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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区政府采购酒水哪些部门不需要招投标
1、需不需要招标是根据合同预估金额来定,而不是分部门的。
2、因为你是财政资金,所以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4、(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5、(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6、酒水是货物的一种,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这次采购只要在50万元以内,就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酒水,涉及的税
购买酒水,计入招待费,其进项税额,无论是说可以抵扣,还是说不可以抵扣,都是存在瑕疵的。
一、酒水用于吃喝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购买酒水用于业务招待的吃喝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税法有规定,用于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当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购进酒水用于赠送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酒水,如果不是吃喝消费,而是赠送给客户的,会计账务处理也是计入“业务招待费”(或交际应酬费)。
但是,根据税法规定,对于无偿赠送他人的货物,需要视同销售。
既然视同销售了,当然需要计提销项税额,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也能抵扣。因为税法上没有规定一般计税方式下应税销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有免税销售和简易计税销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综上所述,对于实务问题一定要先分析可能存在的情况,然后再进行财税处理,否则处理错误可能给企业埋下税务风险隐患。
三、采购酒水怎么写用途
1、可以写业务招待费,也可以写管理费用等。
2、公司购买酒水所写的用途要看公司在哪一方面的支出比较方便,但是酒水既可以作为销售费用,也可以作为会议费用,职工福利费用等作为支出项目,应该先由购买者和财务部门协商,确定所写的具体项目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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