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辽宁省耕地交易平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辽宁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1)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一、辽宁省现有耕地面积
沈阳故宫大政殿地理坐标处在东经118°53′至125°46′,北纬38°43′至43°26′之间,东西端直线距离最宽约550公里,南北端直线距离约550公里。辽宁省陆地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陆地面积1.5%。陆地面积中,山地面积8.72万平方公里,占59.8%;平地面积4.87万平方公里,占33.4%;水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占6.8%。海域面积15.02万平方公里。其中渤海部分7.83万平方公里,北黄海7.19万平方公里。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
二、辽宁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1)
1、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三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办法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
3、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和未经批准的应税土地面积。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辽宁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以下简称《税额表》)确定的税额标准执行。
4、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其适用税额按照《税额表》确定的税额标准执行。
5、省级以及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在所在行政区域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的标准执行。
6、因没有耕地而未核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城市行政区,在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后拥有耕地的,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耕地原来所属行政区域适用税额的标准执行。第六条农村烈士家属、革命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自治县、自治乡(镇)及属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第七条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7、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第八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应税土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占用应税土地所在地的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应税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或者税收确认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第九条纳税人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的,应当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第十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20日起施行。1987年10月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辽宁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辽政发[1987]131号)同时废止。
8、附表:辽宁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9、行政区域适用税额沈阳市苏家屯区33元;东陵区、大东区、于洪区35元;沈北新区、辽中县28元;新民市21元;康平县、法库县20元。大连市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40元;金州区35元;普兰店市28元;瓦房店市30元;庄河市25元。鞍山市铁东区、立山区、千山区35元;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25元;海城市30元。抚顺市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35元。本溪市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本溪县、桓仁满族自治县30元。丹东市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东港市30元;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27元。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30元;凌海市、北宁市、黑山县28元;义县25元。营口市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35元;老边区30元。阜新市清河门区、细河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20元。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28元。铁岭市银州区、清河区、调兵山市25元;西丰县、开原市21元;铁岭县、昌图县20元。朝阳市龙城区、双塔区25元;朝阳县、建平县、凌源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20元。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县、盘山县28元。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30元;绥中县、兴城市28元;建昌县20元。
三、辽宁省09年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充回答:条例没有更新就一直延用。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辽宁省耕地交易平台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辽宁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1)、辽宁省耕地交易平台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1639.com/15_4931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