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共交易平台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青岛市公共交易平台,以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青岛政府采购招标网介绍
  2.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 青岛政务服务网

一、青岛政府采购招标网介绍

1、青岛政府采购招标网隶属于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青岛招标网)。青岛招标网主要负责协调交易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信息的服务平台。青岛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东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2、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简介:

3、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于2009年7月23日试运行,2010年1月25日正式运行。大厅位于香港中路19号市级机关4号办公楼1-5层,总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1层为办事大厅,设办理窗口22个、专家抽取室2间;2层、3层裙楼部分为开标区,设有8间开标室及资格预审室和电子监控室;2层、3层、4层主楼部分为行政办公区,设有入驻部门(单位)、大厅管理机构和监督监察部门办公室、会议室等;5层为封闭评标区,设评标室8间、专家休息等候室1间。大厅配置了先进技术支撑的网络系统、电子认证、语音变声、封闭评标、声像记录、立体监控、自动抽取等软硬件设施。

4、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秉承“公平交易、阳光运行”理念,以实现政府引导、市场交易、规范运作、有效监管为目标,按照《青岛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整合我市现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市级及市内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大厅进行交易,实行“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规范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通过创立“一会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内部防控、行政监察、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电子化”“网络化”的管理手段、“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的服务理念,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最大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5、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6、青岛政府采购招标网地址:香港中路19号市级机关4号办公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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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本市正式启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作为目前全省唯一能够实现跨行业、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连互通、互认共享、联合惩戒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平台信用信息覆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各市场主体,包括各领域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公共组织信用信息。

2、平台启用后,各类项目的评标前,专家无需通过各个信用网站逐一查询投标企业是否存在负面消息及风险问题,一键即可获得投标方信用信息,从根本上避免了多网站查询造成的企业信用信息漏查等问题,大大降低了风险性企业中标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3、“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作为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的载体和枢纽,它的启用完善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扩大并激活公共信用信息的大数据应用,为进一步推进联合奖惩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道。

4、据悉,信息来源于各行业行政监管、司法、税务、行政审批等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并与信用中国、信用青岛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享。该平台除了为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用信息应用功能外,还为社会各界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阅功能。

5、“下一步,我们将以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沟通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全覆盖应用,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高标准招投标营商环境。”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道。

三、青岛政务服务网

青岛政务服务网入口:

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与公平正义,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四项基本要求,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四大提升行动,力争到2024年,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国第一方阵持续进位争先,成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城市典范。

(一)聚焦办事方便,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高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实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改革,开展审批服务行为、线上线下及融合服务规范化建设,推广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就近办”等便利化服务。

2.创新实施政务服务“一张网”。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扩大“跨域通办”范围,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广“集成套餐”“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便民服务应用,形成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监管“一张网”。

3.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并动态调整市、区(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探索政务服务事项差异化赋权新模式,变“单一事项碎片化赋权”为“一整件事完整链条赋权”。

4.打造行政审批数字化转型“青岛模式”。发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势,建设青岛市智慧审批平台,创新开展存量电子证照数字化治理,加快推动与其他省市行政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

5.在省内率先建成“无证明城市”。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等方式办理,无需再开具、出示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再造企业登记注销流程。在全国率先试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智能表单”改革新模式。建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探索个体注销简易办、证照注销联合办。

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智能化改革。实施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70天”改革,深化策划生成、多测合一、“12+N”市政报装主题服务,实行“6+N”联合验收改革,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相统一。

8.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按规定将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等五大类建设工程项目列入许可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9.探索推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引导鼓励设计单位或者建筑师提供(参与提供)从前期咨询到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服务。按规定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对其他项目施工图后置审查。

10.依法依规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改革。精简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简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流程。

11.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管结合新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估评审由“单体评估”变为“区域评估”,申请后评估评审变为申请前服务。对需要报审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实施现场审批服务和监管。

12.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推行“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模式,依法依规探索对园区或者工业楼宇引进的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进行打捆环评审批。

13.推进建设项目用电服务改革。实施重点项目“电力预装”服务。扩大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服务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高压用电审批范围由10kV调整至35kV。推出多元化电费金融产品,丰富线上交费渠道。

14.推行项目直通车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储备项目开展并联审批、挂图作战。通过进现场、送政策、解难题、促开工服务,打造我市建筑许可“轻松办”优质服务品牌。

15.实施市政公用“多审合一、一事全办”。建设“市政公用报装一件事”专区。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证办、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零感知托管服务。

16.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动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建立不动产登记主题数据库,依法依规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高效核验制度。

17.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数据关联字段,构建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高效协同、系统共享集成的管理机制。

18.推进警务服务“掌上办”“一窗通办”。将公安专科服务窗口调整为综合服务窗口。创新出入境服务方式,在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等功能区增设外国人签证点。

19.创新智慧办税服务模式。在全国首推“国际税收业务”服务模块。创新推出税费享受提醒、人工智能风险监控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办问协同”服务,打造办税辅导和咨询服务新模式。

20.扩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功能。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支付信息网上查询,综合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行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有效应用。

21.拓展“青岛政策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立“免申即享”专区,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和专门账户,实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

22.建设全市一体化高效数字机关。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综合服务平台、移动端综合服务平台、政府职能运行智能监管平台,深入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全面实现政府职能运行全流程监管。

23.依法依规探索制定行政审批部门行政许可退出工作规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明确行政许可退出适用情形、实施主体,规范操作程序,推动解决行政许可工作“重准入、轻退出”问题。

24.持续提高政务服务监管效能。督导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5.打造专业化营商环境服务团队。试点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实行“首问负责、一诺到底”。组建青年政务服务团,延伸政务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政务服务。

26.优化政务服务机制。建立企业政策服务专员、金融服务专员(金融辅导员)、政务服务专员、法治体检专员服务机制,搭建青年政务服务驿站、营商环境热线等新型服务平台,将营商环境服务链条延伸到政务服务一线。

(二)聚焦法治公平,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7.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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