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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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是在哪个国家进行实践的
  2. 为什么排污权能进行交易
  3. 排污权交易政策属于下列哪一种环境管理手段()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是在哪个国家进行实践的

1、法律分析: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面对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美国联邦环保局(EPA)为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保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允许不同工厂之间转让和交换排污削减量,这也为企业针对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提供了新的选择。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为什么排污权能进行交易

1、20世纪70年代,美国环保局(U.S. Enviro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推出了一项排污权交易计划(U.S. Emissions Trading Program),将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污水、重金属等)的排放权进行交易。

2、排污权交易的对象是“排污削减信用”,污染企业通过削减排污量,使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低于政府法定标准,削减的差额部分由企业申请超量治理证明,经政府认可即可成为排污削减信用。

3、它作为一种交易货币,可以进行流通,从而将排污权交易这种市场机制用于大气污染源和水污染源管控,并由此建立起以补偿(一处污染排放削减抵消另一处排放的增加,或允许新建、改建单位通过购买排放权抵消其增加的排污量)、储存(排污单位可将削减信用存入指定银行,以备自己将来使用或出售给其他排污者)和容量节余等为核心内容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

4、90年代初,美国《清洁空气法》又确定了酸雨治理计划。与此同时,1992年,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5、1997年,各主要工业化国家(除美国)和经济转型国家又签订了《京都议定书》,对全球六种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的减排数量进行了界定,使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从此,污染物排放权的交易机制也在全球推行。

6、我们从科斯定理(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1910—2013)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财产权利明确界定,并且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可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可以知道,既然日常商品交换可被视为一种权利(产权)的交换。

7、那么,当我们将污染权也视为一种商品时,我们也可对其进行交换,从而通过市场交易来使污染控制达到最好的效果。并且,由于该交易过程是一个市场运行机制,污染治理量可根据治理成本进行变动,它具有更强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更低的总协调成本,因此,它可以通过有效控制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三、排污权交易政策属于下列哪一种环境管理手段()

1、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1997年以来,美国环保协会在中国开展了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代表的一系列项目,提倡在环境管理中引入市场化的经济手段,探索既有利于环保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方法。美国环保协会与国内政府和研究部门合作,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在中国政策和立法方面的研究。

3、1999年4月,中国总理朱镕基访问美国期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和美国环保署署长卡罗·布朗共同签署了《在中国利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可行性研究》的合作意向书。1999年9月,美国环保协会与国家环保总局签署协议,在中美合作框架下开展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的研究与试点工作,本溪和南通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200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成功实现了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4、2002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发环办函[2002]51号文,决定与美国环保协会一起,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开展“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项目”(简称“4+3+1”项目)。

5、1999年11月和2004年5月,美国环保协会先后出版了《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中国酸雨控制战略——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示范》书籍和光盘;与国家环保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共同制作了《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电视片,并于2004年10月在中央电视台成功播出。

6、2008年11月,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主办,美国环保协会主要协办的“排污交易国际研讨会:政策创新与商机”在南京大学召开。各省、市政府官员,国内外专家学者,各地排放权交易所等150余家单位的250余位代表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市场经济政策”、“大气排污交易”、“水环境管理与排污交易”、“碳市场与环境金融产品”四个主题,以主题报告和互动讨论的形式,进行了积极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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