河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9亿元,实现净利润6953万元。而中毅达全年盈利不过468万元。其2014、2015年业绩情况一般,净利润均未超过350万元。转折点发生在被中毅达收购的2016年三季度,收购后,福建上河不断从大型央企、大型地方国企承接工程业务。
贵阳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产业园京东路项目、贵州省息烽县龙泉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贵阳市花溪区孟溪路二标段项目、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中心项目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和贵州省修文县桃源大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一标段等5个项目,是福建上河2016年承接的最大5个项目,贡献营收5.3亿元,占了福建上河全年营收的94%。项目全部在贵州境内,其中4个项目总包方为中铁十七局(其中两个项目分总包方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十七局全资子公司)。这些项目合同签订时间相差不过4个月,因此,福建上河在近乎多线作战、同时开工的情况下,依然大幅缩短了建设工期。
以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为例,项目预计启动时间为2016年1月,建设工期2年。延迟5个多月开工后,福建上河8月6日签订分包合同,12月份便显示已完工,完工率100%,确认收入近6000万元。与此相对应的是,中铁十七局相关项目人员却表示目前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2019年完工。
5、与同一家客户同时发生销售、采购的交易的情况,这种财务造假的手法常见于平台类公司,例如某游戏公司,因为存在业绩对赌压力,虚构了3亿元与国外某公司的销售,同时虚构了与另外一家国外公司的采购,销售采购金额完全一致。
6、大额的关联方交易。企业是否与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的情况。如果交易是虚构的,销售所收到的资金往往会通过采购交易还给关联的公司,从而完成资金的闭环,如果企业与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的情况,在调查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交易的真实性和企业与交易对方否存在实质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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